抱着孩子去找孩子他爸了?
然后再和孩子他爸来个一起私奔?
说实话,明芯挺希望事情能够发展成这样的。明霞以后再也不回来,母亲就不会再被她折腾得那么惨。
发现明霞和孩子都失踪之后,除了起初的惊讶,过后明芯都很淡定。一个人吃完午饭,又拿着工具出门去干活了。
这段时间,刚好是农耕繁忙的季节,大家都在田地里干活。想打听明霞的行踪,其实挺简单的。
但明芯一点儿也不想,要跑就跑得远点儿,跑了就再也别回来了。
然而,她这个盼望还没持续一天,黄昏的时候就破灭了。
当明芯扛着锄头回家,准备做饭的时候,一跨进院子,就看见了坐在堂屋门前的台阶上,抱着一个鸡腿在啃的明霞。
听见开门声,明霞抬头看了明芯一眼就挪开了视线。接着,就加快了啃鸡腿的速度,好像要是啃的慢,明芯就会和她抢似的。
若是没啃过的,明芯还挺有兴趣抢的。但明霞已经啃过的,她嫌脏。
明芯淡淡地扫了她一眼,没问她鸡腿是哪里来的,更加没问她白天的时候去了哪里,直接将她当做透明的,去水缸旁洗干净手之后,径自走进了厨房。
二十多分钟之后,明芯正在厨房里煮玉米馍馍汤,已经啃完鸡腿,擦干净嘴巴,将骨头全部毁尸灭迹的明霞,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悠闲地靠在门框上,看向明芯的眼神中又出现了以前那种鄙夷,“漂亮有什么用,又不能拿来当饭吃。”
明芯拿着锅铲翻炒食物的动作一顿,眼角的余光都没有给她一丝,幽幽开口:“我漂亮,我快乐。”
“……”明霞无言以对。
如果问她以后是怎么气的,多半是自己找气的,或者是气死的。
“行吧,你快乐,快乐有个屁用,能当饭吃,能有肉吃吗?”明霞继续开嘲讽的语气。
明芯继续不以为意,“能啊,只不过我不想分给你吃,所以选择不吃。”
“滚吧!别说大话,有本事,你用你的漂亮去换一只鸡回来!”
“换回来也不给你吃。”
“你当我稀罕啊?饿死你个丑八怪。”
“哦。”明芯点了下头,认真翻炒着锅里的食物,“如果我是丑八怪的话,那你就是丑丑丑八怪。”
“……”
明霞再次被气死。
然而,死而复生,继续诈尸,越挫越勇。
“明芯,别以为你嘴皮子厉害,就能怎么样了。没了阿妈这个靠山,我靠你连西北风都喝不到。”
“是吗?”明芯翘了翘嘴角,“我怎么感觉这个形容比较适合你呢?明明都已经嫁人了,还非要跑回娘家来窝着。整个村子都知道你是被男人甩了的弃妇,就你自己还开心呢。”
“……”
明霞继续被气死,然后又诈尸,“我被男人抛弃,关你屁事。你当你自己多好呢,还不是没男人要。”
“搞清楚哈,我不知道没男人要。”明芯尝了尝玉米馍馍汤的咸淡,有往里搁了一勺盐,“不是男人挑我,是我挑男人,我和你是不一样的。”
话音落下,明芯仿佛又想到了什么似的,挑了下眉头,“哦,忘记了你现在是连男人都不挑你了,没人会愿意要一个生过孩子的弃妇。”
【第一卷:重返七零】第213章生命不息,作妖不止
明芯以前不怎么喜欢用言语攻击人,心情不爽的时候就冷漠以对,因为不想多费唇舌。
不过现在她发现用言语挑衅和嘲讽,看着明霞被她气得连面目肌肉都开始扭曲的时候,心里十分的爽,
想着,明芯嘴角上扬的弧度愈发明显了。清亮的眼眸中渗透出毫不掩饰的嘲讽,“下次在说别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是什么货色。”
此话一出,明霞的面部肌肉又厉害的抽搐了两下,垂在身侧的手指都紧紧握成了拳头。手背上青筋暴起,牙齿被磨得呵呵作响。
“别以为大家都喜欢你,你就能为所欲为了。早晚有一天,我会把你从这个家撵出去!”
愤怒地甩出这句话之后,明霞气冲冲转身走了。
那疾步而去的身影,将心里的不甘和嫉妒暴露无遗。
有的人,一旦被嫉妒蒙蔽了内心,就连现实都看不清楚了。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就算要从这个家被撵出去,第一个也不会是明芯。
况且,等以后明家大儿子明康回来之后,结婚生子,都会在这个房子里。
明霞想要一直盘踞在家里,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一点,作为当事人的明霞却一点儿都不懂。或者,在她的心里早已经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大哥这件事情。
明家大儿子明康,差不多是和秦毅晨同一年去参军的,他比秦毅晨大几岁,去参军那年都已经十九岁了。
如今,已经二十多了,尚还没有退伍回来。
和秦毅晨一样,明康自从去参军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一开始,他还会每个月往家里寄钱。但他每次寄回来的钱,都被明父偷拿出去打牌输光了。
后来,明母想办法给大儿子写了一封信,让他把钱自己存起来。因为这件事情,明母还被明父毒打了一顿,将家里的东西砸得稀巴烂,逼着让明母再给大儿子写了一封信,让他继续寄钱回来。
不知道那封信明康有没有收到,反正后来他一次都没有再寄过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