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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榛,”
  他第一次叫这个名字。
  不是什么小妈,嫂子,或者先生等任何称呼,只是单纯的名字。
  “告诉我,球球现在在哪里?”
  阮榛仰起脸,很安静地看着他。
  “宋先生,”
  他也换了称呼:“我想给您一个建议,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让它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喜欢的东西,不要太过限制。”
  宋书灵睁大了眼睛。
  阮榛掀开身上披着的毯子,格子图案,缀着浅色的流苏——
  睡衣口袋里,一只鹦哥儿正呼呼大睡,露出个雪白的小脑袋。
  发酵的苹果吃多了,醉了一宿还没醒。
  宋书灵明显地松了一口气,可又紧接着:“它怎么回事,生病了?”
  “没有,”
  阮榛放下毛毯:“如果球球会回答,我想它的答案应该是……”
  他略微歪了下脑袋,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嘎?”
  第16章
  宋书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眼眸里没有一丝起伏,那叫一个古井无波,心如止水。
  很显然,他此时此刻并不觉得阮榛可爱。
  心灵全被一只鹦鹉所占据。
  宋书灵只是想要自己的鸟,想知道球球为什么生病了。
  “吃了发酵的苹果,”阮榛解释道:“放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就吃醉了。”
  他太熟悉这种醉倒的小鸟。
  巷子里有高大的桑葚树,每当成熟的季节,总会有鸟雀过来,盘旋在枝桠上,久久不肯离开,那么后果往往是傍晚时分,刷洗干净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着贪嘴的扁毛醉鬼。
  阮榛写完了作业,就和黄狗一起坐在树下,拍拍皮球,玩会跳绳,以及提醒偶来的过路人,不要踩到睡着的小鸟。
  这条巷道老旧而偏僻,来往的人并不多,所以对于阮榛而言,也不算什么麻烦事,在小鸟迷迷瞪瞪醒来的时候,他会笑着挥挥手,说一声再见。
  “醉了?”
  宋书灵还是不可置信:“你给球球吃了烂果子?”
  也不算烂,就是稍微有点熟过头,在阮榛的观念里,稍微削去一点就能吃,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释道,“吃了小米,还有苹果……”
  宋书灵沉着脸伸出手:“把它给我。”
  阮榛爽快地点头:“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兜里掏出来,放在宋书灵的掌心,雪白的小家伙丝毫未觉,睡得那叫一个香。
  指尖都没有碰到,彼此间也保持着距离,特公事公办。
  宋书灵的拇指揩过鹦鹉的绒毛,垂着眼眸,神色居然显得有些温柔。
  但是抬起头,看向阮榛的时候,立马恢复成了之前的冰冷。
  呵,男人。
  不过,阮榛也不在乎这两幅面孔。
  毕竟他也这样。
  曾经上学那会,阮榛被一个陌生的学长追求,在明确表达拒绝之后,对方依然死缠烂打,甚至各处疯狂打听,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对方很喜欢小猫小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后,他像是开窍似的,滋溜一下蹿阮榛面前了。
  “你喜欢狗对吗?”
  学长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震声道:“来,你可以把我当狗看,来啊!”
  话音落下,周围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
  以免被这突发恶疾的神经病缠上。
  没错,这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的,觉得这样的高调热烈,才更能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
  阮榛其实,犹豫了那么一下。
  他本来想说的是,把你当成狗,你配吗?
  狗狗多可爱啊!
  想想怕伤了对方的心,于是换了话题:“不行,我养狗的话是要绝育的。”
  他微笑着看向呆愣的学长,声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虑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灵果然会有好报。
  那个学长再也没有纠缠过自己。
  “阮榛,”
  宋书灵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继续。”
  他在外面这些年,对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闻,但传到耳朵里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边。
  “无伤大雅,男人都这样。”
  “少爷们年龄小,正是贪玩的年纪。”
  宋书灵的目光落在书页上,落日熔金,隔着落地窗投下浅淡的橙黄光晕,恍若梦幻。
  他只是没想到,能够这样恶心。
  居然在葬礼上,和父亲的身边人拉拉扯扯。
  逼迫无辜的人,跪在满地的玻璃渣上。
  以及,昨日在窃听器里,传来的声音。
  几个侄子们一口一个小妈,说的是您在这里待着,会有什么样的好处,实则恨不得给阮榛扒皮吸髓,令其不得翻身。
  兄长临死前,用锁链禁锢对方不得自由。
  年龄最大,身为长子的春风,亲手撕毁了一张录取通知书。
  宋书灵没休息好,心绪翻滚,难以置信短短几日,发觉了宋家的根系居然烂到了这个地步。
  同时对自己也有些不齿。
  是他的回避心态,导致对送到眼前的腌臜置若罔闻,以至于放纵亲人,祸乱到了如此地步。
  他有责任的。
  在宋琴文撒手人寰后,看似固若金汤的家族,也悄然裂开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