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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拯救校草的那些日子[重生] > 拯救校草的那些日子[重生] 第6节
  尤其他还经历了重生这种奇妙的事情,想到过去、现在、未来,他可以改变的、改变不了的,不知不觉就神游天外了。
  直到两杯奶茶被重重地放在了他的面前。
  这个“重重”,指的倒不是放奶茶的人态度不好,而是08年学校门口的奶茶店,还没有后世那么繁多的花样,所谓“最贵的奶茶”,就是把珍珠、椰果、红豆、布丁……等一切店里有的配料全都加进去。这会儿这两杯奶茶,基本就是半杯奶,半杯沉甸甸的加料,往桌上这么一放,还能看到它们晃晃悠悠地上下沉浮。
  纪明越差点儿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就一边说“谢谢”一边伸手去接。
  手伸到一半他才发现不对劲——放在杯沿的那只手干净修长,好看得就像……林风的手。
  纪明越一抬头,刚好和林风垂头看他的目光撞上,两人视线在空中相接,纪明越的耳根顿时有点发热——他不是特地跟老板娘说“‘您’帮我拿过来”吗?“您”字还重读了!为什么过来的会是林风啊啊啊!!
  林风突然从柜台走出来,过去给纪明越送了两杯奶茶,使得不少人都在朝他们这边看。
  纪明越觉得耳后更热了,不过还能维持着面上的镇定,抓了抓头发,又说了一遍谢谢:“谢谢,咳……真巧。”
  “不巧吧。”没想到林风来了这么一句,不过他没给纪明越追问的时间,指关节轻轻叩了叩奶茶盖,报起价格来,“香草奶茶一杯五元,珍珠一元,椰果一元,布丁一元……”
  纪明越不好意思耽误他工作,直接把一百块塞到他手里:“不用告诉我了,我相信你!剩的、不,你直接找我钱就行了!”
  本来他还想说剩下的钱就给林风当小费,不过想林风也不会收,干脆就改口不说了。
  林风垂眸看着自己手里攥着的一百大洋,微微皱了皱眉。
  “你在等人?”他没急着走,问了和老板娘一样的问题。
  “……不算吧。”纪明越又不能直接说“我在等你”,小眼神四下一瞟,发现窗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雪,连忙伸手指指窗外,“不想冒着雪回家,我等雪停了再走!”
  林风跟着往窗外看了一眼,显然不太相信的样子,但他毕竟还在工作,不好跟纪明越说太多,也只能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围在前台旁边的人注意到这一幕,都认为自己发现了吸引帅气店员注意力的新方式——坐在店里点奶茶,不光能享受到对方的专程送餐,还能和他对话上几句!对话对话着,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能要到电话号码了呢!
  这么一来,原本除了纪明越坐的这桌外空空荡荡的圆桌旁边,很快坐了好几位打扮光鲜入时的女孩儿,笑吟吟地点单:“学弟,我要一杯焦糖玛奇朵!”“我要一杯布丁奶茶!”……
  高中时代,乖巧上进的优等生、和这样的“坏学生”仿佛分成了极其泾渭分明的两派,一边整天素面朝天、连化妆品有几样都分不清楚,而另一边则是让自己的青春美貌最大程度地绽放,女生化妆、烫发,大冬天坚持短裙配靴子,男生也一定要“耍单片儿”,不然裹成一个球,还怎么“潮”得起来?
  抽烟、打架、谈恋爱在他们看来,是叛逆且时髦的事情,其中,频繁更换男女朋友,更是证明他们魅力的最直接方式。
  因此,纪明越知道她们调戏撩拨林风,其实未必有多认真,多半只是为了自己以后能多一样谈资,还是忍不住有些生气。
  可他又没法阻止人家林风正常打工,只能气闷地在草稿纸上画了一个又一个蹲墙角的小蘑菇。
  没想到的是,其他人虽然坐在店里点了单,再上来送奶茶的,却都是纪明越之前见过的那位老板娘了,偶尔还有她刚下班回来的女儿搭把手,就是没见林风再从吧台走出来过。
  有个烫着波浪卷的女生忍不住问老板娘、林风怎么不出来了,老板娘也只是笑着说:“你们点太多了,他走不开嘛。”
  “那边那个男生叫奶茶的时候,人更多!”女生指的明显是纪明越,“那他还是出来送了呀?”
  老板娘跟着看了纪明越一眼,说道:“那是他同学,他们俩本来就认识的。”
  那女生终于无话可说,自觉没趣,靠着椅子喝了几口奶茶就站起来,和她的小姐妹们一起走了。
  纪明越这会儿装作写作业,余光一直落在林风的方向上。
  算起来,林风这最多也就是第二天上岗,不过他做得相当娴熟自如,配合着店里原有的一个熟手,几乎没出过什么错。
  因为外面下着细细屑屑的小雪,路过学生的头发、肩膀上都落满了白色的雪花,进到奶茶店里的人也越来越少。北方冬天天黑得早,才放学没多一会儿就暮色昏昏了,暖黄色的路灯依次亮起,在街边投下长长的影子。
  “纪明越。”林风走到他面前来,手指在桌上敲了敲,叫了他的名字。
  这好像还是纪明越重生回来以后,林风第一次亲口叫他的名字。
  纪明越心口一跳,顿时就磕巴了一下:“怎、怎么了?”
  “我要下班了。”林风已经背上了他的书包,“员工服”也换下来了,正穿着他那件黑色的薄外套,“你走吗?”
  “啊,这么快?那我跟你一起走吧!”纪明越连忙站起身,收拾他摊在桌上的作业。林风一垂眼,看见他本子上的一排蘑菇,嘴角轻轻弯了弯,不过纪明越忙着埋头收拾,没有看见。
  “哎,奶茶还没喝完……”一杯剩了一小半,另一杯干脆就没动。其实奶茶量大是一方面,纪明越倒不是喝不下了,而是怕自己喝太多,万一尿急,再在店里坐不住了怎么办……
  他搔了搔脸颊,把自己那杯剩下的、吸溜吸溜,一鼓作气喝完,又把另一杯推到林风面前:“不能浪费,我喝不完,这杯就当我请你喝的……”说到一半他又觉得不妥,“我忘了,奶茶都凉了,还是我拿回去慢慢喝吧,改天我再……”
  怎么能给林风一杯冷掉的奶茶!
  “不是说了要送我的?”谁知道林风忽然伸手握住了那杯奶茶,两人的手指不可避免地相触,他顿了一下,虽然仍旧让开了手指,却还是坚定不移地把奶茶拨到了自己手里,“反悔?”
  “怎么可能!”虽然凉了的奶茶用来请客不好,但林风主动要的话,他肯定会给!纪明越心情大好,收拾好了书包,说道,“咱们走吧!”
  “等下。”林风似乎是有些无奈地伸出手来,“你忘了?我还没找你钱。”
  纪明越其实没忘,不过他觉得林风不会贪他这点钱,所以也就没急着问,这会儿果然看他主动提起来了。
  然而低头一看,金额却不太对……
  “我给你一百,你找我一百?”纪明越笑,“林风同学,你的数学好像不太过关……”
  “这就是你的钱。”林风说道,“请你喝奶茶。”
  纪明越怔了怔,下意识瞟了一眼林风手里的奶茶:“……这也太奇怪了,我用你请我喝的奶茶请你喝奶茶……”
  “拿着。”林风不由分说地把钱塞进他兜里,随即闪电般抽回手,插进自己兜里,眼睛看着窗外的路灯,说,“……没花多少钱。我跟老板娘说你是我同学,内部价有优惠。”
  “还有。”他顿了顿,“以后在外面花钱,不要这么没警惕心地给,就算你真的有钱,也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纪明越又愣了一下,脸上不自觉热了一点,抓了抓头发,认真点头:“我知道了。”
  林风瞟了一眼他柔软蓬松的头发,咳了声道:“……走吧。”
  两个人从奶茶店里出来,外面下的本来就是阵雪,现在已经小很多了。
  北方小城市,又是刚出年关,公交车一过晚上七点基本就都停运了,以林风现在赚钱这么辛苦,他也未必舍得那个钱打车,基本只能靠步行。
  “你家在哪儿啊?”纪明越故作不经意道,“说不定我们顺路!”
  “我家挺远的。”林风看了他一眼,说道,“在市中心那边,平时坐公交也得20多分钟。”
  纪明越知道林风要去的其实是市医院,面不改色道:“果然顺路!我家就在那边,就是市医院前面一段,一起走吧?”
  他故意说了在“市医院前面”,林风应该不用担心会被拆穿,看他多贴心!
  林风说:“你住这么远?你家司机没来接你?”
  “没有,冯睿他们都笑话我了,我就不用司机送了。”这句说的倒是实话,纪明越摸摸后脑勺,“多走走也能锻炼身体嘛……”
  “可你现在住的地方,不就在学校对面吗?”
  “……啊?”纪明越这下张口结舌了。
  “是在那栋楼吧。”林风甚至抬手指了指,连具体方位都大差不差。
  “呃……”纪明越结结巴巴,“我……”
  其实以他的阅历,他当然是能够眼都不眨、立刻说出一个能糊弄过去的谎话的,但他现在开始犹豫了:为了接近林风、自以为对他好,他就应该欺骗林风吗?
  林风可是才用打工钱请他喝了奶茶啊……
  看纪明越不说话了,林风晃了晃手里提着的奶茶袋子,塑料袋摩擦着,发出簌簌的声响。
  迎着暖黄色的路灯光晕,他的面容显得有些模糊,不过这不妨碍他的声音、无比清晰地传入耳中。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吗?”
  第7章 这也算他们俩有默契了吧?
  “我没……好吧,我是跟着你了,我主要是想……”纪明越冥思苦想,“是想……”
  林风淡然道:“是想现想一个答案出来?”
  “……不不不,不是!”纪明越连忙否认。可他又不能说自己是重生回来的,这种只出现在电影小说中的情节,林风会不会相信不说,单是他“重生一回居然一心一意想着拯救别人”这一点,就很值得怀疑了。
  纪明越一边望天望地,一边头脑风暴,片刻之后终于头顶灯泡“叮”地一亮:“其实、其实我跟着你,是想找你给我补课!”
  “……补课?”这个回答显然在林风的意料之外。
  “对!这个寒假我出国玩……不,走了一趟,发现这世上,还有很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儿童、还有很多吃不上饭的非洲难民!”纪明越越说越流利,前世稀有的那几回登台演讲经验、此刻在他心中闪闪发光,“我深深觉得,我的时间不能就这样被浪费,我要痛改前非,奋起直追!”他甚至还不自觉地押起韵来……
  “总之,”纪明越握拳,“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林风抽了抽嘴角,明显觉得他是在满嘴跑火车,问道:“你怎么不去找老师?”
  “老师……”纪明越这回只卡壳了一下,“老师的填鸭式教学不适合我,我看见老师就烦!你是真正从我们学生角度出发的,你的学习经验才是得到了铁一般的事实证明,是最有效率的,你……”
  “停。”林风看起来不太受得了这种肉麻的吹捧,说道,“你要补基础的话,肯定是老师教得更扎实,而且我最近也没空……”
  “没空是因为要打工吗?”纪明越眨了眨眼,说,“你为什么要来校门口打工,不怕被咱班同学看见吗?”你是不是……很缺钱啊?
  “赚点零花钱。”林风的视线又移开了,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这个兼职轻松,只要中午一个小时,晚上放学两个小时就可以了,离学校也近,很方便。至于同学……初中辍学去打工的人都不少,大家都忙着看书考试,谁有功夫特地关注我?”
  我呀。纪明越在心里暗搓搓地想。
  “你想赚零花钱的话……”纪明越本来想顺势提出自己想付费请他补课的事,不过他目光一直在林风身上,发现林风视线在瞟到马路一边的某个人时、稍微顿了顿,便也随意地跟着看了过去。
  这一看不要紧,他几乎立刻忘了自己打算说的话。
  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羊绒短外套,下面是棕色的麂皮绒短裙,过膝黑色长靴,中间露出一截又白又直的大腿。
  放到后世也许没有多新潮,但在十年前的北方小城市,这已经是足以让所有非gay男性、在大冬天眼前一亮的精致打扮了。而且她还非常勇敢地在这零下七八度的天气里露了大腿,按纪明越“漫画界”的说法,人家这叫做“绝对领域”。
  不过,既是gay、又在前世吃了冬天太浪的亏,已经开始学养生的纪明越来说,他对对方的“绝对领域”毫无兴趣,反而很想劝诫一句小心日后的老寒腿。
  她本来站在街角,看到林风以后,便微微一笑,朝他们的方向走了过来。
  纪明越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重生一回,他连前世一整年的同桌、罗薇的名字都记不太起来了,却能很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
  她叫许滢滢,是实验中学的校花。
  也是林风整个高中生涯里,唯一说得上来的女朋友。
  这也是纪明越从不敢过分表现、自己对于林风好感的原因——林风上辈子是交过女朋友的,在他的观念里,弯掰直天打雷劈。
  许滢滢比他们大一届,现在已经是高二的学姐了。从他们懵懵懂懂作为新生踏入实验高中起,她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绩虽然没有多好,却弹得一手好钢琴,还会跳舞,次次在学校文艺表演上大放光彩。再加上长得漂亮,交游广阔,隔三差五就要出个新闻,男朋友换起来一茬一茬、跟韭菜似的,大半个学校都知道认识她。
  她其实也是学校里典型的“另一类人”,只是比起刚才在奶茶店里碰见的女生们,无论是容貌打扮还是段位,她都要高得太多了。
  说实话,这才是纪明越会对那一类女孩儿那么敏感……的真正原因。
  纪明越记得,就是在今年的校庆表演后,许滢滢会宣布林风是她的新任男朋友,虽然两人的“恋情”只维持了不到一周,但这也足够班里那群闲出屁的男生,抓着这件事反复揶揄了。
  他一直以为,林风和许滢滢就是在校庆晚会排练的时候认识的,可现在看林风的神情,难道他们……在更早之前就认识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往下沉了沉。他眼睁睁地看着许滢滢越走越近,能看出她化了妆,桃花色的眼影,延伸至眼尾的眼线,让她的眼睛看起来也像桃花一般明亮潋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