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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重生之相逢未晚 > 第7节
  老太太理了老半天,肉痛的拿出两张百元大钞,还有几张十块一块五毛的零钱递给林墨:“一会儿多买点东西,你三爷爷跟着我们忙了一下午连口水都还没喝过。感冒也不是小病,你自己紧着点,反正家里大的钱都花出去了,不差这几个钱。奶奶还指望着你以后挣钱给我养老呐。”
  林墨接过钱,笑着安慰道:“我晓得,奶奶放心,以后我把您老人家养得白白胖胖的。”
  “油嘴滑舌,你快去快回,别让我担心,知道吗?”虽然知道林墨不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老太太还是忍不住叨念。
  “我知道。”
  外面下起了毛毛雨,吹着风,湿冷湿冷的。林墨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直接去省医院的门诊部。排了一小会儿队,轮到他,医生给他量了量体温,发现他有些低烧,再仔细询问了他的症状后,给他开了三剂针剂,好几小袋小药丸四天的量,花了他差不多五十块。饶是林墨经历过十多年后进次医院脱层皮一个感冒三百起的年代,也不禁有些肉痛。
  爸爸一个月的工资才四五百呢,这几包小药丸耗了他十天的薪水,黑,真黑。
  针剂需要饭后注射,林墨随便在门诊部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个面包,买了瓶矿泉水,就着矿泉水把面包啃了,返回门诊部打了针。
  休息了一小会儿,雨停了,他去医院外面找餐馆。
  林墨上辈子就没来过省城几趟,而且都是好几年之后才来的,对省城的路线实在不熟。他连问了几个人,才在医院附近找到一家中餐馆。
  这会儿已经七点钟了,锦城冬天的天气黑得早,天气又冷,中餐馆里没什么客人。林墨去点了一份麻婆豆腐,两份红烧肉,一份土豆盐煎肉,外加一份炝炒白菜,打包带了回去。因为地段关系,餐馆的价格偏贵,几个菜加上三份足量的米饭,花了林墨三十多块钱。
  相比l县的消费,省城要贵太多了。回医院的路上,林墨想着爸爸的手术做完了,也不可能马上回县里去,最少也得在这边呆上十天半月。等爸爸的手术做了,三爷爷肯定要回去的,不管怎么说他家里的事情也不少。他和奶奶不可能一直住医院里,饭菜也不可能一直在外面买。一来太贵,二来爸爸也需要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伤才能好得快些,外面卖的东西哪有自己做的好。
  或许,可以再麻烦三爷爷帮忙找个住宿的地方。
  打定主意,等找地方吃了晚饭,林墨把自己的想法给林常青说了。
  林常青暗道这孩子果然心细,想事情也想到极为周到,心里对林墨又满意了好几分。以前没怎么接触还不知道,原以为林墨就是个聪明文静会学习的好孩子,没想到他小小年纪办起事情来,比一些大人还稳妥周到,可惜偏遇上了这种事,不然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肯定就是他了,真是可惜了。
  “我来的时候,你海叔就说了,他在这附近有一套房子,他平时也就办事的时候会过来住,平时都空着,明天我就带你们过去认认地方,老幺出院之前你们就安心住那儿吧。”提到儿子,林常青眼睛里透着得意。
  老太太忙说:“这怎么好意思……”
  林常青呵呵笑道:“老嫂子还跟我客气什么?你侄子的地方就跟你家一样,随便住多久都没问题。”
  又是借钱,又是帮忙跑关系,现在还借房子给他们住,简直是帮了他们天大的忙了。哪怕老太太再气愤王艳艳,这下也不好再迁怒到林常青身上。老太太心里跟明镜似的,林常青这一桩桩一件件忙前忙后,相当于救了她儿子一条小命啊。再拿王艳艳的事情说事儿,那就是不懂事拿乔得理不饶人。再说,林常青介绍这桩婚事也是出于好心,谁知道王艳艳是那么个东西呢?要怪还是得怪王艳艳那个挨千刀的狐狸精。
  老太太叠声道谢,绝口不再提王艳艳的事情,林常青也乐得揭过这一页。
  手术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半。林建的情况暂时稳定了,但还需要在重症病房观察一段时间才能转到普通病房去。
  林墨透过病房的窗户,看到爸爸静静的躺在床上,不禁微微笑了笑。不管怎么样,爸爸至少保住了一条腿,家人的命运已经脱离了既定的轨迹,一定会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十一章 小试牛刀
  林海的房子就在省医院附近,步行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很近。房子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有人长住的样子,只简单装修了一下,贴了地砖摆放着些最基本的家具连电视都没有。林墨他们去的时候,屋子里到处都是灰尘,收拾了好半天才弄好。房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每个房间都差不多,主卧就比另外两间客卧多了点儿家具而已,大体看着跟外面旅馆差不多。
  林海因为生意关系,时不时需要到锦城弄点批文办点手续什么的,他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方便来锦城办事的时候住一下,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房子升值。98年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不温不火的,出于升值考虑买房的人不多,不过,林海好歹是做建筑方面生意的,消息比一般人灵通,手里有闲钱,又是熟人的房子,索性就买了下来。
  林墨羡慕的想着,要是他现在手里有钱,一定买它十几二十套商铺放在那儿妥妥的,保证一辈子吃穿不愁。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嗯,壮士仍需努力,早晚,面包和房子都会有的。
  有了落脚的地方,老太太心里总算踏实点了。冲着林常青诚挚感谢并狠狠夸赞了林海一番,林常青乐得嘴角扬着半天都平不回去。青桐村里的人都知道林海有钱,但是具体有钱到什么程度可就没人知道了,他娶了城里媳妇还搬到城里做了城里人,在大家看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谁能想到他在省城里也有房子呢?
  虽然国人信奉财不露白,可还有句老话不也说了吗,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林常青不可能到处去告诉别人,自己儿子究竟有多能干多有钱,但‘偶然’被人得知,再让人狠狠羡慕真心称赞一把,那种满足感是很难形容的。对老人来说,有什么比后人有出息更值得高兴、更想要炫耀的呢?
  林常青按捺不住眉眼间的得意,再三告诫老太太和林墨,回村后千万不能对别人说房子的事儿。偶尔满足一下虚荣心是一回事,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就是不好了。老太太满口应了下来,等林常青回去了以后,拉着林墨好生叨念了一番。
  “乖孙,你海叔家的房子真漂亮,放着这么漂亮的房子不住,真可惜。”贴着地砖,墙壁刷的雪白,还装着漂亮的吊灯,这样的房子在老太太眼里已经是顶漂亮的了。
  老太太嘴里说着可惜,眼中更多的却是羡慕。你说同样是人,林海也没读两天书,怎么就这么大出息呢?
  林墨整理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食材,笑道:“奶奶,等我以后有钱了,我给你买别墅,比这更大更漂亮。”
  老太太拿过一个大土豆,边削边说:“尽知道哄我开心。不过,我相信我乖孙将来绝对比海子更有出息,奶奶也不要别墅,到时候你就给奶奶买套京城的房子,奶奶天天早上上天门广场看升红旗,看主席像,没事儿再去爬爬长城。”
  听到‘京城’二字,林墨恍惚了一下,看着老太太故作苦脸道:“奶奶,你真有眼光,京城的房子可比别墅贵多了,看来我得好好努力了。”
  林墨从‘醒来’到现在,不过才过了一整天多一点而已,他却觉得自己像过了一辈子似的,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清晰印刻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竟像是前生往世一般,泛着陈旧的黄色,许多熟悉的人也变得黯淡起来。
  不知怎的,林墨又想起了韩勋。想起了他朦胧恍惚中听到那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顿时变得闷闷的,泛着些微悸痛。曾经,他们是因为陈俊曦而相识,但是这辈子他已经决定了要改变命运的轨迹,他们之间……算了,一切随缘吧。
  “……乖孙,怎么眼睛这么红,你可别哭,奶奶不要房子了……”老太太乍一抬头,看到宝贝孙子眼睛红红的,立刻心疼得跟什么似得。
  林墨把眼睛里尚未形成鳄鱼泪的水汽给憋了回去,眨了眨眼睛说:“我没哭,我就是有点担心爸爸。”
  林建现在还在重症室观察中,从昨晚做完手术到现在,他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他的情况很稳定,理论上不会出什么问题,让他们先回去休息一下。
  林建和老太太都一整晚没合过眼,上午又跟林常青一块儿过来看房子,实在熬不住了,就回来这边睡会儿。林墨吃了感冒药,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他见奶奶还在睡觉,就揣着昨天剩下的钱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回来。
  奶奶叹息道:“是啊,你说万一你爸要是知道王艳艳的事情,可别气出什么毛病来吧?邻村那个张老五,可不就是因为老婆跟人跑了,一直疯到现在吗?”老太太越说越着急,差点把刀削到自己手上。
  林墨忙安慰道:“肯定不会,爸爸的心理素质比张老五强多了,再说了我们家有没有精神病史,你放心,不会的。”
  老太太欲言又止,林墨他妈妈程缓缓因病去世的时候,老幺可不气得就跟疯了一样吗?她打心眼里喜欢程缓缓做她儿媳妇儿,漂亮懂事孝顺又能干又有文化,跟戏里唱的仙女似的。可她毕竟去了,她又怎么忍心看到儿子一天天过着魂不守舍的日子,否则又怎么会急着给林墨找后妈呢?她千求万求终于让儿子松口答应娶王艳艳进门,可哪知竟是个丧门星,还不如不娶的好。
  自从知道王艳艳是个什么货色,老太太悔得肠子都青了。再一对比前儿媳妇儿,就老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子。可是日子总得过,原以为林书都这么大了,老幺家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哪知竟天降横祸。
  老一辈的人思想保守,老太太断不会在林墨面前说他爸妈的是非。不过,林墨到底不是真正的未成年人,奶奶没说出口的事情他都明白,有些事情他甚至知道的比奶奶还清楚。
  “我是担心爸爸左腿截肢了,中学肯定不会再要他了,他以后该怎么办,真要天天闲在家里,他肯定受不了。”
  林建没有这年代知识分子的那些臭毛病,在学校他能好好当他的老师,回家里把衣服裤子一换,农活干得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否则以他微薄的工资,和懒惰成性的王艳艳,怎么可能修得起房子。
  林建就是那种天生闲不住的人,上辈子就是两条腿都没了,躺在床上还做些手工活贴补家用,你真让他天天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他绝对比生病还难受。
  “受不了能有什么办法?把小命保住了比什么都强。”老太太叹息道。
  祖孙俩聊着天,很快就将食材收拾好了。
  林墨去菜市去得太晚,买不到什么好菜了。他只买了些萝卜青菜白菜干香菇土豆之类的蔬菜,几斤大腿骨一斤瘦肉,一只小母鸡回来,另外还有米、油、调料之类的。林海一大男人,在这儿睡个觉就差不多,做饭可就别指望了。厨房里的工具挺全,半新不旧的,大概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余下的连粒米都找不着。
  小母鸡是在菜市杀好的,很肥,肚子里藏了不少油。病人大病初愈需要虽需要进补,但是绝对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林墨麻利的把厨房里的菜刀磨了磨,将鸡肚子里的油全切了出来。鸡油可是好东西,在没高汤的情况下做汤菜,往菜里加上些,味道立马就不一样了。
  切出了鸡油,林墨把鸡胸脯上的肉切了下来,焯掉血水水,整块放锅里大火煮熟。将煮过鸡肉的汤,倒进小砂锅里,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粳米倒进去,等水开后,用小火慢炖。干香菇比鲜香菇多个味儿,有人就喜欢那个味道,也有人非常讨厌。林建刚好属于无所谓的那种人。等香菇泡好后,林墨将它们细细洗净,挤掉水分后,拿了几朵,撕成细丝,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将香菇丝和鸡丝放进去,盖上盖子,小火慢熬。
  因为食材不齐,林墨只能炖个最简易版的香菇鸡丝粥。爸爸现在的情况,喝这粥是最滋补的。
  接着,他将瘦肉洗净,切小块,加料酒稍微腌了一下,等锅里油热了,把姜片、花椒粒、干辣椒放进去炝炒出香味了,再将小肉块倒下去翻炒,放入豆瓣,少许老抽,炒出香味后,将奶奶准备好的土豆块也放了进去,稍稍炒制后,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转为中火烧着,不一会儿家常土豆烧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原本奶奶年纪大了不该吃这么辛辣的东西,可她老人家早已经习惯吃辣了,陡然让她换了口味,她反而吃不习惯。
  过了二十来分钟,菜烧好了,林墨调入适量的盐,撒上少许芹菜,起锅,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土豆烧肉做好了。光嗅着那股麻辣鲜香的味道,老太太就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乖孙这手艺,怎么感觉比她做了一辈子饭的好呢?
  接着林墨把一小碗鸡油全熬了,熬好了,将多余的油舀起来,就着锅简单炒了一个香菇青菜。又用油渣和少许鸡油,掺水加姜做了一大碗白菜汤。这会儿粥也差不多熬好了,林墨往里面放了少许盐,搅匀,关火,拿了俩大碗盛了两碗出来,往碗里放少许葱花,香味儿顿时更浓了两分。
  老太太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眼睛都瞪直了,这这这,难不成缓缓真给乖孙托梦了?
  等老太太挨个尝过三个菜,再喝上几大口粥,瞬间觉得她乖孙绝对可以像他说的那样,把那几万块钱挣回来。这些菜的味道,简直是绝了!
  林墨没告诉老太太,做这些菜,他还没使出真正的绝招。
  ☆、第十二章 苏醒
  二十分钟后,桌上的菜被吃得干干净净。老太太常年干农活,年纪虽然大,饭量比林墨还好。林墨信奉养生之道,只吃八分饱,奶奶全无顾忌,再加上最近两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乍一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哪里还收的住嘴。三个菜大半都进到老太太嘴里了,还喝了足足两大碗粥。
  吃过饭,老太太撑得坐在椅子上,咂巴着嘴对林墨说:“乖孙,你妈真给你托梦了?”尽管老太太很迷信,但有些东西毕竟没亲眼见到过,哪会那么容易相信林墨的话。
  林墨说谎都不带眨一下眼睛,委屈的说:“奶奶,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我做出来的菜啊。要是我妈不在梦里教我,我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
  重生之事太过诡异,上辈子也没什么值得细说的事情,林墨不打算让家人知道,过世的老妈正好是挡箭牌。林墨还没过周岁,他妈妈就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听奶奶念叨过无数次妈妈做的饭菜如何美味。小时候他好像没这方面的天赋,直到家里出事,他辍学正式学厨后,做的饭菜才渐渐开始好吃起来。
  初学厨艺是跟中学食堂的师父学的。
  那会儿爸爸双腿截肢,学校将他辞退了,跟爸爸关系颇好的一个领导见他家里实在艰难,就让他到学校食堂帮忙洗菜刷碗,给他算工资,食堂里的剩菜剩饭也允许他打包带回家去吃。林墨勤快懂事,长相非常加分,再加上家里发生的悲剧,食堂里的大叔大婶们全都爱心爆棚,非但没有排挤他,反而处处帮助他。
  其中,食堂的掌勺师傅兼承包人李军跟老太太是拐着好几道弯的娘家‘亲戚’,他受了老太太托付,一有机会就会教林墨做菜。李师傅早先是镇上很有名的厨子,家传厨艺,手艺很好,但凡各家有红白喜事办酒席,都会请他去掌勺,他做的菜是公认的好吃。后来年纪大了,独生女嫁得好,家里积蓄颇丰,他带出来的两个徒弟都能各自独自承办酒席了,他索性就金盆洗手不干了。奈何,他天生劳碌命,在家闲了两年去了好几次医院,他实在闲不住,托关系把镇上中学的食堂承包下来,几年经营下来,百病全无,走路都带风精神的不得了。
  李师傅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有他指点,林墨把平时读书那股钻研劲儿放到做菜上,一心想着把李师傅那身本事学会了,将来无论办酒席也好开馆子也好,总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惜,事与愿违。
  但是,命运转了一个弯,林墨最终还是走上了‘开馆子’的道路。经营盛唐期间,林墨不仅聘用许多身怀绝技的大厨,自己也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许多‘家传秘方’、‘皇家秘制’之类的配方,大厨们的绝技林墨没去偷师,但是那些配方他可全都记在了脑子里。就算林墨最擅长始终是家常菜,有了这些配方,还愁做出来的菜不好吃吗?更何况,家常菜看似简单,真要做好吃,把味道做绝,一口就能品尝出‘家’的味道,绝非易事。
  老太太打了个饱嗝,怀念道:“别说,这些菜的味道,还真有点像缓缓做的。”
  林墨继续瞎掰:“我妈还教了我好多菜式,等以后有条件了,我再做给奶奶吃。”
  老太太眼圈一下就红了,当年缓缓可不就是这么说的吗?老幺能娶到缓缓这么好的媳妇儿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惜啊……
  林墨的话触痛了老太太的神经,老太太又忍不住说起他妈妈的事情来,说到最后,叹息道:“要是缓缓还在该多好,哪会出现今天这档子事儿。”
  林墨笑道:“那小书就做不成我弟弟了。”
  老太太嗔笑道:“人小鬼大,尽瞎说。”王艳艳再多不好,小书依然是个好孩子,大人的错怎么能归罪到小孩子身上呢?
  林墨不知道自己亲娘有没有被奶奶给‘神话’了,对于‘母亲’这个角色,林墨印象中更多是像王艳艳这样不负责任或者是陈俊曦母亲那样歇斯底里的,又被掰弯这么多年,林墨实在无法想象将来如果跟个女人组建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子的。当然,喜欢男人这种话,林墨现在可没勇气给家人提。
  将锅碗洗涮完,林墨和老太太用大保温杯,盛上滚热的粥,带着去了医院。
  傍晚到了医院,医生告诉他们,下午的时候,林建已经醒过两次了,病人情况比预想的更好,晚上再醒过来,可以适当喂一些流食,明天再观察一天,后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
  老太太听了忍不住念了好几声佛,林墨也非常高兴。
  等他去门诊扎完最后一剂针剂回来,林建已经醒过来了,老太太正在给他喂粥。
  “爸。”林墨轻轻喊了一声。
  林建脸色苍白,神色却有些激动,嘴里含着东西含混应了声:“哎。”
  “奶奶,我来吧。”
  “好。”老太太把碗递给林墨,自己退到了旁边。
  时光回溯,父亲活生生的躺在自己面前,林墨拿着勺子手微微有些发抖,他轻轻的将粥吹凉了,小心翼翼将勺子凑到爸爸面前。看着爸爸一勺勺吃掉自己亲手熬的粥,林墨鼻子微微发酸。
  林建刚醒来,不能吃太多东西,原本他还没什么胃口,哪知粥的味道竟然异常鲜美,不知不觉喝了一小碗,还觉得有些不够。
  这一小碗粥是医生特批的量,够不够都只能喝这么多。林墨收拾碗筷到外面去洗,顺道去锅炉房打热水,林建问老太太:“妈,艳子呢?”
  一提到王艳艳老太太差点儿没气炸肺,可是又担心儿子听了想不开,脸色变来变去,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林建为人老实忠厚但是不傻,问道:“妈,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