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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上肉 > 第22节
  “你问她。”神经病把问题抛给了作者。
  壮汉看了看作者,二话不说就拉着作者走。
  作者一口咬在了壮汉的手腕上,壮汉松开了手。
  作者疾奔到了火堆旁边拿出一根烧得发红的树枝,对着自己的脸就是一烫,再是一烫……直到整张脸都血肉模糊了,作者才笑眯眯地问道:“我这样了,你还要吗?”
  疼吗?作者表示已经疼麻木了。
  很显然,大家都被作者的行为给吓呆了。
  男主说话了,“好了,赵四,人女人不愿意就算了。”
  壮汉朝着作者吐了一口唾沫,骂声道:“臭|婊|子,真晦气。”
  神经病却在这时候走上前来,将作者拥入怀里,亲昵地说道:“看你又淘气了不是,瞧瞧,这张脸……多可惜!刚才你只要求求我,不就行了。”
  作者疼得没办法张口,心底却暗暗想到:求你,哼!要帮你早就帮了。
  神经病搂着作者往房车而去,期间,神经病还故意挤压着作者的脸,让血流得更厉害了。
  上了房车,神经病就将手覆盖在了作者的脸上,只见那些裂开流血的伤口一下子就治愈了,一张貌美如花的脸如故。
  神经病心情不错的吹了一个口哨,还特地给作者倒了一杯水喂着作者喝下。
  “你刚才那样,我真开心!”神经病一边说着,一边发动车子离开。
  麻痹!本作者受罪,你开心!果然是超级大变态!!
  “你看着吧!不一会儿,他们就会被丧尸包围,真想留下来看看他们的惨状!”神经病兴奋地自言自语。
  “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他们车子所有的油罐都被我用异能扎了洞。”神经病哈哈大笑起来,“跑呀!看你们往哪儿跑……”
  作者顿时流泪满面,苍天啦!弟子哭求您把这货给收了吧!这货一定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作者大大,你难道忘了,这就是你写出来的亲儿子了吗?
  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也!
  很快,作者的意识都模糊了起来,她感到身体在一点点的升温,这种感觉作者觉得格外的熟悉。
  我勒个去,搁那儿哪有春|药这玩意儿!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被肉六部曲
  作者抱着床单,双腿夹着床单蹭呀蹭呀,无论怎么蹭都无法解决内心的骚|动。
  “……陆昊……”作者忍无可忍的叫了神经病的名字。
  “嗯~”神经病的声音在这一刻,作者觉得特别销|魂。
  “我要……”
  “要什么?”
  “要你。”
  神经病呵呵笑了两声,“不行哦!我要开车。”
  作者知道他是故意的,他已经开始调|教她了。想到这里,作者内心的骚动蓦然冷却了一半。她不能沦落成为神经病的玩物。
  作者为了降低身体的渴求,只能强忍着不断地往车壁上撞去。
  声音一声盖过一声,直到作者整个人被按在了床上。
  神经病压着作者的身体,逼视着作者的眼睛,问:“你当真不记得我是谁了吗?”
  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作者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突然想起这句话,作者想笑来着,却哭了。
  作者的双腿分开了,神经病进去了,他一边运动着,一边低低呢喃着:“那时,我们是邻居,不知道为什么一场病之后,我的身体就异于常人,那时,我还不知道那是异能未爆发前的症状。最初,父母也花钱给我治过,可都没有办法。”
  “呵!最终年轻的他们选择了一个最不负责任的方式,丢弃了我。我记得,在被遗弃的那段时间里,我在天天吃住在你们家,你对我可好了,你怎么可以不记得我了呢?”
  麻痹!这是那个白莲花妹纸干的事儿呀?亲爱的神经病大人,我可以告诉你,我根本就不是你要找的那个好心肠的妹纸,行么?
  “我不是……”
  “嘘。”神经病止住了作者的话,“记得再次见你,我受伤了,我是故意的,我喜欢流血的感觉。我瘫坐在马路边上,那么多人路过,就你……扶起了我,送我去了医院。”
  作者打赌这货口中的肯定是两个妹纸,后一个可能是她,也可能不是她。作者表示,她没有写过这样的剧情呀!
  这货该不会是有精分了吧!
  “后来……”在神经病还没有说出口时,作者堵住了他的嘴。
  据说,秘密知道得太多的人容易早死。
  作者你难道忘记了你那想死的念头了吗?
  作者的脑洞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掉线。
  等到作者想起的时候,为时晚矣。作者已经被极度兴奋中的神经病给弄晕了。
  于是,作者打算亡羊补牢。
  “其实,我真的不是你那小竹马。”
  “嗯。”
  “其实,那天扶你起来的也不是我。”
  “嗯。”
  “你不生气吗?”
  “嗯!”
  作者已经绝望了,这神经病到底有几层面孔呀?那个邪魅暴躁的神经病,你快回来吧!
  “呵!没想到他们命还真长。”
  作者伸出头看去,男女主永远不死定律。
  忽然一个想法从作者脑海里的发酵,男反派不都会被男女主杀死吗?或许,她可以借着男女主的手早早解决了这个神经病。
  经过上次野外露营时间,神经病和男女主已经不可能成为好朋友了。
  作者觉得离死亡好像迈出了一大步。
  呜呜……这是闹哪样?有她这样一心求死的好妹纸么?
  男女主是很能忍耐的凶残人类,虽然上次他们怀疑神经病,但还是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与神经病同行。
  作者最害怕这种背地阴你的主了。可作者大大,你为毛还要写这样的男女主呢?
  作者大大高呼:知道什么叫越害怕越兴奋么?原来作者是个抖m!!
  当男女主看到作者那张完整无损的脸时,他们知道神经病拥有超强治愈功能,这样的异能在末世最为珍贵。
  作者将男女主百转千回的心思尽收眼底。小样!别以为本作者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不就是想着卸磨杀驴的没事儿吗?难道你们以为神经病是呆子么?
  愚蠢的人类!!——作者已经属于非人类中,至少作者是这么划分的。
  各怀鬼胎的一行人算是结伴同行了,途中杀杀丧尸,顺便来个黑手,精彩不断。或许有了新玩具,作者就被神经病冷落了。
  在即将达到某个安全营地时,就是这样废材的作者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用处,比如威胁某某神经病。
  可是,你想呀!神经病是能威胁了的吗?
  “你杀吧!我不在乎。”神经病还是一脸笑意,但眼底却是森森冷光盯着男女主。
  “我知道你拥有超强治愈系异能,可是我却却有一种方式让你怎么也复活不了她。”男主阴笑着说道:“比如,掏出她那颗鲜活的心脏。”
  我爱你,男小唯。快挖走我的心吧!活着真是太没意思了。作者被这个肮脏,血腥,暴力,残忍的世界折磨疯了。
  作者万分想念安静祥和的二十一世纪。
  作者发誓以后再也不写小黄文荼毒青少年朋友了!
  男主的铁抓手已经穿过作者的衣服,指甲已经没入作者的肉里。
  作者疼得小脸纠成一团,却还乐呵呵地笑着说道:“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是什么?那就是衣服,坏了,扔掉就是了。”
  突然,作者尖叫出声,整个身体都痉挛了起来。
  无止尽的痛从身体里蔓延出来。
  “杀了我……”作者不止一次地哀嚎求着。
  “啧啧……你还真是冷血呀!”男主看着一脸淡定的神经病讽刺道。
  “彼此,彼此。”神经病含笑的声音被作者痛苦的喊声给掩盖了。
  “混蛋,要杀要刮给个痛快。”作者生不如死。
  神经病看了一眼痛不欲生的作者,眼神越发黑暗了,却笑得风淡云轻:“你们不就是想要我死吗?这还不容易!”
  “你们以为活着到了营地,你们就能得到安宁了吗?幼稚。”神经病这是在给男女主投掷怀疑不安的种子呢!
  太特么坏了!!
  转而,神经病又用笑嘻嘻的声音说道:“嘿!我知道你不是她。”
  “那天,我跟着你到了屋顶,我是要去杀你的。因为那些事情的真相正好相反,她是第一个分享我秘密的女孩,也是第一个出卖我的女孩,也是她让我彻底沦为笑谈怪物……”
  “不过,我挺喜欢你的,真的!虽然方式不对,但那就是我喜欢你的方式。”
  “其实,现在这个覆灭的世道,活着还真没什么意思”
  “……反正,你始终都要离开……我陪你一起死,这感觉真好。”
  这一刻,神经病的声音此刻尤为郑重。
  这是神经病最正常的一回,作者痛得只能睁开一小缝隙看见神经病笑着将抢顶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碰
  作者第一次觉得那血红得如此绚烂,绚烂得悲伤。
  为毛死都要搞得如此悲壮?为毛要让她背上这样的罪名?她为毛觉得这样伤心。
  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发现她不是她的男人吗?还是因为他说他用他的方式他喜欢她?还是说他愿意陪她一起去死?
  作者意识开始模糊,就连那颗心,作者都感觉不到跳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