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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 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第27节
  周行云赧颜:“非也,我只听过些传闻,知道剑仙与江南周家有渊源。我很钦慕他,曾寻访过他的足迹,在东海边一个渔村中,找到望舒剑,还有这个小球,戴在身上以为自勉,东施效颦罢了。”
  “师兄境界开阔,他日必有一番成就。可惜我虽姓……”金麟儿啧啧称奇,险些说漏嘴,“可惜我虽生在白海,却不是青明山上的人。”
  周行云:“如何?”
  金麟儿:“师兄或许不知,赵姓是青明山的大姓。我若生在青明山,许能姓赵,跟剑仙的结义兄弟赵桢将军攀上亲戚。那样,咱们的关系就更亲密了。”
  周行云失笑:“攀上亲戚也没用。”
  金麟儿一拍脑袋:“忘啦!,话本故事里都说,赵桢将军的儿子赵灵,同大侠岑非鱼是……断袖。”
  周行云:“玉门惨案发生以后,赵桢将军蒙冤受辱,身陷关外有家不能回。赵灵乃胡汉混血,又名柘析白马,幼时在匈奴为奴,颠沛流离受尽欺凌,但他意志坚韧,目光长远,能出淤泥而不染,最终排除万难为父洗冤,是真英雄。”
  他说了一大段话,似乎意有所指。
  但金麟儿脑子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只当周行云是在讲故事。
  周行云无奈,笑说:“念郎,师兄希望你能以柘析白马为榜样,无论境遇如何,都能永保一颗赤子心,存善念,行正道。”
  金麟儿恍然大,郑重点头:“我一定做到!”
  周行云正式传授金麟儿华山剑法,入门剑术名为《清风剑法》,剑招共九式,特点为轻灵奇绝,攻速奇快。
  按常理来说,华山派的普通弟子,学一年可掌握基本剑招,两年可以连招,三年知变招,五年方有小成。
  金麟儿资质中上,基础平平,体力不佳,但学得格外认真,每日挥剑练习从不懈怠,精气神同往日大不相同。
  山中日子沉闷,夜间尤为无趣。
  金麟儿开始学剑,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偶尔会主动找孙擎风学剑。
  但孙擎风发现,金麟儿同周行云学剑时的那份认真虚心,到了自己这里,则会变成娇气可怜。
  可是,这正是孙擎风的“命门”——他向来吃软不吃硬。
  金麟儿若是对他发脾气,他倒是能出手教训。可这小魔头一旦撒起娇来,句句话戳在他心窝里,他就只能愣在当场手足无措,道一句“不学就不学罢,有我在,你怕甚么?”
  如此,孙擎风总算发现了周行云的“用处”,对待他的态度好了不少。
  若是周行云有闲暇,自己心情不错,他甚至愿意跟这个后生小辈过上几招,通过切磋助他提升剑技。
  非是孙擎风托大,要知道,周行云虽是天纵奇才,但在他这个用了两百年间、杀了数十万鬼方兵的人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两人能过上几招,全是因为孙擎风有意隐藏实力。
  傍晚云霞金红叠紫,远山青青如玉。
  积云府外,剑芒如雪,激荡的剑气扬起遍地落叶似雨。
  周行云冲将上前,虚攻孙擎风右臂,剑锋突转,直取其左腿。
  孙擎风一手负于身后,单手持一柄木剑,寸步不动,只将手腕轻旋,使出一招“灵蛇衔丹”。
  平平无奇的木剑在他手中,仿若一条鳞甲坚硬的游蛇,从周行云严密防守中唯一的丝破绽处钻入,云淡风轻地化去对手剑风中的内劲,单用剑身就拍开了他的剑锋。
  周行云料到孙擎风有此一招。
  他先前已在孙擎风手上吃过亏,知道此人剑法出神入化,只这一招“灵蛇衔丹”,就已连胜自己三次。
  他为破此招,直是夜不能寐,终于想出一个以退为进的办法——故意露出破绽,请君入瓮、用计连环,在孙擎风破招的瞬间,迅速挽了一个剑花,将剑斜向上挑,剑芒疾如电光,剑锋从孙擎风腰侧划过。
  孙擎风腰间挂着一个锦囊,皮扣被剑锋割断,锦囊应声落地。
  金麟儿大笑鼓掌:“师兄厉害!”
  孙擎风原是目露赞许,此刻赞许瞬间变为不悦。
  他原地换步移形,以手腕击中周行云的手肘,电光火石间,一招夺了对方的兵刃。
  周行云尚未看清孙擎风的动作,只见对方手中长剑的剑尖,已点在自己喉头。
  金麟儿目瞪口呆,打算悄没声地溜走。
  孙擎风将剑往空中一抛,俯身拾起掉在地上的锦囊。
  只听哐的一声,长剑正好落入剑鞘。
  孙擎风轻哼一声,瞥了金麟儿一眼,大声问:“大哥如何?”
  “大哥……大哥欺负人!”
  金麟儿逃跑不成,跑回孙擎风身旁,抢走他手里的锦囊,打开一看,发现其中根本没甚么稀奇,有的仅仅是一颗没了芯球的铃铛壳,咕哝道:“大哥好穷。”
  孙擎风照着金麟儿的屁股拍了一巴掌,搂着他的肩膀往洞府走:“废话恁多?吃饭去。”
  周行云愣在原地,琢磨着孙擎风的剑招,几乎已经入迷。
  金麟儿回头笑喊:“师兄,剑仙也要吃饭!”
  周行云回过神来,见金麟儿把饭桌搬到了室外,摆好碗筷,布好饭菜,正在往小陶碗里倒酸梅汤。
  大雍朝所有活人里面,想必没有比孙擎风活得更久的。
  他押着金麟儿同自己一起将手洗净,便大咧咧地坐在主位上,让周行云和金麟儿分坐左右。
  饭桌四四方方,空着一个位置。
  金麟儿粗心大意,倒了四碗酸梅汤。
  孙擎风把那碗汤摆在金麟儿面前,道:“做事毛手毛脚,要么就把多出来的那碗喝了,要么晚上你刷碗。”
  金麟儿:“我喝多了要尿床的。”言下之意,自然是既不肯刷碗,也不要喝汤。
  周行云把那碗汤摆在空位前,道:“薛大哥莫要责备念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此处风光壮阔,坐着一整个华山的山峦清风、流云晚霞。我们三人同天地对饮,岂不妙哉?”
  孙擎风与金麟儿不约而同相视一眼,只看见彼此眼中都带着同样的惊诧:咱们不懂,还是不要乱说煞风景的话。
  周行云失笑:“我来喝就是了。”
  金麟儿喜欢热闹,对这光景满意极了,自己没吃几口饭,一会儿给这个布菜,一会儿给那个盛饭,喝过酸梅汤,嘴都懒得擦,嘴唇上乌红一片,看着十分滑稽。
  孙擎风随手抹去金麟儿嘴角的汤汁,嘲道:“不怕人笑话。”
  金麟儿:“不怕,又没有外人在。”
  周行云端起第四碗酸梅汤:“薛大哥的手艺很好。”
  金麟儿咬着筷子,偷偷瞟了孙擎风一眼,小声道:“师兄,你肯定没吃过什么好吃的吧?”
  见孙擎风对自己怒目而视,他立马改口:“不过你去过那么多地方,连白衣剑仙的望舒剑都找到了,想必还是吃过许多美食的。”
  孙擎风面色少霁,兀自埋头扒饭。
  金麟儿食量不大,边喝酸梅汤边同周行云说话,问他游历时的见闻,对梁周时期的历史故事格外好奇。
  他东扯西扯、绕来绕去,终于状若不经意地抛出蓄谋已久的疑问,道:“师兄你说,柘析白马跟岑非鱼,两个人都是威震四方的英雄,为何不要世间的温香软玉,偏偏成了断袖?”
  孙擎风险些噎住,没好气道:“他们断他们的袖,关你甚么事?再胡思乱想,将你送去当道士!周兄莫要理会他。”
  周行云哭笑不得:“这我倒是从没想过。世间弱水三千,两个人能相识相知,长相厮守,其中因由千万,不可一概而论。若非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大抵就是,两情相悦,于是便顺其自然。”
  金麟儿不住点头:“两情相悦,顺其自然。我懂了,多谢师兄解惑。”
  .
  “你懂什么了?”
  孙擎风隐隐感觉到金麟儿心中的疑惑,但他自己心里头同样乱糟糟的,颇有些焦头烂额,索性放任自流。
  送走了周行云后,他将金麟儿支使去收拾碗筷,独自跑到瀑布下,决定每日傍晚来此打坐静心。
  周行云的回答,消除了金麟儿心中的疑惑。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总觉得孙擎风很不一样。
  眼下,他终于能够肯定,孙擎风于自己而言,如父如兄、亦师亦友,但与天地间所有人都不同,是他一生中只能有一个的,爱慕的人。
  金麟儿想通此节,迫不及待地想要成长,想要克服内心对《金相神功》的恐惧开始练武,从而与孙擎风并肩而立。
  故而,他将先前搁置的秘密试炼重新开启。
  金麟儿吸取了上回的教训,一则考虑到马蜂怕水,二则顾忌到孙擎风不许自己同他离得太远。
  于是,他想出一个新奇办法,计划趁孙擎风在瀑布下打坐静心,偷偷憋在水中闭气。他想当然地以为,若是自己意外溺水,孙擎风必定能够及时发现,如此就不算冒险,孙擎风就不能生气。
  又是一日傍晚,两人送走周行云。
  孙擎风收拾碗筷,金麟儿捧着书卷读得入神。
  远山叠翠,霞飞鹤舞,赤金彩练似的霞光几可夺日月之明。
  而金麟儿坐在小窗边上,双目清亮,双眉间金印暗流光,面颊被暑气熏得微微发红,颜色尤胜烟霞。
  他从前非是这般模样,难不成是练功练的?孙擎风如是想着,冷不防碰到一个大木桶。
  金麟儿沉浸在书中,未有所觉。
  孙擎风手忙脚乱地把木桶捡回来放好,装作若无其事,又踢到一个木桶,看金麟儿全没察觉,料想他一时半会不会闹妖,随口嘱咐两句,独自往瀑布去了。
  洞府的门刚刚阖上,金麟儿原地蹦起,像一块瞬间“活”了过来的石头,拿书本挡着脸,蹑手蹑脚跑到门边。
  他从门缝间望见孙擎风远去的背影,把经书往桌上一拍,大叫着冲出洞府,循着事先探索过的小路,抄近道跑到瀑布边,躲进草丛里。
  瀑布下边,孙擎风未觉有异,闭目打坐如常。
  金麟儿看孙擎风已经入定,便偷偷潜入水中,游到他附近,深吸一口气,沉入水中。
  刚开始时,他不觉闭气困难,在水中百无聊赖,偷偷抬眼向上望,透过水面观察孙擎风,嘴角扬起,吐出一连串小气泡。
  流水哗哗,寒气袭人。
  孙擎风打着赤膊,只在腰间围一条布巾遮羞,没有戴着幻生符,露出原本阳刚俊朗的面容。
  他凝神定气坐在瀑布激流下,颇有些“八风吹不动”的庄严肃穆,但那一身漂亮的腱子肉,苍白的肌肤上覆着的伤疤,又充满着阳刚健美,令人心神怡荡。
  金麟儿憋气久了,有些头晕眼花。
  不知是否是错觉,他发现孙擎风有些异常。
  孙擎风已经从瀑布中走了出来,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不动声色地环顾四周,确定金麟儿不在,便把手伸至自己两腿间。
  因他腰上捆着块麻布,那地方被布巾遮住,金麟儿隔得远,不知他到底在做什么,只看得见他眉眼低垂,手上不停动作,然后呼吸变得急促,模样看起来有些痛苦。
  金麟儿赶忙游向孙擎风,突然从水下钻出来,关切地问:“大哥,你不舒服?练功练岔了?”
  孙擎风闷哼一声,胯间布巾上,隐约透出一团不寻常的水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