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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同人 > [洪荒同人] 阵起洪荒 > 第71章
  只是既然天庭风气如此,放在当下,反倒成了他可以利用的地方。
  “一旦刑罚不是由昊天所定,或者说,让众神说服自己这只是小人为了迎合上意所为,他们必不会像现在这样只是私下谈论,而在明面上始终保持缄默。”
  心中的怨气总要有个出口,只要给他们一个可以发泄的对象,那么义愤自然敢现于人前。
  东华了然,没有人比他更懂得臣下会有的心思了。
  “所以你要去做那个小人?”
  “凡人尚有‘忘身于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言,我又何须顾惜己身?”
  “杨小二,昊天是准圣,你难道就不是了吗?昊天是三界之主,可你也是我玄门行走,可代掌教之职!”
  通天教主觉得有些心烦。
  他们没有立场阻止杨戬去做这件事,甚至于帝俊确实需要有人修改如今的这一份天条,从而消除建木上的天规律令。
  但是,这绝不代表他们就愿意看着小辈为了大义牺牲自己。
  “不论我是与不是,只要大多数人都认为我不是就可以了。”
  玄门行走一事本就是个秘密。至于准圣……清源妙道真君只是太乙金仙,封神战场上更是常以智计取胜,在金鸡岭与孔宣交手时也曾不敌逃窜。所以不会有人会想得到,只这么些年过去,在灵气单薄的人间,他就能够修成大罗金仙,成就无数人至死都不可能达成的准圣境界。
  毕竟大多数人也都会下意识地忽略了,杨戬从一个普通的凡人修至太乙金仙,也不过花费了不到一千年的时间而已。
  “师叔祖,修改天条亦是弟子的私心。”
  他并没有那么高尚,全然是为了大义去做这件事。只不过是身负血海深仇,除他之外,再没有谁更有理由去修改天条而已。
  当年东华帝君找上他,想必也是为此。所以如今,也并不需要后悔或是劝说于他。
  这些年,杨戬在蜀地同各色各样的人物接触过。有凡人,有妖怪。有卧龙凤雏,亦有妓/女戏子。一些他曾经想不通,亦答不上来的问题也都渐渐有了答案。
  天条有错吗?
  抛开个人恩怨,以客观立场来说,大体上它是没有错的。
  天规律令的设置既然是昊天为了维护神道统治,那么无论其中夹杂了他多少私心,总归是有益于三界稳定,并且能够保护于神道而言可以提供最多信仰的凡人的。
  或许随着时移世易,有一部分条款已经逐渐不适用于当下。但总的来说,那些需要神仙们遵守的规则,都有一定的道理。
  然而,天条制定之初,却留下了一个极为可怕的漏洞。那就是其上只有一条条规则,而没有违反这条规则后所需要负起的责任和接受的处罚。
  神仙违背规则固然有错,但该改则改,该罚则罚,该弥补补偿的,也确实应该付出代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份代价、刑罚应该由昊天一念所决定。没有界限,不受约束,只看昊天个人的心情与喜好,或是是否觉得此事有值得他利用的地方。
  于是同样是蟠桃宴御前失仪,龙吉公主被贬青鸾斗阙,仍有鸾鹤仙童随侍;卷帘大将被杖责八百,贬下界来,沦为怪物,却还要每七日受万剑穿心之苦。
  有人固然可以说天潢贵胄就是要与普通天将不同。但人间皇帝恩加于外,尚有明确的八议入律,轻易不敢肆意开释。昊天身为三界之主,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能够拥有无所拘束的刑罚权?
  而他的父亲和母亲……
  杨戬始终平静的神情终是不可遏制地有了波动。
  “纵血继三皇,道传西母,然以人身而治民,不受天册。虽圣尤凡,不可与神人通。”
  当年昊天的这一道律旨,当真是天威赫赫,不容违逆。
  或许他们错就错在,一个是炎帝之女、昊天之妹,一个是黄帝玄孙,却偏偏要结为婚姻,还生下了他吧。
  昊天既已历劫归来,三皇五帝的时代就应该乖乖随着三圣归隐火云洞而终结。又有哪个统治者会容忍炎帝与黄帝的部属突然友好地坐在一起,把酒言欢呢?
  所以,造成了这一结果的父亲和母亲,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牺牲品,用以彻底消灭炎黄之民一切不该有的幻想。
  虽圣尤凡……好一个虽圣尤凡啊……
  他的族人自此天罚加身,千余年不得解脱,只能凭借他以心血为系,依附灵寿木而活。
  所以,哪怕父亲与母亲已经不可能再回来,杨戬也仍要逼得昊天心甘情愿地修改天条。
  ——东华帝君需要天罚解除,以使建木复生。而他也要让族人摆脱天罚,不再魂散世间,不得入轮回。
  “清源。”东华阻止了通天再说些什么,“你想做的,我没有立场拦你,更没有脸面劝说。但是,‘何须顾惜己身’之类的话语,就切莫再提了。”
  “你有师门长辈,有故交挚友,有弟子爱宠。无论修改天条一事成与不成,都不值得你赌上性命。”
  “帝君之意我明白。”杨戬歉意地看了通天一眼,“师叔祖也请放心。”
  若他敢乱来些什么,莫说师父他们了,单就一千二百个族人,就足够令他头大。
  “那么,便烦请帝君算一算,契机在什么时候?”
  自己送上门去的到底不值钱,看观世音菩萨在大唐皇帝那里得到的待遇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