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哈哈大笑,笑完继续训练。
温时跑了两个小时后,跑不动了,趴在了草地上,他感觉好累。
感觉铁饭碗不是谁都能端起来的,他再次佩服那些训练一早上没有休息的大哥哥们。
而杜宾犬贝斯,躺在那里一直没动,此刻正冷静地看着趴在场地中央的温时。
温时在心里哼了一声,不想和他对视,便转移了目光。
贝斯以为这家伙最多坚持半个小时,没想到竟然跟着跑了快两个小时才趴下来了。
毅力还是不错的,他全身的毛发算不上黑,是浅黑的,脸部的毛发颜色和身上的颜色也不是同一个色系。
即使才两个月大,他的耳朵也是即将竖立起来的样子,所以贝斯兀自推测,这家伙很有可能是一只狼犬。
即使珍贵如蓝湾牧羊犬,小时候的样子也和普通狗狗差不多,也只有长大后,他才会在众狗众脱颖而出。
蓝湾牧羊犬基本上所有爱狗人的梦中情狗,因为颜值太高了,比这世上任何一种狗都要帅,甚至要比杜宾犬贝斯还要帅出许多。
贝斯要是知道这家伙以后会成为他老婆,他绝对不会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这样敌视他。
当然了,贝斯也没有想到,他堂堂警犬一哥,以后竟然会被自己带出来的警犬帅到。
只是这个时候,他是怎么看温时怎么嫌弃,可能是因为他现在还比较在意自己的训导员陈朗,可是等眼前的小狗长大后,贝斯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不香了。
他眼里只剩下那只自己带出来的警犬,一只后来被奉为人类最佳伙伴的蓝湾牧羊犬。
温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品种,他只是觉得,既然都被选来当了警犬,那他就要努力一点,绝不能让陈朗的钱白花了,并且他也希望自己能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既然做人的时候没有任何贡献,那做了狗,就勉强为自己的祖国拼一把。
他的坚韧和勇敢,成就了他传奇的一生。
从第三天开始,温时真正的训练开始了,他也和那些警犬一样,被套了项圈,被约束了起来。
而杜宾犬大哥依旧没有悠哉悠哉地躺在树荫下看他们训练。
陈朗害怕贝斯抑郁,晚上会把贝斯带到他的宿舍去,关照他的情绪,温时自然而然也成了那个能和陈朗一起生活几天的狗狗。
于是乎,他俩被迫生活在了一个窝里。
他们的每天的日常除了训练,就是被拉出去遛弯,在附近转一圈,再回家吃饭。
吃完饭再进行一个多小时候的指令训练,天色晚了,他们就会被送回去。
其他的警犬都回了笼子里,但温时和贝斯被陈朗带去了宿舍,一个不大的狗窝,成了温时和贝斯共同的家。
虽然贝斯依旧不爽小家伙占了他的位置,但陈朗能这样对他,他已经很满足了,他对陈朗很依赖,毕竟从小被陈朗带大的,陈朗在他心里就跟父亲一样。
而如今父亲有了一个比他可爱比他乖巧的小狗,换成谁都不开心。
第一天一起睡觉的时候,小狗温时躺在了狗窝中央,睡得很熟,他是真的跑累了。
贝斯想进去,但试探地踩了好几下,还是放弃了和他一起睡的打算。
陈朗洗完澡回来,发现贝斯躺在地上,而窝里一只小狗四仰八叉,将所有的位置都占了。
陈朗看着温时那样子,实在觉得可爱,索性把温时从窝里捞起来,放在了他的床上。
作为训导员的陈朗,既然都让两只狗狗待在宿舍了,那自然也不会嫌弃温时一身土。
他把温时放在了枕头边上的一个小窝里,示意贝斯进窝休息。
而温时始终没醒来,看给孩子累的,还打起了呼噜。
贝斯看着那躺在陈朗头边的家伙实在碍眼,自然心里也不爽快。
那个位置以前可只是属于他的啊,可如今竟然被这个家伙占领了。
陈朗果然喜新厌旧,他不喜欢自己了,他现在喜欢那只小狗狗。
贝斯:“难道是我不够努力,不够被你喜欢,让你今天这样伤我?就不爱了呗?”
陈朗收拾完自己之后,坐在床沿,看了一眼温时,却发现温时身上隐隐透着蓝色,他忍不住用手扒开他的毛发看了一眼,发现那细碎的黑发里,确实隐藏着几根蓝色的毛发。
陈朗心里一跳,以他对狗狗的了解,蓝色的德牧是很稀有的,而且这个小家伙的外形很像狼犬,不像牧羊犬。
而以珍贵稀有帅气出名的蓝湾牧羊犬,其祖先是一只蓝色的德牧,后代是德牧和狼犬杂交形成。
蓝湾牧羊犬被称为狗中的富二代,虽然拥有狼犬的外表,但对人类很温和,他们的脾性在一次次基因改良的进化中,早已选择了对人类有益的一面。
陈朗心想,这小家伙不会真的是蓝湾牧羊犬?
如果真的是,它是怎么出现在夜市里的,还被卖那么低的价钱?
他陷入了沉思,又抚了抚温时身上的毛发,发现在灯光下闪光的蓝色毛发好像变得多了起来。
他刚开始一直以为他的毛发是黑色的,结果这一看,发现黑色覆盖着一层隐隐若先的蓝色。
陈朗惊了,他不会真的花了五千块买了市价几十万上百万的蓝湾牧羊犬?
要真是那样,他可就赚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