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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第21节
  可能是钱财确实动人心, 哈里居然还恋恋不舍地一直跟到了卡玛家门口,嘴里还在念念叨叨什么魔鬼寄生之类的话,只不过并没人答理他,而当骑士们在门口站岗之后,他终于还是走了。
  卡玛一路上都紧抱着自己的孩子。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看得出来这一行人里,哪怕是那几位骑士,其实对她和孩子还都抱着防备的态度,显然对于魔鬼寄生的说法还是心有芥蒂,唯有这位伯爵小姐,非但没有害怕的样子,还频频打量她的孩子,眼神之中甚至还带着怜悯。
  这是唯一能救她和孩子的人了。
  卡玛几乎是从柴堆上被救下来之后就打定了主意。伯爵小姐是路过此地,等她走了,这些村民还是不会放过她的。
  尽管她自己清楚从来没有跟什么魔鬼私通过,可是就连她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孩子后背上会长着这么一个东西。当初刚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她也很害怕,但这终究是她的孩子,如今已经是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亲人,所以再怎么害怕,她还是把孩子养了起来。
  孩子渐渐长大,除了后背上生了那么一个东西,她看起来跟普通的孩子完全没什么不同,甚至比村子里那些孩子都要聪明可爱乖巧懂事。卡玛敢发誓,她的孩子绝对没有被魔鬼寄生!
  但是这些村民是不会信的,更有哈里觊觎着弟弟留下的财产,哪怕伯爵小姐说她不是女巫,但等伯爵小姐离开,这些人照样可以再把她烧死,又或者找个别的方法——反正一对儿孤儿寡母,死了还有谁会追究吗?
  唯一的办法,就是跟着伯爵小姐走。
  所以卡玛一进屋子,就直接给伯爵小姐跪下了。
  “做我的奴隶?”陆希被她吓了一跳,“这怎么行?”好端端的良民呢,怎么能做奴隶。
  是的,光明大陆上是有奴隶的,王室和大贵族都有蓄奴的习惯,对这个阶层来说,人口买卖是合法的,只要你买的不是别人的逃奴就行。
  陆希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所得不多。因为露西原先居住的地方也是一块小领地,领主手里基本都是农奴——这些人比纯粹的奴隶地位要高一点儿,当然,高得有限——露西见过的也就是这种农奴而已。
  教会倒是反对蓄奴的,而且一直在暗搓搓地用这一点来攻击贵族和王室,并宣扬“在主面前众生平等”的思想。不过暗中攻击归暗中攻击,也没见教会正式提出反对什么的,只不过要求进入教会学校的那些贵族不许携带奴隶。
  这一条做起来也不难,不许携带奴隶,那还有仆人呢,用都是一样用的,所以也没人反对。
  因此奴隶制仍旧在光明大陆上保留了下来,有些大贵族手下比较得宠的奴隶,那日子过得还挺不错,比普通平民都强。
  但对于平民来说,除非日子真的过不下去,否则他们还是不愿意去做奴隶的,因为一旦成为奴隶,就再也没有了人身自由,生死都由主人随意处置。贵族打死个平民大概还要罚点钱,打死个奴隶那真是如同踩死一只蚂蚁,没人会多看一眼。
  尤其是,这种失去自由不单是自己,还包括子孙后代。一代为奴,代代为奴,永远都不会有希望了。
  以卡玛的情况来说,家里还算小有资产,也不会交不起税,在平民当中都算是中上阶层了,怎么能去做奴隶呢?
  卡玛的眼泪涌了出来。她难道想当奴隶吗?可是她的女儿背上长着这么个东西,将来要怎么办呢?现在她还小,可以藏在地窖里,可是再长大一些呢?难道一辈子把她放地窖吗?那活着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何况地窖也没能把人藏住,还不是被村民们找了出来?这些村民说她的孩子是魔鬼寄生,换了别的人也同样会这么说,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把她们绑上火刑架,因为烧死魔鬼是每个人的权力!哪怕最穷苦的贫民都可以杀死女巫,然后他们不但不会受到惩罚,还能得到赏金。
  但如果成为伯爵小姐的奴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奴隶是私人财产,除非主人同意,否则外人不得随意处置。也就是说,如果伯爵小姐愿意庇护她和她的女儿,那就没有人再能随便把她们抓上火刑架!
  然而,这要伯爵小姐愿意庇护她们才行……那么伯爵小姐,愿意庇护她们吗?要知道如果手下的奴隶中出现了女巫,大部分贵族也是烧死了事的,否则如果被指有包庇女巫的嫌疑,即使是贵族也要承受压力……
  卡玛不敢把这些话说出口,她只能伏在地上,把前额紧紧贴着地面,并且拉着她的女儿也这么做。但是这样一来,小姑娘背后那张怪脸就从破碎的衣服里露出来,看得更清楚了。
  陆希慢半拍地想明白了卡玛的用意,然后叹了口气:“你们起来吧。”
  这是拒绝吗?卡玛有些绝望地想。也许她真是太贪心了,伯爵小姐已经救过她们一次,她怎么还能再得寸进尺地想继续要她的庇护呢?
  不过还没等她想完,就听见陆希说:“你先来做我的女仆吧。”
  女仆跟奴隶那可是天差地别,贵族夫人小姐身边的女仆,尤其是贴身女仆,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有地位的。卡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哆嗦着抬起头来,还在怀疑自己听错的时候,就见伯爵小姐对她的女儿伸出手:“你叫什么名字呀?过来让我看看。”
  小女孩还在发愣。今天她受到了太多的惊吓,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只知道紧紧贴着母亲,耳朵里似乎还响着村民们疯狂的叫喊声,无论走到哪里都在响,让她恐惧得想找个地窖再把自己藏进去。
  这时候她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说话——事实上她都没听清楚这个声音在说什么,只感觉到母亲把她往前推,然后就有人把她抱了起来。
  除了母亲,还没有人抱过她。她短短的一生中,今天是第一次与这许多外人所接触,但却是不停地被拽来拽去,被扔到柴堆上,被拉扯着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后背……
  艾米打了个冷战,本能地缩起身体,准备好了承受接下来的拖拽或者又被扔到地上。但是并没有,陆希只是把她抱到了自己腿上坐着,摸了摸她细软的,因为不见天日而有些枯黄的头发,微笑着又问了一遍:“你叫什么名字呀?”
  这孩子吓坏了——陆希感觉到小孩子身体的颤抖,本来想察看她的后背,现在也不敢随意去看了,她真怕这孩子被人一触摸后背,就会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这么小的孩子,很有可能给吓出毛病来的。
  说实在的,对付小孩子陆希不是太行,她是个没啥童心的人,从前还曾被称做“莫得感情的学习机器”,要她哄小孩子那真是有点强人所难,所以她也只能摸摸小女孩的头发,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摇晃,等着她自己平静下来。
  卡玛急得不行,抬起头想替女儿回答,被陆希做个手势制止了,只能干着急。等了很久,她才听见女儿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回答:“艾米……”
  “艾米——”陆希思索了一会儿,“是可爱的意思吗?”到底是同源而生,语言虽然有变化,但相似之处也颇多,包括人的名字。
  艾米没有回答,只是怯生生地抬头看了看陆希。现在抱着她的这个人,跟她见到的其他人好像都不太一样——小孩子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双黑,什么是堕落血统,但也能察觉陆希的长相跟其他人都有点儿不同。
  跟她一样,都是和别人不同的呢。艾米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个想法。
  她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母亲才不让她出去。白天她都躲在地窖里,只有夜间才能出来,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放放风。所以她只见过夜空,黑色的,闪烁着点点微光的夜空——母亲说过,那些微光叫做星星。
  而现在,她在陆希的眼睛里又看见了夜空和星星,那是她所熟悉,并且喜欢的。
  陆希其实不知道艾米为什么忽然好像不害怕了,不过这总归是好事,于是她一边跟艾米说着没什么营养的话,一边仔细观察了一下小孩子的后背。
  寄生胎是罕见病,但全球人口那么多,即使发病率只有五十万分之一,那也是个巨大的数目了。陆希本人倒没见过,可是看过的病例照片却多了去,别人也许害怕,她是绝对不会害怕的。
  依她看,艾米背后这个寄生胎并不大,其实在子宫内的时候就已经被吸收掉大半了,只是恰好留下了头胸部,所以就在艾米背上呈现出一张人脸——这可比一个包块要吓人多了。
  因为怕触碰会让艾米恐惧,陆希没敢上手摸,但也能确定这个寄生胎跟内脏是毫无关系的,应该只是寄生在后背的皮肤下面,如果离脊椎不太近的话,手术切除也没多大难度,只是创面会比较大,但如果有圣光治疗的话也不过就是一刷而已。
  但是她现在并没有一个会圣光的人在旁边辅助,那么要考虑的事情就太多了。好在艾米还小,有的是时间。
  陆希沉吟了一下,把艾米还给卡玛:“如果你愿意的话,带着孩子跟我走吧。她并没有被魔鬼寄生,不过是生了病,我会找到办法治好她。”得,这是她第二个许诺下的病人了。
  卡玛完全没有想到艾米竟然是可以治愈的,一时间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能,能治好她?”她以为如果能在伯爵小姐的庇护之下让艾米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就已经是最圆满的了,但治好——这个意思是说艾米可以跟正常人一样的吗?这张仿佛魔鬼一样的怪脸,是可以消失的吗?
  陆希又沉思了一下——如果没有圣光治疗,那么术后留疤大概是没跑了,但身上有疤对平民来说简直太常见了,日常干活的时候被擦伤划伤,或者蚊虫叮咬,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大或小的疤痕,这都是正常的嘛。
  于是她就心安理得地点了点头:“是的。所以不用这么担心,带着孩子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
  卡玛迷迷糊糊地抱着孩子离开了房间,感觉自己像走在云朵上,整个人都能飘起来。她有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等到梦醒了,也许伯爵小姐会消失,她仍旧是在柴堆上,或者好一点会是在黑暗的地窖里,抱着她的宝贝,生怕别人会发现。
  所以她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不睡觉,就不会醒,那么即使是梦,也永远不会消失吧?
  陆希不知道卡玛已经打定主意要熬通宵了,等人走了,她就看了一眼约翰:“我还以为你刚才就会打断我呢。”对于她救下卡玛和艾米,看得出来约翰并不赞同,甚至就在她伸手去抱艾米的时候,约翰还按住了剑柄。陆希真以为,她说带卡玛母女走的时候,约翰会立刻反对。
  约翰的确是想反对的,事实上他当时的确想打断陆希的话,但他的手触到剑柄的时候,改变了主意。
  “跟那个狮子有关吧?”陆希瞥了一眼他腰里的佩剑,似笑非笑。说来也是挺神奇的,尽管纹章镌刻在剑身上,但剑归鞘之后,剑鞘之上也会隐隐映出狮头的形状,若隐若现,假如仔细看还会觉得它好像在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光影造成的错觉。
  反正就挺神奇吧,陆希觉得,这会儿她渐渐能看见“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了,大概时空管理局也……没那么坑爹,广告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约翰低了低头:“您是伯爵小姐,您的命令便是我们的意愿。”
  陆希嗤地笑了一声——她信这个邪呢,从黑莓镇出发的时候,她还想回去收拾一下东西,那时候她的话怎么不管用了呢?
  约翰把头又低下一点儿:“您展示了玫瑰家族的意志与勇气。”不过等回去之后,伯爵大人的意志才是整个长云领最高的声音。
  玫瑰家族——陆希感觉自己一阵牙酸,不过这不重要,管它玫瑰还是玉兰的,一个称呼罢了,重要的是:“伯爵大人应该不会反对我收一个女仆吧?”可不能人带回去,再被那位冯特伯爵给送上火刑架,到时候她可真救不了。
  这话问得约翰无法再回避,沉吟了一下只好说:“您是个仁慈的人……但是那个孩子——从来没有人说那只是病。”
  “那是因为没有人把那个当成病治疗过。”陆希哼了一声,“我以为骑士也应该是仁慈的。”
  “骑士是为了守护。”约翰纠正她,“魔鬼必须消灭,否则只会给更多的人带来灾难。那个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的后背,她还传播了诅咒。”
  “是汉克说的吧?”陆希揉了揉眉心,这个问题还真得弄清楚。现在她揭穿汉克,算是把村民们都震住了,甚至忘记了追究什么诅咒,但是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事还没那么容易过去。
  “长云领绝不庇护魔鬼。”约翰坚决地说。庇护魔鬼的名声如果传出去,长云领都将被划为堕落之地,会被王室和教廷一起征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能喊打。另外,魔鬼是人类的死敌,这是绝对无法改变的,长云领厌烦教会的虚伪,可是他们不会与魔鬼为伍。
  “那就把汉克带来吧。让我瞧瞧这诅咒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27章 伯爵小姐(六)、我会配置炼金药水
  汉克被拎到陆希面前的时候, 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脸色灰败,目光涣散,显然在众人面前让他承认自己是靠造假上位, 对他实在是极大的打击。
  不过拎着他进来的丹尼尔半分同情心都没有, 直接把他丢到地上:“伯爵小姐要问你话。”
  汉克直愣愣地抬起头来,辨认出陆希之后, 忽然间好像活过来一点, 翻身就想爬起来:“那孩子——”
  丹尼尔的剑直接就压在他肩膀上,把他又按回去了:“老实点!”
  汉克被压坐在地上,却直着脖子盯着陆希:“小姐,那个孩子,那孩子真的是魔鬼!”
  “哦?”陆希一阵好笑,“就像你真的得到了神谕一样?”
  汉克的肩膀一下子就耷拉下去了:“不, 我, 我说了谎……”他整个人都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 只差瘫下去,“主收走了赐予我的恩泽, 我, 我已经是主所厌弃的人了……”
  “嗯?”陆希这下倒有点诧异了, “神弃?”
  “是的。”汉克悲伤地看着自己的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已经是, 被神厌弃的人……”
  丹尼尔轻嗤了一声,向陆希解释:“他说他已经没有信仰之光了。”
  等下, 信仰之光还会消失?神恩还能收回去的?
  陆希这下是真的诧异了:“你的信仰之光消失了?真的?”她倒是看见白光转暗, 但还以为是汉克后力不继呢。话说这个事做何解释呢?觉醒的能力, 还会再消失吗?
  汉克双手掩面:“是的……我辜负了主的恩泽……”当他说出没有神谕的时候, 他看见那些村民诧异和失望的眼神,他们像在看一个骗子,而他能够感觉到,力量从他身上被抽走,信仰之光消失了……
  他不应该说谎。汉克痛苦地想。他不该因为怕死而说谎,更不该因为怕死而承认自己说谎,他应该让他们点火,哪怕被烧死,也比亲口揭穿自己要强。他这样做,失去的不只是村民对他的信任,还有他们对主的信仰。那位牧师给他留下的任务,他终究是失败了。
  他应该死。汉克紧紧捂着自己的脸——神弃者只有这样才可以赎罪,才能得到主的宽恕。
  但是,在他死去之前,他仍要揭穿女巫和魔鬼,不能让魔鬼继续散播诅咒,那会害到更多的人。
  “你到现在还认为她是魔鬼?”陆希感觉自己也是搞不清楚这些狂信徒的脑回路了,“你说从牧月开始不下雨……”嗯,光明大陆用的历法就是这么称呼的,所谓牧月大概就相当于公历的五月底到六月初这段时间,这仿佛跟法国的共和历很像,就是陆希用起来很不习惯。
  “从牧月到现在也就是五个多月,可是这个孩子已经出生三年多了,如果她是魔鬼,为什么她出生的时候神没有指示,一定要等到她长大了才用不降雨来惩罚你们?而且,如果卡玛真的与魔鬼私通那也是她一个人的错,为什么主不惩罚她,却要牵连整个村庄?”
  汉克愣了一下,答不上来,好一会儿才说:“但诅咒确实是因为她而起……”
  他说着,目光竟然又坚定了起来:“我背弃主的教导,因私心而说谎——我将以死赎罪,但魔鬼若不死,诅咒就无法解除,这里的人会死,还会继续诅咒更多的人……”
  “等等,等等——”陆希感觉这事儿更麻烦了。
  本来她是准备把汉克当成一个谋财害命的神棍来处理的,但是现在看来,这货竟然还是有坚定信仰的。即使他也有私心,但他居然是真的认为艾米害了人,真的想守护村民不被诅咒伤害——这可真是,怪出人意料的呢。
  这样的话,她还真的不能简单粗暴就给他判个邪*教的罪名。
  啊,人生好tm麻烦啊!就不能直接把这人烧死吗?算了,她其实也做不到。
  所以陆希只能耐下性子问:“什么诅咒?”
  可能是忽悠惯了人,汉克的口头表达能力还不错,于是陆希就听到了一个还比较完整的故事:村长的儿子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办一场体面的婚礼。
  这个要求也不算过份,尤其是现在长云领的日子不好过,女方作为隔壁领地的领民其实不想把女儿嫁过来了,但又不好随便毁弃婚约——那毕竟是在主的见证下立下的婚约——因此提出了体面婚礼做为补偿。
  体面的婚礼,当然是要有酒的。而且女方家不要麦酒,要葡萄酒。
  葡萄酒可不是平民随便能喝到的东西,葡萄本来是珍贵的水果,何况还要用神术来酿造……整个村子里,只有多克家的地窖里还有两小桶,那是他生前自己都舍不得喝的。
  这事儿,多克的哥哥是知道的,并且为了讨好村长主动说了出来,卡玛虽然有些舍不得,但她一个寡妇要在村子里过活下去,同样不能得罪村长,所以还是把葡萄酒拿了出来送给了村长。
  结果一场喜宴过后,许多人中了诅咒,逐渐开始腹痛甚至呕吐,就连汉克自己,一个月前也开始时常腹痛。本来他们还没有想到是被诅咒了,直到村长的小儿子,有一天调皮钻进了卡玛家的地窖,并在地窖里见到了艾米。
  “迪克当天晚上就发起热来!”汉克有些激动地说,“我们打开地窖,就看见那个孩子,她背上寄生的魔鬼在对我们狞笑!算一算时间,正是从婚礼开始,主就不再降雨水给我们,那其实就是主在提醒我们,魔鬼已经来到世间,诅咒开始传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