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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女人就撒着娇,搂上男人脖子,趴在他背上,笑得像棉花糖一样又软又甜,还哼起了歌。
  他们的影子,被灯光拉得长又长,但却依偎在一起,难分难舍,一起朝前走去。
  连影子,都是幸福的。
  这一刻,沈书黎难忍动容,有种不可遏制的羡慕。
  其实真正的爱情,他早就见过了,他的父母在破产前,曾经也是很恩爱的,羡煞旁人。
  所以他潜意识就认为,结婚过一辈子这种事,一定要跟自己爱的人。
  又路过一户人家,看见一对吵嚷的夫妻,两人都拉着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妻子指责男人,为什么下了班不回家,在外面鬼混。
  男人理直气壮地高声驳斥她:“回来干啥?听你每天叨叨叨,烦死人了,看见你我就烦,不知道这日子过得有什么意思……”
  妻子把手中的东西一摔:“那别过了!你有种离婚啊!反正都是相亲结的婚,没啥感情!”
  男人又不吱声了,闷着头一个劲儿抽烟。
  一男一女,一道窄门,就是一生。
  压抑,窒息,没有盼头,宛如钝刀凌迟。
  这一幕,跟刚才那对幸福的夫妻,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沈书黎默默看完,过了好久,才挪动有些麻木的腿。
  他想,他有答案了。
  —
  过去两天了,周进没有接到沈书黎的任何消息。
  这两天,他经常性把手机拿出来,点开微信去看,都养成了习惯。
  好多次想要主动去问,但又怕沈书黎觉得他是在催促,会很有压力。
  周进是个地道的小镇农村糙汉,他的婚恋观和人生观,都是非常传统的。
  比如,结婚就是要过一辈子,除非原则性错误。
  比如,二婚就是不好,所以他从没想过,跟沈书黎结婚后会离婚。
  比如安安稳稳地,不求大富大贵,但求无病无灾,这就是最幸福的人生。
  但周进知道,这只是他的想法。
  沈书黎是天之骄子,在顶级大学念过书的,肯定观念跟他不一样。
  所以在结婚这件事上,比他多一些考虑也正常。
  周进在农场的菜地里忙活一气,休息时又下意识拿起手机看。
  还是没回信。
  他轻叹了一声,正要进屋,一转身,却看见一个穿着风衣的俊美男人站在自己身后。
  周进手里捏着个擦手的脏帕子,愣在了原地。
  两人相视无言,秋风吹过,撩起一地金黄的落叶,太阳暖洋洋的,洒在人身上舒服极了。
  这一刻仿若时光被定格,美得不真实。
  沈书黎看着他:“久等了,谈谈吧。我决定好了。”
  第12章
  两人在门口的长椅上,坐下有一会儿了。
  沈书黎微垂着眼,盯着地面:“抱歉,一辈子太长太重,我还是想跟自己爱的人一起过。”
  “我不能接受,没有感情的长期婚姻。”
  周进心脏揪了下,但随即他笑了起来,脸上是万里无云的轻松。
  也算是有个结果。
  周进:“没事,不用道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坚持。”
  沈书黎轻声嗯了下,又说:“其实我动摇过的。想着算了,只要能把债还上,什么都好。”
  爱情和现实,如果非要舍弃一样,他选择舍弃爱情。
  人总要先活下去,更何况,他还有弟弟要照顾。
  周进偏头看他:“然后呢?”
  沈书黎轻吸了一口气:“然后,我突然觉得,很不服气。”
  生活,现实,都在逼迫他弯腰低头,想让他认输将就,但他偏不。
  他沈书黎,从来都不是轻易屈服的人。
  沈书黎:“就像你说的那样,人总要坚持一点什么。”
  在现实已经堕落的情况下,如果精神上再屈服,那才是真的无可挽救了。
  越是在困境,越是要坚持点什么,保持挣扎向上的姿态。
  这是一种自救。
  周进弯起了眼,虽然求婚再次被拒,但这次,他却觉得很欣慰,说不出的愉悦。
  这才是他认识的天之骄子沈书黎,有自己的傲骨,自己的坚持,不轻易妥协。
  周进恍然想起,十几岁时,他第一次见到沈书黎的景象。
  那天太阳很高,气温刚好,不热不燥,周进跟一群人在篮球场上打球。
  他们这一队,战斗力不强,就想邀请坐在草地上看书的沈书黎加入,壮大实力,但被拒绝了。
  对面的队伍,之前因为抢球场的原因,跟他们有点恩怨,出口就是嘲笑。
  “人沈书黎才不搭理你们,球技那么差,沈书黎也救不了。”
  “还没发育呢弟弟们,排一排跟信号格一样。”
  “来不来啊,矮冬瓜们。”
  还有很多难听的话,周进已经不记得了,隐约中想起有人还叫过他的外号——‘捡垃圾的’。
  当时,原本拒绝了他们邀请的沈书黎,突然站起身,把书合上,站到了他们的队伍里。
  对面的人都懵了。
  那时的沈书黎才初中,发育得晚,个头一米六几。
  但他微微仰着下巴,骄傲得像只混入鸡群的白天鹅:“真没礼貌,没人教吗。”
  阳光打在他轮廓青涩的脸上,那双眼睛亮得夺目,比太阳还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