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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书七零摆烂吃瓜 > 穿书七零摆烂吃瓜 第30节
  略显迟疑了下,他昂着头道:“表姑姑,以后我给你割猪草不收钱,不过虎娃子他们还是得要,我会盯着他们好好干。”
  容知青是他的表姑姑,肯定不能收钱。
  “那不用。”容晓晓道:“该收还是得收,出钱的也不是表姑,你尽管放心拿着。”
  说起来她在回知青屋之前还得去猪圈一趟。
  明天不干活,但猪圈肯定得有人。
  就得辛苦焦港喂食和清扫了。
  正好猪圈是在回知青屋的路上,容晓晓到了地方,焦港正靠在墙角啃着肉干,“你总算回来了,快说说,你真是丑牛的姑姑?”
  瞧瞧,这才多久连他都知道了。
  焦港想去凑热闹很简单。
  大队的人也乐意搭理他,谁让他兜里有东西呢。
  时不时递把瓜子,跟着又抓把花生,不少人乐意和他拉扯闲话。
  当然了,他再大方也不舍得给肉干。
  这玩意吃一点少一点,家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寄,当然得省着吃。
  容晓晓道:“是表姑姑。”
  焦港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没差别啦。”
  他往前凑了凑,“那这么一来你是不是也能算半个大队的人?”
  下乡之前最怕的事是什么?
  有很多件,但其中一件事就是怕大队的人排外。
  他们大队还不算严重,同公社的罗庄大队排外特别严重,他们大队的知青住的地方还没猪圈好,分配的也是最脏最累的工种。
  要不是公社那边监管着,罗庄大队的知青们真的没好日子过。
  相比起来,红山大队要好很多。
  但也不是能轻易融合进去。
  要是在这边短住也就算了,可谁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去,不融入到这个大队,难不成未来的几年或者是十几年都将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圈子里?
  那迟早会憋坏。
  “也算是半个大队人吧。”容晓晓说着。
  之所以会选择六石公社,就是因为六石公社的红山大队曾是容水根的家乡,也是想着她来到这边能有以往的亲戚和友人扶持下。
  “真好啊。”焦港羡慕着。
  容晓晓:“对了,明天我要去镇上,这里的活就交给你了。”
  焦港傻眼,“啊?那明天只有我一个人?我不会喂猪啊。”
  容晓晓道:“明天虎娃子会给你送来猪草,你要手脚勤快点的就煮熟了喂给它们,你要想偷懒剁碎了直接喂也行。”
  “这么简单?”
  容晓晓点着头,“就这么简单,它们要是拉了记得清理,然后也就没其他事了。”
  往简单的说,也就两个步骤。
  喂食和清理,说起来确实也简单。
  简单到焦港有些不安,“咱们这样喂猪行吗?别到了要宰杀的时候还掉秤了。”
  “不会。”容晓晓道:“这事还得做一些准备,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那行吧。”焦港点着头。
  反正他是打定主意了,真要出了事,责任他肯定不担,但他可以出钱。
  然后又好奇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有好奇,同样也有些佩服。
  总觉得容知青比他们知道的多得多。
  容晓晓想了想,“或许是因为饱读诗书吧。”
  她读得书可多了。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又或者是年代小说,看了没有上千本也有大几百本。种田文中的养猪内容还少了?
  方法多的是,一个不行就试下一个!
  焦港钦佩,“你可真厉害!”
  原来他养猪伙伴这么厉害,读书的时候一定名列前茅啊!
  交代后,容晓晓打了招呼便先回知青屋。
  有不少东西得收拾一下,庆幸有一个大包还没解开,不然工作量更多了。
  回去的路上,容晓晓正复盘着。
  住房的问题解决了。
  轻松的工作也大概拿下。
  等搬了家和二姑一块住着,她就能过过清闲的日子,还能作为半个大队的人走家串户,听听一些有趣的八卦,凑凑一些热闹的场合。
  再靠着空间,提升自己的伙食和生活环境。
  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全都考虑周到,简直完美!
  “容知青!”白曼从一处山坡走下来,“好巧,你也是回知青屋吗?咱们一起走吧。”
  容晓晓抬眸,对着她笑了笑:“好呀,刚刚都没发现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买的篓子和竹席都没带走呢。”
  “你们家的事,我一个外人也不好插手。”白曼走到她身侧,“东西也太多了,等明天我再去容婆婆家里拿。”
  说着,侧头看了一眼身边人。
  在容婆子家看到容晓晓时,她本以为这人的目的是不是也是容家祖孙。
  可怎么都没想到,她会看到认亲的现场。
  这件事上辈子是绝对没有发生过。
  如果真是走散多年的亲戚,为什么上辈子他们没有相认?
  这种不确定性让她有些慌乱,所以才心慌意乱的离开。
  待在这周边冷静了好久,浮躁的心才安定下来。
  她不确定容晓晓到底是什么情况。
  但只要容晓晓的目标不是容正志,她便不会站在她的对立面。
  再有他们两人都姓容,容家和容家多少也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这两个人无论如何都走不到一块。
  所以,就算不确定容晓晓的身份,她也不会是她的竞争对手。
  “我没想到你会是容婆婆的侄女,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
  容晓晓如实回答,“多亏了陈婶子,她跟我说了丑牛家的一些情况,恰好和我了解的有些相似,所以才会上门确认。”
  “原来是这样。”白曼缓声,似有所指,“那你挺幸运的。”
  能和容家祖孙成为亲戚,哪怕最近几年会过得艰难,但熬过去后就能见到阳光了。
  容晓晓偏头。
  不是很理解‘幸运’是指的哪方面。
  这句话后,两人显得有些安静,彼此都没说话。
  一直到前方怒气冲冲跑来一人,看着两人,大声问道:“你们谁是白曼?”
  容晓晓毫不犹豫,抬起脚朝着后面退了半步。
  这一下,来人不再怒视两人,而是死死盯着白曼,“你就是白曼!”
  白曼:“……”
  “你就是盛左元的对象?”袁馨上下打量着这人,很想从眼前这人身上找到不好的地方。
  可发现从样貌和穿着上来看,完全挑不出错来。
  这让如此骄傲的袁馨更没法接受。
  她是大队会计的小女儿,哪怕出生在农家,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受过苦,其他同龄的人,谁不是早早就下地干活,谁穿得不是洗得发白还打上补丁的衣物?
  就她能什么事都不干,家里养着她顺着她,就连其他外人都说会计家的小闺女模样长得周正,就跟城里姑娘似得。
  好多小伙子更是看她一眼就立马脸红。
  可袁馨瞧不上他们。
  从小她就想嫁到城里去,可她在大队再好,也没法成为城里人。
  眼见着年龄越来越大,再不找个人家就得熬成大姑娘,相看了这么多次,袁馨是一个都没瞧上,就在她想着要不要将就一下时,她看到了盛左元。
  她对大队的知青不陌生。
  时不时也能碰上几回,虽然这些都是城里来的人,但真要比起来还不如大队的汉子们能干活,真要嫁过去保准会跟着吃苦。
  可盛知青不一样。
  当她看到盛知青的第一眼就入了迷。
  她从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男人,不光样貌好,穿得也好。
  袁馨可是听其他婆子说了,就盛知青身上衣服裤子,一身加在一起怕是得好几十块。
  而且这还不止一身。
  每次看到盛知青时,他身上穿得衣服都不一样。
  也不知道带了多少衣服过来,想来他的家境特别不错。
  当时她就起了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