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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从剧本杀店开始 > 从剧本杀店开始 第282节
  但贞子爬电视机这一段是有的,只不过电视机的不是贞子,是倩女幽魂造型的娃娃。
  国风贞子,给玩家全新的爬电视机体验。
  总之,新娃娃屋的装修理念就是,让各大知名现代鬼片里的鬼来到这里后都能宾至如归,跟回了家一样自在,找到家的感觉。
  鬼们宾至如归了,人可能就没这么自在了。
  至少方芳就觉得她可能撑不到时间到活着出去了。
  “救命啊!!!!”
  方芳之前看鬼片的时候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鬼片的主角能那么废。明明女鬼还没有开始大开杀戒,只是披头散发在地上爬,主角就吓得腿软动弹不得。
  现在她知道了,因为腿软是生理反应。
  她都没看见真鬼呢,只是看见电视机突然闪雪花屏,一个披头散发穿白衣服的娃娃从电视机里爬了出来,就吓得差点往地上一瘫。
  进来前她还在笑鬼屋的温馨提示上居然写本鬼屋没有真鬼,真逗,现在方芳只想给当时的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笑笑笑,笑个屁啊,这是真温馨提示好吧!
  那时候她和大家一起看完古婆婆的三分钟剧情演绎,刚走进客厅,正好奇这糖果店的主人怎么这么有钱,住得这么豪华。这鬼屋也怪奇怪的,门口是粉嫩嫩的糖果店也就算了,进到里面居然是豪华大别墅的装修,灯开的也挺亮,一点都不像鬼屋的配置。
  然后方芳就知道为什么客厅的灯要开得很亮了。
  方便让玩家看清楚娃娃是怎么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呀,明明刚进去的时候看电视机还是个正常的电视机,还能闪雪花屏,突然一下屏就没了,还是众目睽睽之下。
  如果这是一场魔术表演,方芳肯定要热烈鼓掌,为魔术师神乎其技的技法尖叫。
  前提是屏没之后里面没有爬出一只鬼娃娃。
  仅仅才过去了几分钟,方芳就已经记不太清在客厅发生的事情了。
  她只依稀记得自己当时像她曾经最唾弃的恐怖片女主一样,吓得瘫倒在地,爬都不会爬,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理智和思考刹那间荡然无存。
  什么马克思,唯物主义,无神论在那一刻灰飞烟灭。
  她脑子里只有一句话。
  妈呀,贞子,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如果不是周媛拉了她一把,方芳可能会那么一直瘫倒在地上眼睁睁地看这鬼娃娃朝自己爬过来。
  “媛媛,媛媛,你在哪儿啊?”无助的方芳大声呼喊,“你在二楼吗?我手机在你包里我看不见时间呐,这个该死的鬼屋到底还有几分钟才能结束啊!”
  方芳的呼喊没有得到回应,得到地只有前方房间里传来的尖叫,听声音应该是三个女高音,尖叫声此起彼伏。
  方芳瑟缩了一下,默默退回,选择往回走。
  别的鬼屋都是有路线的,一条道直通,虽然中途会跳出一些工作人员扮鬼吓你,但只要无脑往前跑就行了,总能跑到出口。
  这个鬼屋它不一样啊!
  它找不到出口啊!
  1楼加2楼,这么多房间,根本找不到出口在哪儿。每一个房间都有可怕的机关陷阱,客厅的电视机会爬鬼娃娃,二楼的儿童房会突然灯一黑一群娃娃活过来撕扯你的衣服扒住你的脚,主人房的墙壁会吸人。
  楼梯会流血,厨房会爬出一个女鬼大吃内脏,厕所的水龙头会流出长头发……
  别的鬼屋按部就班,这个鬼屋把20个人关进房子里开始大逃杀。
  方芳被周媛在客厅拉着跑后,跑进了厨房躲着。谁成想厨房里还埋伏了一个啃内脏的女鬼npc,披头散发,满脸血呼拉插的,就躲在厨房下面的橱柜里。
  等玩家跑进来,稍稍平复情绪,觉得厨房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多呆一会儿的时候,就猛地推开橱柜从底下钻出来,抓着内脏一边啃一边狞笑地冲向玩家。
  方芳刚刚找回的魂,瞬间被女鬼吓得变成了没有物质的爱情,被风吹散。
  吹散它的还是阴风。
  然后方芳就和周媛走散了。
  “媛媛,媛媛你在哪儿?”方芳换了一条道走,怕墙壁会流血不敢扶墙,腿一边打哆嗦一边找人。
  二楼房间多,光走廊就有两条,一条有光一条没光。
  “我连手机都没有,这个走廊里没有光,好黑呀,我好害怕。”
  “小姐姐。”黑暗的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弱弱的女声。
  “啊啊啊啊啊啊!”
  “是人,我是人。”女声连忙解释,拿手机手电筒的光照了照地上,方芳这才看清了她。
  “吓死我了。”方芳夸张地捂着胸口大喘气,看了看面前的短发小姐姐,“你一个人蹲在这里做什么?”
  “这里没机关,都在这里蹲了快两分钟了。墙没有吸我,真没有滴血,也没有突然开一个暗门,冲出一个拿电锯的杀人狂追着我砍,除了没灯之外一切都好。”小姐姐道。
  “哇,这种好地方你都能找到,你真机智!”方芳真诚地给小姐姐点了个赞。
  小姐姐嘿嘿笑了两声,收下方芳的夸奖。
  “这个鬼屋真是太可怕了,尤其是尽头里的储藏间。那里面有一个npc埋伏着,拿着大砍刀进人就砍,差点没吓死我。”小姐姐一脸劫后余生。
  “厨房也一样,有一个女鬼蹲在橱柜里生吃内脏。我就是和我朋友从厨房跑出来的时候走散的,我的手机还在她的包里。这个鬼屋真是的,一次性怎么只放20个人进来?这么大个屋子,至少得放50个人才能让我壮胆呐。”
  “没事,咱们两个就在这里苟着,苟到时间结束。我记得进来前工作人员说,单次游玩时间是20分钟,还有7分钟就结束了啦!”小姐姐欢快地道,活像说还有7分钟革命就成功了。
  “不过这个鬼屋好像有任务,和密室逃脱有点像。”小姐姐说着掏出一个小纸条,指头上歪歪扭扭的写着:相信丽丽。
  “你这纸条谁给你的?”方芳好奇地问道。
  “储藏间里拿大砍刀的npc。”
  方芳:……?
  方芳开始反思是不是她在厨房里太慌张了,跳起来后拔腿就跑连周媛的手都没牵,所以吃内脏的女鬼没有机会把纸条塞给她。
  “诶,不对呀。”方芳突然觉得事情好像有些不太对劲。
  “鬼屋的游玩时长怎么会是20分钟呢?刚刚排队的时候我算过了,每隔十几分钟工作人员就会放一批人进去。”
  “啊?”
  小姐姐话音刚落,机关启动了。
  “轰隆。”
  两人脚下的机关启动,两人直接从二楼掉落,掉进了娃娃屋的惊喜小彩蛋,地下一层大逃杀体验馆。
  “啊啊啊啊啊啊!”
  “唉,本来说你们两个胆子这么小,就让你们在这里躲着马上就会有工作人员接你们出去,不用去地下一层体验惊喜小彩蛋。”
  “既然能算时间,肯定也不害怕了。板板说了,要让每一个来玩的哥哥姐姐都物超所值,那就下去吧。”
  不远处,丽丽为自己英明的决定点了点头。
  “还好丽丽聪明,和游戏讨价还价多建了一层。丽丽棒棒!”丽丽在黑暗中大声夸赞了一下自己,去按呼叫键,让工作人员把其余还留在二楼的玩家带出去。
  该换场了。
  方芳一直待在2楼根本没注意到,这个鬼屋虽然是大逃杀模式的,但其实还是有给玩家设定的通道的。
  一楼的恐怖程度相较于2楼会高很多,其目的就是把所有玩家往2楼赶。到时候2楼到1楼的通道会封闭,方便下一批玩家进场,也能给丽丽留时间处理一楼的物件摆放。
  丽丽按下呼叫键。
  新的一批玩家已经进来了,等客厅的电视机里的娃娃开爬,新玩家就要开始在娃娃屋里吱哇乱叫了。
  “丽丽辛苦。”丽丽喃喃道。
  “得让板板给丽丽加工资!”
  第289章 这个游乐园也太棒了(完)
  “戴上五彩绳,我突然觉得安心了好多。”方芳宝贝地摸摸自己手腕上的五彩绳,又往嘴里塞一颗软糖,“再配上丽丽指定让我买的糖,更安心了。”
  “是啊是啊。”短发小姐姐和周媛疯狂附和。
  一次简短的鬼屋之行,让方芳和素昧平生的短发小姐姐结下了深厚友谊,虽然至今她们两个也不知道对方的姓名,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她们可是一起玩过鬼屋的交情,方芳到了地下一层才找到周媛,在找到周媛前后都是和短发小姐姐一起同甘共苦的,这四舍五入就是过命的交情呐!
  方芳觉得哪怕就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也会想起那一天在鬼屋里,小姐姐蹲在黑暗中朝她伸出援手,向她分享躲机关和npc的风水宝地的时刻。
  那一刻,小姐姐人虽然隐藏于黑暗之中,但是灵魂闪着圣洁的白光。
  这才是人性的光辉呀!
  虽然最后也没躲过。
  “别说,丽丽推荐的糖果还挺好吃。就是贵了点,用7折券散称都得40多一斤。”方芳嘴就没停过,软糖一个接一个吃。
  “贵你还买5斤。”周媛无情吐槽,扬了扬自己手中的糖果袋,“我都才买4斤半!”
  短发小姐姐:……?
  短发小姐姐掂着掂自己手中区区两斤的糖果袋,开始觉得自己的心是不是不够诚,丽丽推荐的糖果居然只买两斤。
  “咱们接下来去哪玩啊?”方芳猛吃十几颗软糖,在糖分和甜味的刺激下才觉得自己重回人间,开始琢磨接下来去哪儿玩。
  周媛掏出游乐园地图,开始研究:“按照原本的计划,我们是应该去极速地带的。但是我们出了鬼屋后改道来了太平镇边上,如果以太平镇为出发点的话,可以去的设施就很多了。”
  因为江祺打算给江冰一个店铺不倒闭机会,让她成为游乐园里官方指定娃娃屋糖果券使用店铺。同时糖果店也是全游乐园唯一售卖五彩绳的地方,基本算是恐怖娃娃屋官方指定周边店了,江冰的糖果店自然不能开在太平镇里。
  太平镇每天上午十到十二点和下午四到六点是要进行《厨神争霸赛》活动的,活动期间没抢到门票的游客无法入内。
  娃娃屋是随时都会有客人的,从娃娃屋出来的客人大部分也会直奔糖果店,糖果店必须保持随时都能营业。
  因此,江冰原定装修好要开糖果店的店铺变成了零食店,江祺在原本划给江冰的一条街外又给了她一家店,就在太平镇正门口。
  糖果店往前一步,就是太平镇活动检票口,糖果店正好被排除在活动外,位置还显眼,绝对的旺铺。
  这要是都能倒闭,江祺只能说江冰可能天生没有做生意的命。
  “旋转木马,双人飞天,跳楼机,蹦床,迷你过山车,玩具剧场,这几个设施看上去离的都差不多。”
  方芳想了想:“要不咱们去玩具剧场吧。”
  “还能坐着,应该有空调。看一出剧的时间应该也就半个小时,再算半个小时的排队时间,一个小时之后回来太平镇也开放了。咱们正好进去找家餐馆吃午饭。”方芳给接下来的行程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周媛觉得可以:“那你等我几分钟,我记得前面有一个卖奶茶的摊子,我去买杯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