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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神女(NP 远古 母系) > 第六章制陶
  部落里最近有一件新鲜事:巫收了一个奴隶。
  “奴隶”是一个复古的词汇。从前,在部落之间打仗时抓到的战俘会被带回来作奴隶,本意是希望他们给部落干活,但大家发现自己人的粮食都不够吃,更养不起奴隶,奴隶生病、死亡也是麻烦,怎么办呢?干脆用来吃。粮食不够吃,正好拿奴隶加餐。
  现在粮食充足,养得起奴隶了,但这片土地上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战争,所以奴隶早已淡出人们的视野。在人们的记忆里,奴隶好像是一种象征功勋的食物?
  听说巫的奴隶是她从姜水边捡来的。如果是十几年前,周边几个部落混战的时期,捡到人是很正常的事,比如阿夏就是这么来的,他是夏的遗孤,被族长捡来了。
  可现在是和平年代,早就不时兴捡孩子了。更何况这个“孩子”年纪这么大,看起来比部落里最高的男人还要高——他得吃多少粮食呀?
  他年纪大了,不适合当孩子养,可部落里不缺男人。
  一个他族的男人,如果不能发挥他的用场,就只能被赶走或者被当作食物。而男人的用场只有两项:狩猎,或者伺候女人。
  正经男人都是靠狩猎获得肉类食物来向女人求偶,就像阿夏这样;也有不正经的男人不会狩猎,如果他性功能强大,器大活好,也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获得女人的喜爱,从而得到女人耕种的谷粟主食,反正人不吃肉又不会死嘛。
  而这个男人既不会狩猎,又不伺候女人,还很有可能是在别的部落犯了错被赶出来的。部落不可能养没用的罪人,巫就把他收作了奴隶。
  按道理,奴隶是部落的共有财产,是不能被个人独占的。但巫说,她需要全身心地事鬼神,人间杂事另需人处理,就把这个奴隶征用了。
  人们淡忘奴隶的好处就是她可以任意定义奴隶的用途,因为她拥有第一个“奴隶”。
  提到鬼神,大家就快速接受了这个说法,如果巫能更好地事鬼神,为部落祈福消灾,也是一件惠及全族的大好事。
  至于这个奴隶,养着也不是不行,反正部落里囤积的粮食足够多养几个人——说起来,现在还能去哪里再搞点奴隶回来呢?
  关于奴隶的说辞是捡到他那天阿母教给女女的,女女没有经历过战争时期,阿母却是战争的幸存者。以前大家粮食不够吃,部族之间就会有战争,他们也不能幸免,那时的族老带着部落向东迁徙,放火开荒,误打误撞发明了烧畬法[1],后来阿母又改良石犁,带领部落走向繁盛,也成功平息其他部族的饥饿之火,换来十余年休养生息的安宁日子。
  那时奴隶都是一打一打地拉回来,每天都有人肉吃。可惜女女刚刚出生,什么都不记得。阿母说她吃了人肉,女女再吃她的奶,也算是吃过人肉。
  阿母说,她可以养着他,让他替她做活。
  女女其实不需要一个奴隶,她不需要耕地,不需要狩猎,不需要织布,不需要烹饪,如果没有人生病,她每天的日常就是发呆——如果有人路过,那她就是在“沟通鬼神、祝祷天地”。她的“人间杂事”由一群男人分担,她与他们说好,每次交配完,除了提供食物,还要提供劳务。
  现在就是把他们的活都交给一个人干,可以,但没必要,尤其是后来她发现这人听不懂她说话,指挥起来太麻烦。
  “你不管他,他就会被人吃掉。”阿母说。
  女女想了想,还是管着吧,他还是挺顺眼的,如果被吃了,这张可爱的脸蛋就会变得又丑又狰狞。而且,她太无聊了。
  如果她不劳作,就没有事情做,这个世界上没有给人消遣的东西。
  他倒是个不错的消遣。
  女女发现,他和她很像,除了肤色、体型等外貌上的相似,他们在生活习惯上也有一样的毛病。比如说,食物方面,他们都不喜欢吃肉,每次吃肉的时候他就会露出和上厕所一样的表情,甚至他比她更夸张一些,他第一次吃粟粥时都吞不下去;比如说,他们都很爱干净,上完厕所要擦屁股,而且不能用手、石头擦,他来之前,女女是部落里最喜欢洗澡的人,他来之后,就变成他了——如果奴隶也算人的话;比如说,比起裸奔,他们都更习惯于穿着衣服,他比划了半天才从女女这得到一套阿夏的衣裳,这还不够,不管屋内屋外他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管天气多热都一直穿着下裳……有这么怕晒吗?比如说,他们都不喜欢劳作,他以前明显没有干过活,在他擦洗时打破女女的陶罐、劈柴时险些劈断自己的腿以后,女女对他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最有趣的是,他似乎不觉得这些问题是一种毛病,至少不是他的毛病。虽然他极力掩饰,但女女能看出,他的不适应不是因为缺乏尝试,更接近于高高在上的俯视。
  他不吃肉是因为烤肉难吃,吞不下粥是因为粟米粗糙,洗澡是因为环境肮脏,穿衣服是因为裸奔有罪,不会干活是因为他不需要。
  他理直气壮。就算会因为做错事而惶恐,他怕的也只是女女会因此抛弃他甚至伤害他,而非对自我缺陷的检视。
  似乎他们所有人习以为常的生活才是需要改正的。
  这很不寻常,他身陷囹圄,却心怀高傲。
  她把他的衣屦拿去给阿母检查,可是部落里织功最好的、缝纫最好的女人都认不出这是什么布料,又是如何制成。“太精密了!”她们说,“这是天神的作品。”
  阿母问:“再给你们十年能做出来吗?”
  她们说:“一生都不行。”
  一生,就是叁十年。现在没有战争,粮食丰裕,人的寿命延长,女人活得更久,可以活四十年。部落里最长寿的人甚至活到五十岁。
  她们的话引人深思。姜是这一片发展得最好的部落,不仅填饱每个人的肚子,还能囤积余粮,部落里的男人就算不出去打猎也有饭吃。那他来自哪里呢?
  阿母说:“你要看好他。”
  女女的观察成了王瑾瑜的负担。虽然她允许他留在身边,虽然她的眼睛时常注视着他,但她不和他交流。
  她好像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摆件,平时根本不管他,也不让他做什么事,他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只是她会一直盯着。那感觉就像他变成了她养的一只猫,人类不就是喜欢观察猫咪吃饭、上厕所、舔爪,甚至睡觉吗?
  她有时也会对他说一些话,起初他因为回答不上来而担心,后来发现是自己多虑。她的观察、说话都是单方面的,没指望他听懂,也没指望得到回应,他听不懂甚至更好。就像人会对着猫咪自言自语,他是她的垃圾桶。
  她收下他,却对他没有任何要求。王瑾瑜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如坠梦中,最后又惴惴不安——他怕自己失去价值。
  他已经把语言学习提上日程,但这是一项大工程,几天下来他学会了“你”、“我”、“吃饭”,距离掌握这门语言还是有一点差距。哦对了,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巫”。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绑住“巫”的心。可她的男人太多,这几天已经不知换了多少个,除了阿夏,每次都是新面孔,根本轮不到他。
  他觉得自己就像深宫怨妇,每天等待帝王的垂怜……这么说也不太贴切,他不在她的牌堆,她好像不太想和他做爱,甚至没有主动触碰过他。他之前以为她至少对他的肉体感兴趣,不然也不会一上来就强奸他……或许是得到手就不珍惜。
  总之,他需要做点什么。新鲜感是暂时的,他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让她离不开他。
  他拉不下脸去自荐枕席。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王瑾瑜想得很清楚,虽然他处于劣势,但他拥有现代知识,这是超出他们几千年的智慧。穿越前他正处于一个普通现代人的智力巅峰期,高叁,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白天古诗吟,晚上单词记,左眼微眯,右眼显微镜,一手蒸馏瓶,一手打点计时器——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穿越题材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因为穿越者自带外挂,受到的教育领先时代几千年!有人说,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叁个是蠢材。现代人在现代难以出头,是因为前路都已被天才们踏平,而他现在有机会做第一个天才,前方是高山,但路就在脚下,翻还是不翻?
  王瑾瑜突然站起来,吓了女女一跳。他抽风似的走来走去,嘴角挂着迷之微笑,不等她询问,他就一脸兴奋地说:“我想好了,我不能辜负穿越前辈的美名,我要发明创造,我要逆天改命,我要带领原始社会跑步进入社会主义!”
  然后就颠颠跑到屋外去。他不敢走得太远,始终停留在女女的视线范围内。
  他先是在外面逛来逛去,找了个杂草、石头比较少的空地,然后捡了根木棒挖坑。
  女女也来了兴致。他要做什么?会不会和他的氏族有关?
  木棒的威力太小,挖了半天也就挖出一个小坑,女女看他还要继续挖,就给他拿了把铲子。谁知他对她做了个危险的姿势——左手成刀,右手握拳。
  女女后退两步,他敢打她?
  随即他用左掌包住右拳,对着她晃了两下。
  哦,虚惊一场。
  他吭哧吭哧挖了个大坑,大到足够躺下一个人。女女警惕,这是要活埋谁?
  接着,他竟然把挖出来的土铲松,又填了一点回去,然后把水倒进坑里,自己跳了下去。
  哦,他是要活埋自己。有土有水,还挺讲究。
  女女托着腮欣赏。他似乎是不满意这个墓,在坑里走来走去,还在里面载歌载舞。
  女女越看越不对劲……这是在祭祀吗?人祭之前的祝祷仪式?可是也不应该让人祭自己来祝祷啊……等等,他不会是在做法,打算一会儿活埋她吧,她才是人祭?……他以为做法就能逃脱惩罚吗?
  女女握紧刀,去屋内请出象牙杖。论做法,她没有怕过谁。
  “改革春风吹满地,中国人民真争气~”王瑾瑜一边哼歌,一边踩泥。还别说,玩泥巴可能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真是越玩越上头……他的意思是,他要发明一些东西。
  只是这个泥土……怎么又混进地里去了?从化学上来说,它本来就和底下的土壤是同一元素,就算加了水,在没有烧制之前,它们的化学结构还没有改变,王瑾瑜悟了,关键步骤是烧制,等一会儿做完就好了!
  女女拿着象牙杖出来,王瑾瑜已经从坑里上来,正蹲在地上捏泥巴。女女这下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可是象牙杖不能白请,于是她敲了他一下。
  王瑾瑜抬起脸,他的双手全是泥巴,眼睫毛上也沾了泥,他用手蹭了一下,女女就只能看见他那双明亮的眼睛了。
  “傻子。”女女说,“制陶不能用这种土。”
  王瑾瑜没有听懂,继续玩泥巴。
  女女找了个好位置看热闹。
  他堆出一个方底。女女点评:“方形是一个危险的形状,四角做不好就容易崩。”
  他竟然直接在底上砌壁。女女:“……这样也不是不行,如果你手艺够好,倒是可以在没有里子、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徒手捏一个坯出来。”
  显然他手艺不太好,一层层泥土大小形状不一,堆得歪歪斜斜。他捏得不亦乐乎,最后勉强堆出一个方形的大口容器,像是瓮,又像是盆,四面高处各钻一个小孔。
  女女不说话了,进屋去了。
  没关系,做人不能以貌取物,不管漂亮丑陋,能用就是好陶!王瑾瑜期待地陪着自己的陶器晒太阳。
  接近傍晚时,陶器晒干了。女女正在院子里煮东西,陶鬲里黑色的不明物质咕嘟嘟冒泡。他耐心等她煮完,用麻布垫着手,帮她把烫手陶鬲端回屋里,然后蹭着还没熄灭的火,去屋外找了块平地烧陶。
  他不知道会不会造成火灾,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放火烧别人家,千刀万剐,为了防止这个可能性,他一直准备清水在旁边等候。
  火势引来旁人的围观,看清以后又都一脸莫名地走了,走之前还和女女讲了一些话,说话间眼神一直在他身上,王瑾瑜不明所以。
  等到收集的草都烧光时,他的第一件发明问世了,与此同时,他的脸也烧黑了,喉咙也咳废了。
  没关系,为了他的梦想,为了人民群众,为了社会主义,付出多少都是值得的!
  他兴高采烈地过去看:陶桶称得上是“外焦里嫩”——外面烧干了,里面还是糊的。桶的表面都是裂痕,就像他的心。
  毫无疑问,他失败了。他的马桶没有了。
  ……是的,他作为穿越者,要给这个原始社会带来的第一缕改革春风,就是马桶。
  他再也受不了和好多人一起面对面上厕所了!也再也承受不住蛆随时会爬上脚背的风险!再这样蹲坑,他会便秘的!
  他要做出马桶,惊艳所有原始人!
  他不死心地碰了一下,力道不大,但这个马桶和他的心一样脆弱,色不厉内也荏,经不起二次伤害,直接在他面前裂开了。王瑾瑜也裂开了。
  他还得继续蹲在那个比农村砖厕恐怖十个印度旱厕的深沟上思考人生!王瑾瑜伤心地坐在地上,像一个刚刚破产离异的中年发福男人。
  女女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出来,递给他:“喝吧,治头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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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指刀耕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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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人:我跟你说,你这个奴隶,脑袋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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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真的好难登录po哦,大家都是怎么翻墙的,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