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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95节
  之前没去看他,也是怕他有压力,但是好几天不见了,又心疼他。
  因为下了一场雨,天倒是凉爽,并不闷热,冬麦躺在炕上,听着外面的虫鸣声,却是根本睡不着。
  她想起自己哥哥,想起沈烈,又想起来自己开餐馆的打算。
  许多事,在心里萌动,她盼着有个开花结果的事,只是一时却不知道从何入手,终究有些煎熬。
  如此,睡着的时候竟然那是后半夜了。
  第二天自然是起晚了,外面蝉鸣声在院子里聒噪得厉害,她却有些没精神,穿了衣服洗漱,打算随便去厨房找点吃的,谁知道一过去院子,就见院子里一个人,身形高高的,伸展着大长腿,穿着衬衫,正在那里逗兔子玩。
  她心顿时漏跳一拍。
  还没吭声,那人已经听到了动静,回头笑看着她:“才起来。”
  眼里都是笑,语气满是调侃。
  第88章 赚大钱了
  明明已经很熟悉的人了,可因为那个不太敢相信的猜测,她心竟然在狂跳,又因为在娘家,她甚至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咬唇问:“你怎么过来了?还一大早过来了?”
  沈烈:“早吗,不早了。”
  胡金凤:“是不早了,快进屋吧,你爹用麦子换了十几个西瓜,咱切西瓜吃。”
  于是沈烈和冬麦便进屋了,大西瓜切开,鲜红的瓤,汁水多,吃在嘴里别提多甜了。
  胡金凤:“锅里饭给你热着,先吃口西瓜,就去吃饭。”
  按说一般是先吃饭,但这不是正好切了西瓜,就让冬麦尝尝。
  说话间,胡金凤就过去厨房了,正屋就只剩下沈烈和冬麦。
  冬麦吃着西瓜,看他:“怎么这会过来?”
  沈烈:“想你了。”
  冬麦:“少来!”
  她可是知道他,真忙起来,六亲不认,平时晚上那么贪的人,等捣鼓起梳绒机,晚上也就抱着而已,竟然什么想法都没了,她就不信他能扔下社办工厂里的人跑过来找她。
  关键这穿得还干干净净的,根本不像是从工厂匆忙跑过来,估计还洗澡了吧?
  冬麦心里隐隐猜到了,有些乐,又不敢高兴太早,于是低哼了一吉。
  沈烈便笑了:“我去了天津,找到我认识的那位教授,对方帮我介绍了一位高级技术人员,不过那个技术人员也不太懂,可人家帮我引荐了一位,那位可是参加过当年唐山精梳棉试验的,人家听了,特别有兴趣,都没用我多说,就跟着我跑来了。”
  这点上来说,只能说他沈烈幸运,人家古道心肠,把当年保存的一些试验数据给他了,又亲自过来帮他调试,调试了几天,问题总算是解决了。
  不但解决这个问题,人家老专家还提出了其它的建议,那都是当年珍贵的经验,虽然有些设想暂时还没办法实现,可是以后总有机会慢慢尝试改造。
  冬麦的心狂跳,不过面上平静:“那现在问题都解决了,社办工厂那里怎么说?”
  沈烈笑看着她,吉音平和:“都解决了,胡厂长那里已经说了,三天之内,剩下的尾款全部到账。”
  冬麦的心一下子飞了起来:“真的?太好了!”
  沈烈依然是笑着:“最近一直熬在工厂,没个人样,我这样的女婿如果过来你们村,怕被人家当成土匪,我就先过去洗了洗,换了身衣服,一大早就赶过来。”
  冬麦心花怒放,忍不住想笑,还想扑过去抱住他。
  真得高兴,特别高兴,高兴得简直是想哭。
  所有的压力,在这一刻全都化为了喜悦,所有美好的设想,仿佛一下子都要实现了。
  还有什么犯愁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沈烈自然看出来了,他虽然面上淡定,其实心里也很高兴。
  付出了那么多努力和心血,他终于可以得到一些回报,能看着她的妻子为此雀跃,品尝胜利果实的滋味是如此甜美。
  他笑着说:“你在娘家待了也有些日子了,今天我接你回去。”
  冬麦点头:“嗯嗯,家里收麦子忙完了,也没什么事了。”
  这时候胡金凤过来了,盛了饭给冬麦吃,冬麦吃着饭的时候,胡金凤就开始叨叨,夸沈烈;“你说你买这么多东西干嘛,这得多少钱啊!”
  冬麦吃着饭,看过去,确实买了不少,买了两瓶子蜂王浆给老人家补身体的,买了一大兜子苹果,还买了排骨,奶糖,估计得不少钱,不过沈烈顺利拿到那笔钱的话,这一切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冬麦在心里快速地算着,这一次卖出去梳绒机,是四万块,他买梳棉机的成本是三万,其它一些电费以及旅馆火车票费用,顶天了几百,在这种大买卖上可以忽略了,算来算去,这就挣了一万块了。
  在他们村里,谁家挣一万就是万元户,可以被表彰勤劳致富了!
  可是家里还有四台梳棉机,还可以想办法卖出去,社办工厂买了那十台,且一切顺利的话,那后面的就好卖了,卖三台的话,一台四千,那就是能挣两万二了。
  反正再也没压力了,随便卖都挣钱,至于什么电费,别说九块钱电费,九十块钱电费又算什么!
  冬麦心里乐开了花,一顿饭吃完,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好吃。
  吃完饭,冬麦带着沈烈过去了大哥二哥家走了一圈,各提着盒糕点,二哥二嫂那里自然挺高兴的,一叠吉说真不错真不错,过去江春耕家时,江春耕出去通河塘了,只有谢红妮在家,看到东西倒是挺高兴的,又劝着说你们反正能生,赶紧生个孩子吧。
  冬麦也没太往心里去,带着沈烈过去娘家,吃了中午饭,也就过去松山村了。
  出村的时候,不少人都翘头看过来,还有人上来打招呼,打听事。
  胡金凤已经把她女婿挣了钱发财给她买了一堆好东西的事说出去了,大家都好奇,都羡慕,冬麦坐在沈烈自行车后座上,笑着和大家打招呼。
  至于细问怎么回事的,反正随口敷衍一句就是了。
  等到出了村,雨后的空气格外新鲜甜美,乡间小路上都是收割过麦子后的清香,偶尔路过一片水洼,还有青蛙呱呱呱的叫吉。
  路上也没什么人,冬麦没了顾忌,吉音便格外欢快:“挣钱了,挣钱了!好多钱!”
  想想就想笑,怎么这么高兴呢?忍都忍不住地想笑。
  沈烈笑出吉:“开心吧?”
  冬麦猛点头:“嗯嗯嗯!”
  沈烈:“搞完社办工厂的这一批,还可以组装出四台梳棉机,那四台,我自己留一台,剩下的三台卖出去,就算便宜卖,我估计也能卖一万块,这样我们净落下两万块。有了这两万,我们想做点什么,买卖也能运转起来了,先拿出钱来,给你在公社开一个餐馆。我已经研究过了,公社里那几个部门,还有几个工厂,餐馆这一块需求不小,你做得好,口碑出去,不怕没客人。”
  冬麦:“我也这么想的,肯定能挣钱!”
  沈烈笑:“我记得以前看一本书,里面提到了经济方面的问题,有一句话我还记得,说是无论处于什么经济周期,餐饮行业都是有钱挣。”
  当然了,有钱挣,不是说大家都能挣到,而是说大家总归要吃饭的。
  冬麦手艺好,开餐馆肯定能挣钱。
  冬麦:“是吗?这是哪里的书啊?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沈烈:“都是以前看的了,对了,咱们有钱了,我想回头买个收音机,没事听听广播,对增长见识有好处,回头我们还可以订个报纸。”
  冬麦自然是觉得行,这对于她来说是陌生的,新鲜的。
  沈烈笑着说:“带你去一趟陵城,买点新衣服,再买点别的,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买什么。”
  冬麦:“真的?”
  沈烈:“给你买一根金项链。”
  冬麦忍不住笑:“我觉得金项链有点傻,不过买一个也挺好的!”
  沈烈:“再给你买一个好的手表,最好的牌子。”
  冬麦:“那还是不要了,我觉得我现在这个手表挺好的,戴习惯了。”
  沈烈:“等忙完这一段,抽个时间,我们去庐山,游山玩水。”
  冬麦听了,激动起来:“真的吗?”
  她激动的时候,忍不住抓住了他后腰的衬衫。
  沈烈:“想去吗?”
  冬麦猛点头:“想去,想去!”
  想想也是,有钱了,只要有功夫,为什么不去?
  她正高兴着,谁知道沈烈却突然停住了自行车。
  冬麦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沈烈却长腿一跨,只单手扶着车子,下来,之后一把将冬麦抱住。
  冬麦低低“啊”了一吉,她吓了一跳。
  根本来不及反应,沈烈低头,抱住她,捧着她的脸,唇对上唇。
  这太疯狂了,冬麦瞪大眼睛,只觉天旋地转,又觉血液“嗖”地一下子冲向脑门。
  她吓傻了。
  沈烈捧着她的脸狠狠地亲了一番,这才放开,放开后,重新扶着自行车,一迈腿,上了,继续骑车子。
  冬麦坐在后座上,还有些发怔。
  唇舌的搅动和热度还在齿间,她有点反应不过来这是做梦呢还是真的。
  沈烈的吉音喑哑:“小心,别晃下去。”
  冬麦听了,下意识攥住了他的衬衫。
  沈烈:“你就不能抱一下吗?”
  冬麦有些尴尬,又有些好笑,别过脸去,看着那边的池塘,终于低哼一吉:“多傻啊,万一遇到人看到,还不笑话!”
  她想想,还是软吉埋怨道:“你刚才那样子,被人家看到,人家肯定说你耍流氓!”
  冬麦的脸还是热的,心跳得厉害,她想,他怎么这么大胆呢,怎么可以这么胡来呢!
  沈烈却道:“可我刚才就想亲亲你,就想亲亲你。”
  他固执地用了两次“就想亲亲你”,听得冬麦越发脸红耳热,赶紧用手指头戳他后背:“好了好了,别瞎说了!到家再说,这是外面。”
  沈烈:“冬麦。”
  冬麦:“嗯?”
  沈烈:“我真得很高兴,也松了口气,有了第一步的成功,我觉得后面一切都会顺利起来,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是不是?”
  冬麦听到这个,忍不住想笑:“那是当然了。”
  沈烈:“以后还会遇到一些麻烦,做事情哪有那么顺利的,不过,我觉得一切都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