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舒念。
我出生那天,我哥哥在医院高烧到四十二度,没能熬过来。
念是怀念,怀念他。
自打开始懂事起,我就经常听到我妈妈在我耳边说那句话。
“如果当日不是因为在生你,我一定可以让医生救下你哥哥。”
四岁那年,我妈妈生下了一个弟弟。
我没见过那个过世的哥哥,但常听身边的长辈说,我的弟弟和那个哥哥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们说很像,大概也是真的很像。
他一出生,就理所当然接受了我父母的亏欠和偏爱。
而我作为“克死”哥哥的女儿,理所应当要弥补照顾我的弟弟。
这样的观念自小就灌输在我的脑海里,随着我记忆和意识的一点点成长,变得根深蒂固。
我也觉得我亏欠我弟弟,因为身边人都这么说。
尽管有时候仔细想想,我也实在想不明白我到底哪里欠他。
但这或许也并不重要,我是姐姐,我照顾他一些,总是没有错的。
所以二十一岁那年,我大学毕业,考上了国外一所很好的学校,再毫无悬念地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
因为那一年,我十七岁的弟弟参加了高考,发挥失常,只能去读一所专科院校,那里学费高昂。
再是高考结束后他跟人打架,打伤了人,那边闹着要赔钱。
我大学做兼职攒了一万多,对方家长闹上门,家里给的钱不够,添上了我手里的一万多,一起赔了。
那天后,我爸妈费尽心思找关系,让我进了薄氏当实习文员。
我进的是薄氏海市分公司,薄氏数百家的分公司,这里不过是不起眼的小小一个。
但也就是这小小一个,已经是海市最大的一家企业了。
我本科读的大学算是顶尖了,但要进这里还是很困难,可见我爸妈确实是费了番心思的。
那是我二十一年来,他们第一次在我的事情上花心思,因为薄氏哪怕是实习生,一个月工资也有近六千。
比别的小地方的实习生,月薪足足多了一倍多。
事情定下来的那天晚上,我妈妈很高兴,在饭桌上说:“离小宇开学还有两个月,你两个月挣到一万,他学费也就有着落了。”
小宇是舒宇,我的弟弟。
她说完这话,又一脸憧憬:“这实习期就这么高,我听说以后转正了,月薪轻易就能过万呢。
念念啊,你可要好好干,不要白费爸妈一番苦心啊。你弟弟还小,现在你多帮衬他,以后他毕业挣钱了,就他帮衬你了。”
实习期的日子很难熬,薄氏哪怕底层的员工,都是高学历。
海龟、硕士、博士,说出来都是家常便饭。
我一个本科生,总是不经意间就被人低看一眼。
经常有人拐着弯子嘲讽一句:“好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啊?”
但再难熬,终究也还是熬过去了。
那些一起进来的实习生,走了一大半,留了一小半。
我算是比较危险留了下来,之后的日子就慢慢顺利了起来。
第二年文总监的秘书突然出了场车祸,住了大半年的院,我机缘巧合在他手下打了两天杂,没想到就被他看中了,让我当了临时秘书。
总监秘书也不是多高的职位,但相比我之前的小文员工作,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昔日的同事再见面,也开始对我好言好语起来。
像我这样的人,一辈子大概也遇不上几次这样的机会。
所以我到了文总监手下,凡事都小心谨慎,餐桌上帮文总监挡酒,更是不遗余力红白不拒。
文总监工作能力很好,唯独有一样不好,他酒精过敏。
这在生意场上可是大忌,但凡谈生意,几乎都躲不开两杯酒。
但他比较好面子,不愿意特意带上个人来挡酒,也不愿意总是推脱别人递上来的酒杯。
所有我这个理应跟着他应酬的秘书,就理所当然扛起了挡酒的重任。
他经常在我耳边说:“小舒啊,不能挡酒的秘书不是好秘书,你这酒量得赶紧练起来啊。我以前的那个秘书啊……”
之后长长的一串话,都是夸他之前的秘书酒量好。
我的酒量,就是在那时候的饭局上,硬生生逼出来的。
白酒灌下去之后,借口去洗手间,再趴在洗手台上抠着嗓子眼吐。
吐完了喘口气补个妆,等回了包厢,照样跟没事人一样,继续帮文总监挡酒。
这样几次下来后,再有饭局,就有人品不大好的老总,灌我喝完酒,就一口一个“小舒”地要扶我出包厢。
遇上这样的事情,文总监从来不会多阻拦。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跟你一个总监一个总监秘书,这官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可人家个个都是老总,是得供着的菩萨,面子总不能撕破了。”
“小舒啊,有些事情啊,忍忍不就过去了,谁还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后来徐总把我堵在洗手间外面,对我动手动脚时,我甩了他一个耳光。
事后文总监让我给他赔礼道歉,说不道歉就让我别干了。
如果被薄氏辞退了,说出出多少也难听,我一个刚进社会的人,太好强也讨不到什么便宜。
所以我低了头,赔礼道歉后,文总监大概觉得我也可怜,就给了我点钱,也抵我大半个月工资了。
那时候,他拍着我的肩膀叹气:“小舒啊,你能知进退就好,我没看错你。
谁让人家位置比咱们高呢,这古话不是就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呐。”
文总监多么圆滑的一个人,他让秘书受个委屈,徐总得了面子,又暗里心虚,就痛快把合同给签下了。
他之前本来还是副总监,那份合同谈下来后,就很快升为了总监。
他觉得我还不错,加上之前那秘书工作也生疏了,就索性辞了那个,把我给转正了。
我在他身边做了四年的秘书,算是无功无过,平平静静过来了。
后来他跟他妻子感情不合离婚了,有天晚上,他突然说要请我吃顿饭,庆祝我进入薄氏五周年。
尽管我觉得,这个庆祝有点莫名其妙,那天也并不是我进入薄氏刚好五年。
但我推辞不掉,就去了。
他在酒楼订了间包厢,点好了菜,就我跟他两个人。
我吃饭,他不吃,就倚着座椅看着我吃。
我有些尴尬地吃到一半,他的手就搭到了我肩膀上来。
他说:“小舒啊,你倒是个懂事的,我没看错人。”
他说着说着,掌心就从我肩膀顺着后背下来了。
我第一次觉得,“懂事”这个词真是恶心。
后来我们说了些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只记得之后我手里的一碗热汤,就到了他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