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北市市区边上有一座雷峰塔,建造于五十年代,迄今七十余年的历史。
极为辉宏,有国内第一塔之称。
既然有这时间,倒是可以去看看。
“是,公子!”
孙明都开了口,破军自不会拒绝。
一个小时后,破军便开车将孙明送抵雷公山半山腰上,此时公路已经截断,要登到山顶,还得步行一段距离。
孙明下了车,仰望上去,却是只能看见如是耸入云端的塔尖,见到雷峰塔的冰山一角。
再看看今日的天气,因为新年初的原因,阳光明媚,温暖袭来,天气真好。
心情也是不错,浅笑着就迈步上山。
至于破军,大抵是因为自觉长的五大三粗模样,跟在公子身后有些煞风景,故而吊的老远,并未凑近。
孙明也懒得搭理。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人已经上山。
而此时的雷峰塔全貌露出。
大抵有三百米高度的雷峰塔高耸入云端,再外面则能窥见整个的济北市,栋栋大厦相互辉映。
此番画卷,气势磅礴!
雷峰塔乃是济北市有名的旅行圣地,此时还没过初十,旅客摩肩接踵,格外稠密。
倒是让孙明有些觉得有趣的是,在雷峰塔左侧位置的一处风景区,竟然是给隔离带拦开。
里面可见到不少的录像设备和人员走动。
莫不是网红?
这个念头孙明只是想想,便给否定了。
雷峰塔乃是济北市的一道标签式建筑,极其的受到济北市衙办重视。
区区网红,绝对不够资格让衙办开绿卡专程划出一块地盘供其使用。
孙明也没多想下去,反正和他没什么关系,沿着雷公山山顶四处走动。
风景看的差不多,孙明就找到一间茶室,准备喝口茶下山。
虽然这些风景胜地的茶水一般都不怎么样,但既然来了,喝杯茶也是惬意。
而且,孙明真不挑嘴。
漫步而近,忽然孙明就看见在一棵榕树下坐着的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外套,戴着顶浅蓝的女款大檐帽,并佩戴上一副墨镜,皮肤很白。
如若不是化妆台的作用,那这种皮肤就属于是病态白一类。
“沈知秋?”
几乎,孙明一眼就认出来这个女人是谁,只是觉得怀疑或许只是相似。
孙明认识沈知秋,在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但沈知秋肯定是不认识孙明。
准确说,沈知秋在二十多年前,在那个电视机还是黑白色的年代,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影星。
以长相甜美著称,被那时候的不少孩子都亲切的称呼为邻家姐姐。
孙明,也不外如是。甚至以前还傻傻的想着,长大了一定要讨沈知秋做老婆。
现在想来,还真是够天真烂漫。
当然,以今日的孙明而言,要娶沈知秋没什么难度。只是那种当年童稚的想法,早已经不复存在。
只是沈知秋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差不多十余年前就息影开始学业。
好像,也就就近才传出复出的消息。
孙明没怎么关系这些娱乐新闻,也不是那么的清楚。
按理来说,沈知秋息影在十多年前,尚且青涩豆蔻之年。而今差不多三十岁出头了,孙明眼力再好也不该能这么轻易就认出来才对。
但孙明小时候对沈知秋的追崇程度,可以称得上是铁粉。
要说孙明当年能和林美君走到一起,很大程度是因为林美君身上有沈知秋的三分神韵。
说白了,每个人的童年总是有点梦想才对。
孙明小时候的梦想,便是沈知秋。
虽遥不可及,可藏在心尖。
话说回来,孙明也不确定那个女人到底是不是沈知秋,索性靠近去看看。
此时,女人面前放着一杯冷却的白开水,她拿出一小袋的胶囊,罗列挑选出了几颗,正准备喂服入嘴里。
陡然一个男人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这些都是感冒药,但这位小姐,你确定你是感冒了?”
开口的自然是孙明。
孙明走近之后,仔细的打量着女人的脸色,观察她的情况。肯定是病了,但不是感冒。
女人抬头,摘下墨镜打量起孙明来,“这位先生搭讪人的方式还真是独特,我不是感冒了,那是生了什么疑难杂症不成?”
摘下墨镜的那一刻,孙明基本上确定了,她就是沈知秋!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真没想到,他竟然能在济北市这小地方遇上沈知秋,这位昔年被国内老少家喻户晓的女人。
孙明笑了笑,然后不请而坐,一边道:“你的情况倒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只是因为近日长期工作操劳,时间不定,休息不到位,以至于精神萎靡不振。”
“应该还伴随着贫血症状,此时表现头疼湿热,很像是重感冒。如果医生走了眼,还真能将你的病当成感冒症状治疗。”
沈知秋嘴巴微微‘o’张,这人竟然能看出来她有贫血症状。
只是想到贫血的症状本就明显,不是那么难被辨别出来,也就没那么的讶然了。
而且她感冒是到正规大医院就诊拿药,难道大医院的医生还不如你不知道那么冒出来的一个年轻人不成?
多半,还是看她漂亮来搭讪的。
沈知秋的脸上也恢复出生人勿进的模样,重新将墨镜带回到眼眶上面,“说完了,那你可以走了。”
孙明失笑,“沈小姐不信我的话?”
“难道我应该相信?”沈知秋反问。
第251章 我请你喝饮料好不好
忽然,沈知秋眼睛一转,“你能认出我来?”
“家喻户晓的邻家姐姐,我认出来不算奇怪吧。”孙明倒也没遮遮掩掩,索性坦诚自己认出沈知秋来,并眼睛描向隔离带那边,“沈小姐是来取景的?”
“我工作的事情,没必要对你一个外人汇报吧?”
沈知秋没因为孙明能将他认出来,而有所假以辞色。大抵是不喜欢孙明的搭讪方式。
她就是一个小感冒,这个青年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就满口胡言乱语的说她还不是感冒。
人家医生都开药了,还说不是。
孙明也没芥蒂,实话道:“我看沈小姐的情况,应该是吃了好几天的感冒药,其中不乏特效药。沈小姐,如果你紧紧是感冒的话,早好了!”
这个……
沈知秋说不出话来。
她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因为感冒的事情,已经耽搁了不少的工作。
给孙明这么一说,她倒是也是发现,她既然是重感冒,那这么多感冒药吃下去,多少也该有点好转才对。
只是这种头晕的症状,竟然是越来越严重。
难道真的是医生走眼了。
“沈小姐,西医看症状,中医则是讲究望闻问切,看似一辙,实际却是未必如此。”
“你倘若还不信的话,不妨找一个经验老成的老中医看看,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假话。”
这番话一出,让沈知秋对孙明多少相信了一些。
尝试的开口,“那我这情况严重不严重,该怎么办?”
孙明淡笑,“不算多严重,吃点补气血的方子,好好的休息两天,然后差不多就好了。”
“不过你那些感冒药不能再吃了,感冒药驱寒,问题是你就是劳累加上贫血,反而适得其反,让你的症状越发严重。”
“要是你信得过我,不妨我给你开一副药方,你找人去捡一副吃来看看,不敢说效果立竿见影,但你吃一副下去,好好睡一觉,我保证你明天精神头都不一样。”
真的疑难杂症都很难能难得到孙明,更何妨这点小毛病。
“那就麻烦了。”沈知秋从包里面取出纸笔出来。
到底行不行,拿去找医生看看不就知道了。
很快,孙明就将药方给写下来,推了回去。
所选用的药材,也就是当归、红枣这些市面上极其易见药材,让沈知秋的疑心又少了不少。
而且……
“你的字很漂亮!”沈知秋由心而发道。
孙明的字体虽然不像是很多名家书法一样铿锵有力,自带一番磅礴之势。
但也算是落笔如勾,怎么看也挑不出毛病来。
人模样不俗,字写的也漂亮。
这样的人,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孙明微微抿嘴,“谢谢称赞。”
“对了,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退圈,距离现在已经是十三年了,你怎么认出我来的?”二人现在算是熟悉了,沈知秋于是好奇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