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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丁田的古代生活 > 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120节
  丁田一想也是,这可是王驾,哪怕是常用的车子,那也是王驾,连白三儿,都是站在车子跟前回话,没说爬上车子来回话。
  他也不敢让王佐叫人过来……。
  所以,白三儿回去后,就安排几个仆妇照顾一下这个小丫头,几个仆妇看着小丫头身上的衣服:“怪可怜的,给你换一身吧,这里有烧热得水,一会儿在下游的时候,拉上帷幔,你洗一洗……指不定晚上还要问话……。”
  这些仆妇都知道,自家王爷爱干净,她们平时也是经常洗澡,不然她们哪怕只是负责烧火的呢,饭食王爷也不会吃的……只是王爷对“干净”的要求不太一样……。
  不管怎么说,这个丫头一定要收拾干净了。
  这么多人前行,就算是“轻装简行”也需要从开拔到正式起行,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半个小时,足够洗个快澡,将丫头收拾干净了。
  丁田倒是坐在马车里,跟王佐一起看外面的风景,顺便聊天。
  其实外面的风景真的非常好看,不过聊天的内容,就比较让人无语了:“我想着,那大雁
  红烧了吃吧?”
  “烤了吃的好。”王佐道:“烤大雁,用秋天的枯树枝子烤,多放点辣椒粉。”
  “红烧了吃也挺好……。”
  就“红烧还是烤”这个问题,俩人聊了一下午,竟然也没有烦!
  太神奇了!
  王佐自己还有些不敢相信,这么无聊的话题,他们竟然说了一下午。
  一行人终于,到了白云县……县城的郊外,在这郊外,王佐的车队就是到了这里停下了。
  这是一片靠近白云山的地方。
  白云山因为山高,几乎能让人伸手摸到白云而得名。
  不过也因为这座大山,这里出产的皮毛也不少,北风府之所以叫“北风府”,是因为有白云山挡住了大半的北风。
  就是这里如今是深秋了,一片枯黄色,景色的确“瑟瑟秋风吹落叶”,但是看的时间长了,就审美疲劳了。
  在此处安营扎寨,丁田就看五百兵丁那叫一个速度。
  不一会儿,一个微型的大营就出现在他眼前,只是,这个大营还有两圈拒马围着,以及最中间放着的是王佐的那辆马车,那马车可以卸了马匹之后,落地成房,只需要在车辕子那里支上,就是一个高脚的木质房屋了。
  “我要去县城里了,你在外面……。”丁田看了看四周:“好吧,你很安全。”
  王佐突然有些不想让丁田去县城查什么破案子了:“嗯。”
  丁田看了看王佐,尽管这家伙还是那副样子,但是他却从这家伙的脸上看到了“不高兴”三个字。
  “你别不开心,我这是工作。”丁田好笑的道:“你在这里打猎,记得给我多打一些好皮子,我不奢求什么白狐皮,一些兔子皮就行。”
  “嗯。”还是不高兴的样子。
  丁田想到他这个身份,又有这么一个让人难言的性格,终于小心的猜测:“你是不是想跟我策马奔腾,活的潇潇洒洒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王佐皱眉。
  “王爷啊,你就是想……。”丁田拉长音,在王佐渐渐舒展开的眉目的注视下,非常诚实的道:“那我也不会骑马跑在树林子里,那跟醉酒驾车有啥区别?何况,骑马我也不太熟悉,根本不可能跟着你们一样,去追逐猎物……。”
  这是大实话,要不然丁田也不会赶着马车来出差了。
  王佐神色一僵:“行了行了,赶紧的去县城吧,晚了城门该关闭了,看你还怎么进去。”说完,非常不高兴的往旁边一倚,他旁边就是一个倚靠的大软枕。
  丁田哈哈大笑:“我已经让田大哥去打招呼了,我在你这里吃过了晚饭,再去县城,反正离着也不远,如今正是秋收的时候,边境大军都聚集起来了,乡间也安全得很,晚一点,我会踩着点去县城里的,放心吧。”
  王佐的心情,顿时就好了:“那就红烧大雁好了。”
  丁田撇嘴:“小心眼儿……。”
  其实他哪儿是说好了的?
  田径他们一开始收拾东西,他就发现王佐不开心了,如今这样的表现,丁田心里也有些酸
  涩。
  出去溜达的时候,揉了揉胸口,总感觉胀胀的……难道吃的太好,伤食儿了?
  他们扎营的早,还没等全部扎营完毕,那边就已经开始做完饭了。
  这边刚扎好营,那边白云县令已经带着人过来了,想求见宁王殿下,不过王佐不见他。
  只让人传话出来:“宁王殿下是来秋猎的,你也知道,王爷就喜欢打猎,或者还要看看北地的民风,tsxdz不过出行的时候,高将军怕王爷有危险,所以派了这些兵丁过来随行保护,这么多人,你这县城里恐怕也没地方招待,就算了吧,在野外扎营也挺好,就不骚扰地方了。”
  白云县县令擦着汗,躬着身体道:“王爷体恤百姓,实乃我白云县之福,只是不能让王爷就这么在白云县旁边……所以下官准备了十头大肥猪,三大车粮食,酒就不给了,都是保护王爷的人,吃饱了就行,回头王爷自然会赏赐大家酒食……呵呵……,还有一些菜蔬……请笑纳
  这位就差求着他们收东西了。
  五六百人,其实十头大肥猪听着好像很多,但是真分下来,一人也就一碗红烧肉。
  不过总比没有的强,丁田他们可以吃的很好,其他人就未必了。
  有肉谁不要啊?出去的人都没多推辞,就接手了。
  白云县的县令是擦着汗走的,走的时候还弯着腰后退了好几步,才上了马车。
  他走了没多久,丁田他们的晚饭就好了。
  红烧大雁,配白米饭,不多当然不是只有这一道菜,还有一道山东拌菜,味道也非常爽口
  吃过了晚饭,丁田才一摇三晃的爬上了自己的马车:“我走啦!”
  王佐没吭声,但是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的马车消失在暮色中,天要黑了,在天黑前,必须要进白云县城里去住宿了,第二天好起来去问案子,不过……丁田留了个心眼儿,他把兰兰留在了王佐这里。
  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从郊外进了白云县城。
  因白云县城当年并没有被攻破,虽然也修缮了,但是没有牛角县那么新,最多算是翻新,城墙加固,根据一般北地的风俗,太阳落山了,尤其是深秋的时候,该收的都收回来了,就该防备北方的敌人了,所以天黑就要关门,进不去的人就只好抱歉了,要么在门外找个乡村茅店投宿,要么就是自己想办法过夜吧。
  丁田他们的马车是最后一波入城的人。
  白云县并不是繁华之地,但是白云山上有个白云庵,倒是比较有名,所以夜晚归来的几乎都是白天去爬白云庵的信女。
  为什么没有善男呢?
  因为白云庵是个尼姑庵,虽然出家之人,不分男女,但是为了佛门清净,一般的男人是不会去尼姑庵的。
  除非是有家里女眷要去,他们负责接送,那就无所谓了。
  还有一个商队,也跟丁田他们一样,是最后进城的,他们进了城门,还没走出门洞子,城门就开始关上了。
  他们倒是不着急,丁田问田径:“我们是去县衙找住的地方吗?”
  “你现在才想到啊?”田径翻了个白眼儿:“你都说晚了,这个时候县衙里没人了,何况这县衙里也没个接待的地方,我带你们去县城里的一家大客栈投宿,那客栈我熟悉,不用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还干净,有一个专门的小院子,就是给我们这种差人预备的,一早一晚都有热水洗脸泡脚,尤其是当差的,晚上要是没有泡脚,第二天走路都成问题。”
  丁田吐了吐舌头:“我哪儿知道啊,上次跟你们一起从牛角县来府城,就是我第一次出门啦!”
  他去年才多大?
  守孝的时候,原主的年纪更小,而且身体还不好,不出门才对。
  要是那个时候还敢出门瞎溜达,那叫自己作死。
  “走吧!”田径一甩鞭花儿:“带你们去投宿。”
  田径找的地方,是一个叫“城北大客栈”的地方,这里也的确是城北,而掌柜的果然管田径叫“田捕头”,十分熟捻的样子。
  “铁老板,那个院子还在吧?我们这次来,是要单独住那个院子的,成不?”
  “成!成!”铁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穿戴的半新不旧,但是浆洗得很干净:“钥匙还在原来的地方,我一会儿让人送热水,可要些吃的?”
  “在外面吃过了,送来热水就行。”田径带着人赶着马车往里头走:“还有,让人多备草
  料。”
  “得咧!”铁老板招呼一声,那边就开始喊人去做准备。
  田径带着他们穿过前院,拐了个弯儿,进了旁边的一个大院子,那个大院子的院墙上有六个门,三个在东边,两个在北边,还有一个,单独在西边。
  而田径带他们就是在西面的门前停了下来,在门把手上抹了一把,就摸到了钥匙!
  “这藏着……的也太不精心了吧?”丁田看了一眼,这太好找了。
  “客栈么,要那么精心干什么?何况能住进这里的,都是一些官差,哪个贼敢摸上门?”田径打开门,使劲儿一推:“进来吧!”
  第一百八十章 好几个人睡不着
  这是一个比较空旷的大院子。
  南边三间牲口棚子,东边是大门,西边则是一溜儿两排八间大房,坐北朝南的正房只有三间,但是都非常大,两边二房,一个是沐浴用的,一个是柴房,烧炕的柴火都在里头放着。
  再往后,就是一个独立的茅房了。
  为了怕味儿不太好,招客人讨厌,那茅房是在西北角,前头还种了一些丁香树遮味儿。
  只是秋天了,那树都落叶了,花儿早没了。
  中间的院子空间非常大,可以堆放货物,也可以让马车打转,设计上倒是挺合理。
  这房子也都是青砖瓦房。
  “行了,到这里就到家了,卸车,喂马,一会儿热水过来了,洗漱一下就休息吧,今天到了这儿,明天就能去县衙问案了。”田径指挥大家:“如果想吃点什么的,可以跟小二说,不过太贵的可不行啊,我们这次的银子可不多。”
  要不是蹭了人家宁王殿下的车架,他们这些人风尘仆仆的来了这里,也只能吃点五花肉炖白菜粉条这种菜,两合面的馒头吃着吧。
  可是他们在王爷的营地里,吃的是红烧肉、红烧野鹅……啧啧!
  大白米饭吃的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平时出差都是吃的什么呀??
  不过,好日子也就过了这一天而已,他还是那个田捕头,手里的银子虽然因为蹭了王爷的“队伍”而省了一些,但是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都吃饱了,还吃啥?”金不换下了马车,拎着东西:“还是赶紧休息要紧,明天还要去查案呢!”
  “我说,你一个大夫,对尸体啊,案件的怎么就那么着迷呢?你要是来做我这份差事,该多好?”田径非常羡慕金不换。
  因为金不换认识的字最多,金不换读过书,只是没考试而已,金不换还会算账、会医术、会给他们解释法律条文。
  有这么多“知识”的金不换,是个“读书人”啊,干嘛对案件啊,尸体什么的感兴趣呢?
  他要是有不换先生的本事,早就去考科举了。
  不换先生家可是清白的良家子弟,没有“贱籍”这一说,更没有“三代之后方可科举出仕”这个桎梏。
  这人却对案件、尸体感兴趣,哦,听说还有刑罚……这什么人哪。
  “我只是对这个感兴趣而已。”金不换已经听多了这种论调,早就练出了防御能力,拎着自己的药箱子和小包袱问:“我住哪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