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好!好!”李 青武爽朗地大笑了起来,说道,“我就是见不得西境的好东西被一帮杂碎觊觎。”
李 青武说完便急匆匆地离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其实他也很可爱,一个把荣誉感放在第一位的男人是值得让人尊敬的。
此时,已经到了下午四点,我们错过了午饭,警察们也要吃饭,于是,我带着几个警察下到墓里,将打开的棺椁弥合,我最后看了一眼那棺材里的古尸,默默地退出了盗洞,最后将盗洞掩盖好。
看着外面的阳光,回头又看了看这个墓,它坐落在两个小山坡儿之间,我想原本有一个大大的土包子,现在看上去只剩下不到半米的黄土堆。
我坐上了李 青武的车,回到了琼博卡镇,他要请我吃饭,我拒绝了,我只问他要来了那个装着尖刺的机关,时间对我来说,已经十分紧张了。我们约好下午五点再去查看最后一个墓。
而我开着车出了警察局,在小村里绕了一圈儿,给海子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在琼博卡找了一间旅社开了一间房。我有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他完成。
第141章 价值连城
我一进宾馆,低声对海子说道:“有没有什么情况?”
海子一边将我的饭放在桌子上一边说道:“有!万金油到了,正在修车铺吃泡面。其他还没有。”
我说道:“行!你帮我去楼下盯着点,我需要一点时间。”
海子没有多问,直接下了楼,我打开一直拿着的外套,里面赫然有一个杯子,这杯子上满是污迹,我让海子把我的背包带来,我急忙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个盘子,我将纯净水倒在了盘子里,拿出棉签,将一个放大镜扣在眼睛上,开始观察起了这个杯子。
这个杯子出现在古墓里十分奇怪,它就是一个喝啤酒的高低杯,没有任何特点,透明的颜色。如果是现代的,为什么盗墓贼会丢在墓穴里,要知道盗墓本就是一个辛苦活儿,哪有带着一个玻璃的杯子下墓的,如果不是,难道古人穿越了?我倒真希望它是,这样或许会有更多的发现。
我小心地清理着,一时间屋子里充斥着一股子淡淡的臭味儿,我打开了窗户,这味道还是散不去。
清理倒不是很费事儿,我从里到外清理了不下十遍,终于它变得光彩照人,而我的内心也开始激动万分。我没有下结论,反而拿出了显微镜,一点点地看了起来。
这杯壁上面满是细密不规则的划痕,有的重有的轻,这说明被人反复的使用,杯子的外壁上面有一层淡淡的雾,这是原本的制造工艺中的缺陷和包浆共同形成的,也可以说杯子的主人很可能杯不离手。而显微镜下,这杯子的结构却是货真价实的玻璃,不!准确地说叫琉璃。
在公元前30世纪,新月沃地的人民在烧制陶器的时候意外制作出了少量的玻璃,而正是如此,玻璃在那时候成为贵重的装饰。在公元前16世纪的时候,埃及人的玻璃工艺可以说是到达了很高的成就,生产了不少玻璃艺术品。在这之后的2000年中,玻璃一直作为珠宝级的奢侈品流传在整个地中海。在公元后罗马人更是将用更精纯的石英砂来制作玻璃,甚至吹出了大型的玻璃器皿。
在我国,老琉璃材料的特殊性,其工艺极具复杂性与高难度,老琉璃的制作工艺相当复杂,火里来、水里去,要几十道工序才能完成,老琉璃的精品制作,相当费时,有的光制作过程就要十几二十天,而且主要依靠手工制作。当中的各个环节的把握相当困难,其火候把握之难更可以说是一半靠技艺一半凭运气。仅出炉一项,成品率就只有70%。更关键的是,老琉璃不可再回炉重制,不象金银制品,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一点点问题,十数天、几十道工序,多少人的努力就立刻付诸东流。因此其成本非常高。
现在我肯定这个朴实无华的玻璃杯就是那个墓穴里的文物,这个玻璃杯应该就是制造工艺小成之时的表现,真可谓是价值连城。我不知道那个墓穴里到底还出土了什么,仅这一个文物足可以成为西境任何一个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我看着这个杯子,真想不到在贵霜帝国已经有了这么先进的文明。
我站起身,看着窗外,我似乎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子穿着一身布衣长袍,套着一件皮甲,他站在简陋的屋子里,拿着手里的玻璃杯,他先是倒了一杯水,优雅地喝了一口,在他的大脑里幻想着这是他曾经最爱的葡萄酒。
或许他曾经是一个贵族,但是家道中落,他唯一算得上值钱的也是他最喜爱的东西,便是手里的酒杯和脚上的名贵靴子,或许他想过变卖,但被使用过的器物价值低得可怜,于是,他留了下来,与他相依为命。最后,他死了,做为曾经的贵族,贵霜帝国是有严格的下葬程序。
当地的官员却是一口答应了下来,或许城里少了一个二流子,也或许少了一个没落的风流才子。
我从想象中回过了神儿,我很不满意这样的遐想,因为它没有开始,却有了结束,我一度憎恨第一个盗墓贼,这个厉害的家伙简直是神出鬼没,如果说这个人是个贵族,那么他的陪葬品已经被盗光。这个盗墓贼应该是一个现代人,他或许也是发现了这个玻璃杯,他不识货,觉得太普通,拿走卖不了几个钱,于是,留在了墓穴里。
当第二波盗墓贼进入后,里面已经满是地表渗透下来的水,他们用网子捞,这个杯子表面光滑,又在水中,这才堪堪地躲过一劫,让我在警察的带领下发现了这珍宝。
我更希望这个墓主人的生平就是我的猜测,这好比是薛定谔的猫,一半猜测一半事实,只有打开的时候才能窥见其玄妙,而正是因为不知真相,有时候也是一种安慰。
我只希望那枚金币能够带给国家更多的发现,或者还有什么我所错过的遗宝,能够让这个尘封在迷雾中的帝国拨云见日。
一度我爷爷认为贵霜帝国太热爱草原了,他们不希望死去的皮囊破坏牛羊的世界,所以,实行的是火葬,加上反复的战乱,让一个庞大的帝国土崩瓦解,渐渐地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
如今,如果这个墓穴真的属于贵霜帝国,那么说明很可能有一个巨大的,超乎想象的遗址还没有被我们发现,那将属于一个王朝的荣耀,它依然躲藏在历史的尘埃中,如同一个盖着头盖的美丽姑娘等待着人们去掀开。
我看着琼博卡的远山,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或许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在这一片远山中,与草原为伴,与云朵聊天,与日月共歌。
我将这琉璃杯小心地用草纸包裹了一层又一层,又用黑色的塑料袋包裹住,我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几个字“猜测为贵霜帝国琉璃杯”。
我将海子叫了上来,将琉璃杯交给他,说道:“这样儿东西尽快转交给杨姨奶,就说是我的赠送,但我有一个条件,务必确认这物件的年代。”
海子点点头,看着我,我盯着那黑色的塑料袋,想了想,说道:“告诉杨姨奶,这物件价值连城。”
我说着从怀里摸出了李 青武拆解的机关,说道:“这还有一个东西,你先看看。”
第142章 将计就计
海子接过看了一会儿,说道:“这触发的关键机关是火药吧?”
不愧是唐爷的徒弟,一眼识破玄机。我点点头,说道:“在墓穴里,发现了三支,这种机关可谓是防不胜防,也让弟兄们多加小心,我第一次见这样的机关,鹌鹑是个能人,不论是不是他造的,能搞出这样东西的人一定不简单。”
海子说道:“我知道了,珉儿,大概构造我已经看懂了,这个事儿交给我吧。”
我直接将机关交给了海子,说道:“一并交给杨姨奶,问她能不能造出来,我需要二十支。越快越好。”
海子露出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哦!好主意,杨姨造这个跟玩儿一样。”
我笑了笑,说道:“这东西也就用这一次,一切了结了,我会让尹三爷在西境发出鬼王令,如果谁用这东西,就地查办,绝不手软,这东西太阴损了。”
“的确,造价低廉,威力巨大,不能流传出去。”海子点头说道。
其实,我就是说给海子听的,我只能让弟兄们注意到鹌鹑他们有这样一个杀人利器,却不能将其中细节道明。
我说道:“那我先吃饭,你去办吧,哦!对了,顺便让万金油来这里找我。”
海子出去了,我看他带来的拌面也成了一坨儿,倒了些开水,几分钟便稀里哗啦地吃了下去。刚吃完,烟还没抽完,困意来袭,我倒在了床上,迷迷糊糊地养起了神儿。
这一觉睡得很短,却很解乏,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我一猛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万金油风尘仆仆地进了门,一见我,就说道:“银大少,你安排的事儿我已经完成了,我敢保证现在江湖外面也知道有一个大财主在收购文物了。”
我一边洗脸刷牙一边说道:“有没有什么线索?”
“非常庞杂,什么人都有,最开始的时候,鬼市的人都跑过来套消息,有的甚至跨过我直接找到了金晶的公司,现在好多了,那会儿我的人手差点拉不开栓。”万金油说道,“不过有一件怪事儿,就在金晶收购了一两件好东西的时候,有人找上门来,要从金晶手里买她买下的文物,金晶没卖,这个人金晶也试探了一下,口音是内地的,据他说是在做矿产生意。”
我皱眉说道:“这个消息不算什么呀?不就是截胡嘛。”
“不!当时金晶拒绝之后,江湖上有了一个新传闻,也有一家公司打着跟金晶一样的名号,收文物。”万金油说道。
我说道:“打听这家公司没?”
万金油说道:“打听了,多经公司,什么都在做,大部分生意都是和西境有来往,我查到的是他们在西境不过是个办事处,而他们总公司背后的股东全部是公司,而不是自然人,查到这几个股东公司背后的负责人也都是合法商人,有问题的也大都没有在西境露过脸。”
我问道:“他们旗下有没有运输公司?”
万金油点点头说道:“有两个,不过其中一个只是一个皮包公司。”
我继续问道:“那他们买到宝物了吗?”
“很难查,至少肯定有一部分是收了的。我所知以前和鬼爷有交集的一个商人生意没做好,要破产变现,他的东西没有在西境出现,但危机过去了。”万金油说道。
我问道:“你的意思是卖给了他们?”
“我不确定,毕竟西境太大了,能吃下这批文物的人不在少数。只是怀疑,毕竟出手太快了。”万金油接着说道,“我觉得鹌鹑他们背后的公司就是这家公司,他们很聪明,我觉得可能看出了我们的想法,将计就计,反而是名正言顺地开始刮地皮。”
我皱眉说道:“是啊!草率了,本想让他们上当,没想到被人将计就计了。”
万金油点了一支烟,说道:“要不你发个鬼王令,不允许西境私自买卖文物?”
我摇头说道:“不行啊!这样就直接说明了你和金晶与我有莫大的联系。这阴谋变成阳谋就是我们彻底输了。”
“那总不能就让他们一直收下去啊。”万金油忧虑了起来。
我想了想,说道:“不!你继续让他们收。你也可以给他们推荐一些货。”
“啊?这……”万金油吃惊极了。
我说道:“他们如果背后是冲着文物来的,那就是我彻底失策,但我觉得他们是冲着钱来的,那就好办了,吃到吃不下为止,自然要往外吐。”
万金油说道:“你这就是在赌博呀,万一他们把文物运出西境,在内地贩卖,这损失就大了。”
我说道:“不会的,鹌鹑急需要钱,他要和我开战,没钱打个屁,如果这家公司背后的实力非常大,玩法不是这样的,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盗墓不是第一位的,干掉我们才是第一位的。鹌鹑现在在西境上蹿下跳,却刻意避开我们,为的就是多挖文物卖钱,有了钱便会有人,人才是打仗的关键。所以,我判断他们很缺钱。”
“嗯!有道理,你这么一说,我感觉这家公司背后的人就是鹌鹑无疑。”
我点点头,说道:“我的解决办法很简单,花光他的钱,回头找几个人将金晶买下的东西高价卖给他,看他收不收。”
“我手下好几个兄弟可以把死的说成活的,我让他们去,金晶收的那几样东西,就是陈老看到都会两眼放光的,他们如果不收,就坐实了有问题。”万金油嘿嘿一笑,说道,“你这边怎么样?”
我说道:“非常不理想,他们有两支队伍,采取跳岛战术,一直在西境挖坟,不过,我觉得我可以打掉他们一支队伍。”
“嗯!挖钱的速度变慢,他们更加捉襟见肘,还可能草木皆兵。不过还是要注意安全呢。”万金油说道。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哎!和你打听一个人,在咱们这个行当里有没有姓曲的?”
“嗯?谁啊?”
“蛐蛐!”我说道。
“他不是曹操吗?”
我说道:“曹操已经被我抓住了,他不过是个小角色。他的上头还有一个,就是蛐蛐,曹操说他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我猜就是在咱们第二黄金大墓中见过的那个装疯卖傻的小子。”
第143章 曲斌和长辈们
“昂!银大少,厉害呀!一把抓了个大鱼。”万金油嘿嘿笑道,“那不是说鹌鹑很快会被抓住咯。”
我摇摇头,将曹操的情报说了一遍,万金油眼睛都睁大了,说道:“我的天,这么复杂吗?鹌鹑这家伙不会离开西境之后,天天就在琢磨怎么杀回来吧?”
我说道:“恐怕就是如此。曹操说蛐蛐就是西境人,在我印象里没有这一号人。他总不能是凭空冒出来的吧?如果是学院派,大学就玩这个,也不像,他盗墓的手法很专业。所以,我判断就是我们江湖里的人。”
“姓曲!”万金油闭上了眼,左右踱步。
半晌儿,他古怪地看向了我,说道:“有一个姓曲的人,但不可能是他。他一老头儿啊。”
“说说看。”
他说道:“他和你家颇有些渊源呢。”
万金油开始讲起了往事。在三十年前,在我爷爷他们还是壮年的时候,祖师爷将他们引荐给了一个人,继续学习本事。这个人当时和爷爷他们差不多大,叫曲斌,这个人有一手的好本事,但却很庞杂,据说他是无师自通,仅仅凭借几本历史书就能找到墓穴。
祖师爷就让爷爷他们跟着学这算是另类的寻龙点穴的本事儿,爷爷他们年轻气盛,也是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老手,自然不把一个野路子的家伙放在眼里。彼此之间,相处并不愉快。
曲斌给他们讲的也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于是,两边开始了一场竞赛,地点任由我爷爷他们选,尹三爷定在了策革县城,他们直接赶了过去,曲斌只是蹲在图书馆看了两天的县志和书籍,便确定在城外某一处肯定有墓穴。
这种寻龙点穴的手法当真是骇人听闻,当他们赶去曲斌说的地点,果然发现了一座墓穴,年代和曲斌说的一模一样。这才让爷爷他们静下心,和这个与他们年纪一般大的人学起了这门手艺。
不过,任何事情都是有天赋的,真正算是学到的就是我尹三爷。据说,没学会的千爷耍小聪明,说这个人太厉害,留在西境那他们就没饭吃,要把他赶出西境。
年迈的祖师爷当然不同意,并且告诉他们曲斌早就赚得盆满钵满,已经洗手不干了,这才消停。不过千爷不放心,把这件事儿添油加醋地宣扬了出去,说西境最有本事挖坟的人叫曲斌。如此一来,等于变相告诉江湖的人,如果发现曲斌盗墓,那必须直接告诉鬼门。
这一山不容二虎的事儿,我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当你觉得自己是个高手的时候,教你本事的那个人却不是自己人,那这个事儿在那个年代等于是卧榻之处有一个觊觎之人。
据说,祖师爷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儿责罚千爷,甚至有人传言这个事儿就是祖师爷让千爷这么干的,为的就是让鬼门能够掌控西境所有的墓穴。不过,我觉得祖师爷不是这样的人,因为祖师爷家大业大,在西境早就是枝繁叶茂,哪儿能为了一个人,就玩这样的心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