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倍瞄准镜带着分化刻度的视野里,老牧人哈尔只的胸口绽开了殷红的大团血花,喷溅的鲜血染红了他花白的须发,像口干瘪的米袋子那样倒下,倒地之前双手向天,似乎在向他的长生天祈祷着什么。
趴在雪窝子里的神枪手郭鹰,面无表情的收回步枪,他对死于枪口之下的老人没有一点儿同情和怜悯,谁知道这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会不会是当年在成都屠戮百姓,在襄樊残杀我和平居民的刽子手之一?谁又能保证,他那布满沟壑的苍老面容,不是根植于无数冤魂记忆深处的梦魇?
既然漠北诸王的部众从兀鲁斯分配制度中享受了利益,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这个制度的罪恶,郭鹰牢记着大汉皇帝楚风的命令: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凡是追随忽必烈、抗拒大汉王师的部族,不分男女老幼,没有无辜者!
郭鹰从腰间的子弹带里掏出颗新的,撕开之后将药面灌进枪口,再把外形像个小窝窝头的弹头塞进去,用通条压实,最后扳开击锤,安上新的雷汞底火。完成了再装填的全套动作,他恢复到瞄准待击状态,隔着飞舞的雪花,从瞄准镜里观察着远处敌人营地的动静。
“不错!”攻坚英雄连连长李世贵点了点头,战争会让人成熟,郭鹰这个小战士已成长为汉军最锋锐的刀刃之一,刚才那一枪稳、准、狠兼备,于百丈外取人性命如探囊取物,实在是难得的神枪手。
此次大汉皇帝率北征各军向南急转九十度,越阿尔泰山东段直插哈密力,自去较为温暖的南方渡过冬季,并震慑西域各城邦,预备明年开春再展开攻势,不过楚风不准备就这么放过忽必烈,除了把一代天骄赶到苦寒无比的称海宣慰司西北部过冬,雪上加霜的骚扰也是必不可少的。
攻坚英雄连连长李世贵再一次受命出征,他带着连队下属的神枪手排,驾着雪橇、扛着狙击步枪,摸到了忽必烈的驻地,给这位双手沾满汉地百姓鲜血的屠夫添添堵、放放血,也让执迷不悟追随忽必烈的漠北诸部,于冬季的严寒中感受一下汉军复仇的烈火。
李世贵本人也是一等一的射手,计算风偏、弹道,找准了几处参照物,他也在视野中寻找着目标。
手上这支步枪,比过去的燧发滑膛枪更为精致,枪体结构也更加符合人体工学,李世贵趴在雪窝子里,左手托枪右手握把,食指伸进扳机护圈轻轻搭在扳机上,枪托不紧不松的抵在肩窝,头略微偏一偏就能凑到瞄准镜目镜前,姿势舒服得很、自然得很。
李世贵知道自己手上的武器乃是当今天下无双的利器:九年式狙击步枪,新式击发线膛枪与光学瞄准镜的完美结合,雷汞底火击发,无惧风霜雨雪可以全天候使用,枪管内壁旋刻的膛线在子弹出膛时赋予它高速螺旋的弹道稳定性,与郭守敬、王恂制作天文望远镜同源的光学瞄准镜,带有精确瞄准的十字分划线……
百丈内弹无虚发,两百丈上仍有相当杀伤力,接近三斤炮的射程,无与伦比的准确性,全天候使用!
李世贵想像不出,天底下还有什么武器可以做到这一点,与汉军的神枪手相比,那些个射雕儿、哲别、把都鲁都成了一抔粪土,弯弓射大雕的马背英雄,在狙击枪的枪口下只有被轰杀至渣的命运。
唯一可惜的是,这种大汉帝国军事工业的结晶,因为造价极其高昂,到现在也仅仅装备了作为楚风亲兵的皇家卫队,以及各军所属的精英部队,李世贵就很为自己的攻坚英雄连能够在全军率先装备这种利器而高兴。
“长生天呐,你们比传说中的哲别还要厉害!”塔塔尔部派来的向导乞里古台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比起替北廷总督修建府邸,给汉军充当向导,顺带传授点白灾中野外生存的技巧,所得更加丰厚,这种冒险经历也更让热血沸腾的草原男儿向往,所以乞里古台凭借早在修建秦直道时就给汉军打工的资历,成为塔塔尔部第一名随汉军进行特种作战的向导。
李世贵笑着点了点头,最初与蒙古人合作他还有点儿抵触情绪,毕竟那个小院的经历、那个巧笑倩兮的女子胸口插着的雪亮弯刀,让他对所有蒙古人都带上了刻骨仇恨。
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不仅有辽东诸部与汉军并肩作战,就是草原腹地也有塔塔尔、月息等部族改土归流投入华夏的怀抱,就是身边的这个塔塔尔部的向导,说起核心诸部的压榨也激愤难平,提到忽必烈这个伪汗更是骂不绝口,如果不是他穿着蒙古袍,你或许会误认为这是个常州屠城的幸存者,或者经历了钓鱼城四十年鏖战的四川军民。
“在祭奠炎黄二祖的仪式上,为了让不让马可.波罗和亚伯拉罕参加,吾皇曾说华夏各族,咱们是长房嫡孙,乞里古台是偏房宗亲,亚伯拉罕、马可.波罗这样的,至少也是个上门女婿,如此看来,确实不错啊!”
李世贵感叹着大汉皇帝的英明,战斗马上就要真正展开了,他对乞里古台点点头:“去看看后面雪窝子趴着的马儿,还有雪橇,准备好,一会儿该转移了。”
为了执行特殊任务,李世贵带着的神枪手排换装了雪橇,马匹也从爆发力强、身高力大的阿拉伯马换成了耐寒耐饥的矮种蒙古马,马儿拉的雪橇携带着炒黄豆、烈酒、干肉、红糖、蜜饯等高热量食品,人马都可以吃,保证了冰天雪地里作战的体力消耗,还有干茶粉保证中枢神经的兴奋,羽绒服、羊绒衣裤和印度长绒棉织造的速干内衣构成了多层次的保暖装备,使战士们能够保持恒定的体温。
乞里古台作为蒙古牧人,自然比汉军士兵更熟悉矮种蒙古马的习性,所以他也负责照顾马匹。
摇着头笑了笑,乞里古台猫着腰慢慢走向雪橇和马匹的隐蔽处,他知道李世贵的好意,可这种好意完全是多余的,难道一个塔塔尔部的牧人,会不乐意看见黄金家族倒霉吗?百年前“鞑靼”和“蒙古”这两个词儿,就意味着不共戴天!
开了第一枪,居然没有引来另外的目标,这让李世贵有点儿小郁闷。
呼啸的北风,固然给精确狙击造成了一点儿难度,但也给李世贵们带来了天然的掩护,瑟缩在蒙古包里的武士们,耳朵眼里灌满了风,根本听不见远远传来已变得甚为低微的枪声。
不过又等了一小会儿,在离潜伏地最近的蒙古包,也就是刚才那个被击毙目标出来的地方,门帘再一次被掀开,郭鹰不紧不慢的将枪口微微移动完成了瞄准,三点一线,锁死了即将出现在视野中的目标。
可这一枪并没有击发,因为郭鹰从高倍瞄准镜中看得清清楚楚,那只是个不过七八岁的孩子,还不到车轮高!
那孩子有些恍惚的掀开门帘,视野中看得很清楚,他被最先出来的老人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吓呆了,惊声尖叫起来,此时此刻,郭鹰心头竟然产生了一名铁血战士不应该有的负罪感,刚刚就是他用一发子弹,夺走了这个孩子爷爷的性命。
附近几座蒙古包陆陆续续有人走出来察看出了什么事儿,有人奔向这个孩子,有人警惕的拿起武器,观察四周雪地里的情势,还有妇人捂着脸大叫大嚷。
砰!
枪身再一次响起,郭鹰有些惊讶的发现,刚才那个孩子的脑袋炸开,高速旋转着飞行的子弹给他开了瓢,红白相间的脑浆四下飞溅,刚才还鲜活的人就像个破败的布娃娃一样倒下。
李世贵的枪口处缭绕着一缕青烟,毫无怜悯,绝不同情,他看也不看郭鹰,淡淡的道:“嗜血者死于血,这是大汉皇帝的圣谕,漠北诸部全体从针对汉地的杀戮和抢劫中攫取不义之财,他们的每一个人都背负着原罪……”
李世贵说着话,手上却没有停下,击毙了一个挥刀大叫的武士,又慢慢的道:“更何况,他们在杀害常州、兴化、淮扬百姓,在北平城下以人肉为食的时候,可从来没有放过老弱妇孺——小郭,好像你就是泰州人,家离常州不远吧?”
砰!
枪声再一次响起,一个粗手大脚的妇人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肚子,那儿正有鲜血噗噗的流出。
“连长,我知道。”郭鹰面无表情的吹走了枪口处的一缕青烟,声音有些沙哑:“我二叔一家就住在常州,鞑子把他们……”
李世贵满意的点点头,摸出把双管短枪,朝天上开了一枪,红色的信号灯冉冉升起,营地的四面八方都响起了枪声。
枪声并不密集,如果从发射速率上看,或许还不如一个班的熟练射手打齐射,但李世贵非常自信,他知道自己手下的神枪手装备了新式狙击步枪之后的作战效率,每一声枪响,几乎都意味着一个敌人的毙命。
一个排的官兵,分做了十个战斗小组,除了李世贵这组两个人但安排了一名蒙古向导,其余的战斗小组都是三名战士,一名观察手配合两名狙击手,观察手用视野宽的双筒望远镜指示目标,两名狙击手负责狙杀,效率极高。
为了给敌人造成最大的恐慌和混乱、吸引敌人出营追击以便继续打击他们,各狙击小组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尽量向老弱病残下手。
四处奔逃的老弱妇孺一一被点名射杀,营地中的秩序混乱不堪,妇女尖叫、儿童哭泣,加上血水和脑浆四溅,简直成了幅地狱图景。
蒙古武士们气得暴跳如雷,也不管得许多了,跳上战马挥舞着大汗弯刀、顽羊角弓就冲出了营地。
有人举着弯刀大吼:“冲啊,南蛮子就在营地外面躲着,他们的火枪只能打三五十丈,他们人不多,冲过去就赢了!”
是的,过去的战争经历说汉军的步枪射程就这么远,虽然风声让武士们分辨不清枪声的远近,但他们从射击的准确性上就能判断出汉军距离营地绝对不远。
刚才那个叫嚣的武士一马当先的冲出了营地,向百米距离上一处小土包冲去,他按子弹射来的方向估算了一下,可恶的南蛮子除了这里再没有其他的隐蔽处了。
蹬里藏身、鹞子穿花,绝佳的骑术让这个武士躲开了致命的子弹,冲上了小土包,然而他并没有找到想像中的汉军,相反,这里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难道汉军会隐身术?武士摸不着头脑了。
枪声仍然从四面八方响起,各个方向的都有,身后不断有同伴倒下,营地中的妇孺更是乱作一团。
武士血红着眼睛,绝望的将弯刀四下乱劈,抓狂的吼叫着:“南蛮子出来,有种和我决一死战,你们这群懦夫,卑鄙的懦夫!”
枪声响起,武士一个倒栽葱从马上摔下,头戴的铁盔中央赫然有个不大不小的圆洞,鲜血从洞中喷流而出。
“这个人莫非得了失心疯?”郭鹰很不理解的收回步枪,进行着再装填。
冲出营地的敌人越来越多,像没头苍蝇似的乱冲乱撞,汉军各狙击小组在三百到五百米的距离上进行着狙杀,将武士们一一点名。
风雪给了汉军战士最好的掩护,加上各狙击小组部署的方位各不相同,又发射几枪便改便阵位,弄得蒙古武士们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枪声,却分辨不出“南蛮子”的具体位置,只能眼睁睁的被动挨打。
点名持续了一阵子,不过蒙古帝国纵横天下也不是浪得虚名的,很快武士们镇定下来,有千户百户把他们组织起来,骑着战马按扇面撒出去,作大范围的搜索。
要追杀我们?李世贵笑了,笑得很开心,他等的就是现在。
绿色的信号弹升上天空,营地四面的枪声变得稀疏起来,留在营地中的老弱妇孺都松了口气,出营扫荡的武士们更是来了进儿,马鞭子甩得哗啦啦响,马蹄子上下翻飞踏着乱雪碎玉而来。
一位千户服色的官员扯着喉咙大叫:“勿要放走了南蛮子!捉到一个献给大汗,必定重重有赏!”
现而今不比从前了,对北元而言,要捉到一名汉军俘虏简直就是天大的喜事,虽然营地中伤了许许多多的人,只要抓到一个汉军俘虏向忽必烈献捷,那是一定有大大的赏赐,加官晋爵也未可知呢。
就在千户官做着黄粱美梦时,他忽然感觉胸口好像被人重重锤了一拳,随着马背起起伏伏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一僵,浑身的力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低下头,胸口的罗圈甲已经碎裂,露出老大的一个血洞,白森森的肋骨断茬儿、粉红色的肌肉和殷红的鲜血清晰可见。
霎时,千户官的面容变得极度扭曲,他低低的惊呼了一声,就从马背上跌了下去,偏生踩在马蹬里的脚没有松开,整个人就被战马拖着一路狂奔,上半身在雪地里与地面摩擦,与石块树桩相撞,很快就没有了人形——幸好,他早早的失去了生命,魂魄已离开这具残缺不全的身体,否则剧烈的痛苦将会让他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一名千户,哈!”奔跑向下一个隐蔽战位的郭鹰挥了挥拳头。
击毙一名元军千户早已不算什么稀奇事儿了,陈淑桢、张世杰、法本等斩将夺旗冲锋陷阵之辈,刀下的北元方面之帅都为数不少,万户更是可以排成一长列了;不过对于军龄不算长、职位也不高的郭鹰来说,亲手击毙一名千户官就足以让战友们羡慕了:因为这意味着一枚三等忠勇勋章。
李世贵笑着将枪口移向了一名叫嚣隳突的百户官,事实上刚才他发现千户在先,不过看见郭鹰也将枪口指向了那个方向,他就转移了目标,把机会让给了年轻的郭鹰。
各战斗小组都按照既定的战术进行着战斗,打几枪就换个战位,绝不与敌人缠斗,优先狙杀敌人的军官……
于是,出营追击的元军中,士兵们惊骇的发现千户百户们一个接一个的从马背上栽倒,很快千户百户们就死亡殆尽,这下连牌子头都成为了重点照顾的对象。
残存的几个军官不得不收缩了扇面搜索队形,让自己混杂在普通武士中间,避免被汉军点杀,无奈武士们也瞧出了几分门道,各自珍惜自己的生命,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这些军官,唯恐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可怜的军官们简直是抓狂了,领着兵拼了命向一个枪声响起的地方追,意图凭借人数优势杀败汉军。
李世贵正好就在这股敌人冲过来的方向,他不慌不忙的跑向雪橇隐蔽处,一边猫着腰跑还一边装弹开枪,将冲在最前面的敌人打落马下。
蒙古武士们也用箭雨回敬,无奈风雪天气极端不利于弓箭,非但受冻的弓弦变得软弱无力,射出的箭矢偏偏倒倒歪歪扭扭,大风更是将离弦之箭的轨迹吹得七歪八扭,叫李世贵看了只想笑。
可怜的武士们不知道,线膛枪射出的子弹高速旋转,有着非常好的弹道稳定性,和羽箭相比,子弹小得多、速度快得多,承受的风力影响也就小得多,计算风偏之后仍可毙人百丈之外,而他们使用的羽箭初速慢、体积大,受风力影响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在风雪天和步枪对射的唯一结果就是惨遭蹂躏。
朵朵血花飞溅,伴随着鹅毛大雪降落地面,欠下中原百姓累累血债的罪犯们,挨个去向阎罗王报道,就算他们的国师八思巴念再多的经文,也不可能拯救这群堕落的灵魂。
仗着数量优势,敌人还是逐渐迫近了,李世贵喊了一声,意犹未尽的郭鹰射出了枪膛中装填好的子弹,将又一名敌人打落马下,这才像兔子一样跑了过去。
“快,快点!”乞里古台招呼着两位同伴,敌人已经不远了,要是被追上可不好玩!
笑着跳上雪橇,郭鹰把自己的身体舒舒服服的靠在上面,就又忙着给步枪装弹,李世贵也坐稳了,乞里古台长鞭一甩:“得儿~驾!”
四匹蒙古矮种马遵从号令,泼剌剌蹿了出去,踩得雪地飞花碎玉,拖着乘坐三人、携带给养的雪橇轻若无物,在雪地上划了个优雅的弧形,朝着远处奔去。
想逃,没那么容易!武士们哇啦哇啦怪叫着冲上,“长生天保佑蒙古人”的叫声喧嚣一时。
奇怪的是,不论他们怎么鞭策战马,都和前面的雪橇隔着一个固定的距离,二百米,这个距离上,郭鹰和李世贵手中的狙击枪发挥着绝佳的威力,不断给敌人造成杀伤,蒙古武士的弓箭却失去了效用,只能眼睁睁的被动挨打。
趴在雪橇座位,把步枪架在靠背上向后射击,郭鹰高兴的大叫起来:“雪橇,真他妈的好主意!打起来太爽了,一打一个准!”
李世贵也一脸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和颠簸的马背相比,雪橇的行进基本上是平滑的,在运动的雪橇上开枪,准确率比骑马开枪高多了,非常适合现在这种运动战。
乞里古台在前面驾驶,李世贵和郭鹰负责射击,冲在前面的蒙古武士就接二连三的倒下,甚至影响了后面同伴的追击。
武士们早已气得红了眼睛,他们气急败坏的吼叫着:“加把劲儿,南蛮子就在前面,杀上去活剥了他们的皮!”
偏生那雪橇不紧不慢的吊着他们的胃口,既不太快而让武士们失去信心,也不太慢而进入弓箭的射程,不知不觉间武士们就追出了小二十里地,冰天雪地里人马消耗都极大,累得人呼哧呼哧喘气,马儿噗哧噗哧打着响鼻,真正人困马乏了。
“糟糕,我们永远追不上的!”有聪明的武士发现了问题,脸色忽然就变得煞白。
其他的武士们自然反驳:“哪儿的话,没见他们拖着那么多东西,比我们骑个人重多了!”
李世贵他们的雪橇,装着食品给养、帐篷睡袋以及作为燃料的精炼石油,小二百斤的重量,还有三个人,不管怎么算每匹马的负重都比蒙古武士们的战马多,而且马种又不是阿拉伯马,而是耐寒的蒙古马,双方马匹质量相差不大,怎么可能追不上呢?
发现问题的武士指着地面的雪橇印痕:“看,看马蹄印子。”
雪橇的印痕是两道平行的平滑印记,马蹄印子分布散乱,虽有少数被雪橇印痕遮盖了,但更多的蹄印还是非常清晰的,无论如何,非常清楚的一点是:这些蹄印比追兵留下的马蹄印子浅得多!
常年乘马的武士们一下子就明白过来,汉军雪橇承重,人货都由雪橇承担,马儿却是空着脊背不承重,仅仅需要用力向前奔跑,牵引雪橇前进,所以马蹄印子浅;自己骑在马背上,人体、盔甲、武器、鞍鞯的重量都要靠马儿本身来承担,负重大得多,所以马蹄印子就深得多。
非常简单得道理,简单得一点就透,却让蒙古武士们的心脏冷到了冰点:雪地里,马儿负重的增加意味着什么,他们都非常清楚,积雪会让马蹄深一脚浅一脚,在拔足而起的过程中就消耗了相当多的力气,如果追逐双方的负重超过五十斤,几乎就没有追上的可能了。
所有的蒙古武士都想到了最可怕的一点,那就是刚才汉军的雪橇故意不紧不慢的吊着,分明就是像猫捉老鼠似的,故意将自己引入死亡的陷阱!
永远没有可能追上的,只好回去吧!蒙古武士纷纷拨转了马头,悻悻回营。
可令他们亡魂大冒的是,那架雪橇也掉转了方向,两杆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毫不客气的指向了他们的心脏……
三天了,三天了!忽必烈暴跳如雷,整整三天,营地外面的枪声就没有停下过,那些汉军士兵乘坐着雪橇,穿着和雪地颜色一模一样的白色伪装服,神出鬼没,这里一枪那里一枪,让本来就因为缺乏越冬物资而生存得十分艰苦的漠北诸部,变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更觉困苦十倍。
忽必烈这个一代天骄的威严,也被剥夺得十不存一,汉军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射杀追随他的部民,而他却一筹莫展。
赵复神情古怪的捏着一封信进到帐中,“我们的一名士兵被南蛮子割了鼻子放回,还让他给大汗带来了楚贼的亲笔信。”
忽必烈从赵复手中很没有风度的一把夺过,几乎是充满刻骨仇恨的将信封撕开。
“大汉皇帝、天可汗字喻北元酋长勃儿支斤.忽必烈:闻君北狩于兀鲁塔山之脚,恐冬季严寒、白灾寂寞,故特赐杀胡活剧一出与君赏析,还望君勿以简陋见弃……”
啊啊啊啊~忽必烈眼睛血红,气得狂叫起来。(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