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豪门暖婚之全能老公 > 第二百零五章 当面说大话(二更)
  靳宇轩似乎对当年的事儿特别感兴趣,他决心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兰嫂,那您总记得夏清当时有没有哭吧?”
  那件事儿距离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年,很多线索压根儿就找不到了,那个年代的公共游乐设施更不会安装什么摄像头。
  要想找到知情的人,简直如同大海捞针,所以靳宇轩尽管托了很多人,至今真正有用的信息也是寥寥无几。
  那时在兰嫂这儿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程子懿的人回来说,兰嫂回忆当年的事儿就是一个劲儿地抹眼泪,那伤心的模样,仿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
  兰嫂对于靳宇轩的问题是有问必答,跟小学生似的配合:“没哭啊,我当时以为大小姐是被吓傻了,可能也是害怕,所以一路都紧跟着我和司机去找小姐,不吵不闹的,特别懂事儿。回到家见到老爷和夫人,这才开始大哭。”
  桑雅兰和夏清雅对视一眼,母女俩的心里都不约而同地生出了几分不安。
  “宇轩,你是想到了什么吗?还是你知道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儿?”桑雅兰问道。
  靳宇轩漾出一抹淡笑:“没有,我就是想将那件事儿了解得更清楚一点儿,没别的意思,妈您别多想。”
  兰嫂看着夏清雅,一直紧紧拉着夏清雅的手不放。
  那架势,好像想把过去这二十几年都看回来似的,看着看着,又泪眼婆娑了。
  “小姐,你能平安无事地回来,真是太好了!老天有眼,终于让你们一家三口重逢了,我就说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瞧这模样儿,多漂亮的姑娘啊,要是能早些找到你,你就不用在外头吃这么多苦头了。”
  在夏清雅他们回来之前,桑雅兰大致和兰嫂说了夏清雅过去这些年的遭遇。
  两个年纪相近的老人难免又是一番感慨,谁家的孩子不是捧在手心里宠着疼着?偏生他们家这位还是千金大小姐的命,却要过着那艰难又心酸的日子。
  夏清雅倒是没觉得自己有多可怜,她轻拍着兰嫂的手背:“兰嫂,那些都过去了啊!再说了,我也没怎样啊,虽然万事都是靠自己,没有别人那么光鲜亮丽,但我也过得很快乐啊!如果没有过去的苦日子,哪里懂得今天的幸福有多珍贵?”
  吃过苦头的人,都能学会“珍惜”这两个字,对身边人也是发自内心的好,不需要逢场作戏。
  对于那些过去,夏清雅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哪怕是养父母对她的不公,她也从不曾对谁说过半句不是。
  生活就是这样,谁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不管顺境还是逆境,那都是命运给我们的历练,干嘛非要去钻牛角尖?
  夏清雅是真的不去计较了,甚至在得知黎军的现状后,她还悄悄给黎家那边汇过一笔钱。
  当然,这一切是瞒着靳宇轩的。
  以靳少爷有仇必报的性格,他没弄死黎军已经是给了黎家天大的面子了,要是知道他女人还“吃里扒外”地给黎家钱,他非得活活被气死不可。
  难得兰嫂从老家来b市,两千多公里的路程,老人家又是班车又是火车和汽车的折腾,不管是桑雅兰还是夏清雅,都不可能让兰嫂就这么匆匆地又赶回去。
  靳宇轩更是表示,要好好地请兰嫂吃饭:“您辛辛苦苦地带着小雅,既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份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会记着。”
  听了这话,兰嫂的眼圈又红了。
  “姑爷,你说这话当真是折煞我了!我领着夏家的工资就该干活儿,不过是为了一份工作。可我连本职工作都没做好,把小姐都给弄丢了……你们不但不怪我,还对我这么好,我……我这老太婆真的觉得太惭愧了……”
  说话间,又要给桑雅兰和夏清雅跪下,幸好靳宇轩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把兰嫂给扶住了。
  夏清雅拿来纸巾给兰嫂擦眼泪:“兰嫂,您可千万别这么说,您也不希望发生那样的事儿啊,要怪就怪那些坏人太可恶。好了好了,这些伤心事儿谁都不许再提了,我不还活蹦乱跳的嘛!”
  靳宇轩看了一下表:“时间也不早了,该开饭了,我们到餐厅那边儿坐着吧!”
  女人的眼泪来得快,去得也快,围坐在餐桌旁时,全都恢复了常态。
  这让靳少爷再次感叹,女人果然天生就有演戏的天赋。
  最近夏清很少在家吃饭,除了应酬,基本上每天都和曲盛君在一起。
  最难得的是,在曲盛君的影响下,夏清也开始喜欢上一些修心养性的活动了,比如喝茶,比如下棋。
  一开始她完全是为了迎合曲盛君,陪着他做这些事儿,还因为晚饭后喝了太多茶,导致失眠。
  非要在夏清的身上找出一个优点,那就是她特别能忍。
  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要夏清忍耐多久,要她做怎样的牺牲,她都无所谓。
  夏清其实对下棋一窍不通,要不是曲盛君有耐心,慢慢的给她讲那些棋子的规则,再教她一步步该怎么走,她也不可能静下心来陪曲盛君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说到底,夏清贪恋的不过是能和曲盛君亲密接触。
  可以跟他面对面地坐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夏清也是开心的,何况曲盛君教她下棋,这是特地为了她才有的行为,夏清自然会欣然接受。
  要说曲盛君也着实是个奇葩。
  在这样浮躁又现实的社会,他居然可以像个古人似的活着。
  烟酒不沾,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泡吧不唱k,不喜欢飙车也不玩儿网游,所有年轻人喜欢的活动曲盛君一概不碰。
  虽说他已经年近四十,但也不至于过着老头子的生活。
  不过这男人天生就是一副儒雅的气质,还经常穿些宽松的棉麻衣服,愈发显得道骨仙风。
  也许是应了那句话:每个人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他(她)就是你命中的克星,不管他(她)在别人的眼里如何,都是你心动的唯一。
  虽然煽情,却也很写实。
  曲盛君这样的男人在很多女人看来,是不错,但如果要考虑结婚对象,估计九成的女人都会敬谢不敏。
  和这么个男人在一块儿多无聊啊!
  可夏清还真就认准了曲盛君,还非他不可了,其他人就是有一千一万个好,她都不会多瞧一眼。
  曲盛君吃的清淡,夏清就上网去搜了很多养生的菜谱,轮着给他做。
  还好那些素菜都不难,曲盛君在酒店长期租的套房里厨具又一应俱全,所以夏清也还能应付过来。
  用竹荪、虫草花、红枣、枸杞炖了汤,连一点儿油星都没有,闻着那香味儿就把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
  “你这厨艺是进步越来越大了,丝瓜很好吃。”曲盛君端着碗,细细品尝着。
  清淡的清炒丝瓜,除了盐,就没有别的调料,却把丝瓜本身的清甜给吊出味儿来了。
  夏清没想到自己会得到表扬,抿着唇笑道:“好吃你就多吃点儿。”
  说完,又夹了两块丝瓜放到曲盛君的碗里。
  两人现在的相处模式让夏清很享受,尽管距离她想要的亲密还差了很远,可她愿意等下去。
  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曲盛君毫无疑问是个温吞的类型。
  他的世界里不会有任何过激的举动,行为举止永远都像个谦谦君子一样,彬彬有礼,和谁相处都恪守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
  所以,想开后,夏清也不再那么纠结了。
  他本来就是这么个人,为什么非要改变他,让他变得和其他人一样呢?
  “明天我有事儿,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吧!”曲盛君忽然开口道,脸色有几分凝重。
  夏清的筷子停在半空中,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公事还是私事儿?很棘手吗?”
  曲盛君咽下一口饭,抬起眼皮:“明天是小雅的忌日,我要去墓园。”
  没料到竟会是这样的事儿,夏清微微一怔后,随即表态:“最近太忙,我竟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明天我陪你一块儿去吧,其实每年小雅的忌日和清明节,我都会去看看她。”
  脸不红心不跳,神情很平静,好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深深地看了她好一会儿,曲盛君淡笑:“我估计要在墓园待上一整天,你不是要上班吗?”
  夏清有些惋惜:“这几天忙着和电视台合作活动的细节,我恐怕也不好开溜。那你帮我买束花送给小雅吧,也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
  “嗯,我代小雅先谢谢你。”曲盛君又低头吃饭,顺带着把眸中的锐利敛去。
  他没有揭穿夏清。
  每年姚贤雅的生日忌日还有清明节,不管曲盛君在什么地方,他都一定会赶回来,亲自祭拜。
  不仅仅是带了姚贤雅最喜欢的香槟玫瑰和白百合,还会仔细地把那一方不大的墓地给整理一遍,连一根杂草都不留。
  清理之后,曲盛君就会坐在姚贤雅的坟前,一坐就是一整天,直到天色变晚,墓园要关门才会离开。
  如果夏清真的去过,曲盛君又怎么可能没遇见过?
  恐怕,夏清连姚贤雅的生日和忌日都不记得吧??
  这次也和往年一样,曲盛君进了墓园就开始忙起来。
  虽然都是花岗岩和大理石砌成的墓,石头缝里也难保不会冒出一两棵杂草,这些小东西的生命真是顽强。
  曲盛君用手把杂草拔掉,又用带来的小笤帚扫掉灰尘,这还嫌不够,接着用抹布把墓碑擦得一尘不染,连墓碑上刻着的每一个字,他都仔细地把每一笔一划都擦干净。
  做这些的时候,曲盛君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管花多长时间,他都要把姚贤雅的死因弄清楚,决不能让她死得不明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