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二,孟思成会在这一天到最新收购的公司坐镇一天。就在他熟练地将车泊入专用的停车位时,在倒车镜里看到一个身影。
开始没在意,可是眼睛扫过去几秒后,他忽然意识到那个身影面容有些熟悉,当他猛然意识到什么时,仿佛有一道闪电在心间滑过,他赶紧转首去看。
车窗外,一个有些单薄的女子,穿着格子厚外套,围着一个地摊上常见的红围巾,提着一个女式包包正在那里徘徊。
没错,孟思成盯着那个人的面孔,在心里肯定了刚才不是自己的错觉,的确是她。
苏红轴,有多少年了,这个名字早已不在他心间滑过。如今看到的这一瞬间,仿佛打开了一个尘封的盒子,唤起了古老的记忆。
那个时候,他和她一样都是从镇上考到县里去上初中的。县里的学校离镇上远,他们每周回一次家,回家的时候要做那种私人运营的小面包车。
不过两个人倒是很少说话,初中的小孩子嘛,那时候男女之间仿佛有一道分明的界限,谁要是越过了那道三八线,仿佛就有了些什么似的。
两个人会在周六上完第三节课,拎着书包以及背袋分别匆匆赶往小车站,到了小车站等车时,一个人站这边,一个人站那头,隔着那些大声嚷嚷的农妇,还有那些在县城里卖完东西的小商小贩。
她一直不太爱说话,每到这个时候总是两手紧紧攥着自己的书包和背包,然后盯着地面上的一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至于她到底在想什么,孟思成想了很久都没有搞明白,这是他在后来的十几年里永远无法想明白的谜。
好不容易车来了,民工农妇大婶一个个争先恐后往上挤,孟思成也跟着挤。他有力气有个头又不腼腆,总是能冲上去找个好位置。找定位置坐下,安置好包裹,他总是抬起头在车里寻找她的身影。她会是最后一个走上车的,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车内,最后很安分地在一个临时放上的小凳子上坐下。她放下包裹,却被旁边一个大婶粗声嫌弃:“哎呦,你这样放,那我东西怎么放?”
她很不好意思地抿抿唇,想把包裹挪动一下,可车里很挤了,哪里有地方可以挪呢!
这个时候面包车老板开始出来维护秩序了,大声喝道:“都让一步吧!不就是个包裹的地儿嘛,让一让赶紧开车,也早点回家!”
可是满车的人谁也不愿意让一个狭小的空间给那个包裹,可怜的包裹遭人嫌弃地堆在那里,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那一次,孟思成忽然大声说:“放我这里挤挤吧。”
顿时满车的人都看向他,当然其中也包括她的目光。
有点惊讶,有点感激,又有点羞涩。
面包车老板听到有人肯学习雷锋做好事,自然很开心,便嚷嚷着:“赶紧放过去吧!”
看着这个女学生慢腾腾地把自己的包裹递过去,他在嘴里嘟哝着:“还是学生好,单纯!”
苏红轴脸上泛着红晕,很不好意思地将自己的包裹递过去。孟思成那个时候不知道怎么,就是带了几分少年人的别扭,冷着一张脸接过来,和自己的包裹一起挤在座位下面。
苏红轴看到他好像很不情愿的样子,便更加不安起来,咬着唇低下头去。
直到那面包车老板开始收钱了,嘴里叫嚷着:“一人一块,包裹另收五毛,都快点。”
苏红轴听到这话,惟恐自己被漏掉似的,赶紧从贴身书包里掏出一个样式古老的钱包,一层层打开,从中挑出一块五。
孟思成冷冷瞥了她一眼,上车慢腾腾得像蜗牛,掏钱倒是很快。
被孟思成这一瞪,苏红轴缩缩脖子,瑟缩地退回去,在自己的那个小凳子上坐下了。
车上众人纷纷交钱,也有些不情愿的爱占小便宜的,开始讨价还价说我这包裹这么小怎么也收钱呢?
面包车老板兼司机什么人没见过,早已明白了这些乡下人的小把戏,少不得一顿道理再加威吓,很快,整车里的人都交了钱,他摸摸那鼓鼓的腰包回到司机座位上。
车开动了,孟思成望着车顶,眼角却注意着苏红轴。
那个小凳子很寒酸地放在座位中间,而她拘谨地坐在那里,两手并拢着,紧紧地攥着自己的小包。她的身影有些单薄,淹没在腰粗膀圆的农妇和小商小贩之间,仿佛要被吞没一般。
通往乡下的路有些颠簸,车身一个摇晃,她便被晃得差点要摔倒的样子,只能赶紧握住旁边人的座椅。可是旁边那个胖大婶对她正好有些过节,一双浑浊的眼睛盯着那个伸过来的纤细小手,白着眼睛瞪她一眼。
她感觉到什么,抬起头,赶紧将手缩回,更加局促地坐在那里。
有很多次,孟思成都想说:我们换换座位吧!
可是,为什么他却从来没有说出口呢?
当着这满车略显粗俗的大叔大婶,他终究脸皮有些薄,说不出那句话吧?说出来后会怎么样呢,那些大婶大叔定然是异样的眼光看过来,然后或者眼神暧昧不明或者干脆粗俗地大笑起来。她会如何看他?
怕是会更加惊讶吧?
孟思成后来也多次想过,假如他主动如何,那结果又是会如何?可是时间不能回流,长大以后逐渐自信沉稳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一切的孟思成无法代替当日那个有些少年的别扭、自卑自傲夹杂的孟思成做出决定。
每一次,当车终于停在镇口时,人们一窝蜂地下车,她又会是那个最后一个。
他站起身,把那个包裹递给她,冷冷地说:“你的。”
她怔怔地接过,两手托着,仿佛有些无措。
面包车老板开始催了:“快点快点,下车吧!”
他低头拎起自己的东西,看都没看她一眼,从她身边经过。她赶紧让开身子,仿佛惟恐挡了他的路一般。
孟思成每次下车后,走了不远,总是会故作不经意地回头看。
总是能看到那个纤细的身影,吃力地提着包裹,紧紧攥着胸前的小包,步履有些艰难地往远处走去。
他们是一个镇子,但不是一个村子。
关于她的事,他也有所耳闻。
父亲绝症,家里几乎倾家荡产地治病,开始没治好,终究是去了。家里一个寡母一个她,相依为命。
孟思成想到这个时候的,不禁会想,为什么他竟然会对她,那个如此平凡的她有那样异样的情愫?是因为同病相怜吗?
孟思成三岁的时候父母车祸去世了,对方赔了在当时看来相当大的一笔钱。
当时两个伯父把他争得跟个宝贝一样,为此还打了官司亲兄弟对簿公堂,最后是大伯赢了,得意洋洋地把他迎回了家里。
孟思成没见过自己父母拿命换来的那笔钱,事实上当他对钱有了概念的时候,那笔钱早已不知道做了什么用途。
大伯母白着眼睛看他,抱怨说:“这可真是抢了个冤家回来。”
孟思成冷冷地低头掰着玉米棒子,手都掰红了,但他一声不吭。
那时候的孟思成也不求别的,只求自己能读完高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