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介意,就当没看到得了,赶紧回去罢。”顾惜之抓住安荞的手,就想绕开地上的‘躺尸’,往村里头走回去。
安荞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听顾惜之这么一说,也想当没有看到人一般。
只是快要绕过去的时候,安荞还是忍不住停了下来,对顾惜之说道:“先看看人,瞅她倒下去的样子,就算没病死也得憋死了,整张脸都压泥巴上了。”
顾惜之闻言沉默了一下,伸脚踢了一下,把人给踢翻成仰面朝天。
安荞蹲下身子,盯着这满是泥巴的人看了看,实在是脸上泥巴多了点,没有办法看清脸长什么样子。
可看着这人,莫明地就感觉有些熟悉,似乎是自己认识的人。
只是自己认识的人有限,这人又会是谁?
安荞左右看了看,走到一片杂草那,用匕首割了一大把野草回来,然后拿了一把往这人脸上蹭了蹭,又拿一把擦了擦……
终于将人脸露了出来,看着果然好熟悉,肯定是在哪里见过。
可见鬼地,竟然想不起来。
“这人说不定也得了瘟疫,你别靠太近,小心被传染上了。”顾惜之忍不住扯了安荞一下,不想让安荞靠得太近。
安荞仔细给人检查了一下,说道:“无妨,她虽然晕倒在路上,却不是因为得了瘟疫,而是得了普通的风寒,这会自发烧,不救的话……咦!”
这是什么人,竟然中毒了。
☆、蓬莱寻人
“怎么?”
“这女子中毒了,不过中的是慢性毒,暂时不会致命。”
“一看她这样就不是普通人,又是中了毒,救了她说不定会有麻烦。”
“她很眼熟。”
“你见过?”
“暂时想不起来。”
顾惜之蹙起了眉头,不再说话,而是看着安荞,心里头是不同意安荞救人。倘若这女子是个简单的乡下姑娘,顶多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胖女人学医就是为了救人,自己总不能拦着。
可这女子一看就不是个普通人,救了说不准会有麻烦,他可不想胖女人招来什么危险的事情。
安荞也在犹豫,尽管不后悔救了杨青,可再来一个那样的麻烦,安荞表示不接受。
只是这人真的是眼熟,实在没办法当没看到。
然而检查了一会儿,眉头就皱了起来,对顾惜之说道:“这女子身上中的毒很是阴毒,中毒以后每月必须要服一次解药,否则七扎流血而死。只不过就算是吃了解药,也得忍受整整一个时辰的浑身上下如同蚂蚁啃食般的痛,这种痛深入骨髓。”
顾惜之闻言赶紧拉住安荞,说道:“这样的人你肯定不认识,还是快些回去罢,就当没有看到。”
安荞被拉了起来,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到底还是跟着顾惜之走了。
等走远了顾惜之才低声说道:“你一个乡下土妞儿,咋可能认识这样的人,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跟你讲,以后要是再遇到这样的人,你给我绕远一点。通常中这样的毒,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碰上了都会惹到一身骚。”
一身骚就罢了,搞不好连命都会搭进去。
安荞也觉得自己不可能认识这样的人,翻了翻原主的记忆,连镇子都很少去,就更加不可能会认识这么一个人。
顾惜之见安荞不吭声,担心安荞没听进去,一咬牙又低声说道:“通常这种控制人的手法,只有朝廷才会使用,那种药也掌握在朝廷手中。江湖上一些阴毒的门派也有,比如杀手门,不过那些门派都上不得台面,不管是在江湖还是朝廷,都是被诛杀的对象。”
安荞斜眼:“你好像很了解似的。”
顾惜之犹豫了一下,看了看安荞又低下了头,有些事情一直埋藏在心里头,不知道该不该说。
“你好像有话跟我说。”安荞疑惑地打量着顾惜之,总觉得这家伙欲言又止,都成了便秘状了。
顾惜之咬牙:“有件事我想跟你说,但你听了以后,不许乱想。”
安荞斜眼:“说说看。”
顾惜之犹豫再三,还是将自己的身份说了出来,将自己是南王与另一国公主所生之子说出来。只说了自己身份尴尬,有爹娘跟没爹娘似的,至于因何而尴尬,却不说了。
安荞不是个傻的,细想一下公主的身份,就能猜得到顾惜之为什么会尴尬。
顾惜之的娘亲是什么国的公主,安荞并没有开口去问,只需知道那个国家是个女尊国就行了。那公主的身份仍旧是一个质子,而不是南王后院的一个女人,如此一来顾惜之的身份便尴尬起来。
这就如和亲公主一般,可以给你至高无上的皇后身份,只是为了这所谓的血脉,却始终不会让你生下来皇子,就算生下来了也不会选作太子。
有时候候皇族为了保证血脉的纯正,会娶皇族近亲为后。
“说到底你就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呗。”安荞一脸揶揄,见顾惜之面色一变,又补充了一句:“只是这事我好像早就知道了,听着一点都不新鲜了。”
顾惜之:“……”
安荞扬眉笑道:“你这身份也就这样了,只能这么不尴不尬地,有反而不比没有的强。要我说的话,不如就当没有算了,做一个平头老百姓,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顾惜之突然就后悔了,不应该将自己的身份说出来的,平白让这胖女人笑话了去。
最重要的是,这女人什么时候知道的?顾惜之忍不住问了一句。
说起这个,安荞表现得一脸茫然,竟忘记是怎么知道的。
顾惜之就郁了闷了,怀疑是自己不小心说漏嘴的,要么就是大牛说的。
想想也就罢了,反正这事安荞迟早会知道,早些知道总比晚些知道的好。不过顾惜之很庆幸,安荞似乎不太在乎他的身份,也不太在乎他的样貌。如此一来就是在乎他这个人了,想想就心花怒放,忍不住抱住安荞的脸,狠狠地亲了一口。
吧唧!
安荞连忙伸手去推:“别发骚,一边去!”
顾惜之嘻嘻笑着,不但没有一边儿去,还抱着安荞的胳膊啃了一口,没舍得太使劲,可也啃出个红印子来。
安荞皱起了眉头,这王八蛋咋就那么喜欢咬人,简直神烦。
见顾惜之又要咬,安荞一把将自己的胳膊抽了回来,并且反手将顾惜之的手抓起,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吸,疼疼疼……”顾惜之疼得冷汗都冒了出来,下意识就想要抽回手,却是越抽越疼,就不敢再抽了。
安荞咬爽了才松口,冷笑一声:“怎么样,爽不?”
顾惜之抓住被咬到的地方,讪然一笑:“爽,怎么不爽,等回去以后,我脱光了让你咬,想咬哪里都行。”
安荞:“……”
怎么办,又想下口去咬了,果然咬人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行,把胳膊拿过来,我再咬一口!”安荞果断伸手去抓,决定这次一定要把顾惜之给咬出血来不可。
顾惜之一听,顿时寒毛都竖了起来,赶紧避开安荞的手,扭头就跑。
“你给我站着!”
“我不!”
“我保证不咬死你!”
“我就不。”
“妈的智障!”
“我就不要!”
“……”
安荞追着顾惜之跑,正跑着感觉好像有人看着,下意识往左边方向看了一眼,一眼就对上了朱老四的视线,顿时就愣了一下。
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脚步仅是顿了顿又追了上去。
怎么老是遇到这家伙,果然住在隔壁村就是不爽,前夫什么的更是不爽。
哪怕跟朱老四有关系的是原主,可遇到朱老四安荞仍旧没有办法跟对待普通人一样,心里头总是有那么点别扭。
特别是朱老四那个眼神,让人看着怪别扭的。
总觉得那眼神里头藏了什么,最令人蛋疼的莫过于时不时流露出来的一丝丝忧伤,每每看到都有种蛋疼的感觉。
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朱老四还站在那里,一直瞅着她看。
安荞更感不自在,跑得更快了些。
只可惜没跑多远,就到了被水漫过的河道,担心会摔跤,不敢再跑太快,只得瞪了顾惜之一眼,放慢了脚步。
这一放慢脚步,就发现水里头有鱼,顿时眼睛一亮。
“快别跑了,来帮忙抓鱼。”安荞弯身去抓鱼的时候,又不自觉地回头看了眼,正好看到朱老四转身朝镇上去,顿时就松了口气。
看着朱老四的背影,不由得琢磨了起来。
两家离得那么近,又都这么靠河边,进出村子都很容易遇到,总被这么膈应着不是个事。
嘣!
顾惜之挡住安荞的视线,之屈指一弹,不爽道:“都走远了你还看,不会还惦记着他吧?”
安荞摸了摸脑袋,愣愣地看了顾惜之一眼,又看了看脚底下的水,突然弯身舀水泼了过去:“尼玛智障,我要真还稀罕他,能收了你聘礼?”
顾惜之抬袖挡了一下,只是慢了点,还是让浇了个满脸,伸手抹了一把,说道:“那是因为我给的聘礼银子多,那小子太穷给不起银子。”
安荞闻言顿了一下,又弯身舀水泼了去,连泼了好几下。
顾惜之抬手去挡,没挡住,又见安荞泼个没停,干脆也弯身划拉了起来,使劲往安荞身上泼水。
“你这是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不成?”
“尼玛智障!”
“那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傻逼。”
“傻就傻,干啥还带个逼字?”
“脑残!”
“……”
顾惜之一个头两个大,基本上是能听明白这里头的意思,可这心里头不想承认啊。谁让这些字眼都是说自己的呢?要是媳妇儿说的是别人,就算不懂也可以装懂啊。
安荞泼着泼着,突然就抓到一条鱼,两斤左右重的草鱼。
死的,味有点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