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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农门医色 > 农门医色 第108节
  朱老四一阵失望,但还是坚持:“你考虑一下。”说完不等安荞反应,转身就出了棚子,走得很快,生怕慢了安荞会再说点什么。
  因着走得太快太急,到了拐脚那里,差点跟大牛撞上。
  踉跄了一下,却什么也不说,错过大牛继续走。
  安荞拧眉,觉得朱老四很不对劲,好像……
  有病!
  脑子有病!
  ☆、双喜临门
  大牛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想伸手挠挠头,却发现自己抱的东西太多了点,就赶紧走向安荞,问:“安大姑娘,那是谁,来这里干啥?”
  安荞顿了一下,说道:“来蹭饭的,被我赶走的。”
  咕噜咕噜,大牛的肚子适时响了起来。
  安荞:“……”
  “这些东西放哪?”大牛有些不好意思,并不是为自己的肚子在咕噜叫,而是叫声实在太大了点,跟打雷似的。
  “你把东西放回院子的厨房里头,这里也就使最后一次了,晚上咱们就得回院子里头生火了。”安荞说道,若不是厨房里的灶子现在还不能使用,现在都用不上这棚子。
  旁边的院墙是到底是没有封上,从这里能直接正院里头去,原本是应该封住的,在前院那里开个侧门,只是最后要封上的时候被安荞阻止了,说这样比较方便一些,就改装了一扇门,前院那边的侧门倒也没落下,依旧是在右边。
  安荞说完就赶紧涮锅炒菜,都快到下午去了,再不吃饭那得饿死个人。
  菜刚炒上杨氏就匆匆回来,一边小跑着一边抹汗:“都忙昏头,忘记做饭了。”
  安荞翻了个白眼,不过倒也没说什么,不止要买家具还要买明天燎锅底的菜,请人的事情则是交给了老王八俩口子去做,要不然活得更多了去。好在花的钱多,请的人多,不至于那么麻烦,要不然得累死个人。
  “这急急忙忙的,要是日后往后推一点,都不至于忙着这样,哪怕是多一天都好。”杨氏忍不住埋怨了一句。
  安荞道:“咱们这里忌讳鬼月,不过你要是不忌讳的话,推到鬼月也行。”
  杨氏也不过是累的,闻言嘴角微抽,说道:“那还是算了吧,累就累点,也就这两天的事情。”
  安荞也不是故意想要杨氏难堪,自然就没说什么话来顶杨氏,叫杨氏把东西放下,然后洗把手脸洗把脸好吃饭。
  新鲜拍的黄瓜,味道还算不错,大热天吃着也爽口。
  杨氏手里头也没什么东西,回来做饭的菜,不过安荞已经把饭菜给做好了,手上的这些自然就用不上了,就转身把东西放回院里厨房里头去。
  等饭后又全家都忙活去,简直忙得脚不沾地,安荞则偷偷绕进了书房。
  到了书房,安荞静静地看了一眼被她扔在地上的神经病,抬脚一脚踢了过去,不耐烦道:“起来了,吃饭了,我知道你醒着。”
  神经病动了动,抽搐着嘴角爬了起来,就算是醒了也是刚醒,在她进来的那一瞬间才醒过来,现在还迷糊着。要不是安荞踢的那一脚,现在都还茫然着,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已经近三个月没有好好吃饭,吃得最饱的一顿不过是几个野果子,也不知那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能走了以后走了整整一个月才走出来,进了镇子的那种感觉,简直恍如隔世。
  看到这个胖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冲了上去,然后就……
  现在想起来就觉得丢人,还好这个女人凶悍,要不然真赖上他可就完了。
  安荞把菜饭搁桌上,瞥眼神经病。
  神经病犹豫了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嫌恶地蹭了蹭脏兮兮的手,僵硬着身体坐到凳子上,把饭菜挪到自己的前面,然后……狼吞虎咽。
  饿到这种程度,就是再难看也觉得是香的,更何况安荞的手艺本来就不错。
  安荞盯着神经病吃饭,等他吃得差不多了,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在那家伙开口之前,赶紧又警告了一句:“我跟你讲,别再叫我娘子,再叫我娘子我会打死你的。”
  神经病嘴角抽了抽,说道:“我叫……我叫七月,你可以叫我七月。”
  安荞挑眉:“七夜?你咋不叫夜七?”
  神经病顿了一下,纠正:“是七月,不是七夜,不过你要是觉得夜七顺口,叫我夜七也行。”
  安荞点了点头:“感情这是你随口捏造的名字,叫啥都行,不过叫你夜七,你也得有那个脸才行。”
  神经病疑惑:“你这是什么意思?”心脏怦怦直跳,怀疑这胖女人是不是得知了他的身份。
  安荞瞥眼,一脸鄙夷:“就你这样的,一月七次都不行,别说一夜七次郎了。”
  神经病:“……”
  这胖女人好污!
  “你现在属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想好了要怎么办了没有?”安荞将七月上下打量了一番,倒是长得人模狗样的,狼狈成这个样子也难掩那一股天生自带的贵气,肯定不是什么平常人。
  七月顿了一下,又迅速刨饭,可碗里的饭已经没剩下多少,几口就刨完了,整个人愣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碗。
  安荞以为他吃不够,不耐烦地解释了一下:“你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太饱,省得一下子撑坏了。”
  七月愣的不是这个,虽然还是很想吃,但有些道理还是懂的。
  “我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七月说的是大实话,想当初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现在连走路都十分困难,感觉回不去了。
  安荞捂额:“我可不养闲人。”
  七月抿唇,这闲人说的肯定是自己。
  安荞想了想,问道:“你家里有钱不?多不?”
  七月迟疑了一下,点头:“有,挺多的。”
  安荞一拍桌子,说道:“我给你把病治好,包你至少恢复到以前的八成,你给我银子!按你的身价走,你觉得你值多少银子?”
  七月抽搐,本……人身价是无价的好吗?
  “看你那迷糊的样子,肯定觉得自己是无价之宝,让你说你也说不清楚,这样好了,我给你开个价得了。五万两白银,你要是觉得可以,那就先打个欠条,等你好了再拿银子来换欠条。”安荞心底下对七月的身份有点猜测,不过那也是暂时没影的事情,懒得去琢磨这事。
  “五万两银子会不会多一点?”
  “你想想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就会觉得五万两银子一点都不亏了。”
  “五千两如何?”
  “小子,有你这样砍价的么?还想活不?”
  “六千两。”
  “我跟你讲,你这样会被打死的。”
  “好吧,五万两。”
  “这就对了。”
  安荞眉开眼笑,去给拿了一套平日里丑男人穿的衣服,让七月洗澡去。等七月洗完澡,安荞就把他给毒倒捆了起来,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一连摸了三次。
  七月眉头拧得能夹死只苍蝇,觉得安荞是个色女,可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只能干瞪眼。
  安荞可不管那么多,确定好七月身上骨头长错位的地方,就开始忙着拆骨。本想给这家伙上点麻药的,见这家伙一直瞪眼,一副她是个登徒子的样子,就把麻药给省了下来,直接动手拆骨。
  先拆的是胸口的肋骨,然后是胳膊,最后才是腿。
  七月痛得死去活来,总算是知道安荞为什么要摸他,可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我这也是为你好,麻药用多了不好。”安荞累得满头大汗,却仍旧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简直不怀好意。
  等骨头重新接上,安荞又把他胸口上还有腿上的那两道发炎的伤口上的腐肉给切掉。月夜感觉自己疼得都要麻木了。明明好几次都要疼晕过去,却偏偏怎么也昏迷不少,得硬生生地抗着。
  一直折腾了两个时辰才算是完事,有着灵力滋润,七月倒是感觉不到有多疼了,可安荞却是要累死了。
  “娘的,五万两银子要少了。”安荞瞪了七月一眼,把七月头顶上的那根针给拔了下来,又把从七月身上掏来的匕首拿出来仔细观察,看了老半天才从刀刃那里看出不同来。
  这刃上有个七字,还有一个龙印,而丑男人的那把只有龙印。
  七月神色一松,昏昏欲睡,没能听清安荞说了什么,很快就昏睡过去。
  安荞瞥了七月一眼,又看了看这把匕首,到底还是塞回了自己的怀里头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是象征着身份的东西。虽有点贪心这把匕首的好,可若真是象征身份的东西,她还是不能要的。
  幸好她已经有了一把,感觉比这把还要锋利一些,不过应该跟这把是一样的。
  该死的丑男人,都要燎锅底了也不见回来,真吓跑了?
  啊啾!
  又有人惦记本少爷了!顾惜之揉揉鼻子嘿嘿一笑,不过很快又站直溜了,表情换作一脸正经,满目期待地看着秋水阁里头。
  自己要成亲一事,已经让人去禀告公主娘亲,人进去那么久都不曾出来,顾惜之就觉得可能有戏,到底是亲生娘亲,应该不会不管他。
  可事实证明,顾惜之幼稚了。
  月华棂站在楼阁上,神色淡淡地看了顾惜之一眼,视线依旧是落在顾惜之那张脸上,看清顾惜之还是那么丑以后,就淡声开口:“日后他的事情无需再禀告本公主,谁若再犯,提着脑袋来见本公主。”
  说完抬头看着天空,心底下喃喃一句:天命之人。
  那天命之人究竟是何人,又从何诞生,逆天改命,天狼一族迟早要掘起,站在这世界之端。而这一切终将是在我月华棂的带领下,而不是她那愚蠢的姐姐,真以为与蓝荣平勾结,把堂堂天狼公主送到蓝月朝朝来当质子,就能将天狼一族据为己有了吗?做梦去吧!
  月华棂面上尽是冷笑,又扭头看了顾惜之一眼,拂袖离开。
  顾惜之站在那里,是不能看见楼里头的情况的,被人打量了也不知道。
  等了好久,才等到月笙亲自到来。
  “我的王子,你的脸……”月笙一脸心疼地伸出手,只是伸到一半,不知道想到什么,又默默地缩了回去,叹了一口气道:“小主子,你千万不要责怪公主,公主心中的苦,不是你能想象到的。”
  又是这一句话,顾惜之低头苦笑,脚尖不自觉地踢着地面。
  那他心头的委屈呢?向谁诉?
  “想不到啊,不过眨眼间,你就长这么大了,到了该成亲的年龄了。”月笙又叹了一口气,从袖子里拿出一包东西来,递给顾惜之:“这是笙姨给你的陪嫁。”
  顾惜之抿唇,不愿意去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天狼族是个母系制度,又或者说是女尊王国,每个家族的最高统领者为狼母,世世代代守护在烈焰地,虽大多数人性情暴躁极端,但很少踏入于外界,只守着烈焰之地,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蓝月皇朝扩展国土,朝烈焰之地下了黑手,才使得烈焰之地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这般变化不是他们想要的。
  可新任狼王下了命令,他们无法违抗,只能被动接受着。
  “小主子是到底还是责怪了公主了吧?”月笙将东西塞到顾惜之的手上,对顾惜之说道:“或许你现在这个样子,正是公主心中所想。你是在蓝月皇朝长大的,性情也随了蓝月皇朝这边,自然是在这边娶妻生子比较好些。”
  “换句话来说,倘若你还是过去那般姿色,很多事情便由不得你选择。就算公主会放过你,你姨母也不会放过你。与其让他人来决定你的人生,不如由公主来决定。而你现在这样,其实也挺好,至少公主同意了,让你自己决定你自己的人生。”
  说这些话的时候,月笙是放低了声音的,担心会被人听到。
  尽管她也是天狼族人,可来蓝月朝二十多年,再尖锐的棱角也被磨平了,再让她回去过茹毛饮血般的生活,恐怕就有些难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