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颖是这样分析的。
我觉得……她的话,也有几分道理。
“这不是我的阴谋论。反正,无风不起浪,你还是把许颜看得太单纯了。”
我听了,一颗心就觉得沉重了。“可是,我已经决定要离婚了。人家有孩子,那是法宝。”
“那你就先分居,那么急吼吼地干什么?”
“那就……先分居着?”此时的我,也是没主意了。
“你的公司不是招聘了一个职业经理人吗?你不该那样忙的。既然心情不好,那就躲在这儿,休息几天。这里,的确不错。我要有空了,也来你这里,行不行?”
“当然行。”我和谢颖又恢复了以前那种轻松愉悦的关系。我发现,生活中,友情有时候比爱情还要重要。我想,我可以没有爱情,但我不能缺失朋友的关心。
有谢颖陪伴,我已然深感安慰。
我执意要将桃林地当做我的度假村迫不及待地要在这儿盖几间屋子一事,宋瑞容第一时间知道了。她没有出面,而是通过律师,提醒我好自为之。但这和她没关系。她不是遗产的代管者和执行人。她威胁不了我。所以我也在第一时间通过律师发了一封函件。我虽然达不到遗嘱继承的约定条件,不是遗产继承人,但没有合适的原告能够告我,我顶多就算侵占挪用。
宋瑞容很快就偃旗息鼓了,几乎不泛一丝儿水花,安静的令人疑惑。不过,既然她不阻挠,那就没有阻挠我的人了。不过花了几天功夫,几间木屋就从空地上盖起来了。很美观,很精致,很舒适,完全是我自己的设计。我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还有设计的天分。
谢颖问我屋子的进展程度,何钟毓更不忘提醒我,一定要安装一个卫生间和一间实用的厨房。“听着,宋窈,一间厨房远比卧室重要。”
我妈也来看过一次。她表现出不理解,说我犯傻。这个当口,更应该牢牢地抓住骆维森的心,而不应该什么文艺青年的调调。“难道,还有什么比怀孕更重要吗?人家许颜有孩子,你也赶紧怀一个呀?”我妈说我这样做,会将骆维森推得越来越远。“我是最了解男人的。男人嘛,都是喜新厌旧的。当然,许颜在你之前。可你要放飞自我,撒手啥都不管的话,人家肯定会乘虚而入的。为什么?因为人性是自私的呀?”
当然,我妈来看我,也不是空手而归。她见眼生情,发现这桃树林里长了好多冒出来的竹笋,我妈开心得不得了。“哎呀呀,这几天,我就想着竹笋炖汤呢,超市里买的我都不喜欢,就你这的,我看着贼鲜嫩贼爽口呀!”
我妈为了表达出她的喜欢,还用了一句东北话“贼”字。
她到底是来劝我的,还是当一个乐子来玩的?我不得而知。她自然是关心我的,但关心关心,这画风就会变,话题就会偏。到了最后,自己说的话也忘掉了,我还不能跟她计较。要计较了,她就急,说她是一片好心。
为了不让她跟着我磨叽:“你看,这里还有蘑菇呢,都一起采着吧。”
我妈一听,果然低头瞅了几眼,这一瞅,那是更加开心啊,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哎呀呀,我的女儿,你这儿的野货还不少呢,我得经常来。”
看着我妈 弯着腰,忙碌在 草丛中的身影,我的心就说不出的萧索。
我怕冷清。有个人来陪我,总好过这儿看大门的黄伯的远房侄儿强。有时,我妈会过来。有时,谢颖会过来。更有时,何钟毓也会过来。
这一天,曹姐给我电话,说我这几天都在干什么?她说找不到我。
“公司有什么急事吗?”
“没有。是……骆维森找你。”
呵呵……这挺有意思的。我的去向,其实他知道,但还非去公司找我,到底啥意思?
“小宋啊,骆维森又命令我将公司的名称改过来了,还是叫‘维宋’。”曹姐像犯了错一样地,小心翼翼地。
什么?一听这话,我的头立刻大了?骆维森还要点脸吗?我不直接和他离婚,而是甩出分居这俩字,已经足够给他面子了!这个当口,他是存心要气我?
不行,我得立刻给他电话,提醒他务必不要干涉我的内政。
我就问曹姐:“骆维森投入的资金,都还上了吗?”我知道,这一年多,公司还是盈利的。骆维森的投资每月都分期按时还的。
我想知道,都还清了没?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没想到曹姐却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的,含糊不清,这引起了我的猜疑。
“你说话呀?到底还清了没有?”我说,如果你不记得,也没关系,我可以回公司查账。一听这话,曹姐就显得更害怕了。
“小宋,最后一笔,八十万……本来已经怀上了,但我想买房……就将这钱暂时挪用了……”
我听了,很火大。
我放心曹姐,将公司的财务都交给她,没想到,她却故意挪用款子。
我很生气:“这是公账,你一个老财务,不是不知道!不行,你赶紧想办法,将这钱给我堵上。”
曹姐就在电话那头哀求我:“小宋,我知道不对,但你得给我时间……”她说,钱都付了首付了,一时半会的,到哪儿去找这现成的八十万呀?
我更生气了。“你可以退房的。”
“啊?退房?那要扣一大笔违约金的。”她还一副懊恼的 语气。
“我不管。没钱,你可以和我借,但我不允许你偷偷摸摸地挪用公款。我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你看着办吧。”说完我就啪嗒一声,挂了电话。
到了天快黑,桃林地的风飒飒吹起来的时候,我就预备起身回小屋做晚饭。晚上吃什么?胡萝卜蘑菇腊肉炒饭。我是预备等谢颖一起过来吃的。但二十分钟前,她告诉我,说要去异地出差,一下来不了了。
我知道她忙。
但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我拿起碗筷准备盛饭的时候,我听到一声汽车的喇叭声。我觉得熟悉,真是……骆维森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