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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八零娇妻古代来 > 第14节
  周志平向林家借了一个手电筒,和林宝珠回家去。此时雪停了,路面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雪。路面又湿又滑,因为这条村里的正道路被人经常走,很多雪被压实了,融化了,又结冰了,路面上的冰走得人特别容易摔跤。
  自从上次被王二狗吓了一跳之后,林宝珠就不敢走夜路了。此刻风从耳边穿过,脚下的雪踩着上面发出“沙沙”的响声。她走路忽然踉跄了下,周志平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把。
  正当林宝珠要和他道谢的时候,周志平忽然偏头垂眸问她:“你家务事学的怎么样了?”
  林宝珠愣了下,老实回答:“基本上该学的都会了。”
  周志平有些狐疑地看了看她,见她脸色没有躲闪,点点头:“明天给我看看成果。”
  回到家不久后周家人基本上已经睡了,因为天色一晚,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便一天黑就睡觉了。林宝珠一到周志平清醒的时候,白天还没什么,但是到了晚上就有点害怕。
  周志平又去洗澡了,他最受不得身体脏。他进来的时候,林宝珠坐在床上擦脚,她用擦脚布,低着头很认真。周志平走过去坐在她旁边,脱了鞋子拿着脚对着她:“给我也擦擦。”
  照娇小姐来说,她给自己擦都是屈尊纡贵了,还给他服务?林宝珠不想理他,把擦脚布丢到床脚爬进床里去。
  周志平看她不配合,抓住她雪白的两只小脚,娇小姐被抓住了两只脚,只能在床上像虫子一样扭着身体。她羞愤地要蹬周志平的胸膛,周志平却握紧她的小腿,慢条斯理地问:“你擦是不擦?”
  林宝珠被抓了许久,周志平好像也耐心十足地握着她的小腿,等她妥协。她回头狠狠地瞪了周志平一眼,却发现他盯着自己的臀部看,目光直接。这样的姿势太过羞耻,她转了下身体,不情愿小声道:“我给你擦就是了。”
  周志平闻言伸出两只脚对着她,娇小姐感到羞耻,眼眶盈满了泪水。她一边拿擦脚布擦周志平的脚,一边忍着眼泪,她不像大家闺秀,反而像个女奴似的服侍男人擦脚。他的脚比她大许多,她用手提着酸累,只好先擦干净底下,然后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擦。
  她还没给自己的父母擦过脚呢,第一次居然给这个臭男人擦了。想着这些,她的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其中一滴滑过她小巧的下颌,滴在周志平的脚上。
  周志平看她低着头,忽然下巴处掉下一滴眼泪来。他诧异地用手抬起她的脸来,看见她盈盈美目下泪珠挂在脸上,看上去可怜极了。
  看到他发现她哭了,她倔强地紧紧地闭上眼睛。周志平看她哭,摸了摸脑袋,居然有些不知所措:“你咋这么爱哭呢,这就哭成这样。”
  林宝珠扭头不想让他看自己,周志平嘟囔道:“这就哭了,大不了我以后不让你擦脚了。”
  看她还是哭,他有些无奈,她的眼泪怎么会这么多:“你别哭了,大不了我给你擦一次,让你赚回来。”
  看她不理他,周志平扳过她的脸,凶她:“我还娶了个小姐回家不成,你再哭,我就亲你。”
  林宝珠听到他这么一说,赶紧止住了眼泪,她不要他亲她。
  周志平看她收起眼泪,委屈地看着他。看着她梨花带雨的小脸,他心里好像被什么碰了一下,他拿出指腹擦她的眼泪:“你是水做的人吗,这就哭成这样,你嫁给了我,服侍我是天经地义的。”
  林宝珠听到这话,用拳头打他,她力气不大,打在他硬邦邦的胸膛上面像是在和他玩似的。他任她打,一边笑:“娶了你真是我倒霉了,不伺候我还得伺候你。改天给你擦脚行不行,不许再哭。”
  被林宝珠这样一闹,周志平那些旖旎心思也没了。他揽着林宝珠,吹熄了蜡烛。
  林宝珠还想挣扎,但是她挣脱不过,被窝里很快被周志平暖得热乎乎的,她迷迷糊糊想,就把他当个大暖炉子算了,便就这样睡着了。
  第二天,林宝珠被周志平叫起来做早饭。周志平刚从院子里练完拳,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冷,他把林宝珠的衣服扔给她,让她起来。
  林宝珠在厨房里面燃火做饭,已经有模有样的。
  周志平没想到她是真的学会了,虽然味道不算非常好吃,但是也还可以。
  他擦干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得意道:“我媳妇就是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
  吃完饭后周志平带着红纸要去找村里专门写联子的先生写联子,林宝珠看到拉住他:“给我试试。”
  周妈在旁边看着,不说话,而周红芳直接开口了:“我说嫂子,你一个小学毕业的,还能写得比先生更好?”
  虽然上次她输给了林宝珠,但是能刺到林宝珠的地方,她还是要来刺一刀。
  林宝珠根本没看她一眼,轻描淡写道:“要是不行,我出钱买纸,去写联子的先生那里买一副。”
  周志平听到周红芳的话,沉下脸色:“红芳,你嫂子的事情你少管。别再让我听到你编排你嫂子。”
  周红芳不怕周妈,但是怕周志平,尤其是他当兵之后,威严越甚。她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林宝珠提起毛笔沾墨,在红纸上提笔写字。她非常小心翼翼,每个字都一笔一划地认真写,不多时,就写好了一副联子。
  周红芳探头一看,这真是好字。工整美观,清秀好看。旁边有个人家经过周家,进来凑热闹看,也说写得好。
  周志平看人夸林宝珠,得意道:“我媳妇写的可是簪花小楷,好看是必然的。”
  闻言,林宝珠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怎么知道自己从小习的字帖是卫夫人的簪花小楷,莫非他还是个懂字的?
  她那里知道,周志平不是懂字,而是听了别人夸她字说的一嘴。他只记得人家夸她字好看,自己根本是个牛嚼牡丹的货。
  村里那个大妈看到林宝珠的字尤为喜欢,也不想去村口找写联子的大爷写了,花钱让林宝珠给她写上一副。
  林宝珠写了一副后,周妈看着笑了笑:“老大媳妇可真是有能耐,还能得到这样一个赚钱的方法,要不我们也在村子里支个摊子,卖春联。”
  林宝珠写春联只是为了好玩,并不是为了赚钱,她又不是为了赚钱要出去卖墨笔的人。
  她和周妈关系不好,甚至连和她说句话都不想,干脆没理周妈,继续沾墨写后门的联子。
  没想到周志平却开口说话了:“我媳妇有我养着,不需要在外面买联子。”他意有所指地说:“别人就看到可以赚钱,但是写字多了手腕容易疼,宝珠不需要做这个。”
  周志平自己是最能领会写字很辛苦的人,他刚刚学字,为了完成彭昌的任务,写得手腕都有些微酸。何况是毛笔字,更加难写,考验腕力。
  周妈看他们两夫妻都忽视自己,还话中带刺,面色有些难看。
  真是管不了人了是吧,眼里还有她这个长辈吗?
  她心里不舒服,就直接走开了。
  周志平过年还挺忙的,雪化了之后,他带着箩筐去山上割猪草,这个时候的猪草其实并不好找。前几天家里的猪因为下雪吃不到新鲜的草,都有些精神不好。他把联子放下后就出门去了,前几天路过后山时,看见还有些绿色,他准备穿好靴子大步上山去割那点枯黄后的绿色。
  第二天他又被队长叫去杀猪,村里的人要分队里的猪了,每家每户都得出一个人来帮忙。周志平力气大,毋庸置疑是他去了。
  他晚上在队长家吃了一顿猪下水,等到回到家里,基本上家里人也刚刚吃好饭。
  他先把衣服脱下来,洗了个澡再回屋里。林宝珠吃完饭就回房间学习了,她拿着笔写课本后的题目。
  周志平看她忙着,就没有打扰她,反而是坐在床边打量着她。打量着打量着,他突然发现有什么不对。
  林宝珠在做一道数学题,做了好几遍都没有思路,今天她做题不是很顺利,之前的题目错了好几道。正当这时,周志平在她身后叫她。
  娇小姐有些不耐烦地转过头看他,却见周志平问她:“宝珠,你的嫁妆箱子呢?”
  没了那个箱子,房间里空旷了许多,不仅仅如此,他这才发现,屋子里她的衣服和东西少了许多,连她擦脸的雪花膏都锁在了柜子里面。
  林宝珠本来没想和他说这个,但是他问起来了,她之前心里对周志平的不满加上被打断的不爽糅合在一起,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这得问问你那继妹为什么喜欢偷东西。”
  周志平听了她说的话,有些惊讶:“你说什么?周红芳偷你嫁妆?”
  林宝珠看他惊讶的样子,心情不知为什么也烦闷起来,她有些情绪地说:“是,她偷了我哥哥吃省城百货店买的鞋子,还偷了我的裙子,以及我妈给我的钱。”
  周志平看了看她的脸,发现她面色平静,还带着几分恶心,不像是夸大其词的样子。他捏了捏拳头,脸色有些阴沉,原本就威严严肃的脸看上去像是闪着霹雳般。
  他是真有些生气,看林宝珠不愿多说的样子,他又忍了忍,决定明天问问父亲是怎么回事。
  要是偷了别人的东西,那人家岂会善罢甘休?周红芳偷东西的名声肯定早就泄露出去了。但是因为这件事家里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来,要不是他问起嫁妆的红木箱子怎么不见了,他肯定还蒙在鼓里,都不会知道林宝珠被周红芳偷了东西。
  这件事是不是又被家里压下来了,又被息事宁人了呢?
  周志平并不算笨人,他思考到这个可能,心里猛地一颤。
  第23章 好看  他忽然觉得,她也挺好看的,那种……
  一大清早,心情不好的不仅仅是周志平,还有周妈和周爸。
  周爸看着周志平欲言又止,刚想开口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叫喊的声音。
  周志平本来想也和周爸说些什么,但是他吃饭的时候外边有人喊他。他才想起,昨天大队里征集了几个人去紧急修邻镇三香镇到三花镇上的路,因为那段路交通比较吃紧,而临近过年,工作量不小,工钱因此也开得比较高。
  周志平想起自己的存款不多,又已经结婚要养家,就答应了队长。
  今天镇里开着辆小货车来接他们村里几个,这路不算难修,但是要搬石头搅水泥,需要力气大的人去。所以虽然村里有不少人想去赚个外快,但是队长只挑了几个力气大的人去。
  他拍拍林宝珠的脸,示意她等他回来。林宝珠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莫名其妙地点点头。
  周志平穿了件方便做事的衣服就出去了,他坐在货车上,货车开往要修路的地方。
  他心里想着事情,就忍不住加快了步伐。这次修路来的一些人都是比较勤劳能干的,进度也比较快,今天的任务大概下午四点就可以做完吧,他想。
  正当周志平在肩上搭了块毛巾,把一块大石头扛上来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喊他。
  周志平擦擦汗,回头看过去,是个束着马尾的年轻姑娘。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记起来,这是他之前在镇里帮人建房子的时候,经常给哥哥送饭的春香。
  春香心里惊喜,她家就住在镇上,之前哥哥去接活干的时候本来可以让侄子去送饭的,但是因为她有些喜欢他,就每天坚持自己去。这几天她妈给她介绍对象,相看了好几个人她都不是很满意。这会儿看到周志平在镇边的公路上,她有些心思活络。
  春香对他一笑,声音温柔:“志平哥,好久不见啊,看到你可真高兴。”
  春香刚刚从姑妈家相亲回来,浑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身上戴了支十分亮眼的珠花,一晃动间微微地闪着光,非常好看。
  周志平本来没怎么看她,但是随着她走近,他的眼睛忍不住看向了那珠花。
  春香看他盯着他看,若有所思的样子。她有些脸红,感觉自己浑身发烫,他的眼光怎么这么直接呢,这样不好吧。
  春香低着头,含情脉脉地看了他一眼。
  周志平看不懂她是含情脉脉还是怒意翻腾,他只是动了动手指,问她:“你这珠花哪儿买的?”
  春香等了半天,就听到他问这,她有些懵:“最近在镇上的供销社买的。”
  周志平谢了一声:“真好看,我回头去看看。”
  那边工头让周志平回去干活了,春香忍不住向他的方向走了两步。离得近的一个同村的人对他开玩笑:“周哥,你和那小姑娘说啥呢说了这么久。反正你也结婚了,不如给我介绍几个。”
  周志平笑着捶他一拳:“那只是一个认识的兄弟的妹妹,你要娶她得去问她哥哥,和我说可没用。”
  春香听到这,脸色发白,他居然已经结婚了?
  她想起周志平盯着她许久,问她珠花,她还自作多情以为是他觉得她好看,指不定是买给他妻子的。
  春香很难堪地走了,她忍着眼泪,心里烦闷。
  周志平下工之后,接他们的小货车还没来,他就跑去镇上看供销社。
  供销社快下班了,他问售货员,售货员说了一个价格。
  周志平听到价格又犹豫了,好贵,一个吃不了喝不了的东西怎么这么贵呢。
  他捏着刚刚热乎的工钱,想起林宝珠少见的几件首饰。春香没他老婆好看,但是穿得花枝招展,也显得有几分漂亮。要是宝珠有她那身装扮,肯定更加漂亮。
  他又想起林宝珠受的那些委屈,咬咬牙,心一横,买下了。
  售货员本来看他踌躇很久,身上又都是泥灰,穿得破破烂烂的,以为他不买了。她有些不耐烦了,却看到那个男的把钱掏给她。
  他一边掏钱,一边理直气壮问她,有没有什么不值钱的添头可以送他。
  售货员本来看到他那穷酸样,有些嫌弃,但是想起可能是下了血本要买给自己老婆的,心软了几分,给了他半斤卖剩的沙琪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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