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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世世代代,地主都在剥削农民。一边是地主无所事事,鱼肉乡民,富得流油,一边是乡亲整日辛勤劳作换取微薄粮食收入,还要将钱粮的大头都拿去交租,日子过得清苦。他们无从反抗,也不敢反抗,手里的地都是地主家的,若得罪了地主被收回田地,一家人都要饿死。
  几代人的压迫后,富的更富,穷的更穷。镇上的员外家里三妻四妾,小老婆一个又一个抬进门,看上谁,对方不同意就直接强抢。普通乡民却连一个媳妇儿都娶不起。岳西镇太穷了,姑娘们都想往外嫁跳出火坑,也没外头的姑娘愿意嫁进来吃苦。地里的庄稼汉光棍越来越多,到老都没能娶上媳妇儿的比比皆是。
  偏这儿的人把娶妻看得比什么都重,生前达不成目标,死后也得达成,否则到了黄泉无脸见爹娘。有的活着娶不上媳妇儿,怕老了一个人地底下孤单,就会拿毕生积蓄买具女尸配阴婚,委托乡亲们给自己操办后事,死后也算有个伴儿。这算是好的,有的若连买女尸的钱都没有,缺德的会去掘墓偷。还有最令人发指的,活活勒死一个清白姑娘,给自己陪葬。
  他们也不管什么缺德犯法,都快死了王法能奈我何?他们庸庸碌碌活了一辈子,早被磨得麻木不仁,只想完成自己的心愿。
  这就是岳西镇,穷山恶水,愚昧无知,可怜可悲。
  温意初是镇上唯一的读书人。他原是城里人,母亲早年病逝,父亲是个屡试不第的穷书生,好不容易考中了,一时激动,就给激动死了。
  温意初就成了孤儿。
  所幸彼时他年已十六,靠卖字画就能养活自己。他受父熏陶,也是自幼读书,三岁能识字,五岁能成诗,是远近有名的神童,自小就有入朝为官、报效家国之心。
  温意初偶然之下来到岳西镇,惊觉世上竟还有如此愚昧荒唐之地,乡绅剥削,强抢民女,肆无忌惮。百姓无知,贫穷落后,还流传着阴婚新娘的陋习。
  所见所闻,皆令温意初气愤不已。他去报官,状告乡绅鱼肉百姓,却不知官商勾结,官员得了贿赂,将他打一顿赶出府衙。他又试图劝诫乡民勿配阴婚,有损阴德,乡亲们哪里理会。他们不懂大道理,只想娶上媳妇儿。
  温意初渐渐明白,想要根治这些贪腐之风,靠他一介白丁之身远远不够,需得做官才能有发言权。想要教化这些乡民,光讲道理没用,要教他们读书思辨,改善他们的生活才是关键。
  这儿连一个教书先生都没有。温意初遂在此留下,创办书院,免费教孩子们念书识字,隔几日再去城里卖字画换钱,同时准备参加科考。有些乡亲为了感谢,也不时赠他一些米面,日子清贫却也自在。
  几户乡绅自然是想赶他走。乡民识了字,就会有自己的思想,哪肯再乖乖让他们摆布?
  温意初是个唇红齿白的文弱书生,不仅经纶满腹,容貌也俊秀好看。镇上胡员外的儿子胡伟有龙阳之好,心里惦记着他,就准许他留下来,时不时借学习之名来书院骚扰。
  温意初一心向学,对胡伟的龌龊心思浑然不觉。他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只想入仕为官、为民请命,帮助更多岳西镇这样的地方摆脱贫困与愚昧,让剥削百姓的地主遭到报应,让官商勾结的风气肃清,让阴婚新娘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按照晟朝的科举制,通过最终殿试后,考生们需回乡等待。若数月后有报喜官快马加鞭的喜报传来,就是中了,没人来就是落榜。
  温意初考完回乡,已是十七岁。胡伟花言巧语讨好了温意初一年,对方却油盐不进,彻底没了耐心,竟是打算用强。温意初誓死不从,慌乱之下跑进山中,胡伟穷追不舍。及至天黑,温意初从山中出来,胡伟却被山里的老虎咬死了。
  这下胡家震怒。他们得知胡伟是去找温意初后才出的事,又心知胡伟垂涎温意初已久,立刻就要温意初为儿子陪葬。当日一群人闯入书院,硬是将他换上新娘的衣服,封入胡伟的棺木中,将他生生活埋。
  乡亲们也有想求情的,被胡家一句“谁敢多嘴,我就把他家的地收回来”给堵了回去。
  于是所有温意初帮助过的人都保持沉默。
  温意初最后的记忆,就是身边躺着被老虎撕咬得血肉模糊的胡伟尸体,乡绅们丑恶嘴脸,乡亲们默然垂眼,沉重的棺材板在他眼前缓缓合上。家丁们一铲一铲地往棺材上填土,他陷入无边黑暗与绝望。
  他在棺中疯狂挣扎,指甲挠得棺材板上满是血痕,直至再也挠不动。
  他不怨恨那些乡亲,他们有一家老小,没有办法不畏强权。他只是遗憾,他还没有当上官,没有改变他们无可奈何的命运。
  两月后,喜报传来,温意初金榜题名,高中状元。
  可那时的温意初,已化为地底下一具白骨。
  镇里的乡绅心惊之余,遗憾地对报喜官道,温意初两月前进山,不慎被老虎咬死了。报喜官只得调转马头,惋惜离去,嘟囔道:“可惜了,今年的状元,官家亲口称赞他文章做得好,必是栋梁之才呢……”
  马蹄声远去,温意初长眠地底。
  他的抱负还未施展,就已死在棺椁里了。
  _
  血玉镯:温意初是不世之材,本可官至宰相,造福万民,名垂青史,竟被这群有眼无珠的配了阴婚!难怪这个世界要崩塌,这历史线都被斩断了!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毁了一颗举世无双的明珠!
  容与:“你激动什么?”
  血玉镯:我这是义愤填膺!
  容与伸出血淋淋的手指:“所以现在是温意初已经被活埋到棺材里,这手指是挠棺材板挠的了?”
  血玉镯:那肯定的!
  容与靠着花轿:“那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剧情给全了吗?”
  按照血玉镯给的be剧情,温意初在棺材里挣扎无果,就这么死了。
  可他现在这具身体却是个活人。
  他刚穿来的剧情就和原剧情不同了。原剧情是温意初死在棺材里,现在却是温意初在棺中窒息昏迷,棺材板突然自动打开,一群纸人把他扶上花轿,抬着走了。
  抬到中途容与就穿过来,不知道这花轿要抬去哪里。
  血玉镯:抬去和胡伟成亲?毕竟这不是冥婚么……
  容与:“冥婚合葬的棺材就是洞房,温意初已经进了胡伟的坟,怎么会被纸人再挖出来?”
  血玉镯:啊,我懂了我懂了!
  血玉镯:你遇上抢亲的了!
  第48章 棺人2 冥婚新娘vs千年鬼王
  抢亲?这又演的哪一出?
  容与了然道:“又是你家主人在搞鬼?”
  几个世界下来容与已经有经验了,剧情要是不按血玉镯给的来,必定和主神有关。
  人家万神之主,自然能改剧本。
  血玉镯:我们主神大人才不搞鬼,他只搞你。
  容与笑话道:“他这次是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鬼身份?有意思。”
  能派纸人迎亲,他这回定不是人。
  这世界原主的be线是配阴婚,想来也知道那死太阳是怕阳间身份抢不了亲,怕他真和别的鬼成婚,这才憋屈地选了个鬼身。
  鬼属阴,见不得光;日属阳,普照万物。那位本是太阳神的主神对这些幽冥生物向来厌恶排斥,能把自己设定成这种身份也是难为他了。
  估计还得克服本能的抗拒。
  血玉镯感叹道:是啊,我们主神大人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容与惊叹:“你可真是个能化神奇为腐朽的语言艺术家。”
  血玉镯:……
  原主被殉葬的时候已是日暮,纸人抬着花轿进山,不多时便已天黑。
  山里的夜总叫人发怵。山中是埋骨之地,几代人的坟冢都在这儿,夜晚也不知道游荡多少孤魂野鬼。花轿内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掀开帘子一瞧,浓墨般的乌云遮住清冷月光,近看远看都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山岗寂静得可怕,纸人踩过地上的枯枝败叶,没有发出半点儿声响,依稀能听到远处林间猛兽咆哮,整个环境都令人毛毛的,还不知这花轿要去向何处。
  这要换个心理素质差的凡人,能当场吓疯。
  可惜今夜这轿中坐的是大魔王。
  容与无聊得差点睡着。
  这怎么还没到地方。
  血玉镯:大魔王,这里好安静啊。
  容与懒懒睁开眼:“想要热闹?那要不要点歌,我让外面的乐队给你吹首好日子?”
  血玉镯:……那倒不必。
  血玉镯:不过今天确实是个好日子,是你和主神大人成亲的日子呢!
  上个世界大魔王还说想成亲要等下辈子,这不,下辈子来了。
  开场就是婚礼,实乃天意。
  容与啧了声:“这算什么好日子?”
  血玉镯:别不承认哈,你要是真不期待和主神大人的婚礼,你现在早就拳打野兽,手撕纸人,凭一己之力从山里走出去,回到镇上把害死温意初的人都大卸八块,这会儿都任务完成了——而不是乖乖坐在花轿里等着主神大人来娶你。
  容与盯着手腕上的红镯子:“你话真多。”
  血玉镯:别解释!都懂!
  上个世界主神大人打电话给婚庆公司,说要在婚礼上装饰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红莲,那个适合他爱人时,大魔王在门外听到了。
  那会儿大魔王笑了。
  所以血玉镯觉得,大魔王虽然不说,内心也是很期待那场婚礼的。
  只是大魔王睚眦必报,主神大人放了他一回鸽子,他就宁愿毁了自己的婚礼,也要报复回来。说是要虐主神大人,何尝不是在自虐呢……
  唉,这是什么神魔虐恋情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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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玉镯感叹间,纸人终于到达目的地,花轿稳稳停落在地上。
  一只苍白枯瘦的手掀开帘子,一个纸人请容与下轿。
  容与从轿子里出来,四下张望。
  他站在山林中一片空地上,四周树木高大,风声萧瑟,倍感凄凉。
  脚下踩着的土地和其他地方没什么不一样。
  纸人们转过身,竟是打算就这么随风飘去。
  “等会儿,先别飘。”容与一句话又叫它们定住了。
  “坟呢?”容与左看右看都没看到哪里有坟墓,一头问号,“不是抢亲吗?坟在哪儿呢?你们不应该把我送进棺材——不是,送去拜堂再入洞房吗?”
  纸人们:“……”
  “就这么把我扔深山老林里算什么?”容与不可置信道,“这山里这么多野兽,这么多孤魂,晚上还这么冷,我还没饭吃,是想让我先身亡再接我魂魄去拜堂?”
  “不是的。”一个纸人突然开口,嗓音十分干涩,说得也很艰难,“鬼王大人说,可以把你,平安送回镇上。”
  哟,还是个鬼王。
  也是,主神大人的身份必须高大上啊,怎么能是普通小鬼。
  “我不回去,回去就不平安了!”容与激动道,“镇上都是想害死我的人,比鬼更可怕。我回去会尸骨无存的。”
  血玉镯冷漠脸:演,继续演。
  纸人犹豫一瞬:“鬼王大人说,可以给你,一道护身符。让那些人,近不得你身。”
  这也真是见了鬼。从来都是人求护身符避鬼,这儿却成了鬼赠护身符防人。
  “这不是能不能近身的事,他们近不得我身,却能砸我书院,毁我声名,可比杀人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