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轩,对不起...”林露露一脸愧疚的跟在孟敬轩的身后,仿佛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般无助委屈。
“现在要怎么做?”孟敬轩烦躁无比,心里找不到头绪,所以说话的语气也有些不悦:“罗关静那个贱女人怎么能放过这个机会呢?”
明明是欢乐无比的大年夜,自己出来猎艳,泄泄浴火,却没想到惹出这么一个幺蛾子。
大步的朝着房子走去,一进门便重重的坐在沙发上:“她明天肯定会去告诉小雅,我倒是不害怕小雅知道,我只是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那可是我们孟家的骨肉。”
林露露半蹲在孟敬轩的面前,小女人一般将自己的手掌心放在他的手心出,跟他十指相扣:“敬轩,你说得对,罗关静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小雅的,小雅的脾气你也知道,她肯定会暴跳如雷,从而伤到肚子里的孩子。”
“露露,说实话,我在小雅那边根本感受不到爱情,她还对章承华念念不忘,所以我也不害怕她知道我们在一起了,但是她现在有孩子,孩子是我的骨肉,我不能让孩子有闪失,所以一直窝着火跟她和平相处。”
孟敬轩有些激动,有些颓废。一个男人最无助的就是妻子爱的根本不是自己。
林露露看到他的失魂落魄,缓缓站起身送上一吻,“敬轩,我都知道,当初得知她对章承华念念不忘,我心疼的是你,所以想要守在你身边,好好的爱着你。”
“露露....”孟敬轩陷入左右为难之际,他感受到林露露的浓浓爱意,又想起刚刚罗关静的那句话。
难道自己跟林露露分开,他们就会替自己隐瞒这件事情不让于欣雅知道吗?
罗关静有那么好心?
林露露游走于多个男人之中,最懂得察言观色。她自然知道现在孟敬轩在纠结什么?
他并不知道罗关静那句话的真实性,所以才会百般纠结。由此可见在他心中,自己这样的女人根本不值得一提,他在乎的还是他的骨肉。
跟孟敬轩之间没有爱情,自然不会因为他的态度感到伤心。
不得不承认章承华确实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男人,但是有罗关静那么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在加上章承华寡淡的性子,自己是不可能将章承华追到手的。
所以孟敬轩这边必须把握好,他才是自己过上锦衣玉食生活的保障。
想到这里,林露露轻咳一声提醒着:“我们被动的让小雅知道,倒不如主动的去向小雅承认错误吧?”
“露露?”孟敬轩不可思议的看着林露露。这件事情怎么能让于欣雅知道呢。这不是火上浇油?
林露露一脸深明大义解释着自己的计划,“罗关静那个贱女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肯定会向小雅告状的。所以我们要先发制人,我们就说是偶然间一起吃顿饭喝了酒,然后办了错事。
只要我们态度好一点,我相信小雅肯定会原谅我们的。到时候我走的远远的,绝对不打扰你们的生活。”
因为林露露笃定孟敬轩不会让自己离开他的生活。他在于欣雅那边享受不到的爱恋在自己身上才能得到满足,所以他是不可能让自己离开的。
自己这样说,无非是促使孟敬轩尽快做出决定,以于欣雅那个脾气,她知道了这件事情肯定会动怒,等她流了产,自己在孟敬轩耳边说说话,扇扇风。
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能离婚,那么自己的好日子就要到来了!
想到这里林露露揉自己的眼睛,让它看起来像是想要哭一样:“敬轩,你知道的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要,我不想让你这样为难,这样烦躁。
只要我的离开能换来你平静的生活,那么我肯定会走的远远的。
你喜欢孩子,就跟小雅好好的过日子。”
孟敬轩一脸为难,他当然不想林露露这样离开也不想让于欣雅因为生气流产:“如果我们去向小雅认错,你觉得她会原谅我们吗?”
“她现在怀着孩子,只能原谅你了。”李露露点了点头。
孟敬轩似乎已经打定了主意,“好,那我们去跟小雅认错。只不过你不要走。就留在这里藏起来,等过段时间,过去了这段风声,我还会去找你的。”
“就算小雅不知道我住在这里。你妈妈肯定能猜得到。敬轩,我还是先回北阳市吧?”
“不行,就像我说的这样做你留在这里。等小雅那边情绪稳定了,我还会抽时间来找你的,这些钱你拿起来,需要什么自己就出去买。”孟敬轩从口袋里拿出一千块钱放在桌子上,本来这些钱就是给她准备的。
当初林露露告诉自己,她从小爹不疼娘不爱,连压岁钱都没有拿到过,所以孟敬轩早就准备好了这个红包。本想温存一段时间之后,第二天早上将红包放在她的枕头下,给她一个惊喜。
“这是给我的压岁钱?”说着林露露的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流,激动的抱住面前的孟敬轩。
在他的脸上不停地亲昵着:“敬轩!我好爱你。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么多。”
“本想给你个惊喜。但是现在看来,我得先回去了。”
“别,现在先别走。我们明天一早去跟小雅认错。就说昨天晚上你陪朋友喝酒喝醉了,在街上偶遇我,然后我们办了错事。”林露露将自己的手掌塞进了孟敬轩的腰带里,这是什么意思,相信孟敬轩肯定会明白的。
干柴烈火,一触即燃,此时的孟敬轩哪里还有心情去考虑那些疲劳,他就只想将面前这个女人狠狠地搂进自己的怀里,尽情的占有着。
外面的鞭炮声依然不绝于耳。房间里交融声更是略胜一筹。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都面色潮红的躺在大床上。大红色的床单格外的刺眼,好像是新房一般。
眼尖的林露露知道孟敬轩和于欣雅的婚房里根本没有这些喜庆的物件儿。所以孟敬轩才喜欢留在自己这边,因为这样他才能有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