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阮黎消失的那一刻,就注定这一天会是不太平。
裴承彦冷静了一会儿后,站起身缓缓走下楼。
眼睛阴沉的盯着福妈说道:“福妈,你们确定今天没有看见阿黎?难道一个大活人会平白无故的消失?”
裴承彦冰冷的话语有些吓到了福妈,虽然平时裴承彦对佣人都没有过多要求。但是只要他们犯错了的话,他就绝对不会轻易姑息。
更何况,那人是阮黎呢!
阮黎的消失更是刺激到了裴承彦,就怕她是出了什么事情。
“福妈,你让人去车库看看阿黎的车还在不在。”
要是车不在了的话,那么阿黎只有是自己开车出去的。
如果还在的话,阿黎肯定就是被绑架了。再加上,最近叶浅白也回国了,裴承彦很难不往哪方面想。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上次叶浅白还有整个叶家可是出手绑架阿黎。
这一次,他很难不想像。
“少爷,阮小姐的车不在车库。”福妈急匆匆的赶过来说道。
福妈心里都快要急死了,都怪他们没有照顾好阮小姐。
看着大少爷现在冰冷的模样,福妈心疼极了。
她知道少爷这些年来一直都很辛苦,好不容易才无聊阮小姐,可不能偏心啊。
裴承彦则是松了一口气,只要阿黎的车子被开走了,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
阿黎肯定是在生他什么气,否则的话昨天也不会不理他。
裴承彦心里很是纳闷,他到底是做了什么让阿黎这么讨厌。
“福妈你先下去。”裴承彦奄奄的说道。
为了能够快点签订合约 ,他昨天基本上一晚上都没有休息。
小女人倒好,等他一回来就给他弄个失踪给他瞧瞧,肯定是有什么地方让她不开心了。
阿黎那小女人肯定一早就悄悄离开了,不然的话福妈他们也不会不知道。
“阿大,你马上去帮我查查阿黎在哪里。”裴承彦一通电话给了阿大,她还不信阿黎会离开这座城市。
他走之前明明就吩咐过阿大要把阮黎给他看牢了,结果没想到还是让阮黎给逮着机会溜了。
裴承彦把玩着手里的手机,眼神冷淡的看着窗外,似乎是像在阮黎一般。
阿大莫名其妙的接到裴承彦的电话之后,便立马放下了手中的事情。
阿大心里猜测,不会是阮小姐离家出走了吧。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少爷不得恨死他啊。
早知道她就不应该心软和内疚把叶浅白回国这件事告诉阮小姐,唉……
算了,一切还是等他找到阮小姐之后了再说吧。
不管少爷怎么惩罚他,都不会说半个字。
阿大快速离开裴氏集团之后,便安排自己手底下的人到处查找有用的信息。
阿大根据别墅外的监控发现,阮小姐一大早便开着少爷送的宾利车离开了。
上车之前还拖着行李箱。
随后,阿大有根据裴氏的关系网调查了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均没有发现阮小姐。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那就是阮黎还在市内,根本就没有离开。
此时,正在小公寓呼呼大睡的阮黎根本就不知道裴家别墅早就乱成一锅麻了。
中午的时候,阮黎这才悠悠醒来。
阮黎撑了撑懒腰,一脸狡诈的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也不知道裴承彦那家伙给她打电话没有。
她模模糊糊的记得好像裴承彦是今天回来,要是他回来没有看见她人会怎么样。
哼,叫你欺负本小姐,让你好看。
裴承彦解开手机锁,满意的看着手机上面的未接电话,开心的点点头。
呵,小我还收拾不了你。
找不到我吧,就是要吓死你。
阮黎点开微信输入:找不到我吧,哈哈哈。
发完消息后把手机往床上一扔,准备洗漱出门了。
正在客厅闭目养神的裴承彦突然感觉到手机一阵震动,皱着眉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看到是阮黎给他发的消息果断的给阿大打了个电话,让他在公司带个会黑客技术过来。
不得不说,阮黎也是小看了裴承彦的手段。
这点子困难怎么可能难得住裴承彦,想太多了。
不过裴承彦心里也清楚,阮黎虽然这次只是跟她开玩笑,下一次也就不一定了。
看来,他得找个机会在阮黎身上装一个跟踪器,像今天的这件事就不会在发生了。
阿大让技术人员快去查找,这对于裴氏集团的计算机高手来说小菜一碟。
几分钟后,技术人员对着阿大说:“找到了了,消息是从格林小区哪边的一所公寓传出来的。”
阿大点点头,拨通裴承彦的电话道:“少爷,阮小姐在格林小区。”
“嗯,立即过去,我也马上赶过去。”裴承彦吩咐道。
在裴氏酒店一直等写裴承彦出差回来的叶浅白,正和裴小西两个人在商场里血拼。
当然了,买单的人自然是叶浅白了。
对于裴小西来说,有人买单不用就是傻子。
况且,叶浅白这女人还想把她当旗子她又不会傻到看不出来。
“小西,你说我们要不要再去承彦公司看看,万一他今天回来了呢?”叶浅白搅拌着咖啡,漫不经心的问道。
她已经回国差不多一周的时间了,结果见裴承彦的一面都没有见到过。
心里自然有些着急,她可是记得自己回国的目的。
像裴小西说的好听是来帮她对付阮黎那贱女人,结果每天就知道吃吃喝喝逛街,每天晚上还出去跑吧。
也难怪裴爷爷要让她看着点裴小西,这天天大晚上在外面跑吧能不出意外吗?
裴小西喝了口咖啡说道:“去吧,我都还没有去过承彦哥哥的公司呢。”
裴小西从自己父母嘴里也多次听说承彦哥哥在国内发展的很不错,后来她还特意去看裴承彦的报道,确实发展的很快。
能把当地的地头蛇直接搞破产,手段自然也是高明了。
如果要是她能一直留在国内的话,那她便找机会让裴承彦让自己进公司工作。
反正,总比她每天逛街喝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