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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春柳湖上 > 第三节春柳湖一霸
  第三节
  春柳湖一霸
  李沅发这个名字从我脑海里闪过。
  黄李两家都是世代祖居春柳湖的渔民,关系既远又近。
  李沅发的父亲李圣芝是个脑子非常灵泛的人,无论对人,无论对物,用相同的时间,常人脑海里转一下,他至少可以转十下,主意特别的多。
  再加上他有超群的武功,春柳湖敬重他的人不少,对他敬而远之的人也不少。
  他1955年加入高级社,1956年退出高级社,他退社时把入了公家股的麻网、麻网船,卖了得了一笔钱。以后,他又要入社。由此,春柳湖大多数人背地里都称他是个搞架子。另外一种说法很有几分不恭:“李圣芝对集体专门玩花脚乌龟!迟早有一天会有人收拾他这个龟儿子!”
  李圣芝半辈子一共接了三个堂客。
  第一个是李沅发的恩娘曾秀妹。
  李沅发只有一岁多,李圣芝与周长姐爱得死去活来,堂客儿子都不要了,坚持与曾秀妹离了婚。
  曾秀妹含泪忍悲离开了春柳湖,经人介绍嫁给了金盆农场一个打麻网的渔民,夫妻恩爱,接连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儿子长大了都有出息,特别是第三个儿子参军入伍,而今当了营长。
  李圣芝与周长姐结婚后生了沅祥、大妹、幺妹三个儿女。
  奇怪的是幺妹不到一岁,周长姐突然间不明不白地死了。
  李圣芝不出三个月,又接了第三个堂客雷岳姐。
  也许是两个人都上了年纪,各方面机能老化了,再没有生儿育女了。
  1961年至1962年反黑五风的时候,李圣芝又脱离集体跑出去了。
  他跑出去时,把集体分给他使用的渔船船网等捕鱼业次全部卖了,卖的钱一个人独呑了,也没有给堂客儿女留下一分一厘。
  赵海南等渔民提出,他不要集体,集体就不要管他堂客儿女的生活了。
  李圣芝人离开了春柳湖,但他在春柳湖还有一派很强的势力,像许秋廷,就是许铁砣的爹爹,都是他那股势力中的得力干将。
  许秋廷站出来反驳赵海南,替李圣芝说话,夸赞他打麻网,放花篮杀活,每次下湖比别人捕的鱼多,对春柳湖作的贡献大。人走了,茶不能凉。对他的堂客儿女该养的还得养。何况他也没说永远不回春柳湖来了。说不定他哪天就回来了,照样打麻网,放花篮,照样比别人捕的鱼多。
  黄春江从各方面权衡,主要是给跑出去的渔民留条后路,吸引他们早日回来,便顺着采纳了许秋廷的意见。
  果然,到了1963年秋,李圣芝再次回到了春柳湖。
  他除了打鱼,还主动种了四亩油菜籽,长势很好,油菜籽丰收。
  可他收了油菜籽,榨了几百斤菜油,一点一滴也不交队里,除了留下自己吃的部分,其余的全部高价卖出,赚得盆满缽满。
  李圣芝为了一己之利,如此反复无常,就因为他武功高,力气大,胆子粗,心思狠。谁敢惹他,他就扬言要除掉谁。所以在春柳湖没有谁敢正面得罪他,顶多在背后骂他几句,久而久之他成了春柳湖的一霸。
  黄春江担任春柳湖的一把手以后,他把树正气,立新风,用社会主义思想凝聚人心放在第一位。
  精神和意志统一了才能拧成一股绳干大事。要树正气,就要打掉邪气。
  李圣芝是春柳湖的一霸,歪风邪气的代表人物,首先必须把他拿下。只有他老实了,许秋廷等其他搞歪风邪气的人才会跟着老实。
  李圣芝从来就没把黄春江放在眼里过,这仅从他对黄春江的称呼就看得出来。
  黄春江从民兵中队长到渔民协会主席、到春柳湖的团支部书记、再到党支部书记,他一直呼叫他的乳名“喜妹”。
  别的人都改了口,他则从不改口。
  这次,当黄春江要他退出多占的集体的财物时,他勃然大怒,指着黄春江的鼻子骂道:
  “喜妹你算什么东西?你是卵子,胆敢动老子一根汗毛,老子就还你有今天,无明天。你相信不相信?”
  黄春江心想打得一场开,免得百场来。擒贼先擒王,挽弓当挽强。义父当年敢于与龙寿县头号权贵官僚、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事迹鼓舞着他的斗志。他暗暗发誓:痞子是容起来的。再不能容许李圣芝任性发展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