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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何以安山河 > 第54节
  许康轶平时随手给他些笔墨纸砚金银珠宝,但花折感觉都不如这件数年前在天山山口脱给他的中衣体己珍贵。
  他颓然的靠坐在衣柜下,想着甘州那些罪大恶极的俘虏第二次发病后内脏由内而外腐烂的惨样,就像有人拿着锯在割他的喉咙哽咽着难受,难道那就是许康轶最后的归宿?
  许康轶现在敏锐矫健,忙着他皇兄和关心的这些军国大事,凡事计划的长远,身体好到能上阵杀敌,对自己的病症还一无所知;如果知道这些计划内的事情可能全来不及做完了,将会是如何反应?
  思及至此,眼泪根本止不住,无声成串的往下砸,他把脸贴在这件衣服上,有一种把许康轶搂在怀里的错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更夫打三更天的声音才把他惊醒,他一下子从地上站起来,洗把脸换了衣服,去厨房取了食盒去找许康轶。
  ——许康轶一向孤僻,除了特定的几个人不允许其他人打扰。
  许康轶看样子醒了有一会了,正坐在桌子旁摸着一本书的轮廓等他,看到他进来轻声抱怨道:“这是野哪去了,还以为你要饿死我呢?还有你中午跑出城门做什么,兵荒马乱的。”
  花折刚知道许康轶和凌安之一起出战的时候,心里把凌安之骂了个底朝上,心道这个兵痞子,借机试了一下翼王的武功,竟然胆敢拿许康轶出去当保镖和鱼饵,真是胆大妄为,不过他也左右不了无能为力,连泽亲王都没管,他只能听之任之了。
  现在看许康轶落水之后也无碍,一颗心完全落了下来,开玩笑道:“敌军抓了我,我就耍美人计,估计也能退敌万八千的。”
  许康轶面无表情:“那你体质真好,千军万马都禁得住。”
  “…”花折白龙鱼服在江湖上行走,确实老有不长眼睛的招惹他,许康轶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
  他顺坡下驴,直接凑到了翼王眼前卖弄姿色:“向您保证一根头发丝也没被千军万马碰过,要不殿下先替千军万马试试?”
  他忘了许康轶到了晚上基本目不能视物,他是宋玉还是张飞人家根本就看不清楚,许康轶当他不存在:“蹬鼻子上脸,把吃食拿过来,好饿。”
  第88章 青海之行
  余情和凌霄、元捷等一行人顶风冒雪, 基本昼夜不停,刚过了天南要进入青海,在驿站旁的官道上碰到了专程在此等候的一位身材颀长、肤色黑亮三十岁出头的将军。
  余情倒也不在意,凌霄在安西军中是实职副手, 早就封了震军将军,进了安西地界一路上来紧急请示汇报的将军士兵也不少。
  ——直到凌霄翻身下马, 行了半跪屈膝的大礼, 余情才感觉惊诧,心道难道安西军中还有大官她不知道的?
  凌霄单膝跪地的抱拳施礼:“合燕将军是专程在此接应的?少帅军务缠身,不能擅离职守,合燕将军可否送我们去一次青海?”
  这个合燕将军也不回礼也不说让凌霄起身, 好像忘了凌霄的存在, 只是好奇的大喇喇打量了余情几眼,一张口说话余情差点惊的脸上绷不住, 听声音才知道原来是位女人, 那女将军直不愣登的问道:“你就是凌霄信中所说的余家少主?怎么从北疆来了,找我弟弟去了?”
  凌霄担心余情接不住, 直接起身接话道:“余掌柜和少帅是故交,这次向北疆押运物资,正好和我一起前来,她账目各方面熟悉一些。”
  凌合燕听到账目问题, 也觉得有些愧疚,毕竟问题全出在她身上,不说话了。
  余情这才有时间打量了一下凌合燕, 只见凌合燕穿着男装甲胄,身材比一般行伍中的普通男兵还高了半头,常年在太阳下暴晒,皮肤变成了铁黑色,说话时皱着眼眉眯着眼睛,好像随时准备找茬。
  她不禁想起凌安之、凌霄之前和她说过凌合燕的坏说,尤其是光棍嘴损的凌安之,一边说起他这堂姐一边还不自觉的缩着脖子打冷战,看来是小时候留下的心理阴影。
  ——什么凌合燕是成天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连他这眼神都没看清过五官究竟长什么样;什么性格泼辣,打遍了青海的兵营十三部,从不女红打扮,专爱舞刀弄枪,一点也不三从四德。
  凌安之还声情并茂的表达恐惧:娶一个温柔的女人,男人会获得照顾,娶了一个悍妇,可能被逼成状元,可是如果娶了母老虎,就只能变成骨头渣子。
  凌合燕就算是母老虎,那都是最凶猛的蒙古西伯利亚虎,三十多了还嫁不出去,反正十三部也全不是对手,万一娶了母老虎被家暴了估计九死一生,索性死了嫁人这条心。
  凌安之早年不服气的很,十六七岁的时候也挑衅过,那时候想的是这女人一点女人的样子都没有就算了,成天欺负天下的男人成何体统?
  别人不说,就单说小凌霄,因为练武的事被凌合燕打了两次之后,每次见到凌合燕全是反射性的行下跪屈膝大礼,典型的吓破胆了,说什么也得给凌霄出这口气。
  他年纪虽小也得教教堂姐怎么做女人,在军营里设下埋伏,骗堂姐说有事,想来个下马威,告诉堂姐带兵打仗是男人的事,没事少掺和。
  结果凌合燕丝毫不惧,持刀前来,进了中军营一刀就把二哥凌云的战袍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凌霄本就畏惧凌合燕,这回直吓得凌霄不敢露面,凌安之见人单势孤,不敢再起刺,灵机一动跪下称是请堂姐是来阅兵的。
  凌合燕犹在生气,顺手抄起一根门仗对凌安之说兵练的不好,阅兵结论是不合格,要用家法处置带兵的,凌云是统帅,就不打了,由幼弟凌安之代为接受处罚,说罢举起门仗就要打。
  凌安之也忘了是来给堂姐下马威的,吓得抱头鼠窜,被全军将士看了笑话,从此之后凌安之就吓出了后遗症,每次看到堂姐全犹如老鼠见猫,再也不敢触堂姐的霉头,每次看到都是低眉顺眼。
  余情当时还以为是凌安之使坏不成还在堂姐那里吃了亏,所以在背后叽叽咕咕的埋汰人家,哪有女人能这么凶的?今日一见,几句话下来,才感觉到确实是凶神恶煞、粗枝大叶。
  她不自觉的观察了凌霄几眼,结果凌霄拍拍刚才半跪大礼膝盖上粘上的土,一副温良恭俭让的样子。
  她有点想笑,凌霄威震安西,在北疆军中也是声名赫赫,人送外号玉面达摩,这怎么吓得和小家雀儿似的?她想到这几年跑到蜀地时候的见闻,等找到空了,当做笑话讲给凌霄听:“凌霄,你看到过大象吗?”
  凌霄和余情吊在队伍的尾巴上:“看兵书上,两广蛮夷之地有用大象当做象军的,不过倒没有见过,大象真的有岗楼那么高吗?”
  余情拿着马鞭子当道具比比划划:“那当然了,大象的腿像马肚子这么粗,我骑着马,一点也不用低头,可以直接从大象肚子下边走过去。你知道那些训象师用什么把这种庞然大物拴住吗?”
  看着余情伸开双臂,用纤细的小体格努力表现出大象的样子来,凌霄看着好笑:“马肚子那么粗的腿?还不得用房梁那么粗的铁链子,拴在几人也抱不过来的大树上?”
  余情正襟危坐的摇摇头,伸右手拇指和食指环成一个圈:“非也,就用一根小小的铁链子,也就和马鞭子差不多一样粗细吧。”
  这就奇怪了,凌霄用拇指摸了一下下巴沉思:“为什么拴得住?”
  余情憋着坏,摇头晃脑的给凌霄讲她做生意时候见闻到的这些故事:“大象也不是生下来就长这么大的,刚生下来的时候比马驹子也大不了太多,驯象人就用小铁链拴着他们,小象开始的时候觉得受到束缚,就拼命挣扎,可是怎么也挣扎不开,后来就认命了,等它长大了已经极其强壮了,还是从来不会去挣脱这个绳子。”
  看余情一本正经编排他的样子,凌霄宽容的笑笑,摇了摇头,确实调皮,没个大家闺秀的端庄。
  ******
  余情和凌霄早就在路上把怎么做想好了,到了青海抓紧时间安排人手,将四个矿藏的经营开采摸了个门清,各个矿藏本身就是昼夜不停的产出,付商每年有几个月的时间要耗在青海,用在提高产量、分门别类的开采,以及打开渠道销售出去上。
  知道兹事体大,可能牵扯到泽亲王和翼王,付商直接将销售的数年来账册拿给余情,余情和安西军中入账修补后一一匹配,缺什么材料补什么材料,总共没用上一个月,做出了跨度三四年一整套的大账。
  凌霄宵衣旰食的反反复复对了三遍,认为问题不大,再和特定对接点上的人反复校正说法,无论怎么问,就是一套说辞:“凌将军早年因为安西军军费困难,私访青海发现的矿藏,向官府缴了开采费想产出补贴军费;最开始不知道如何打理。”
  “因为凌将军数年前专门负责安西军的军备后勤等,和从事这一部分贸易的付商多有往来,就直接请了付商代为运营;后来按照西北督查使四殿下翼亲王的要求,一切产业都要放在自己名下,凌将军也就更到了自己名下,这四个矿藏不算富矿,产出有限,每个月只能给安西军做填头。”
  凌霄又数次印证的和凌合燕等人把故事说圆,无论怎么问,对着账目就是这一套说辞。
  余情和凌霄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又请凌合燕先回到安西军中,将宇文庭换了过来,让宇文庭随意查账,看是否有马脚。
  宇文庭本身出身商贾世家,只不过心思不在做生意上罢了,查账水平一流,一看到余情作出的旧账就笑了起来——
  纸张从旧到新,旧纸已经发黄卷边,上边的墨迹深深浅浅,有一些还有晕染,闻起来有旧纸的腐味,上边还有一些记错了的小涂小改;新纸就是上个月的账目,明显管理已经趋于完善,错漏没有了,任谁看来都是数本从旧到新的陈年老账。
  余情又带着他去矿上晃了几圈,这几个矿都是中小型矿藏,并不是流油的富矿,虽然是白雪皑皑的冬季,矿坑矿井里都能看到穿着羊皮或棉衣的工人出出入入的作业,轨道也是修的整整齐齐,一看就已经开采多年。矿山不远处有几处工厂正在冒烟,估计是烧制金属的场所了。
  刚进矿口,有的老伙计就像认识他似的纷纷和他打招呼,一副经常见面的老油条脸:“宇文将军又来了?这几个月开采情况一切如常,还新发现了一种碳化金,价值连城,就是产量太少了,要不可能有大用,您看看。”
  最近余情正在研究这种碳化金,在一个铜矿开采过程中发现的伴生矿,产量极其稀少,矿工发现新物质首要就是测一下金属性能,看看能有什么用。
  这个碳化金本来拿在手里比铜轻三分之二,看着亮银色,没抱什么能大用的希望,就是取个样以后保存下来留作慢慢研究罢了。
  这一测试发现碳化金和其他金属不一样,赶紧就报给了余情——碳化金极抗高温,燃点和黄金差不多,关键是只要成型,无论何种金属怎样敲打戳弄,上边连一个白点都不会留下;烧融之后拉为细丝,两匹马用力亦拉扯不断,坚固异常,令这些见多识广的矿工大为震惊。
  一人向余情禀告的时候说道:“这个碳化金就是产量实在稀少,估计一个矿也产不出五斤来,这要是产量和铁一样——都不用像铁矿那么产量大,像金矿产量就行,整出点盔甲来,这不是刀枪不入了吗,哈哈,像带着免死金牌。”
  另外一人直接翻着白眼浇了冷水:“就这么点产量怎么筛选出来?一个矿出五斤每斤得卖至少上五万两才能抵回成本,一身盔甲几十斤重,我估摸着就算是富可敌国也买不起,你说是不是?少掌柜的?”
  余情手里拿着小小的一块碳化金陷入沉思,听手下矿工喊她才回过神来,问道:“全力开采,想采二十斤需要多久?”
  手下挠了挠下巴:“二十斤?天呐,四个矿各加派五十人专门用来收集和炼制,估计得至少两个月。”
  余情眼睛里光芒一闪,嘴角翘起笑了:“开采出来就好说,四个矿各加派一百人,用来专门收集和炼制,一个月内把货交给我。”
  两个手下互相瞅了瞅,都挠起头皮:“少掌柜的,这产量太小,得赔多少钱啊?”
  余情站了起来两手掸了掸:“哪这么多废话,按照我说的做,现在就去安排人手,我在这顶多还能再呆一个半月,少一斤扣你们所有负责这个事的人一年的工钱;此事不许透漏出去,出去一个字,唯你们是问。”
  矿上这些人老早就听说余情大手大脚,有时候好似心中没有成算,今天算是领教了。
  ******
  宇文庭不知道这些插曲,他去了矿上之后又在附近运输的商队随便走访了几家,一问起来主要做什么,几家回答的倒很同意:“这边买卖少,这几年就是把安西军的开出来的铁矿运到中原去,只赚个运费。”
  凡此细节,不一而足,问起来俱回答的相当自然,功夫是做到家了;宇文庭吹毛求疵刻意挑剔,又不死心的把能想到的点全都招呼个遍,依旧毫无马脚,这才安心的出了青海。
  凌霄和宇文庭回到了安西军中,看了一下这半年的军务情况,其他的都没有问题,只不过宇文庭对一个事深表忧虑:“突厥前些年都是四分五裂,可能是最近被咱们安西军打的狠了,再加上出了一个阿史那清的王子,正在弹压各部,好像有统一的趋势,咱们不可不防。”
  凌霄和凌安之对这个事情也有预见,他眼前浮现出突厥犹如禽兽的进攻:“少帅这次打他们残部的时候,也注意到了,这次让我回来,有一项任务就是看看怎么加建烽火台,增加驻军,只不过边境线太长,烽火台建少了也没用,粗略计算了一下,可能需要军费数百万两。咱们最近先看看在何处修建,先可一段修几个看看效果。”
  第89章 欺负凌霄
  毓王本来以为安西军一堆西域粗人, 账目应该不堪一击,只要细查下去,肯定会有蛛丝马迹。
  没想到下属心腹在天南、安西、青海查了一圈,账目竟然条分缕析至此, 不免皱眉沉思道:“一点毛病都没有吗?”
  下属答道:“每年也稍微有一些出入,左不过是一些细账, 只是疏忽了。”
  毓王背着手在地上晃了几圈, 一张脸上说不出的阴郁:“凌安之多年来忙于征战,还要看管丝路,把帐管这么细?越是一点毛病都没有,我觉得越有猫腻儿。”
  下属弯腰抱拳道:“属下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凌安之去援战北疆, 代管安西防务的是宇文庭,是宁夏且昌县首富宇文家的后人, 也不知道怎么就愿意跑去安西卧雪吃沙子, 他负责管账,自称自小就打点全家账目, 另外安西军还要代征丝路税收,不敢有所懈怠。”
  毓王还是将信将疑:“看不出来啊,凌安之作为安西提督,竟然还有私产, 这回查的好,不仅无过,而且私产充军, 反倒有功了,他倒成了这么多年默默奉献的好人了。”
  属下随行左右,没有说话。
  毓王若有所思:“你说这兵者诡道,自古以来的将军全是冷血冷情的,要不两军阵前脑袋一热情绪一动,直接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了,好人能打胜仗吗?”
  ******
  余情知道查账的专案巡抚已经回京复命,立刻像是摘了紧箍咒,如蒙大赦。凌霄要在安西地界巡边一周,至少二十日才能启程回到北疆,她也不管凌霄同意不同意,成天一身军士打扮跟在凌霄身后。
  西域冬季苦寒,朔风吹雪,连羊群牛群也可恨爹娘没给生了两张皮来保暖,一不小心都会被冻死过不了冬天。凌霄自己已经冻成了铜皮铁骨,不过实在不忍心整天带着她,几番苦劝:“余大小姐,您一个姑娘何苦跟着我遭这个罪,您不冷吗?”
  余情整个人缩着脖子尽量把下巴贴在毛领上,披上的大氅明显是凌霄匀给了她一件,从头包裹到脚,冷的嘶嘶哈哈,眉头睫毛上全是白霜:“你们以前也是常年这么巡边吗?”
  凌霄点头:“嗯,打仗的间隙我和少帅不到一个月就能在安西边境线上转一圈,查看牧民、流民的情况,防止有变民混进来,威慑力也强,能顺路保护商队的安全。”
  余情伸出一只戴着鹿皮手套的手勉强稳了稳马缰绳,被罡风吹的手都冻僵了:“我就是想看看你们平时走过的路和过的日子是什么样的,说不定我马下这块土地你们也曾驻足过呢。”
  “…”凌霄看了她一眼,心道还看看“我们”怎么过的日子,你就是看看凌安之平时都是怎么在安西走马扬鞭的吧?这番说辞一下子卸了他想把余情劝回去的决心,没词了。
  冷归冷,余情貌似还有闲情逸致胡思乱想,她转头向凌霄:“凌霄,其实我有时候挺羡慕你的。”
  凌霄:“我一个大半辈子从军的土鳖,有什么好羡慕的?”
  余情仔细考虑凌安之和凌霄的关系:“我觉得你们两个之间已经超越了兄弟、袍泽、同门、挚友这些关系了,两个人好的和一个人似的,互相信任依仗尊重,太难得了。”
  ——如袍泽般义重,若挚友般无间,似兄弟般情深。
  凌霄眸光灼灼,眼中仿佛装得下万里关山:“我们两个之间,不必说这些。”
  余情知道凌安之什么事都不瞒着凌霄,所以她在凌霄面前也不遮遮掩掩的,有点酸溜溜的说:“你常年不离他左右,经常同起同卧;他什么事全不瞒着你;你是文武全才,他也离不开你;不像我,走到哪都是个累赘。”
  凌霄长长的睫毛上凝着霜雪,遮住了大半的视线,余情看不到他棕色眼睛里的风云滚动,听了余情一番话,也不知道触动了哪根心弦,轻轻道:“其实我…,跟在他身边也是不放心他,要是有个人能替我照顾他,我还是离他远点的时候心里更好受些。”
  余情以为凌霄是揶揄那个不着调的凌安之,笑出了一口白雾:“要是让他知道小凌霄只是想离他远点,离得近了被闹的浑身难受,说不上怎么收拾你呢。”
  这两个人常年打打闹闹,尤其凌安之私下里手太欠了,许康轶看到了凌安之只要条件允许,马上站到被这厮爪子能够到的范围之外去,也不知道凌霄这么多年怎么受的?
  凌霄沉默不再接话,两个人冒着清雪在队伍前头打马一路向西,对着地图顶风冒雪的观看地形地势,看烽火台如何选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