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开始琢磨一种不用见到顾哲明就能还掉音响的办法。
办法一。把音响放在门口,等顾哲明出门的时候自己发现——不行。公寓里人来人往,鱼龙混杂,善恶难辨,前些天五楼一户人家才丢了放在门口鞋架上的一双穿了两年的特步,而顾哲明蓝牙音响是全新的,被偷的几率定然更高。
办法二。把音响放在门口,按下601的门铃,然后迅速回到自己屋里——不行。这样就相当于告诉顾哲明:你在隔壁看GV的事情已经被我发觉了,作为你过去的同学,我感到十分的羞耻,对你相当的失望,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穆宇想象了一下顾哲明满脸惊讶、羞愧、尴尬、失落地抱着蓝牙音响回屋,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远远一见就别过头绕远路走的情形,把脸深深埋在自己掌心当中——虽然不想跟顾哲明见面,但他不希望是因为这种理由不见面啊!
【作者有话说:穆宇:每天看到男神都想死。
顾哲明:每天看到邻居都觉得他又乖又惹人疼,真羡慕GK的周总。
周总:阿嚏……谁?办公室里哪个又在我背后偷偷骂我?】
第10章偷望
办法三。把音响放在袋子里,挂到撑衣杆上,递到隔壁阳台上。
这个办法乍一听很妙,但经过实测之后立刻被否定了——穆宇第一次知道自家的撑衣杆是如此之短,如果他不想坠楼身亡的话,就必须换根长一点的棍状物。
他将拖把跟撑衣杆竖直放置进行了比较,发觉拖把还没撑衣杆争气,之所以看上去长,完全是底下那几根白布条给他营造了错觉。
穆宇把拖把一扔,抱着膝盖蹲了下来。
时间还太早,阳光还没有太毒辣,阳台也还不太热,甚至能够感受到阵阵凉风,可是这样的好天气看得他更加觉得难受。
他伸出手指,拨弄栏杆上将落未落的油漆碎片,以及弯角处的铁锈,用手指拈了拈,让风把那些碎屑带走了。
非得要见面了吗?躲不过了吗?难道要等着顾哲明上门要走音响吗?还是等明天再送过去?或者干脆去外头待一天好了。
脑袋里的想法有很多,但每一个都有瑕疵,能被他挑出好多毛病。他渐渐把问题转移到审视自己身上,怀疑自己是跟周总学了挑剔的坏毛病。
……哎,什么挑剔,分明是自己太怂。
怂到不敢疯狂一回,怂到永远心怀顾虑,怂到为一个人紧闭心扉,却也不敢对那个人敞开心扉。
然而,他明知得不到又心存希冀,不敢触碰又不敢离开。
他也想改变啊,他多想改变啊,可是话到嘴边会变味,伸出去的手终将被收回。那浮动在心尖的零星的喜悦,最后也会变成讽刺。
如果他高中毕业后永远不再遇见顾哲明就好了,七年忘不掉就十年,十年不行就十五年,十五年不行就二十年,时间会冲淡一切,没有被冲淡只是因为他存在的还不够久。
可是,他现在连一个上午都要熬不过去了,他怎么去熬那么多岁月?
他摘下眼睛,眨着湿润的眼睛眺望,一片红红白白的高楼,漆黑的玻璃窗,绿色的草坪,在他眼中不过是模糊的色块,不知是因为近视,还是因为眼里含着一层薄薄的水雾。
顾哲明拿着盆走到阳台上,盆里面是刚甩干的衣服,他估摸着晒上俩小时就能干透收回来了。
住在这公寓里的感觉让他回忆起自己留学的第一年,那时候学校硬性规定新生需要再学校里住宿,他的生活中一下子多了一大团琐事要他自己处理,那一年真的辛苦得像打仗一样,不过也正因为有那一年,他这种从不干家务活的人现在勉强能够照顾自己了。
刚放下盆,正准备踮起脚去够衣架,他的余光忽然瞟见了隔壁阳台的穆宇。
那个身材单薄的男孩子正蹲在阳台灰色的水泥地上,眼镜被摘了抓在手里,脸埋在另一只屈着的胳膊上,是个不太适合打招呼的样子。
片刻后,他抬起头,眼角犹有些红,屈着的白皙手臂伸展开来,上面多了一块淡红色的压痕。他目不斜视地把手伸到一边的小几上摸索,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眼角,然后站起身来。
顾哲明往房间里退了退,目光却仍投注在他身上。看他回房时被台阶绊了个踉跄,忽然间心有所感,把衣服晾晒完了之后,直接跑去厨房了。
穆宇刚长吁短叹完,一回到客厅,就听见自己的手机嗡嗡嗡直响——他在公司用惯了震动模式,周末也不记得换成响铃模式。
拿起手机,还未能看清来电显示的是谁,对方就挂了,一翻记录,十几个未接来电,个个触目惊心,因为它们都来自周总。
他赶紧回拨过去,电话一接通便是一阵骂声,他立刻将手机拿离了几厘米,小跑进自己卧室,关上门:“不好意思,刚才有点事,周总您说。”
“东西全在你邮箱里,自己看,现在立刻到公司来!”
挂电话的时候,他听见周总骂了一连串绕口令似的脏话,也不知是针对谁。不过现在他来不及考虑许多,更来不及伤春悲秋,如果不立刻赶去公司,周总能把人扒层皮——她周扒皮的恶名可是其来有自。
连带着换衣背包,他统共用了两分钟,蹲下身穿鞋时,门铃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