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之时,窗外忽然响起了一阵带着噼啪的窸窣声,顿时吸引了坐在桌后的金发青年的注意。
摆在面前的书页摊平,角落被微风吹得有些卷曲,右手轻轻托着头的塔希尔本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外界的传言并非虚假,他今日的确有些疲惫,早早地回来之后,即使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也还是打不起精神。
书没能看进去。
要写的东西也只写到一半。
从清晨太阳升起开始,到太阳从尼罗河西岸落下,金发的大祭司始终有些心神不定。
具体原因,似乎并不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双眼可以窥探的范围之内。
他对着窗外涂抹成漆黑的天色渐渐出神,直至意识模糊,又在不知什么时刻被细碎的动静惊醒……
“……”
“拉美西斯?”
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不仅击溃了敌人,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说到最后,拉美西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够厉害的了,但偏头一看,本应该有所反应的人反而回应平淡。
可能是因为,塔希尔做久了大祭司,身上那点属于“人”的生气越发见得稀少,能远远观望到的似乎只有神性……不对,应该是他想太多了。
拉美西斯不相信这是塔希尔的问题,也觉得自己更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时间”和“空间”上了。
刚得来的“爱宠”就此被委以重任,拉美西斯只要有空就会找来一张莎草纸,在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一通,之后便好好地扎成一卷,让机智的爱宠带着信飞到神庙去。
鹰对神庙内大祭司的住处印象深刻,来来去去了无数次,就跟它的主人一样轻车熟路。
大祭司对不分时间想来“骚扰”就会来的这对主仆持保留意见,没说不乐意,当然也没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就是了。
拉美西斯的直觉其实没什么错。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塔希尔给人的感觉确实是越发冰冷了。
以前还是少年的大祭司尚且只是孤高冷淡,还没高到令人不自禁心生仰望,不敢靠近的程度。
那时间就是将这块冰石打磨得越加尖锐的冷风,也是将它雕琢得通透孤绝的寒霜。
明明这些年过手的凡尘俗事比以前只多不少,还掺杂了不少浑浊说不清的因素……
这个青年也是奇怪。
他非但没有染上半分艳俗和浮躁,更无半分铜臭污腐,反而是“神”的气息增添了更多。
卡纳克神庙已经完全被这位年轻的大祭司所掌控,其势力范围也不加掩饰地向外延伸,成为在朝堂之上也无法忽视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人民崇拜他,对他的追捧渐入疯狂。步入晚年的法老也从不干涉他,仿佛从未将其视作威胁。
既强势地追求权势,将自己能得到的全都紧抓在手中。又不知为何显得高不可攀,如只存在想象中的高山之上的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