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招新进行三天,从周五到周天,今天还是第一天,各个摊位的人员显得超级兴奋与热情,等冷游他们吃完饭出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在这短短时间内把摊位布置的七七八八差不多了。
未名小助理跟冷游说得明明白白:“来都来了,我们从头到尾先把各个摊位转一圈儿吧!”
冷游“嗯”还没有“嗯”出声,就见小助理刚刚立的flag就倒了。
只见小助理无意识转头一看,“嗷”地一声扑到了最角落一社团的跟前,把他之前说的什么从头到尾转一圈儿的话忘得干干净净。
“我!看到!方策!了!”这孩子,激动得话都跟卡带一样,“啊!”
那一声压在嗓底的尖叫嚎在冷游耳边,让冷游有一种尖叫鸡进水或者土拨鼠啃了一嘴土的感觉。
不过人熙熙攘攘,冷游是真的没看到方策在哪里。
或者说,虽然他实打实近距离见过方策,但由于林予璋对他介绍方策时采用了非常带有“吓唬”意味的说辞,以至于他潜意识中遗忘了方策。
“那……过去?”冷游见未名小助理仿佛被定身似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提议道。
“不!”未名小助理紧张兮兮地说道,“我今天没收拾没捯饬,丑!”
冷游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喜欢他?”
“当然啊!”方策一阵点头,“他是我最爱的贝斯手!”
“……”这种说法,说了同没说一个样儿。
喜欢,有千千万万种习惯。我喜欢今天的云朵,我喜欢路边的小花儿,我喜欢今天吃到的好甜好甜的火龙果……这些都可以是喜欢。
但是啊,有一种喜欢,它非常的特殊。它是见之即喜,不见则忧。它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加成,它是爱屋及乌。它是想象未来如果有你那该会有多开心,它是期望两人携手共度余生。
“不管了不管了!”未名小助理还是决定勇往直前了!
在他勇往直前之前,冷游拉住他。问他知不知道方策这个人怎么样?毕竟冷游对方策的印象,除了来源于林予璋什么“专贵圆”什么“仙人跳”的警告,就是现实中方策当着扬以宣面儿撬墙角的妖娆。
“当然啊!”小助理连连点头,“方策好早时候街头卖唱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了。”
“我知道他没有念过大学,高中也是勉勉强强才毕了业,学历不高。那时候我听说他家里情况蛮艰难的,我是真的好想帮他啊,可是我太小了,我手里的钱,七七八八加起来,只不过是一万刚出头,我把那些钱塞进信封里,压在书包最下面,想着什么时候见到他,就把钱给他,然后鼓励他,告诉他他是最棒的……”小助理回忆过去,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听起来我真的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