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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大富豪 > 袖里乾坤
  第二天一早,沈志成起床后吃了早餐,去外面火葬场晨练了一会,回来的时候胡老四立刻就下了逐客令:“你别待太久把那些人招过来了,我可是不问江湖事了。”
  他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收起那本古卷就要出门,胡老四又叫住了他。
  “你兵刃功夫用的如何?”
  沈志成歪了一下头:“不赖。”
  胡老四扔出了一个棍状物件,沈志成单手接住,略微一掂量,此物不轻不重,他张开手掌一看,此物长约半尺,浑身碧绿,看着虽然像是木头材质,但手中的触感更像玉石,此物的一头还系着手链可以戴在手上。
  沈志成舞动了一下手中的小短棍,发现短棍中间有个缝隙将短棍均匀地分成了两半,他扭动了一下短棍下半部分,一声机括声响起,这半尺短棍忽然弹出了半尺利刃。
  “好做工。”沈志成摸了一下刀刃,锋利的很,吹毛断发轻而易举,这短棍的材质自己居然看不出来,绝对比钢铁要坚硬得多,他要想收回刀刃,只需拉动短棍一头的手链,这短棍就会自动收起来了。
  “这掌棍剑赠送于你,这东西可是糅合了古时候和现代科技的产品,掌棍部分乃是罕见青铁竹和最有韧性的斗牛筋组成,这里面的工匠手艺可以说是鲁班再世了,不比金刚伞差,而这刀刃是由现代钛合金打造,其中价值也不我说了吧。”
  沈志成微微一笑:“我还以为你不会接受新的东西呢。”他耍了几下这掌棍,是越把玩越喜欢,其重量长度都十分适合他的心意,冷兵器要重才有破坏力,要锋利才有杀伤力,要坚固才有持久力,这三样这掌棍都做到了。
  胡老四又接着说道:“此物唯一的缺憾就是短了点,一寸长一寸强,但是总比手无寸铁强,而且此物还可以绑在臂膀之中,随时拿出来应敌,我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作袖里乾坤。”
  沈志成看着手中的掌棍说道:“袖里乾坤?好名字,这掌棍几乎满足了我对短兵器的所有需求,是个好玩意。”
  他戴上手链,又将掌棍藏于袖内,平时要用的时候只需要一甩一抖就可以拿出来用了,拳脚功夫终有疲软的时候,手里有兵器怎么说都强一点。
  沈志成回到了自己的奔驰大g前,查看一下车子周围和车门上自己留的机关有没有被破坏,在发现无人动过自己的车子后,沈志成开车离开了火葬场。
  “这鬼影八成没想到我晚上会来这里借宿,但不久还是会找过来的,我要么返回别墅,想办法从双胞胎杀手嘴里能不能问出点什么,要么实行一下b计划……”
  沈志成琢磨着,自己开的奔驰大g在道路上驰骋着,周围掉落的枫叶全都被一股狂风卷起。
  沈志成思考了一会,还是先回宿舍取衣服赴片场之约,刘阿明和助理今天还约了他今天去见那位大导演。
  现在沈志成不回宿舍睡已经很正常了,大早上回来拿东西的沈志成把自己那身衣服换了下来,穿上了昨天在步行街老板娘家推荐的那身穿搭。
  那老板娘的眼光果然不错,沈志成换上衣服之后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一样,精气神都改变。
  “果然,这个时候就缺个几百万的手表来衬托一下。”
  沈志成扭动了一下手腕,找了个镜子看了一下,觉得这老板娘说的话的确没错,自己身上这一套衣服万把块,在上流社会不算什么,但是自己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手表顿时就能让别人察觉到自己的财力。
  “我靠,老四,你这是干嘛去啊?打扮成这样?”
  “嗯,我看是要去见英国女皇!”
  “你夸张了,我看是要去见市长。”
  三个人调侃了沈志成一番,又问道:“志成,昨晚那辆奔驰大g你开了之后什么感觉?”
  “感觉?感觉……的确爽,不过昨晚下雨,我就没有用心去体会了。”
  沈志成擦着鼻子说道,他心想昨晚我加个油命差点没了,我哪有心情去感受?
  他这次又摸了摸腰间的枪,因为在城市的公共场合开枪多有不便,袖里乾坤的出现让自己弥补了手头上武器的不足,也让他这次出门稍微安心一点。
  这鬼影人如其名,真的就跟个鬼一样,自己还是得小心提防才行。
  赵峰三人又在讨论昨天晚上的新闻:“卧槽,昨天晚上有个疯子袭击了加油站的员工,还假扮成了他的样子企图烧死一个人。”
  “真的假的,这么恐怖?”
  “这神经病杀人不犯法啊,关键这个神经病还跑了,没抓住!”
  “卧槽,咱们平时运送学生加油的时候得注意点了。”
  沈志成走出去的时候带上了宿舍的门,三个人讨论的声音顿时消失了。
  他们要是知道那个差点被烧死的人是自己,不知道会怎么想。
  “我真是艹了,这鬼影别给我逮住了!不然有你好果子吃的。”
  沈志成第不知道多少次咒骂这个鬼影了,有个藏在阴影里想要你命的人是真的恐怖,关键他还不敢和你正面刚,只是和你放冷枪,这就跟想一只苍蝇一样烦人。
  沈志成走下了楼,有几个人正在自己的奔驰大g前晃悠,他不以为意,以为又是来围观的,只是按了一下钥匙就准备上车。
  有个学生却很不客气地按住了他的肩膀:“这车子是你的?”
  沈志成扭头看了那人一眼,点点头。
  周围这几人顿时围了上来:“就你叫沈志成啊?”语气里充满了不屑和挑衅。
  “是。”沈志成心道刚好用用这袖里乾坤,增加一下熟练度,他的右手已经抓住了手链,随时准备动手。
  “我们要请你过去一趟,说个事情,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空。”其中一个人说道。
  “没有。”
  沈志成冷冰冰地拒绝道,他的视线再次在这些人脸上划过,忽然想起了这些人自己可能见过。
  “你们是拳击社的人?咱们好像见过啊。”沈志成笑了笑,“寻仇的?最好把你们一个社的都叫过来,不然不够我打的。”
  前段时间自己起来晨练的时候,和这伙人有过冲突,自己出一千块让其中一个人打别人一巴掌,吓走了对方。
  “你特么还真狂哎,要不是大哥叫我别动手,你这种装逼犯我平时就是一记直拳砸过来了!”
  这伙人里面一个莫西干发型的人说道,看他特意裸露出来的胸肌,就知道他说的话应该是真的了。
  沈志成听了这位“直拳小子”的话说道:“哦?那你能告诉我你大哥为什么不让你打我吗?”
  “有事找你,你去了就知道了。”那个直拳小子说道。
  “嗯,行,我和你们去一趟。”
  沈志成暗地里握着袖里乾坤的那只手松开了,他居然笑着答应了下来。
  “真特么识时务。”其中一个人拍了一下沈志成的脸,沈志成脸色陡然一沉,但是他没有发作,那眼神倒是让拍他脸的人吓了一跳。
  “走吧,我还赶时间呢。”
  沈志成将此人的样貌记了下来,强行忍住了现在动手的冲动。
  这几人互相望了一眼,不知道怎么地这个沈志成身上出现了一股让人敬畏的气场,现在倒不像他们来挟持他,而像是他逼迫着他们带路。
  拳击社的这些人带着沈志成来到了他们平时训练的场地,拳击社占了商贸学院的一个小体育馆,有擂台有沙包,一堆人在这里咋咋呼呼地打拳,沈志成一走进来就瞄到了最里面一个一伙人,就是那天和自己起冲突的那个人,他站在一个穿西服的年轻男人旁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