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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异能 > 血嫁衣 > 第17章跪在这
  大火一起,原本寂静无声的天地,突然吹起一道道凄厉的风。
  这风声我十分熟悉,没到冬天的夜里,就会肆虐在天地之间,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被这风声吓得多少次睡不着觉。
  我心里害怕,领着傻杰跑到近前,看了一眼石碑上繁复的文字,冲陈百顺喊道:“陈大师!”
  “叫什么呢?”陈百顺回头瞪我一眼,圆鼓鼓的眼睛就像是牛眼。加上他的脸上全都是反射的燃烧的符纸的红黄之光,看上去无比的怪异。
  我急忙改口叫道:“师叔!”
  “嗯,你小子给我记住,我是你师叔,你要是再乱叫,那天被阎王爷收了小命,可别怪我不保你!”陈百顺一如既往的恐吓,不过此时的我却一点看不惯他的心思都没有,我隐约有种感觉,他是真的能救我脱离苦难的人。
  陈百顺说完,看着火堆燃烧。而珍珍则把女尸放在了地上,七手八脚的给女尸整理着衣装。
  她的样子恭敬祥和一丝不苟,就好像面前的女尸不是之前和她厮打的那一个,而是她睡着了的好闺蜜。
  “把傻杰带过去。”陈百顺突然开口,眼神示意珍珍的方向。
  我再看珍珍已经把女尸摆成了一个跪拜的动作,急忙把傻杰带到了近前。
  “跪在这!”珍珍一声令下,我双腿一软,她拿着桃木剑对着我的膝盖就是一下,“让他跪!”
  珍珍指的是傻杰,这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尴尬的让开位置,把傻杰推到近前。没等我说,傻杰就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行礼!”陈百顺一声令下,珍珍拉拽着女尸行跪拜之礼,而傻杰没用人管,就和女尸一个频率的跪拜着。
  一起磕了四个头,陈百顺喊道:“礼成。”珍珍停下,傻杰也跟着停下。
  珍珍扶着女尸继续跪着,而我则一头雾水的站在旁边,看着陈百顺嘴里念念有词的对石碑勾勾画画。距离虽然不远,可是陈百顺的话又轻又快,好像也不是我们这边的语言,听来听去也听不明白。
  不过他画的那些东西,我虽然也看不明白,却是能从上面散发出来的血腥之气,推测出他是在用血做符。我猜测着这血是不是陈百顺自己的血,往前探着脖子一看,就看到他另外一只一直横放在胸前的手掌上赫然是一条深翻着肉的大血口子。
  念咒画符应该是十分消耗精力的一件事,陈百顺念到最后,不只是声音虚弱,就连身体都摇晃起来。
  我看情况不对,上前去搀扶,突然发现他的全身竟然都湿透了,额头和脸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陈百顺没想到我会过来,朝着我看来的一眼精光一闪,随即便加快了嘴上和手上的动作。
  随着陈百顺的半个身体都依靠在我身上,他的手收回来的瞬间,嘴里也虚弱的说道:“好了!”
  “二爷爷你没事吧!”珍珍一脸担心的过来搀扶住陈百顺的另外一条胳膊,睁大的杏核大眼,早就红润一片。
  “没事。”陈百顺欣慰一笑,随后转身看向四处。
  我顺着他的视线一看,之前漫山遍野的黑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山风吹着地上的雪糁起舞,吹在脸上生辣的疼。
  “那些黑云呢?”我震惊不已的喃声问道。
  “在这!”陈百顺对着我脸上一指,我当即就懵了,用手划拉着脸说道:“怎么可能,你别开玩笑了!”
  珍珍见我不信,对我点点头,“是真的!”说着她就转身,从她的包袱里面掏出一面铜镜,递给我说:“你先凑合看看。”
  我拿着镜子朝着我脸上一照,我滴个娘呀,我的脸上赫然有一块五分硬币大小的黑痣。
  我以为是沾上的脏东西,不断的用手去抹,最后知道这东西是抹不下去的,急得直跳脚。
  我让陈百顺给我弄下去,他一身虚弱的斜瞄着我说:“弄下去不光你没命,你们全村的人也都跟着没命。”
  我一听就懵了,一想这和性命相比,这颗黑痣还真的算不了什么,只是原本我就骨瘦如柴被人讥笑,现在脸上还长了这么个难看的东西,将来还怎么讨媳妇?
  “回周家庄!”陈百顺见我不再纠结,转身看着珍珍说道。
  “好,我扶着你往回走。”珍珍一改之前的凶猛,乖巧的就像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我转身赶忙把还在地上跪着的傻杰拉起来,下意识的往他身边一看,那具女尸竟然已经不见了。
  我猛然想起我的黑痣,拉着傻杰就追上了那对爷孙,我看着陈百顺问:“那女学生呢?不会也和黑云一起跑我脸上来了吧?”
  陈百顺意味深长的看我一眼,“可不就是么,你小子要是不听话,这黑痣随时有变回黑云的可能。”
  珍珍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一副看不起我的样子说道:“还有那女学生,你也看出她有多凶恶了,让她跑出来,有你受的!”
  我嘴唇一哆嗦,下意识的说道:“你们吓唬人!”
  陈百顺和珍珍对视一眼,谁都没有说话。状似平常的从我身边擦身过去,好像不屑于和我多说一句似的。
  我站在原地,下意识的用手摸脸,黑痣的地方冰冷刺手,竟然一点我身体的温度都没有。
  我心里越发的紧,看着陈百顺哆哆嗦嗦的背影,暗叹一口气,拉着傻杰就赶紧追了上去。
  到了近前,我把我的棉袄脱下来,“师叔,以后承蒙你照顾,你刚刚出了一身的汗,穿上我的衣服抵抵风寒。”
  陈百顺一愣,珍珍随手就把衣服接了过去,嘴上说道:“这才像话,要是以后你都这么有眼力见,我和我二爷爷也不会亏待你的。”
  寒风吹来,我打了一个哆嗦,心里和这被上冻的天地一样的冷。
  我拉着傻杰默默的跟在他们二人身后,偶然间朝着前面探头,突然发现我们回去的路上,竟然没有来时的脚印。地上也没有珍珍说用来给我们指路的银元宝。
  傻杰吸溜鼻涕的声音响起,我猛然想起他之前的跪拜之礼,忙紧走几步,追上陈百顺问道:“师叔,我心里有点想不明白的,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陈百顺扭脸瞥了我一眼,“你说!”他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太阳照着雪地,反射在他的脸上都是那种灰白的光。
  我脑子一下浮现出陈百头死前的样子,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
  看我迟疑,珍珍看了我一眼,咒声骂道:“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磨磨唧唧的,有什么想问的你趁着我二爷爷心情好赶紧问。”
  我紧了紧拉着傻杰的手,急忙问:“就是你们刚才干嘛让傻杰和那女生行礼?”之前村里的那些人,针对的全都是我,自始至终就没人傻杰什么事。
  “傻杰才是见到红嫁衣的第一个活人,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这么个理!”
  陈百顺的话,让我心里当下就是一惊。他说的没错,大伯死的那天早上,的确是傻杰第一个跑进去看到的,可是因为他大喊了一声就跑了,我当时害怕的要命,后来村里人要活埋我,我都没想起这么关键的一幕!
  我正想着是不是顶替了傻杰承担了那么多的罪责,陈百顺接着说道:“傻杰魂魄残缺,就算是真的被活埋,缺失的那一部分因果也要转发到你的身上,而你不死,你们全村的人都会跟着遭殃。所以无论怎样,你都逃不过去的。”
  “算了,好在都解决了,现在傻杰没事,我也活下来了。”除了我脸上落下的痣,这应该算是皆大欢喜的结果。
  “周家庄的事情结束了,你的还没完,不过你解开了多年的诅咒,也算是做了一件大善事,因果循环,将来会会有福报。”陈百顺说着用手捂着前胸,剧烈的咳嗽起来。
  珍珍急忙搀稳陈百顺,让他不要在说话了。
  我见陈百顺这个样子,还有问题也不敢再问。
  我们四人行一路从后山走到前山,在交界之处,终于找到了我们来时候的脚印。而从这边居高临下的看着整个村庄又笼罩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我心中突然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小川,一会我要送傻杰回村子,你现在在周家庄人心中就是个死人了,你还想跟回去看看么?”
  死人?我好好的怎么就成死人了?
  “以后再也不能回去了?”周家庄毕竟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虽然说不上有什么美好的回忆,可是真到了这个再也不能的地步,心里就莫名其妙的舍不得。
  “我今天可以带你过去,以后,能不回去还是不要回去的好。”陈百顺一脸平静的说道。
  “为什么?”都说故土难离,八成我也是个恋旧的。
  陈百顺停下脚步,定定的看向我脸上的黑痣,“因为你身上,背着太多的冤魂,虽然你不是那些冤魂的因,这个结果却已经落在了你身上。那些冤魂生前都是周家庄人,你回去的话会引起冤魂反应,到时候控制不住,你会被他们反噬,周家庄也会迎来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