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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论吃货在古代的自我修养[种田] > 第六十一章 心动
  饭后,李修戎又自告奋勇地带着决明去买鞍具,所有东西都备齐之后,李修戎带决明去了一处空阔的地方,说要教他骑马。
  要是光有李修戎,决明还不敢直接上马,除了李修戎以外还有吴渊守着,双重保障下,决明扶着马背,踩着马镫试了一下,踏雪很好脾气地任他折腾,决明鼓足劲,双手抓住马鞍,一个纵身翻上马。
  动作不甚熟练,这也跟他个头有关系。
  李修戎的个子如今接近一米八,决明卯足劲喝牛乳,却停在了一米七和一米六九的尴尬位置上,和李修戎并肩走的时候,矮他大半个头。
  见决明安稳地上了马背后,李修戎靠近踏雪,牵着缰绳,还没走两步,踏雪扭头,查李修戎喷粗气。
  李修戎肩膀一缩,很委屈,他明明什么都没干,为什么这样被踏雪嫌弃?
  坐在马背上的决明忍俊不禁,笑道:“没事,让我自己拿着就行。”
  怕再牵下去踏雪就要尥蹶子踢自己了,万一决明被掀翻可就不好,李修戎只能愤愤的吧缰绳递到决明手里,自己去一边骑另一匹黑马。
  决明双手牵着缰绳,踏雪很快温顺起来,李修戎心想:这马果然是跟自己有仇!
  踏雪对决明那叫一个百依百顺,本来第一次自己骑马的决明在马背上浑身僵硬,不敢乱动,在空地上绕了两圈后,决明已经放松地随着踏雪的耸动而上下起伏。
  踏雪显然不满足在这块小地方打转,又走了几圈后,撒开蹄子,慢慢小跑起来。
  决明又开始紧张起来,好在踏雪的速度不快,李修戎放心笑眯眯地看着决明骑马,嘴上还不忘记补刀:“放松点,当初小爷骑马的时候可没这么紧张,花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学会了。”
  吴渊心想:是没紧张,那一个时辰不知道摔了多少次,才学会的。
  踏雪载着决明小跑了一会,悠悠嘶鸣一声,背对着落日的方向,撒蹄子就跑,决明抓紧了缰绳,手足无措地任踏雪往前跑。
  ——踏雪怎么跑了?
  那怎么成?!决明还在上面呢!李修戎的笑容凝结在脸上,见踏雪载着决明溜地更远,忙扶着黑马翻身骑上去,手中马鞭一甩,在空中挽起一个响亮的鞭花,□□黑马被啪地一声惊起,抬起蹄子追上去。
  踏雪速度不快,李修戎几个呼吸间便追上了去。
  感到后面那个讨厌的人追上来,踏雪加快速度,带着决明往东边跑。
  夜风吹得人舒适惬意,决明却没心思想这些,万一踏雪尥蹶子,极有可能被甩下去,万一被马钉了马蹄铁的脚掌踢上两脚,估计今天小命就要交代在这儿了。
  决明瑟瑟发抖地抱着踏雪长长的脖子,任由它带着自己胡乱蹿。
  踏雪避过路上的行人,一头扎进了小树林,这下跟在后面的李修戎追的更加吃力。
  一盏茶的功夫,踏雪从东南门跑到了东边,。
  短短时间对于决明而说异常漫长,踏雪虽然温驯,毕竟是牲畜,还带着兽性,不通人意。
  见决明脸色有些发白,李修戎跟着踏雪一段路后,慢慢靠近踏雪。
  似乎是察觉到血脉同胞,踏雪速度慢慢降下来,李修戎忙从马背上跳下来,拉住踏雪,踏雪甩头挣扎了一下,没从李修戎手中挣脱。
  决明松了口气,摸摸脑门,竟然吓出来一脑门的汗。
  踏雪扔执意往前走,穿过一丛低矮的灌木,最终停在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
  红日逐渐没入西山,远远望去,西方红霞漫天,在璀璨红色和淡宝石蓝色渐变交界的地方,白亮的弦月已挂在天空。
  踏雪对着太阳嘶嘶的鸣叫,甩着尾巴很是高兴。
  吴渊趁机把三匹马分开拴在一边的树上。
  只一盏茶的功夫,天彻底黑了下去,夜幕四临,华灯初上,光点如同萤火一样,开始是一两个,很快,光点如潮水般蔓延至整个都城,晚风一扫白日的燥热,整个城市香车宝马穿梭,人声鼎沸。
  决明刚出了一身汗,万一被风一吹惹上风寒怎么办?李修戎张口,刚想劝退决明,没想到决明说:“你看这里,看天上的星星都亮了许多。”
  顺着决明指的方向,李修戎果然看到了几点星光挂在天空上。
  吴渊沉默地一匹一匹地顺手牵马,一步一步走远。
  天与地的交界处泛着朦胧的白色,穹顶之上,是深而蔚蓝的夜空。
  繁星闪烁,如同仙子身上缀了真珠一般,随着风,仙子的长裙摇曳,真珠时隐时现,李修戎定神瞧了瞧,原来这些都是幻想,天空哪有什么真珠仙子,能让他着迷的,是深蓝色天空下,脸上带着恬淡笑意的人。
  李修戎胸膛中似乎有什么呼之欲出,隔着一层□□凡身,那种感觉紧紧地被压抑住。
  天空更暗了,唯一的一道属于白天的光线随着地球的转动,彻底消失在西方天际。
  穹顶上,被王母划出的银河缓缓出现,在这个没有工业污染的千年之前,用肉眼竟然能看到。
  决明呼吸一窒,定定地盯着银河看。
  肉眼看来银河是那样遥远渺小,经过探测,地球也不过是属于一片银河系中的太阳系里的一颗小小恒星。
  在银河另一端,说不定有更高的文明。
  也说不定有通往回家的路的虫洞。
  明明身边的决明没有吭声,李修戎却莫名的感到有种淡淡地哀愁萦绕着决明,他大大咧咧地说:“决明!你看星星干嘛,星星有什么好看的?”
  决明的思绪被李修戎打断,扭头仰脸看了一眼李修戎,“我们所处的地方,其实是一个球形的星球。”
  李修戎:“哈?”
  李修戎模模糊糊地想起来,似乎是有人说什么天圆地方的话。
  “脚下的地看上去像是广袤无垠,实际上站在天空看,它是一个接近于圆形的球,蔚蓝色、黄色、绿色、白色混沌。”能够上天的人,才能亲自看到这样的世界是多么令人震撼。
  李修戎已经震撼了,决明果然是岑夫子的孩子,博学多知,估计自己半辈子也赶不上他。
  决明:“银河也是一个很广阔的地方,无数个恒星……星星,在宇宙中,仿佛静止了一般,在黑暗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这样说着,李修戎不知不觉地随着决明所描绘的景象望向银河。
  离得实在是太远,李修戎睚眦欲裂,努力地分辨,天空密密麻麻的光点中,有深蓝色的光团,也有浅蓝色的光团,还有泛着白色、红色的光团。
  这样的天空是他不曾注意过的样子,在繁星下,站在小山坡的两人渺小的如一粒生命短暂的尘埃。
  能够在短暂的年华里,遇到决明,简直太好了。
  李修戎偷偷瞟了一眼决明,看着天空发呆,忽然想到沈言,那日沈言看决明的目光,就是灼灼地,带着浓浓的不明意味。
  可能是喜,也可能是爱。
  李修戎发觉自己好像也有点动心了。
  夜空下,两匹黑马并肩挨着,时不时低低地嘶鸣,打个响鼻,甩尾的频率慢慢保持一致。
  捂着心口,李修戎呆呆的想,到底是什么时候?是第一次在盘山里见决明?是趴在柿树下的墙上被打下去?还是那次泥石流两人冲下山,卷入水里,决明昏迷还不撒手的时候?
  是促膝夜谈那晚,还是那夜梦到桃花树上的决明的时候?
  毫无疑问,当李修戎明白自己隐隐喜欢他,是那次看到桂花树下,冲动的掰断桂花枝冲出去的时候。
  喜……喜欢决明。
  李修戎两手攥紧为拳头,胸膛中跳跃的感情呼之欲出,话到嘴边,李修戎想:不行,决明他还什么都不知道,万一他有中意的女子,万一他有中意的人,自己怎么能贸然说出这样会让他困扰的话。
  ——决明那么好,那么聪明,那么厉害,自己还不够好,不能配得上决明!
  李修戎深深的吸了两口新鲜空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决明远眺,感叹道:“城里真热闹啊。”
  李修戎心中一动,肚子里的墨水翻腾,忍不住吟出一句诗:“香车宝马共喧阗。”
  “什么?”决明转头问。
  李修戎感到自己整张脸红了起来,定是脸红了,他稍微偏过头,“就是赞叹汴京漂亮的一首诗。”
  决明“哦”了一声,扭头看看天空,时辰已经不早了,是时候下山了。
  “该回去了吧?”决明笑着问李修戎,“还没吃完饭,今晚你请!”
  “我请就我请,还怕你吃穷小爷不成!?”李修戎脸上热意未退,厚着脸说:“吃一辈子都不成问题!”
  “好!”决明拉着李修戎的袖子,“这可是你说的,走走走,把你之前在大漠乡欠下的那几顿全补上。”
  “你怎么这么小气,能记这么久,不愧是‘金山’。”李修戎嘴上说着嫌弃的话,内心忍住欢喜雀跃,任由决明扯着往吴渊的方向走。
  香车宝马共喧阗,个里多情侠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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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修戎:喜……喜……
  决明:?
  李修戎:西城门外那家锅贴最好吃!
  (提前更新,嘿嘿嘿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