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论吃货在古代的自我修养[种田] > 第四章 林中夜战
  吴渊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中,浑身发烫。
  李修戎着急地如同热锅蚂蚁一般,毕竟身边就这么一个熟悉的人,万一吴渊有什么意外,光靠自己可无法走回开封府。
  决明观察这两人,那个叫李修戎的少年似乎是被家中宠爱大的,脸白的像是女人一样,连火都不会点,放他一个人在山里,肯定活不过两日。
  看衣着,绸衣可不是普通百姓能穿的,他们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被追杀到这里……
  “其实。”决明说:“这里离村子不远。”
  “当真?”李修戎满脸不可置信。
  决明点点头,“这里离村子仅有五里。你们先住下,我从小道回村,等你们收拾好,找人来带你们下山。”
  “你们两个伤口别沾水,喏,这个打火石先借你,回头我来收。”
  ——还真是够吝啬的。
  李修戎伸出手,接过打火石。
  决明起身离开,扭头钻入小路之中。
  “哎——”
  李修戎喊:“金山——”
  决明回头,李修戎面露难色,说:“你回去后,能不能给我带点草药来?”
  李修戎追来按住决明的肩,“金山,我和吴渊都伤的不轻,你也看到了,救人救到底,你……”
  “我没有钱。”决明说:“拿什么救?”
  如果问岑道年要钱去买草药的话,肯定会被问去买什么。
  李修戎垂眸不语。
  很显然,这是一个村里的孩子,半大的小屁孩身上能有多少钱?
  想要买药,没有银子怎么能成?恨只恨,现在李修戎逃难在外,别说银子,就是一个铜板也拿不出。
  见李修戎半晌无语,决明把他的手从自己肩头抚下去,等会用鸡汤换来的铜板先买点药草,不够只能另想办法了。
  忽然间,李修戎瞥见自己身上挂着的方玉。
  ——这是爷爷送给自己的,颇有纪念意义。
  李修戎咬牙将方玉连同绳子,从腰上卸下,“这个拿去当了!”
  “你真舍得。”决明不带推辞,接过方玉塞进怀里,“晚上,我会去找你们。”
  “且信你一回,要让小爷发现你敢欺骗我。”后半截话李修戎没有说出口,只用眼神威胁。
  “不信又能怎么样?”岑决明叮嘱李修戎:“记得把追杀你们的人处理一下。”
  今天上山者寥寥,离得远的人还未赶过来,万一被别人看到就不好了。
  傍晚。
  大漠乡。
  一个五岁的小屁孩坐在家门口,望眼欲穿地朝进山的小路看着。
  路过的村民同他开玩笑道:“哟!娃子,还在等你哥呢?都去了这么久了还没回来,是不是被狼叼走做大王去了?”
  岑朝安眼中溢出泪水,撅起嘴,并不理会路过的村民。
  山中晃晃悠悠下来一个人影,岑朝安从地上蹦起来,擦擦泪,“哥哥!”
  只是山上下来的不是决明,而是石叔。石叔乐呵呵地说:“哟,小朝安啊,你哥哥还没下山吗?”
  “石叔!”岑朝安失望地摇了摇头,又坐在路边。
  石叔路过岑朝安的时候,伸出糙手摸了摸岑朝安的小脑瓜,塞给他两个大鸟蛋,“别急,你哥只是去打猎,一会就回来了。”
  “谢谢石头叔。”岑朝安一手拿着一个鸟蛋,泪眼汪汪地朝山上看。
  从山上又下来一个人影,腿又短人又瘦,这次肯定是哥哥!
  “哥哥!”岑朝安举着两个鸟蛋,朝决明奔去,“哥哥!你终于回来了!!”
  “哎——”决明快走几步,抱着岑朝安,“朝安,你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这里来干什么?”
  “哥哥!你怎么回来这么慢!”岑朝安泪眼婆娑,决明给他擦擦眼泪,把鸟蛋从他手里拿开,扯着他一只小手,边走边对石叔说:“我去其他地方转了一圈,所以今天耽搁了不少时间。”
  石叔边走边责怪地说:“你才多大,下次不要一个人乱跑,毕竟这山上还有不少野兽。”
  “下次不会这样了。”要不是遇见那两人,也不会耽搁这么久。
  石叔摇摇头,“你要是我家崽子,非把你揍的找不着北,到家了,你回去吧,回头见。”
  “石叔慢走——”决明拉着岑朝安的小手,朝青砖矮屋走去。
  “我回来了。”岑朝安将箭筒往墙角一放,内屋的岑道年听到声音,怒气冲冲地提着一个棍子出来,挽起袖子作势欲打。
  决明忙举起猎到的兔子,挡在脸前,“玉兔呈上!”
  岑朝安有样学样,举起鸟蛋,“鸟蛋呈上!”
  “唉,你!”岑道年无奈地叹了口气,扔开木棍,一手一个,将两个孩子揽在怀里。
  “我得赶快把兔子给卖掉,否则它就死了。”决明晃晃手里不住扑腾的兔子,虽然个头小了点,但还有肉。
  “这么晚了。”岑道年摇摇头,“明早再去吧。”
  山上的人还等着救命的药草,人命关天,这可耽搁不了,决明坚持了一下自己的意见,岑道年点头应下,告诉他屠户刚才说要去镇上,让决明跑快点,说不准能搭车。
  决明提着兔子飞快溜走,到村口,胡屠屠正扬着鞭子催大黄牛快走,趁着胡屠屠的牛车,决明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到镇里把兔子买给酒楼换了一把铜钱。
  掂量着手里的方玉,决明犹豫了一会,塞进怀里,朝药铺走去。
  不多时,决明满脸肉痛地从药材铺里走出来,用鸡汤从李修戎那里赚来的半吊钱悉数换成了药草。
  金乌西坠,决明赶到回村路口,胡屠屠正等着,决明坐着顺风车到村中,塞给他一包红豆糕作为坐车的人情,匆匆赶回家,把两包药和一瓶烧酒塞进柴火堆里,又洗了把脸,去正房。
  “锅里还有热饭。”岑道年坐在床头,“快吃了,出去一天了,赶紧好好歇一歇。”
  “您先睡吧,我待会还要在院里洗一下澡。”决明把手里剩下的铜板塞给岑道年,“这是卖兔子剩下的。”
  岑道年摇摇头,“你且留着,为父有钱。”
  “好。”决明收起铜板。
  岑道年又教训一通,在决明再三保证以后不会一个人在山上乱跑后,岑道年终于赶决明快去吃饭。
  决明如蒙大赦,走到床边捏了一把岑朝安软乎乎的小脸后,到东厨三两下把锅内的萝卜小米粥喝掉,把小锅里的热水舀出,在院子角落瑟瑟发抖地洗了个澡。
  一定要搭个浴室!
  换上干净的衣服后,屋内已传出岑道年的微鼾,决明麻溜地给院门上了锁,背上箭筒,提着药和酒,腰间别上一把柴刀,借着天上的星月之光,朝山中走去。
  四处虫鸣,狼嚎起伏,夜间在山中行走,非常危险。
  进林子之后,决明点把火,飞速朝李修戎他们落脚的小屋走去。
  五里开外。
  李修戎站在门口,翘首以盼。
  月已上柳梢头,仍不见金山人影。
  ——这个小子,果然是骗自己的。
  李修戎看看身后昏迷的吴渊,几次想要下山,却又停住脚步。
  山中太危险了,万一有猛兽出没,不但救不了吴渊,自己这条小命也要搭进去。
  正在李修戎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山中忽然亮起一个小光点,光点飞速的在山中移动,放大。光点沿着盘旋的山路,不断靠近。
  李修戎脸色一喜。
  “金山?!金山!?是你吗!?”
  决明一路小跑来到小屋前,把药草递给李修戎,“药。”
  “多谢!”李修戎捧着药包,拆开放进铁锅里。
  “要煮多久?”
  “两碗水煮滚后,再煮一刻。如此反复三遍,把三次熬出的药混匀,每次喝一碗。”
  “这么麻烦?”李修戎的手在锅上迟疑。
  “想要治病,还嫌麻烦?”
  “看你也不会生火,让我来。”决明挤开锅边的李修戎,添水加柴生火,打着哈欠看着火光。
  “药好后,你喂他喝吧。”决明薅了把干草作枕,躺在墙角,望着窗外。
  月光透过林中树叶,如同碎银一般撒在地上。
  决明的脸在明灭的火光中,带着一种朦胧又明艳的美,让人移不开眼。
  他身上穿着的一身粗布制成的灰色衣服,明显是生活在最底层的百姓所穿。
  ——也不知是什么样的父母,竟然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就是脾气有些恶劣。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金山这么小就能打猎,那他家肯定很穷,怪不得这么喜欢银子。
  李修戎这样想着,目光从决明身上移开,低头拿布擦拭长剑。
  决明用烧火棍捣了捣火堆,等药煎好,凉了凉,和李修戎一起喂吴渊喝下。
  这里离村子已经很近了,大漠乡虽不尚武,因靠山,村中有不少猎户,鲜少有猛兽下山找不痛快。
  又往火堆里添了些柴火,决明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准备在这里凑合一晚,第二天一早再回去。
  “呜——”
  林中有野兽低声呜叫,决明翻身,右手摸向箭筒,扭头看向李修戎。
  李修戎和决明对视一眼,起身拿起长剑。
  决明从窗口向外看了一眼,林中两点绿光忽明忽暗,越靠越近。
  “狼。”
  决明拿出箭搭在弓上,“天太黑了,我看不清。”
  “它们怎么会跑到山边?!”李修戎拔出剑,站在门口,木门外,火堆燃着,其间木柴噼啪作响,在静谧的夜晚中显得格外突兀。
  “估计是被你俩移动的鲜肉给吸引过来的。”决明躲在李修戎身后探头探脑,“你们身上血腥味那么浓重,没把老虎招下来算是我们走运了。”
  李修戎没有说话,双眼紧盯着树林。风掠过树林,枝叶婆娑,那一抹月光隐在乌云之后,使得整个森林如同被怪物吞噬了一般,陷入黑暗之中,唯余猎户搭的小屋旁一点光亮,如同靶子中央的一点红色。
  鲜明。
  狼在暗中走动观察了几番,再耐不住腹中饥饿,低声呜叫一声,四爪猛一使劲,凌空朝站在火堆后的两人扑来!
  决明大惊,和石叔一起打猎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野狼,顿时手指松动,一支箭嗖地穿过夜空,不知落在何处。
  “退后!”李修戎举剑格挡,见状,野狼灵巧地一扭,避过剑锋落在一旁的地上,复又蹿上来,张开猩红大嘴,不死心地继续朝人扑。
  李修戎双手握剑,仰身避过,眼中尽是杀机,手中剑横向划过野狼最柔软的肚子,长剑如同划开棉帛一般,将野狼拦腰斩断,殷红鲜血洒落。
  “扑通”一声,野狼掉在地上,四周血流一地,挣扎几下,野狼最终不甘地咽气。
  决明松了口气,蹲在死掉的狼边上,拿箭戳戳软绵绵的狼尸体,“太吓人了。”
  李修戎嫌恶地用袖子抹掉脸上的血迹,随意往决明处一瞥,登时大惊,“小心!”
  随着话,李修戎手中长剑脱手而出,决明傻傻抬头看向李修戎,忽然觉得左臂失力,随即觉得有些疼。
  长剑钉住偷袭的野狼,李修戎面带寒色,一把将蹲在地上的决明拉到身后,拔剑再砍几刀,从一旁偷袭的野狼顿时没了气息。
  再看决明,左臂被咬了几个血洞,汩汩冒着血。
  狼性狡猾,没想到它竟然有同伴!
  决明觉得胳膊热热的,低头一看,胳膊流血了,这才发觉自己被狼啃了一口,后知后觉地感觉到胳膊疼。
  决明:“啊啊啊啊疼疼疼!”
  李修戎将狼尸扔在一边,拉决明进小木屋帮他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口。
  止血,擦胳膊。
  李修戎撕下布条系紧,抬头说:“好了,快感谢小爷救了你。”
  决明扁着嘴,疼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要不是给你们送药,我才不会被咬!”
  “白天不是挺得意的吗,没想到是个草包。”李修戎叉腰站起来,“要不是小爷,哼,你可能被咬死了。”
  ——这特么的是什么人啊!
  决明用手抹了一下眼,歪在干草堆上,“谢谢你救了我,但是你欠的银子是不会一笔勾销的。”
  李修戎没好气地说:“那你把我刚才救你的命还过来!”
  决明眯着眼,“已经还过了,从把你从小潭边带走开始。”
  李修戎哑口无言,金山这小子,这个算盘打的极为精准,漂亮。
  再看决明,几个呼吸间便睡着了,闭着眼的小脸看起来少了几分算计,多了几分,嗯,顺眼。
  李修戎往窗外看了看,没有野狼,拢了一堆干草在窗边,趴着睡了。
  一夜无梦,决明趁着天还未亮,扛着两条狼赶回家中,解开门锁,把箭筒柴刀丢到墙角,回屋脱下沾着血迹的衣服,抬胳膊时牵动到伤口,决明忍不住呲牙。
  “嘶——”
  “还真疼。”决明一摸伤处,血又流下来了,沾了一手。
  决明只觉得胳膊凉凉的,赶忙扎上干净的布止血,那边,岑父和弟弟已经起了,决明拿出随身带着的珠子,把沾了血的衣服胡乱塞到床下。
  又拿了件干净上衣,到井边擦洗干净,换上衣服,装作没事人一样,开始在东厨做早饭。
  黄米在古代名为黍,颜色发黄,岑父买的这种是糯质黄米,用来煮饭最合适不过。
  黄米淘净放入锅内添了四碗水,决明将火升起,待锅里沸腾后,转为小火慢慢炖着。
  院子里,早起的岑道年已打了两桶水,决明跑去帮忙把水桶里的水倒入厨房门口的水缸。
  接着把黄米粥盛出,锅洗净加了少许油,锅底火烧旺,把切好的野菜丢进去翻炒几下,撒盐出锅。
  “吃饭了!”决明把菜盛出来,放到院中的小方桌上。
  岑道年招呼岑朝安洗脸刷牙,一同坐在桌前。
  决明端着黄米粥出来,往小木桌上放时手臂抖了一下,差点没拿住碗。
  岑父忙伸出双手接住碗,“怎么了?”
  决明摇头,“没事,打猎的时候擦伤了一点,已经包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