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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被迫成名的小说家 > 被迫成名的小说家 第84节
  简静回忆起今早的冲突,张闺蜜应该没说谎,金美仙就是对她有意见。
  这就很有意思了。
  她和程嘉佑不过是9月份有点交集,此后一句话都没说过,金美仙哪来的情报知道她呢?
  目光转到赵璇身上,她不闪不避,全无愧色,再看看旁边的刘凯……他闪躲似的避开视线,形象地解释了什么叫“贼眉鼠眼”四个字。
  “是你。”简静全明白了,牢牢盯住他,“你记恨徒步那天的事,故意在金美仙耳边说些有的没的,怎么,凭你在学生会里的位置,搞不动我,想借金美仙的刀杀人?让我猜猜,想搞掉我考研的名额?”
  学生的能量能有多大,无非就在学校的一亩三分地。而季风暗示过,金美仙家境不错,给予校方不小的压力,逼迫他们尽早破案。
  刘凯想搞她,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刀杀人。
  金美仙性子骄矜,说好听点叫天真,说难听点就傻白甜。要是听到她和程嘉佑不清不楚,不动手才怪的。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她早上发表的“考试”言论。
  简静当时以为她在炫耀,现在想想,分明是威胁。
  “你胆子挺大的。”简静淡淡道,“今天中午,我听到你问金美仙实习的事,你去了她家的公司?”
  她看向程嘉佑:“你兄弟撬你墙角,你就一点都没起疑?”
  刘凯又惊又惧,既没想到她这么快梳理出来龙去脉,也没想到她脏水泼得这么快狠准,脱口辩解:“你不要胡说。”
  金美仙介绍的工作眼看要黄,他还得巴着“哥们”呢。
  程嘉佑有点懵。
  但他本质不坏,不会恶意揣测兄弟,迟疑说:“都是误会。”不过刘凯说坏话是误会,还是撬墙角是误会,没说清楚,显然他自己也很糊涂。
  然而,简静并不打算轻易罢休。
  她这么做并非为了泄愤,而是故意为之。
  从目前的口供来看,王室友对死者有嫌隙,可似乎只是情感上的厌恶,没有明确的利害关系。而赵、刘、方、张四人和死者没多少牵扯,似乎只是偶然牵扯进了案件,找不出破绽。
  这对警方来说是相当棘手的情况,他们必须找到证据,才能继续提审嫌疑人。按照现有的效率,起码也得两三天的时间。
  季风想试试另一个办法。
  就好像囚徒困境的博弈,有的时候,人们明知双赢才是最好的办法,却总是出于种种原因,做出不明智的选择。
  刚才他告诉简静张闺蜜告状的事,便是暗示她做个引子。
  和狼人杀一样,别人指证你,你反驳的同时,也必须把锅甩别人头上,进攻才是最好的帮手。
  在互相指证中,拔出萝卜带出泥,就能把其他人隐藏的秘密挖出来。
  所以,此时此刻,真相不重要,打起来才重要。
  简静睁眼说瞎话:“金美仙是不是有一张姓范的歌星的签名照?”
  “你怎么知道?”程嘉佑不明所以。
  简静指着刘凯:“他用的护腕,是不是那个歌星代言的牌子?”
  不等其他人看过去,刘凯飞快捂住了手腕。
  程嘉佑并不相信多年好友和女友有瓜葛,可这……“刘凯?”他愣神。
  “嘉佑,你听我解释。”刘凯飞快道:“美、她想要他的签名照,我正好买这个牌子的护腕,抽到了签名照片,就送给她了。”
  简静幽幽捅刀:“你之前用的不是这个牌子。”
  徒步在她获得中级卡后不久,她的观察力让她记住了每个人的特征:刘凯当时用的是个挺贵的品牌,他有意炫耀,经常似有若无地把胳膊伸出来,左馨还吐槽过他装。
  程嘉佑和他住一个宿舍,自然比简静更了解:“你最近才换的这个。”
  刘凯有苦说不出,他买退货近十次,开了三个马甲,反复买这个护腕,确实是为了拿歌星的照片去讨好金美仙。
  但这都是为了找实习工作。
  金美仙那样的大小姐,他又不是疯了,怎么会喜欢她。
  “你是不是和金美仙有过瓜葛?”简静微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刘凯是小人,小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通常选择出卖别人,保全自己。他毫不犹豫地咬出了另一个人:“放屁,真要说谁有这个心思的话,会长,该是你吧?”
  他想得很明白,程嘉佑和金美仙能帮他找到好工作,会长地位看似高一阶,其实权力并没有大多少,更别说即将毕业,学生会长没什么用了。
  好哥们和无用会长,想都知道得罪哪个。
  “我之前看到你把她拉到角落里说话,”刘凯是一条好狗,咬人一把好手,“是不是你在追她,她没看上你,你爱而不得,恼羞成怒,直接杀了她。”
  其他人:瓜好香。
  方会长没想到自己突然被咬,慌乱一刹,不过很快镇定:“我对她有点好感,但他们在一起后,我就再也没有想过别的,那天只是把话说清楚,没想到让你误会了。”
  他扶住眼镜,似不经意地说:“我是男生,比较看得开,倒是赵璇,我也劝过你放弃,可惜你没听。”
  简静叹为观止,一个真小人,一个伪君子,怪不得程嘉佑还可以,全靠同行衬托啊。
  赵璇冷笑:“会长有话直说,含沙射影干什么?”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别的意思。”方会长笑笑,“反正大家都知道。”
  “说真的,你们让我恶心。”赵璇忍无可忍,“怎么,我喜欢过程嘉佑,就会为了他杀人?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他配吗?”
  人被逼急了,以前喜欢的人照样可以diss,何况现在白月光褪了色,就是黏坏衣服的白米粒。
  “我早就找到了好单位实习,试用期领导就给我正式工资。老板的儿子虽然不学无术,但也够有钱的,正在追我。”她有种苍蝇掉进菜里的恶心感,“我脑子坏掉了,为了程嘉佑杀人?神经病啊。”
  程嘉佑非常尴尬,这话说得好像他是红颜祸水一样,连忙道:“大家别吵了,我和赵璇只是朋友。都是同学,怎么可能为这点事杀人呢?”
  赵璇并不领情。
  她对程嘉佑死心两个月,早就淡了感情,这时因为他沾上是非,纵然理智知道与他无关,感情上却不能不迁怒:“我说句难听的话,现在我们在这里像狗一样咬来咬去,不是因为金美仙,就是因为你程嘉佑,但你——真的没有嫌疑吗?”
  程嘉佑惊讶无比,问:“我为什么要杀我女朋友?”
  “前天晚上,你们吵过一架。”赵璇平静道,“不好意思,不是故意偷听的,但你们吵得很凶,不是吗?”
  第73章 水浑了
  没有什么比撕x更能互相倒黑料了。
  最开始被圈定为嫌疑人,大家都还维持着冷静,并不想撕破脸,但攀咬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一步步突破底线。
  简静觉得不舒服,甚至有点后悔这么做,可令人无奈的是,这个办法立竿见影。
  赵璇喜欢程嘉佑,若非如此,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秘密?
  “我和美仙只是有点争执。”程嘉佑辩驳,“她脾气急,有的时候为一点小事就会生气,可我从来没放在心上。”
  赵璇说都说了,也不在乎多说一句:“我听到你说了‘分手’。”
  程嘉佑解释:“她总是这个样子,吵架就说分手,提过七八回了,都是赌气。”
  这个时候,当隐形人的季风才开口问:“你们两个人的感情怎么样?”
  “还可以。”程嘉佑回答,“我们家里认识十来年了,双方父母都很熟悉,如果交往得顺利,毕业后也许就会订婚。”
  季风问:“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吗?”
  程嘉佑迟疑着说:“还好,她只是有点天真。”他和金美仙自小熟识,并不觉得她的脾气多难接受,且她将他看得很重,事事都要问过他,总得来说还算满意。
  “那能叫天真吗?她很招人烦。”简静适时开口,矛头对准王室友,“和这样的人住一个宿舍,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吧?听说你们寝室经常吵架。”
  听说是没有听说,但用脚趾头都能猜到。
  “一天到晚摆千金小姐的谱,谁耐烦当奴才伺候她?”王室友冷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室友嘲讽金美仙架子大,却不小心波及到了他人。张闺蜜像是被踩了脚,跳起来骂她:“你说谁是奴才?”
  王室友瞥了她一眼,不屑道:“谁承认就是谁呗。”
  “你就是嫉妒我能做美仙的朋友。”张闺蜜反讽。
  王室友哼了声,一脸懒得和她计较的表情。
  这可不行,简静不得不再次开口:“你说的朋友,是把自己不要东西的东西给你的那种朋友吗?”
  张闺蜜和金美仙是什么“朋友”,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的外套是香奈儿的,旧款,领口和衣领上有残留的污渍,虽然被小心地清理干净,但奢侈品的成衣料子金贵,颜色褪了些必有痕迹。
  尺码也不合身,金美仙小巧玲珑,穿的小号,张闺蜜人要高些,穿小号的衣服不是穿不上,但行动间透出局促,捉襟见肘。
  这不是她的衣服。
  同样的还有包,张闺蜜背的就是香奈儿经典的菱格纹包,五金和羊皮表面有不少划痕。但她使用得非常小心,刚才放下包都没忘记在下面垫几张纸巾。
  细心的呵护和粗劣的划痕显然冲突,唯一的解释就是使用者有两人。
  金美仙不把奢侈品当奢侈品,随便使用,留下很多大大咧咧的痕迹。而落到张闺蜜手上后,她细心使用,尽量减少损耗。
  再看里面的衣服和鞋,并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却更贴身,显然这才是张闺蜜真实的经济水平。
  这两个“朋友”,关系并不对等。
  与其叫闺蜜,不如说跟班更合适。
  张闺蜜脸色涨得通红,很想大声反驳,可很奇怪,她敢和王室友互怼,却莫名害怕简静。话到嘴边,像是鱼刺卡住喉舌,怎么都吐不出来。
  简静不忍心再为难她,缓和语气:“你们的关系好吗?”
  “她脾气不好。”张闺蜜嗫嚅道,“有时候说话口没遮拦的,不太好听。但对我还不错。”
  不加后面那句还没事,加了句辩白,惹火了王室友。她反唇相讥:“不错?打了你几巴掌,你还觉得不错?”
  没等张闺蜜解释,王室友憋不住了,抖出来:“本来我不想说的,人都死了,积点德。可你这么颠倒黑白,我也算佩服。告诉你们,金美仙是死有余辜。”
  季风挖坑:“一个人脾气不好,也不能说死有余辜吧?”
  王室友张口欲说什么,可出口的刹那,突然犹豫了。
  季风给简静丢眼色,再来一下。
  她:你自己上,白长这张脸了。
  季风不好和她长时间“眉来眼去”,免得被这群人精小朋友看穿把戏,只好自己出马,语重心长道:“是不是有什么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