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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仙侠 > 大魔王娇养指南 >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164节
  赵丰用力点头:“对,地点任选。”
  “那么现在就兑现吧。”风灵昭侧头看着他,“正好我饿了。”
  “我这就关店。”赵丰心里欢喜,从后堂取出一盏提灯递给她,“提着走罢。”
  佳节将至,春明城人已开始提灯夜游,水岸边星星点点,俱是灯光。
  赵丰的制工一如既往的精细,但这盏灯并不是时人讲究的喜庆造型,不是花儿肥鱼,也不是棱瓜或者六角的宫灯,而是一只有角有獠牙的怪兽。可它的造型抽象,身子滚圆,三分威猛之外还有七分可爱,就连原本瞪圆的巨眼、狰狞的爪牙,看起来也格外招人稀罕。
  这盏灯太特别,风灵昭拿在手里,眼睛就移不开了。她从未见过这样奇特但吸睛的花灯,可以想见上巳节那天,谁能提着它在水边走一圈,一定就是街上最靓的崽。
  这么一盏灯,光是打样都不容易,何况赵丰还把细部都做到尽善尽美。这也是他生意比其他灯笼铺子都好的原因:匠心独运。
  第288章 翻盘
  “这是什么怪兽?”抽象成这样,看不出来了,只觉有趣。
  “饕餮。”赵丰指了指怪兽的长角,大嘴,铜眼和肥肚皮。别的灯笼里都放一盏灯,这只却要放两盏,光芒正好从怪兽的两只大眼里绽出来,很凶猛却也很可爱。
  风灵昭嗤地一笑:“好,我要了,多少钱?”伸手去腰间拿荷包。
  “不用钱。”赵丰摆手,“卖不掉,送你了。”
  风灵昭妙目在他身上一转,笑意微敛。赵丰当然在说笑,这么有创意的灯笼只要摆上墙,分分钟就会被人买走。这灯笼样式繁复,看起来很不好扎,若非特地为她所制,赵丰根本不用费这么大力气。
  她不喜欢那些个花团锦簇的灯笼,他记得,才为她特制了这一只。
  赵丰旧铺子刚被烧掉不久,原先扎好的灯笼付之一炬。手里这盏灯,必是最近新打的。何况他最近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兀自要偷空编制这么繁复的一只灯笼送她。
  她将垂落的发丝挽到耳后,才轻声道:“多谢。”
  “好,走吧。”赵丰立刻披起外衣,“想好去哪家馆子么?善和楼?”
  沿灯笼铺子往外走百步不到,就是善和楼了,这条街上最高档的酒楼。在那里吃顿饭,能吃掉赵丰三天的收入,但他并没有半点舍不得。
  “看来你最近收入颇丰。”风灵昭眨了眨眼,打趣他,“连善和楼都敢去了。”
  “偶尔一回,不伤筋骨。”他实话实说,并没有打肿脸充胖子。
  风灵昭却往反方向一指:“陪我去翻个煎盘如何?”
  “啊?”那东西味儿不错,经济实惠型,但是烟火气息太重,堂堂风九小姐吃得惯么?
  “你不喜欢?”
  “喜欢,都喜欢。”赵丰给铺门落了锁,陪她一起往街尾走。
  此时的春明城已经褪去隆冬的严寒,河流重新流淌,但早晚还有几分料峭之意。两人走过一段河边小路,夜晚的河水平滑如镜,倒映着岸上的灯光。
  那光温暖又柔和,照得人心里熨帖,才有勇气直面前方的黑暗。
  风灵昭提着那盏饕餮灯,嘴角不自觉弯起弧度。偶有路人走过,望见美人配奇灯,都是频频回头。
  走在她身边的赵丰却觉得,灯笼里的光跳跃在她眼里,生动又俏皮。
  风灵昭向着对岸一指:“都这个时候了,那里好似还热火朝天。”
  赵丰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果然与两人所行的暗道不同,对岸灯火通明,还有许多人影闪动:“那一段河道及岸线上要布置花灯,上巳节快到了,正是争分夺秒的时候。”
  春明城的花灯遍布全城,但最大最好看的灯阵却在这里,依偎在天然的九曲河段,水陆齐上阵,方显灯会壮观。佳节愈近,匠人们当然要抓紧时间了。
  风灵昭笑着问他:“比你的手艺如何?”
  赵丰也观察过多次了:“未见全品,不好置评。我不能小瞧了天下的……”
  “英雄”二字卡在口中,一时说不出来。会造灯笼,算是什么英雄了?
  风灵昭像是未发现他的微尬:“春明城真该找你来做灯阵。”
  “找过我,我给出几条意见,也不知他们采纳没有。”赵丰的心态却很平和。他来春明城还不到两个月时间,官方凭什么信任他?还是聘请历年来多次参办灯会的老匠人最稳妥。
  “再过几天就见分晓了。”眼下灯阵核心区都被围挡,闲人免近。上巳节当天,大家才有游逛那里的机会,“对了,风大仙人可否告知,未来几日的天气如何?办灯会可万万不能下雨。”
  多数灯笼都是纸糊的,哪怕是绢帛所制,浇了雨也要大失颜色。
  风灵昭笑着瞟了他一眼:“当我是陆地神仙,五天以后的天气都能未卜先知?”
  “你就是神仙。”赵丰正色道,“至少在我看来。”
  风灵昭不笑了,敛起了笑容。
  赵丰看不出她是喜是怒,正要开口,她已经拂了拂秀发道:“不会下雨,我看五天后的天气好着呢。”
  不久,吃宵夜的地方到了。
  这里原本是一片货栈,某个暴雨天被冲垮了围墙,货物也全泡了水。东家赔到裤底都没了,不得已连夜逃走,这货栈也无人维修,于是夜里就被附近的店家占为己用。
  这一块平地能摆下十二、三张桌子,当然每张都比围棋盘大不了多少,再配上两个马扎就算是桌椅俱全,可以招待客人了。
  桌子边上都放个炭炉。客人坐下以后,店家就往炉子里添上烧红的炭块,上头搁一个石盘。石头都取自附近高山上的青石,硬薄耐高温。赵丰挟两块大肥肉抹石盘,一会儿就被烤出了油,然后开始往石盘上放豆腐、肉条,甚至蛹子和郊野摘回来的狗地芽、马兰头都可以煎烤。
  春明城有几口老井水质尤甜,配以本地豆子磨出来的豆腐清香软嫩,格外适合煎烤。本地人管这种石盘上烤食的方式叫作“翻盘”或者“翻豆腐”。
  滋啦滋啦,这声音把夜晚的凉气都驱得远远儿地。
  不多时,盘上的食物焦到两面微黄,香气扑鼻,只要再撒点味料,配上秘酱就可以取食。
  这是平民的美食。放眼望去,桌椅几乎都被占满,食客再要一斤烧酒,嗓门儿就关不住了。
  就在一片熙攘中,风灵昭挟起豆干蘸饱了辣粉,轻轻吹了口气,才放进口中慢嚼,闭眼赞一声:“美味啊!”
  赵丰看她吃东西的模样不像初来:“九小姐也是这里的常客?”这里的辣粉他尝过,只要一丁点就可以辣翻十个黄大。风灵昭吃起来却面不改色,看来耐受力不比他差。
  没来由地,他有些小开心。
  风灵昭头也不抬:“来过几次。”
  这摊儿只在亥时以后才出,食客都奔着宵夜来,看来九小姐时常夜间出门,这在妙龄少女当中可不多见。赵丰等她又吃了几样东西,才轻声道:“九小姐今日寻我,是有何事指教?”
  第289章 我如何?
  风灵昭瞥他一眼:“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当然可以。”但经过这几天接触,他已经明白九小姐无事不登三宝殿。
  风灵昭挟了一块烤得喷香的肥肝入口,才问他:“你和春深堂那个下人,唔,认识很久么?”
  “黄兄?”赵丰摇头,“个把月吧。”
  风灵昭漫不经心:“我看他总往你店里跑。”
  “他对我着实不错。”赵丰老实道,“被你抓起的那个地痞最早到我铺子里收孝敬钱,是黄兄帮忙抢回来。他也不说明白,拿那些钱跟我订了许多灯笼,否则开铺初期拮据,我都未必能挺过来。”
  “他为何对你独好?”
  “我也不知。”赵丰是真不清楚,几次问过黄大,对方只呵呵呵笑说投缘。但他心里明白,没有那么简单。
  风灵昭咬着箸尖问他:“那么,他家主人呢?”
  “石小少爷?”赵丰想了想,“只见过一次面,不熟。但得他首肯,黄大才能将春深堂风雨廊的灯笼都交给我做。”
  “只见过一次面?”风灵昭眼珠子一转,“也即是说,铺子着火那天,是你第一次见他?”
  “对的。”赵丰小心翼翼道,“石少爷有什么问题么?”
  “他还是个孩子。”风灵昭笑道,“能惹出什么麻烦?我只是觉得——”
  赵丰静静等着她的下文。
  “你这个人挺有意思。”风灵昭慢慢道,“许多事里,都有你掺和。”
  赵丰大奇,倒转箸尖指向自己:“我?”他就是个灯笼铺小老板,每天靠自己的手艺赚几个小钱,生活一成不变、日子平凡无奇,能搅进什么事里?
  她举例子:“旧铺子被烧,连带整条街都被烧了,与你有关罢?”
  “对,但……”他也是受害者啊,火是地痞放的。
  “黄大前几日在街上,无故泼了风立晚风大将军一身脏水。”风灵昭打断他的话,“此人也与你有关吧?”
  “他、他什么?”赵丰一口果子酒险些喷出来,顾虑到眼前坐着的可是九小姐,他硬生生咽下去,结果咳得惊天动地。
  风灵昭忍不住帮他拍了拍后背。
  赵丰缓过劲儿来,第一句话就是:“泼风将军脏水的人是他?!”
  他两耳不闻窗外事,都不知黄大干出来的好事。次日倒是有隔壁的掌柜谈起此事,他还当趣闻来听,可万万没想到是黄大所为!
  “正是。”风灵昭细细观察他,基本确认他的惊愕不似伪装。
  “为何!”黄大虽说有点儿……轴,但人不坏,为何突然袭击高官?
  “套用你方才的话,我不知道。”风灵昭耸了耸肩,“还想说你们走得近,你能告诉我呢。”
  赵丰茫然摇头。
  “此其二也,我来说第三桩。”风灵昭掰着手指道,“你和风将军也有些交集。”
  “风将军?我与他素昧平生,怎么会有……”“交集”两字还含在嘴里,赵丰突然反应过来,“你是说,来找我买辣椒的少年是风将军本人?”姓风的,他只认得这么几个,很容易就想起来。
  “他跟你两次三番见过面。”风灵昭笑吟吟地,“你居然不识得?”
  赵丰喃喃道:“他也不曾自报家门哪。”
  风灵昭把话题再扯回去:“你看,这些事若有或无、或多或少都跟你有关联。”其实还要多一件事,但她没提起。赵丰就好像是串起一个个事件的那根线索,她总觉得自己能顺藤摸瓜,摸到点什么。
  赵丰啼笑皆非:“你若这样看,倒不如说黄兄才是关键人物。每件事里也都有他。”
  风灵昭秀眉扬起,想了想:“你说得对,改天我会找他。”
  她为什么对这些感兴趣?话到赵丰喉间,他又咽了回去,直觉问出来以后,她或许会不高兴。
  风灵昭看他欲言又止,大方道:“想说什么?说吧。”
  “九小姐这些年都在哪里生活?”赵丰轻声道,“这趟,又为什么返回春明城?”
  “我长年随师父住在明觉山,磨炼道艺。”风灵昭笑道,“至于回春明城……这是我家,回家还需要理由么?”
  “不需要。”赵丰赧然一笑,才道,“就是听说,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