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妩和赵云虽说相识不久,但就几次赵云的应变行事来看,深觉他不像她印象中传统意义上,动不动就只求出阵厮杀个痛快的武将。他虽然年纪不大,行事却是处处沉稳,谨慎思周,颇有几分谋定而后动的意味,再想到历史上他常胜不败的记录,自然而然一点也没想到赵云居然会有这种剑走偏锋,以命相搏的险招。
她全然忘了,历史上,赵子龙纵然是常胜的五虎上将,却还有个一身是胆的美誉!
敢仅凭三十人就冲进三百黄巾军中,又怎么不敢同样三十人和袁绍的一千弓弩手决一高下!
不对,她面前这里还有一个,赵云现在应该只有二十九个人,连三十人都没有!
“什么一身是胆,什么常胜将军,我看分明是胆大妄为,任性冲动,贪功冒进,先斩后奏……”少年目瞪口呆地看着王妩面目狰狞地迸出一连串相关不相关的四字成语,有他理解的,也有他闻所未闻的,但无论是哪一种,他至少知道一点,这都是骂人的!
少年从没听过人这样骂他心目中高大英雄一般的赵哥,更别说是出自一个女子口中。不知是被她的表情吓到了,还是王妩这样的“公孙瓒之女的形象”对他冲击力过盛,他连愤怒都忘了,微微张了嘴,怔怔地盯着王妩,一句话都接不上来。
其实,赵云敢下决定带王妩先去甘陵又到信都,又何尝不是一时热血的冲动之举?就连三十骑闯黄巾救人,也是万分冒险。就算在后世的传说中他是个沉稳谨慎的常胜将军,现在也只是个方过弱冠的年轻人,若无热血武勇,又谈何乱世英雄?
王妩努力放缓呼吸,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不去想赵云做出这样的决定究竟是否要归咎于她这对太自以为是的蝴蝶翅膀,也不要想她这双翅膀会不会扇出个短命的常山赵子龙来。
天已大亮,她离开信都也不知有多远,无论她如何生气,赵云也不会知道,也于事无补,现在,最重要的是想个应对的办法出来。
“那我们现在这是要往哪里去?”
“南边。”反正也都交代了,这回少年对这个问题回答得很迅速,“赵哥言,这一战事关主公和袁绍存亡,若主公胜,你再回去不迟,而若主公……你千万不可再归幽州,可待战事平息后,可投平原相刘玄德,刘使君素来仁义,定会以礼相待。”
又是一个赵哥言,王妩差点又要抓狂暴走。
刘备刘玄德?这个退路赵云倒是替她想得不错。作为这个三国最大作秀高手,刘备的仁义永远只在有用之时才会体现,公孙瓒一旦败亡,王妩的身份无疑会成为刘备召集残兵以自立的最好工具。岂止是以礼相待,简直一定会将她供起来好不好!
但是赵云自己呢?公孙瓒无论胜败,他自己呢?
王妩从地上捡起少年掉落的马鞭,往空气中一顿猛抽,气急败坏。
长鞭破空的厉响惊得马群不安地嘶鸣踱步,马蹄乱踏踩起的烟尘扑面而来。
王妩看着那滚滚而起的烟尘,突然愣了一下,想到了个不是主意的主意。
她回头看了下那又露出看怪物眼神的少年,清了清不知吸进多少灰的嗓子:“你可知赵云此去有死无生?”
少年许是被她急怒之后又强自镇定时扭曲的表情吓到了,瑟缩了一下:“赵哥言……”
“我只问你知不知道?”王妩一听“赵哥言”就开始头疼,声音不由陡然拔高,勉强维持的镇定险些破功。
少年浑身一抖,不敢再说话,只小心地点了点头。
不知为何,看到他点头,王妩心里莫名地一紧,掩在袖中的手不自觉地握紧。
茫茫天地,于她而言,俱是陌生之地,赵云是她来到这个时代见到的第一个人,第一个救她,护着她,即使明知是有死无生的局面,也要再多分出一个人来,先将她送走……
王妩轻轻一叹,气息微颤,仿佛要将蕴藏在心里的那点不安和悲伤全都叹出去,继续问道:“那你是否想他去死?”
没想到,前一刻还面露怯色的少年听到这句话立刻跳起来:“当然不想!郡里谁不知道赵哥本事好,人也好,教我们认字,领着我们骑马。天下要打仗,赵哥言大丈夫与其坐等流离他乡,不如奋而投军,与其困于饥贫,不如闯出一番功名。生也罢,死也罢,一杆枪一匹马,保家扬名,闯他一闯。我们都不怕死,可……可如果能活,他……”少年的眼眶发红,狠狠用衣袖抹了把脸。
“这回,你赵哥倒是说得有理。”想起那白衣银枪的身影,王妩的眼神里渐渐有了笑意,“既然这样,你还带着我逃做什么?他要挣功名,就要我们做逃兵么?你要逃也就算了,我可是白马将军公孙瓒的女儿,凭什么要逃?”
“谁说我要逃了,”少年热血冲头,不服气地大喊,“走走走,我们回去,回去和赵哥一起……”
“回去送死么?”见他梗着脖子的模样,王妩纵然心里郁郁,还是忍不住轻笑一声,在他额头上拍了一下,看着他一下子愣住,摇了摇头,又恢复了知心大姐姐的样子,徐徐吸一口气,言道:“不做逃兵,我们要做救兵!”
☆、第十一章
“救兵?”少年被她浇了一头冷水,有些茫然。就靠他们俩?四下顾望一下,再加三十匹马?
王妩此刻又紧张又激动,像是以前遇到了重大投诉,当面对峙谈判前设计措辞一样,脑海中早已控制不了的预演,好像一把火,将她全身的血脉都烫得沸腾起来。
她好不容易从信都出来,若是头脑一热就冲回去,能不能再活着逃出来先不说,光看自己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的,冷兵器时代,连骑个马都磕碜,别说救人,估计还能顺势做一把猪一样的队友,拖累了赵云。
从小到大,王妩从来就不是不自量力的人,也胆小得很,能做的就争取,不能做的远远让开。有拼的机会她才会去拼,对于显而易见的绝路,她从来都不会勉强自己去走,顶多绕点路而已。
就像现在她要做的事一样。
王妩将两只玉镯从腕上褪下,交到少年手里:“你带着这个,去磐水报讯。记着,就说我误陷信都,你赵哥正设法相救,请父亲遣将接应!”
少年怔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王妩的意思:“那你呢?”
“笨!”王妩又往他额头上拍了一下,“我要是随你一起去了,还要什么救兵。”
赵云担心的自始至终就不是公孙瓒临战变阵会挫了军中锋锐,而是他言未所及,也不敢所及的一点——公孙瓒根本不会信!
赵云冒险探知的消息,公孙瓒极有可能只会认为这是他为了抢夺功劳的信口胡言,危言耸听!王妩设想了一下,就算她现在立刻调转马头,直冲公孙瓒的军营,将消息亲口告诉公孙瓒,公孙瓒也未必会相信。
毕竟,在这个年代,又有哪个坐拥重兵的一方诸侯,会在如此重大的军事战略上,不听身边有百战经验的老将,不信自己早就权衡过无数次的判断,而去轻信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和一个小女子所言?
王妩扪心自问,换做她,她也不信。
若非如此,就算动摇了公孙瓒对此战必胜的信心,有损士气,也总比白马义从中伏送死,甚至极有可能全军覆没来得强。
而赵云显然正是料到了这一点,知道自己就算将消息传了回去,也不会因此对这场战事有丝毫的影响,这才宁可用不到三十人的力量去拼一拼千人弓弩手!
求的不是奇迹般的以少胜多,扭转战局。而是要用二十九条命,引起袁绍军中的骚乱,从而引起公孙瓒的注意。
留在王妩记忆中的公孙瓒,是一个不苟言笑,专行独断的父亲,而他统领千军万马时是什么模样,王妩丝毫不了解,但她相信赵云的判断。
王妩的玉镯,以及教给那少年的这套说辞,不过只是为了能给接下来出自那少年口中的军情消息寻一个可信的出处。
赵云带的三十人是奉命寻她而来,那么她到了信都,赵云追到信都,这样查探出来的消息才名正言顺。
而这样一来,公孙瓒势必要集中所有兵力再作部署。这也代表着,他绝不会再多花心力去考虑那已经身陷敌营的那二十九个人的性命……
但至少,公孙瓒已经注意到了袁绍的意图,也相信这个消息确实属实,那赵云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那么拼命了……
至于真正的救兵……
“这里离平原县还有多远?”
那二十九人为了行动方便,将随身的兵刃和佩刀都留在了马上。王妩将换下的皮甲拿出来,随手抽出一把刀,割了甲上用来固定的皮绳,系到马鞍上充作马镫。翻身上马,目光不知所在的落到远处,眯了眯眼。挺直的背脊,在宽大粗糙的短褐下仿若一幕清幽山水。
“不到三百里……”
听到这个回答,王妩皱了下眉。从甘陵往信都时,她记得赵云说是百余里,那时她驾马独自跑了差不多一天。那现在三百里的话,她差不多要三天的时间。
“小姐要去向刘使君借兵救赵哥?”那少年没有被王妩吓愣的时候脑子转得极快,此刻已经完全明白王妩的意图。手脚飞快地将拉车的马从车辕上解开,拿了长鞭,身手利落地也跃了上去。
见王妩面色含忧,少年拍了拍胸脯,昂首又道,“小姐放心,我只说小姐盼主公来救,铁盾长矛和弓弩,都是我半夜翻城墙溜出来时偷偷看到的。”
没想到这少年如此机灵,王妩心头微松,面上露出些许笑意。少年策马走进几步,伸手要接过王妩手上的刀,王妩摇摇头,也不要刀鞘,只将一柄钢刀锋刃朝外挂到腰间。
连赶三百里,她没把握自己不会在途中就脱力坠马。皮带也好,腰带也罢,这样简易的马镫用起来是方便,但一旦坠马,则极有可能扣住脚踝。若是不能及时将皮带斩断,就算不被马蹄踩死,也会将她生生拖死在马后。
若真的运气如此不佳,王妩自问是没那个反应力能及时从悬于马腹边上的刀鞘中拔出刀来,倒不如随身带这么一把。
三百里有多远?王妩全无概念,也不知道这时候的距离单位和公里怎么换算。她只觉得她以前一辈子骑的马加起来,也没那么远。
天色暗了,她就勒马慢慢走,天光才显,就立刻策马而奔。除了耳边呼呼的风声,和倒掠而过的景物,她脑中一片空白,根本无暇再想其他。就算是停下来吃饭喝水,也不忘再跟人确认一下往平原县的方向,以免她走着走着就偏了方向。
从甘陵到信都时,因为事先知道赵云一行人都是步行,所以王妩只身匹马,走得还算悠闲。而这一次,已经是她的极限,她不敢停下,只怕自己一旦停下她的身体将再不受理智的制止,就会立刻脱力跌下马背,再也爬不起来。
冀州到底是韩馥让出来的地盘,除了少数县郡像甘陵那样被袁绍强行压制,大多地方的城镇还算是安稳。再加上袁绍这一次虽动大军,但他在冀州毕竟立足未稳,大部分冀州的本土势力都对此战持观望态度,压着手里的主力,保留自身的实力。因此,王妩一路行来,倒还算太平,也没见到什么兵荒马乱,烧杀掳掠的景象。
偶尔有小股黄巾军打她的主意,她也仗着腰间明晃晃的钢刀和飞奔的马力毫不费力地脱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