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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偷你点阳气怎么啦! > 偷你点阳气怎么啦!_241
  其实里面什么都没有啦。
  谢崇森以为他难过,在他身边蹲下,安慰道:“都过去了。”
  白灵扭头看他,眼里不知为何有点水色:“我倒不是伤心这个。你看,我以为是整片林子最高最粗的松树,也不过是在这一片最高大而已。他对我来说是最特殊的,却不过是林中普通的一个。”
  谢崇森不知道他想说什么,只能顺着他话安抚:“那便足够了。他被你当做了最特殊的,难道这不值得高兴吗?”
  其实白灵想问的是,你呢?
  你对我这样好,也好像只对我这样好,在我一生中,从睁眼的那一刻起,便留下了深沉的、无法被替代被抹去的痕迹,那么……对其他人呢?
  你在我世界里顺水推舟的成为了唯一,可在我出世前,你还有其他三个胞弟,你对他们也是这么好吗?
  ……也会为了他们下凡历练折腾这么多,这样温柔的捧在手心上对待吗?
  只要一想到在他出世前,被爱护的那个位子是军荼利或大威德的,他的心就好似被大手狠狠捏住,痛的想都不敢想。
  一旦有了情感眷顾,无论是人或什么生物,都会难以自抑的贪恋上,在使用时患得患失。
  白灵原先只是什么都没有的小鬼,每天自己和自己玩就非常开心了。
  可谢崇森强势的进入了他的世界,就像混沌时期他出生时,第一眼就看到占据了整个视野,擎天顶地的大土包一样。他给他带去依靠、安全感,陪伴他成长、解封记忆。
  两人的生活分了彼此一半,乐此不疲,如胶似漆。
  谢崇森看着白灵突然黯淡下去的神色,紧张不已:“我想,那些其他更高的松树,或许也在羡慕你喜爱的这颗啊。他们有那么高那么粗又有什么用呢,这片林子里,只有你喜爱的那颗是最幸福、最快乐的。”
  白灵的眸光一颤:“你是这么觉得的吗?”
  “嗯,”谢崇森很温柔的说,“我就从来不担忧这种事。因为我喜欢的小朋友呢,本来就是全世界最可爱、最聪明、最懂事、最讨人喜欢的……”
  剩下半句话打住了,因为一只冰凉的小手狠狠捂住了他的嘴。
  白灵小脸爆红,一句“你你你”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开心的都要跳起来了,却强憋着,在谢崇森要溺死人的温柔视线中,恶狠狠的“哼”了一大声,躲开了视线。
  “你说的谁啊?世界上能有这么优秀的人嘛?”
  “有啊,”谢崇森知道他害羞,故意不点破,“全世界就这一个,被我的抢到了。”
  白灵头昏脑热的,只知道一个劲的踢地上的土,一会儿一个小土坑都被踢出来了,他又把土一下一下踢回去,看的谢崇森忍不住的笑。
  他嗓音低沉又好听,低笑时特磁性特撩人。
  这个让白灵突兀的想起当年,二人还“赤裸”着原身,坦诚相见的时候,白灵不知怎的喜欢上了滑滑梯,他就爬到大土包身上,刺溜一下滑下来,大土包看他爬上去一扭一扭的费劲,就抬起“手”把他推上去,两人自娱自乐能玩好几天。
  那时候的日子可真快乐,全天下只有初代神与他们五个二代神,想去哪玩去哪玩,玩够了原地一趴,一睡就是几千年,从未有烦恼苦事。
  白灵懒,日夜趴在大土包身上,趾高气昂的指挥人家当坐骑,军荼利他们都看不下去了,大土包却反过来为了白灵和他们吵架。
  就像现在这样,白灵自己纠结症犯了,在那里自己和自己较劲、发呆,谢崇森便如亘古以来一般,默默在旁边等他、伴他,等着背上的小白团想出来下一个玩耍的点子。
  白灵很想装作脑袋一热,回应谢崇森的告白。
  但他的理智又反应回来,告诉他:“还不是时候。”
  :你看小说电影里,主角都是完成大事业才告白的,比如勇士杀了龙,人们都喜欢英雄,不喜欢臭dior丝。
  坏小鬼说:赶紧去手撕那个傻逼血童,你就可以趁机告白了!不然你要是失败了,人家还得给你守寡啊。
  白灵心想你们说的都有道理,坏小鬼你踏马说话能不能好听点,说脏话还诅咒我,看我不neng死你。
  坏小鬼不敢置信:他先说脏话的,怎么又是只打我!
  好小鬼轻车熟路的掏出绞肉机,把哭冤的坏小鬼一把塞进去。
  就这么定啦!手撕傻逼恶尸!然后和土包子在一起,嘿嘿。
  第74章冰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