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请你吃饭
“哦,”男生似乎略微松了一口气,但依旧很疏离的说道,“不用客气。”
“哎呀,肚子饿死了,”秦旭张望了四周,然后盯着网吧拐角处一位在人力三轮车上卖豆芽煎饼的小贩,大拇指朝着那个方向比了比,说道,“那边好像很香,要不要尝一尝?我请客,谢谢你刚才在公交车上的帮助。”
“不了。”男孩艰难地把脑袋转了一个方向,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摇摇头,说道,“我不饿,谢谢。”
“哦,嘿嘿,没事,别客气,你知道吗?我在你这个年龄,可是最喜欢在街边小摊买食物了,油炸火腿肠,东北大煎饼,羊肉串,还有热狗麻辣烫,真是太怀念了。”
秦旭每说一种食物,这个男生就抿一下嘴巴。
从他的表情看,他已经非常克制自己口水分泌的速度。
但是,当一个人饿得肚子咕咕叫的时候,自制力就越发薄弱。
虽然在各类安全书籍上,都警告各个年龄层的人,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但实际上,每天每时每刻,都有人上当受骗。
黄正浩在破获一起老年人保健诈骗案件的时候,跟秦旭说过,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古往今来,根本核心就是拿着受骗者心中最想要的东西,不断进行诱惑。
比如,保健品欺诈,以健康诱惑老年人。
金融诈骗,以金钱吸引成年人。
儿童拐骗,以糖果和游戏放下孩子们的戒心。
情感的骗子,以虚伪的温情勾引需要爱的男女。
在某种程度上,就算满怀戒心的人,碰到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事情,本能希望面前的诱饵是真实的、友好的馈赠。
就算心怀戒备,也难以抵御心中最向往的事物。
对这个年龄的大男孩而言,什么事情最忍受不了?
反正秦旭记忆中,他在这个年龄的时候,最怕的就是饿啊!
这是一个能吃穷老爹老娘的年龄。
发育正处于高峰期的少年,每天都嗷嗷待哺,需要往肚子里填塞大量的能量。
秦旭记得,当年自己每天打完篮球回家,能吃三大笼刘阿妹手工大蒸饺。
刘阿妹的蒸锅每笼大约蒸三十多个,然后两大缸的筒骨汤,以及餐后一大盆水果,晚上睡觉之前,还能灌两盒牛奶,一个面包。
后来秦旭长大,还记得刘阿妹开玩笑的吐槽。
当年她和秦正洋看他横扫桌面的模样,心慌得不得了,生怕吃出毛病来。
反正在秦旭记忆力,他的饭量一直到进入警校之后,才略有减少。
果然,看到秦旭朝着豆芽煎饼摊走过去,男孩站在原地犹豫好久,等秦旭回头一招手,还是老老实实地跟上去了。
“阿姨,来两个豆芽煎饼,每个加两个鸡蛋,两根火腿肠。一个多加点葱叶和酸菜,额,好吧,再来两大勺辣酱。你呢?你要怎么加?”秦旭直接点了一个豆芽煎饼“豪华套餐”,在说辣酱的时候,犹豫了下,还是确认添加。
点完自己的煎饼,然后转头,果然看到男孩站在他身后,眼光闪烁犹豫,但肚子却忠实地响起来。
“我……额,随便……”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却塌肩缩背,站在背脊挺直的秦旭身边,就像小鸡仔似的。
“什么随便?”秦旭看不过眼,伸手捏了一下他的肩窝,让他挺起胸膛,“加不加香菜也随便?加不加葱也随便?加不加辣也随便?一点都不能随便!”
男孩在秦旭手碰到自己时,下意识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听到秦旭一连串非常严肃的反问,才微微放松,失笑说道:“谢谢大哥,我要香菜,不要葱不要辣。”
“这就对了嘛,人的口味哪能都一样呢!就算吃个豆芽煎饼,也要坚持自己的口味,你看,我就是不要香菜,一辈子不要香菜。”秦旭不动声色地灌了一句隐晦的鸡汤。
显然,这个年龄的男孩,还是很吃这一套说法。
抱着热乎乎的豆芽煎饼啃了一口,男孩一下子对秦旭亲近许多。
“我叫秦旭,秦朝的秦,旭日东升的旭,你呢?”
他们又走回人行道的圆形石墩上,一人坐一个石墩,啃着煎饼闲聊。
男孩犹豫着,看了一眼香喷喷的豆芽煎饼,说道:“我姓童,童云崖。云朵的云,山崖的崖。”
秦旭三下五除二把煎饼塞进嘴巴里,含糊不清地夸奖道:“你这名字取得好,有一种武侠小说的潇洒。”
原谅秦旭语言贫瘠,夸奖水平有限,谁让他打小不好好学习呢!
通常人们在别人夸奖他的时候,都会感到心情愉快。
童云崖听到秦旭的称赞,却一点高兴的表情也没有,还略带少年轮廓的脸上,阴阴沉沉。
秦旭假装看不到这小子的脸色,把嘴里的食物吞下去,四处张望一圈,指着街边一家正往外面搭红帐篷的大排档,大声说道:“走走走,我们去那边吃菜,我看那家有烧烤海鲜,咱们快去尝一尝。”
大吃大喝的举动,真心会拉近彼此的关系。
吃了半桌的食物,秦旭终于弄明白这小子目前的状况。
他还真是逃出来。
不过,并非从家里逃出来,而是从一家所谓封闭式,军事化管理习惯养成学校逃出来。
这个名为“学校”,实则不知道有没有执照的机构,据说是位于潮海市东园村,据说有一百多号学生,十个“教官”进行管理。
说是习惯养成,内里怎么回事,大家都明白。
不过是打着管教的旗号,实行非人道的管理,强行掰正孩子们的某些行为,让其走到父母长辈希望的正确道路。
将自己孩子的教育,托付到这些人手上,这样的父母不是蠢,就是坏。
秦旭从小到大也没当过好学生,甚至还是同学老师的问题小孩。
所幸,秦正洋和刘阿妹,从来不会用粗暴的手段,掰正他的言行。
显然,这位刚刚念初二的童云崖的父母,并不是一个理智而宽容的人。
童云崖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就有极其严重的偏科现象。
后来,他的父母不知道哪里听说来这个成功培训学校,将童云崖送到那里,待了两个月,然后这小子很幸运地逃了出来。
童云崖吃饱了,还很有成就感地跟秦旭炫耀,自己是走了三个多小时的路,才找到有客车的地方。
秦旭外表看似在大大咧咧聊天,实际上将这个孩子所讲的每一条信息都记下来。
第114章 爱做菜的少年
“秦爷,没想到你以前也不爱学习啊,哈哈哈,我真不喜欢念书,尤其是文科,我喜欢跟着我爸老家的一位叔爷学做菜。他的潮海菜做得可好了,他都说我天赋不错了,准备收我当徒弟的。”童云崖挖掉一个蒜蓉烤扇贝,吃饱饭的男孩,已经恢复了这个年龄应有的活力。
“哦哦哦,那我们还真是知音,我不仅讨厌语文历史,语数英,史地政,数理化,我全部都讨厌,你算半个学渣,我算整个学渣。”秦旭得意地说道。
短短不到一顿饭的功夫,两个年龄差距将近十岁的人,把菜言欢,秦旭觉得这小子性格不错,童云崖更将秦旭引为知己。
他在听到秦旭的自嘲时,还用同情的眼光,看着秦旭,觉得他应该比自己更凄惨。
像秦爷这样啥啥啥都学不好的家伙,他的学生时代该多凄惨呐!
“我爸妈在政府当公务员,上幼儿园以前,没空管我,把我扔在老家。你知道吗?我爷爷就是一个小酒馆的厨子,我爸那人,是我爷爷天天炒菜送上大学,没想到回过头来,还鄙视当厨师的人。”童云崖大概心里积蓄了许多怨气,说起事情来,就没停下来。
两人在饭桌上大约聊了一个多小时,吃得肚皮都撑了,秦旭看了看时间,说道:“童云崖,我得去上班了,我今晚值班,你看你从那鬼地方跑出来,也没个落脚的地方,要不在我单位借宿一下?”
童云崖到底还有些警戒心,听到秦旭这个一面之交的邀请,显得很纠结。
他大概是终于迟钝地想起来,某些新闻报道里说的骇人事件。
“放心吧,”秦旭看了看方向,说道,“这个地方,肯定是绝对安全,有茶有电脑有泡面。你跟我走过去就知道了,不蒙你,就两个车站的距离,还走得动吗?”
看秦旭坦坦荡荡的样子,童云崖想到自己没有着落的夜晚,决定还是跟上去。
能请他吃一大桌烧烤的秦爷,没必要坑他吧?
童云崖天真地想到。
一路上,童云崖继续跟秦旭聊天。
从秦旭的观察来看,他并不是一个顽劣的孩子。
相反,从他张口闭口不离他心爱的烹饪手艺的态度来看,这是一个执着自己追求,心思很单纯的少年。
他甚至没有提到自己身上淤伤的来源,满心都是终于有人能与他一起分享自己爱好的简单欢喜。
十五分钟后,喋喋不休的童云崖,站在长阳分局大门口的时候,嘴巴张得大大,不可思议地盯着秦旭。
“咳咳,对呀,还没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长阳分局的民警,秦旭,相信我没错吧,我单位真的很安全,对吧?”秦旭清了清嗓子说道。
“你是警察?”童云崖握紧拳头,仿佛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是警察有什么大不了的,”秦旭大概猜到这小子的想法,说道,“你放心吧,我不会出卖兄弟,安安心心在这休息,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解决。”
童云崖被秦旭的语气逗笑,自己想一想,好像在这里过夜,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不可能永远在外流浪,如果能借助警方的帮助,让自己避免再次被送回那个鬼地方,甚至还能帮助“学校”里的其他人,摆脱噩梦,也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比起其他成年人,与秦旭在饭桌上有了过硬交情的童云崖,更愿意相信秦旭的为人。
看脸就觉得此人靠谱,可是秦旭自带的天赋技能。
跟在秦旭后面,看秦旭与值班室的一位戴眼镜民警完成交接班工作,换上警服。
“我觉得,你穿警服,我得叫你警察叔叔。”童云崖坐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喝着秦旭递给他的矿泉水,说道。
“……你还是叫秦爷吧!”除了八岁以下的小朋友,秦旭一点也不喜欢听警察叔叔这个称呼。
“秦爷,你是不是想知道那个成功培训学校的事情?”童云崖问道。
“嗯,我看到你身上的淤青。”秦旭将单肩背包里的小家伙们放出来通风。
饿得发慌的粉红蛛,一离开塑料盒,一溜烟爬出门,没影了。
小憨蛙则跳出值班室的窗户,跑到外面绿化带捉虫子了。
“哇!”童云崖瞬间就忘记了自己刚才准备说的事情,跑到秦旭身边,盯着留在这里的大蟋蟀,很感兴趣地问道,“这是什么?我知道,这是一只蟋蟀,我在科学读物上看到过,不过,它比普通的蟋蟀看起来漂亮多了。”
“还有,刚才那个粉红色毛茸茸的虫子是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生物,还有还有,跳出窗户的是一只青蛙吗?秦爷你喜欢养青蛙?这爱好真是太特别了。”
童云崖问了一连串的话,充满好奇地看着秦旭。
“一只蜘蛛,一只青蛙,还有一只蟋蟀。”秦旭言简意赅,然后趁着没啥报警中心没有警情过来,先询问道,“先说那个培训学校的事情。”
“原来那只粉红色的家伙是蜘蛛呀?”童云崖满脸不可思议,看起来很想冲出去,追上粉红蛛研究一番。
“是的,别吵它,正揣着崽儿呢!”秦旭丢了一句,顺手拿过一张a4纸张,写了几个关键字在纸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