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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碧曦[快穿] > 0632
  苏其慕至今仍然能记得, 霍金说出憎恨这个词的时候, 犹如实质,深入眼底的恨意。
  这位物理学天才并不需要对他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他只是给他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全身瘫痪, 但是获得了比普通人要伟大数百倍的人生。
  从21岁开始,从未停止过的鄙夷,蔑视,叱骂。
  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习惯。
  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淡然一笑, 毫不放在心上。
  嘲笑瞎子掉坑里,丑人怎么这么难看, 聋子被球砸了,胖子被门卡住了, 瘫子尿在自己身上了。
  一个正常人, 以讥讽有残缺的人为乐,甚至专门为此去电影院看此类电影, 去恶意采访一个残疾人。
  这个时候,他的嘴脸丑陋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只有何等内心狭隘,精神鄙薄的人,才能从残缺的人身上寻找到满足跟优越感。
  仿佛他人的不幸, 就变成了他们的笑料。
  但是从古至今,无数的人都在做这样的事情。
  终他们一生,乐此不疲。
  旁观者乃至亲人朋友都会说, 这样的人说你, 你就当被狗咬了一口。狗咬了你一口, 难道你还要咬回去?
  可事实是,狗咬了你一口,你的伤口会流血,你一定要去打狂犬疫苗,还要去打破伤风针。
  现如今,可靠的狂犬疫苗什么价格,是随随便便打得起的吗?
  被这些人谩骂过后,人的心里,真得能够毫无波澜,丝毫没有芥蒂?
  哪怕就是上帝,也说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但是残疾人还不了。
  他们身体残缺,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现实。
  所以他们就该受着?
  声名成就如同霍金,都无法躲开这样的嘲讽。
  苏其慕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根本不能细想。
  全身瘫痪的人,大多不能长寿。
  霍金从21岁收到第一份病危通知书,到现在,活了55年。
  苏其慕扪心自问,如果阿鹤如同他们所期望的,也这么在惶惶不可终日,永无止境的羞辱,从未停止的自我厌弃中,活了50年。
  那个时候,他肯定已经不在了。
  他无法再去问阿鹤一声,这辈子,过得开心吗?
  作为父母,他们对阿鹤唯一的期望,就是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如果霍金的父亲活着,听到霍金这些话,究竟会不会后悔,一定强求霍金活下来,过这样的一生?
  他们所认为的,阿鹤应该活下来。
  为什么应该?
  阿鹤的梦想,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自由,隐私,都被磨灭得干干净净,一丝一毫都没有留下。
  她还要每时每刻,都担忧并发症,担忧下一刻就要进急诊室。
  她还要为他们担心,担心他们受不了。
  她为了健康,什么爱吃的都不能吃,只能吃清淡寡水,连盐都必须少放的东西。
  因为她连多吃盐都不行。
  阿鹤是一个在成都,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的人。
  她每年都要出国好几次,天南海北地逛。
  可是现在,她连出去散步,都需要人推轮椅,还不能走得太远。
  走得太远,万一发病了,要怎么办?
  她再也不能跟着苏彬檀整夜地去山顶观星,她根本爬不上最高的山顶。
  苏其慕打开保温瓶的盖子,倒出来一些热水,喂给苏碧曦,“你小时候,爸爸带你来公园玩,也是这样喂你喝水。”
  苏碧曦也笑,“前几天,妈妈给我洗澡,还说也是小时候,才能这样给我洗澡。”
  她说话的时候,苏其慕看着她的眼睛,她脸上有笑容,眼睛里却没有任何喜悦的温度。
  小的时候父母给孩子洗澡,是因为孩子小。
  孩子长大了,父母还给孩子洗澡,本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苏其慕把保温杯收拾好,摸了摸苏碧曦手里的热水袋温度,她的额头,轻声道,“阿鹤,爸爸打了你,是爸爸不对。”
  阿鹤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对阿鹤动过手。
  他这辈子最大的耐心,都用在了女儿身上。
  小时候是女儿身体太不好,时时生病。
  女儿长大以后,他觉得女儿怎么样都是好的。
  再不好,女儿也肯听劝。
  那一巴掌打下去的时候,苏其慕根本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动的手。
  他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这件事上,没有对错。
  他坚持让阿鹤灌肠,本就没有妥协的余地,只是可以换一些柔和的方式。
  “我明白爸爸的心意”苏碧曦看着苏其慕,神色认真,“爸爸也明白我。”
  温暖的春风,带着河边的湿气,拂过苏碧曦的发梢,几根发丝随风而动。
  苏其慕给小女儿理了理头发,再给她戴上轮椅上的毛线帽子,粉色的,带着绒毛球款式。
  苏其慕看见这款帽子就笑了,“这肯定是你哥哥给你买的。”
  苏彬檀从苏碧曦小的时候就认为,女孩子就该穿白色,粉色。
  他自作主张,把苏碧曦的房间墙纸贴成了粉色,沙发是粉色的,地毯是白色的,娃娃都是穿着粉色的裙子的hellokitty。
  “我们家的阿鹤,就要像小公主一样得活着。”
  苏彬檀每次这么说,都会换来妹妹一个嫌弃的白眼,但是嘴角却是笑着的。
  等到苏碧曦大了,就不是那么爱穿粉色或者毛绒绒的衣服,苏彬檀还是乐此不疲地一件件往家里带。
  因为他日复一日的宣传,导致所有亲戚朋友给苏碧曦送的礼物,只要是衣服玩具,也都是白色粉色的居多。
  苏碧曦出事以后,苏彬檀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礼物,这个粉色的毛绒帽子,便是其中之一。
  苏碧曦现在几乎不出门,也不见外人,根本不挑剔穿什么衣服。
  但是如果要外出散步,她必然会穿上宋宜给她买的毛绒绒的外套,苏其慕给她买的成套保暖内衣,苏彬檀给她积了一个冬天的粉色帽子,粉色手套。
  “也不知道是谁告诉哥哥,女孩子就要喜欢粉色”苏碧曦抱怨,“妈妈说,他从我还没生下来,就开始买粉色的衣服玩具了。”
  苏其慕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又觉得理所应当,语声都柔和了许多,“当初知道你是个女孩子的时候,我就带着你哥哥出去给你买东西。你哥哥问我,女孩子都喜欢什么,我就跟他说,女孩子都喜欢可爱的,粉嫩的东西。”
  可爱的,粉嫩的究竟是什么?
  苏彬檀并没有特别的概念,但是一个粉色,被他重点提取了。
  于是在当年没有网络,电脑都不普及,也没有社交媒体的年代,傻傻的苏彬檀就相信了爸爸,开始了一辈子都跟粉色扛上的征程。
  苏碧曦:“…….”
  这么有点骄傲,又深信不疑的神情,苏碧曦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就说哥哥平时那么精明,怎么就在这一点上矢志不渝地相信她喜欢粉色。
  给被爸爸坑了的蠢哥哥点蜡。
  苏其慕绕着柳树走了一圈,意外地看见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伸手摘了下来,小心地戴在了苏碧曦的帽子上。
  苏碧曦看不见,双眼滴溜溜地转着,“爸爸,你给我戴了什么啊?”
  “一朵紫色的野花”苏其慕道,“阿鹤,爸爸跟你说过,爸爸的一位老师,也跟你一样,最喜欢紫色吗?”
  苏其慕从来没跟她说起过这些。
  苏碧曦怔愣了一会儿,才回道,“是怎么样的一位老师?”
  “爸爸中学时候的副校长,当时教的是历史”苏其慕脸色平常,声音清冷,“她是被爸爸跟一群学生,亲手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