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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蘋果微酸》(BL,1v1,高H) > 24.第一個男朋友
  过了半个春天,时序来到五月。
  杨式瑢捧着一束花,背着大大的后背包小心的走下客运,先是恍惚的看着远方的景物,然后才找到方向,往乡间一路步行。
  这里是新竹的乡下,没有高楼大厦,两边都是矮房与田地,马路上车道数量相当多,但车子却少,连行人都没见几个。
  他沿着大马路走,走过田野经过水塘,几隻野狗看见他先是吠叫了几声,然后就想起什么似的凑了过去向他示好,他蹲下摸了摸牠们,直到小狗们舒服的瞇起眼吐出舌头哈气,他才笑着拍了拍牠们的后背,起身继续往前走。
  抹去身上的汗水,好不容易走到一个拐角,他毫不犹豫的转了进去,马路从柏油变成了石子,他缓慢却坚定的踩在石头上,喀拉喀拉孤单的响着。
  又过了几个转角,走了大约十分鐘,他终于来到目的地。
  因为事前有告知所以没有上锁,他轻轻推开门,走到一座祠堂,先在供桌上放下花束,朝着祖先牌位祭拜,然后才拿起花走到祠堂后方的深处,在一个墓碑前站定。
  他把包包放下,走上前去把目光可及的杂草拔乾净,然后从包包中取出矿泉水和手帕将墓碑上下都擦拭一遍,把手也洗乾净了,才把花束和几样鲜果依序摆盘放好,点起香插进香炉里,靠着碑面斜坐在地上,伸手抚摸冰冷石头上的每一个字。
  「景旂,我好想你。」
  *
  不是每一个分离,都有道别。
  杨式瑢一直以来都是个内向害羞的人,别说女朋友了,连朋友都没交过几个。在学校的生活里,他一直都是独行侠般独来独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念书,一个人上课,一个人生活。他对自己不善交际这件事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他家境不错,即便毕业后不出去工作也不会饿死,只是在家里太无聊,才选择在普通的大学里修课拿学歷。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害怕孤单才想唸书,但又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认识了那个人。
  他大学念的是资讯科工程系,这是他唯一有兴趣的领域,班上的女生不多,教室里挤满了男生,老是吵吵闹闹的嘈杂不已,但有一个总是安静的坐在第一排从不参与喧哗、认真上课的人,那就是李景旂。
  李景旂是班上的书卷,为人处事一板一眼,浑身上下禁慾的气息落在班上男生的眼底,却更让人心痒难耐──因为他生着一张雌雄难辨、男身女相的嫵媚样貌。
  他才进大学不久,就被资工系的所有男性注意,冰山冷艳的外貌让他打败了大二的学姊成为新一任的资工系花,艷名远播的他时常被系内外各方男同学和学长们追求告白,但都被他以「我不喜欢男生」还有「忙着念书拿奖学金」为由全数拒绝。
  当然偶尔也有几个被他抢去风头的学姊们找他麻烦,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以霸凌为名的相处过后,最后都会加入后援会成为他的脑粉。
  这样一个全校知名的人,和他的认识却是再普通不过了。
  某一次期末考,杨式瑢因为睡过头在图书馆绕来绕去找不到位子,他不放弃的爬到图书馆最顶楼的角落,终于看到一个读书位的椅子是空的,差点哭出来的走上前,正要放下包包,却发现桌面上被一本图书馆里的书给佔住了。
  大家都知道,用图书馆里的书佔位就代表这是帮别人卡位,但是他没有把书本拨开的勇气,他也害怕如果对方强势的来找他理论时,他不知该如何应对。
  他沮丧的站在原地发楞,这时突然有人走了过来,把书本一把拿起,对他指了指座位示意他坐下,然后按照封皮上的索书号把书本放回不远处的书架,在他的座位的正对面坐了下来。
  是同系的李景旂。
  看他还发着愣,李景旂第一次开口对他说话:「书是我拿走的,有人问你就说是我,坐吧。」说完不再理他,逕自打开课本开始唸书。
  这张读书座位是两人对坐的形式,中间的隔间是一片雾面玻璃,低着头看书的时候看不见对面的人,但若是稍微坐正抬头,就能看见对方的额头。
  他坐了下来,看着对方的额头说了声谢谢。
  后来他才知道,那对位子几乎已经是全校知名的李景旂专属座位,即便他只坐在靠窗的那一边,对面的位置一般人根本不会去佔用,所以即便书被收走,当事人也不好意思去找他理论。
  后来又经过几次考试,他如果真的又找不到座位就会跑去那个角落,看到没靠窗的座位空着、对面正坐着李景旂的时候,他心里就会有一种莫名安心的感觉,是一种彷彿李景旂为他守着一个家,随时等他回去的归属感。
  后来两人开始正常对话,是因为一次必修考试他的成绩太差,如果下一次不能弥补回来可能会被当掉,他又没有什么交好的朋友,也没有勇气去敲教授的门,他才硬着头皮把题目拿去请教李景旂。
  李景旂看着他的脸,又来回扫过题目和他写的答案,沉默了几分鐘,他本来差一点就要放弃了,不料对方忽然拿出红笔和白纸,叫他把对面的椅子搬过来,开始讲解题目重点、解法和他错误的地方。
  两个人靠得很近,他闻到对方身上有一股甜甜的、橘子的味道,忽然有一点心跳加速。
  后来他鼓起勇气以感谢之名请他去吃饭,对方也没有拒绝,只淡淡的告诉他,以后有问题就来找他,这个座位,他会留给他。
  就这样,两个人渐渐走在一起,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念书,偶尔,一起出去玩。旁人看到他,叫不出他的名字,只会说他是李景旂的那个跟班。
  要升上大二的时候,李景旂说他不想再跟不熟悉的人住,问他要不要跟他一起住学校宿舍的两人房。他没想太多,愣愣的同意了。
  和他住在一起的日子,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李景旂虽然对人冷冰冰的,但发现他是个生活白痴之后,对他实在称得上照顾有加。
  新的学期就让他给出课表,明明自己白天没课,还是会在每天早上负责叫他起床;发现他的通识科目成绩分数不够,还会督促他念书,抓着他一起泡图书馆追分数;每次下了课都会问他晚餐吃了没,然后顺便带晚餐回去两个人一起吃;有一次他整个礼拜忘记洗衣服,急着出门考试还跟他借衣服穿,之后他每次都把两人份的衣服一起洗净烘乾,甚至连衣服内裤都帮他分类摺好,平整的收进他的衣柜里;生日的时候,还会买他喜欢的蛋糕和蜡烛帮他庆祝,在房间里面关灯听他许愿,然后两个人闹着在对方脸上涂奶油。
  等他回过神来,他已经喜欢上李景旂了,可是他不敢说,他并没有忘记,他拒绝男性告白时所说的「我不喜欢男生」。
  有一次他感冒发了高烧,李景旂连续请假好几天照顾他,他心里很急,知道李景旂家境不好需要靠奖学金才能继续念书,担心这样请假会影响他的课业,忍着喉咙的疼痛一直跟他道歉让他回去上课,对方却按住了他的嘴,对着他温柔的笑。
  他说,「傻瓜,看你生病了,我怎么可能坐在教室里安心的上课。」
  几天里,对方亲手餵他吃饭吃药,帮他擦澡换衣服。在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却隐约感觉对方到握着他的手摩擦脸颊,语气痛苦的道,「你再不快点好,我怕我追不上你、没有能力一辈子照顾你……」
  什么一辈子?他想问却没有力气问,事情过后他也不记得了。
  等他病好了,两人就这么持续下去,一个没问,一个不说。
  至于他们在一起的契机,是源自一个可笑又狗血的误会。
  某一天,考上同所大学却在不同校区的堂妹因为上课关係来到校本部一天,中午特地把他约出去吃饭,他跟这位堂妹小时候常常玩在一起,是他生命中少数可以正常相处的人,所以他起了个大早,必修课上兴奋的在中午前就把课本文具全部收好,只等鐘声一响起就要衝出去找人。
  吃完饭回到宿舍,却发现应该有外系课的李景旂也在房间里,脸上神色十分难看,见他回来冷冷的问道,「你中午去哪?跟谁吃饭?」
  他有些发楞,满脑都想着:这是……吃醋?
  他还没回话,已经被他扣住双手压在门板上,「碰」的一声,把旁边衣柜门上悬掛的浴巾都震到地上。
  「你什么时候交了女友?还对她笑的这么开心?」对方贴住他,恶狠狠的问,热烫的呼吸都扑在他的脸上。
  「不是!那是我堂──唔……」
  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李景旂低头吻住了他。
  这是他的初吻,被全无温柔、恶意翻动的舌头搅弄的双脚发软,他瘫坐在地上,用手背抹着自己的嘴唇,下意识的哭了。
  没想到竟然把人弄哭,李景旂有些慌了,抱住他用衣服下襬帮他擦眼泪,一边低声道歉一边哄他。
  等他哭够了,红着鼻子抬起头瞪他,生气道,「她是我堂妹!你发什么脾气吃什么醋!」然后用毫无力道的手去推他的肩膀,「你不是不喜欢男生吗?为什么要亲我!」
  李景旂沉默了许久,抓住那双推拒的手收在自己怀里,表情比平日还要冷凝上几分,「杨式瑢,我喜欢你。」
  「!」
  「我不喜欢男生,但是我喜欢你。」
  他还没来的及说出任何句子,又被压过来的第二个吻给堵住了。鼻尖瀰漫着对方身上清甜的柑橘香味,他忘记了反抗,闭上了眼睛。
  就这样,李景旂成了他第一个男朋友,也是他这辈子第一个交往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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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段的时候比上一篇H还要快,我明明立志要成为BL官能小说家的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