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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清粥小菜[种田] > 清粥小菜[种田]_245
  那县丞也不例外。不是不相信县太爷,而是山上清苦,习惯了锦衣玉食的人们,怎么可能受得了在山上出工出力?
  可以说整个山上,文官的也就是县太爷和手底下的捕头两个人,剩下将士们都是武将。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县太爷总不能真说他们怎么不好。
  今天有野猪群路过。差点吓坏了营地里的百姓。不过好在他们没有攻击的意思,就是恰好走到周围吃些草。附近还挖了陷阱。有两头倒霉的掉进去了,那凄惨的喊声吓坏了其他野猪。不过他们找不到敌人,也就横冲直撞的跑开了。
  倒是白白便宜了营地里的百姓,陷阱里头的两只野猪杀了搬出来,两只加一起接近六百斤的肉,足够所有人满嘴流油的吃一顿,还能再剩一些。
  县太爷知道了,想想今天外面狩猎的还会有所收获。只是其中一头当天就炖了煮了给营地里头的人分吃了,剩下一个做成腊肉,留着冬天大雪封山没法子打猎以后吃。
  这肉还是大家伙的,只是吃的时间晚几个月,也没人反对。
  这一个下午全营地的百姓脸上都是笑脸。穷富之间的差别这时候表现的最分明。
  富人,特指那些家里头自家养着许多牲口想吃随时有的人家,其实是不待见猪肉的。因为猪肉肥腻,猪又什么都不吃。总会觉得猪肉不干净。更喜欢吃草的牛羊肉。
  但穷人家不同。哪怕是猎户人家,每个月都能多吃地炖肉的那种,也会馋猪肉。
  原因也是因为猪肉肥腻。肥肉越多的越解馋,吃一片油腻腻的肥肉,顶的上吃好几口鸡鸭的肉。
  越是肥的地方就越欢迎,而那些曾是家里有银子,和零星两个愿意放弃家产跟着上山的富贵人家懂得吃,都是挑着里脊肉这样的瘦肉吃。
  野猪肉不比家猪肥肉多,这谁能抢到一片肥肉,都要看自己的本事。
  野猪的四个肘子都是送给出力最多的。比如县太爷以及手底下的衙役,或是指挥使那边的将领和外出打猎的将士。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晚饭还没吃完。小土豆匆匆吃完了饭,一抹嘴就跑进了县太爷的营帐里头。
  县太爷虽说不是爱书如命的,但也是个离不开书的。所以这上山,也费力搬上来许多书。县太爷府那些其他的书也都找了地方用好木料的箱子装着埋进隐蔽的地方,只等着下山以后寻个时间再挖出来。
  县太爷让小土豆自己选看得懂的。其实小土豆有的字还没认全,那也只能拿些诗集一类的背着。
  县太爷也大方,给了他一套笔墨纸砚和字帖,让他看腻了就练练字。
  仆人给县太爷送来了炖好的肘子。不是烤肉,而是架锅起灶正经炖出来的。上头甚至还带着一小撮香菜。不过这香菜其实是干的,泡开了以后撒上去,瞧着好看。
  即便是这个时候,只要有条件,仆人们都尽量让县太爷过得精致些。
  那一挑开帘子端着肘子进来,想问就顺着那个盘子散开了。
  小土豆不留痕迹的吸吸鼻子,用书挡住脸透透去瞄。本来就是半大的孩子,嘴馋是有的。
  县太爷自然是瞧见了。其实县太爷打小跟这么大的孩子接触的就不多。刚记事的时候就进了学堂,因为好读书,时长将自己关进书里头。现如今对同窗都没什么印象了。
  后来科考当官,接触孩子的机会就更少了。唯一的儿子二狗子,头一回见面的时候二狗子都二十多了。
  县太爷用筷子,将炖的苏烂的肘子骨头挑出去,筷子插进去一滑,皮就直接散下来了,肉也从骨头上落下,筷子用些力气,将骨头夹起来抖一抖,肉就都下去了。
  将骨头放进盘子里头被仆人立刻收走,县太爷又将肉和肉皮分成了四份。将其中一份夹进自己碗里,对着仆人吩咐道。
  “这三个给孩子一个,剩下的你们分着吃吧。”
  仆人忙道:“奴才们已经吃过了。老爷您最近辛苦,还是多补补为好。”
  “这些日子我也没断了鱼肉,没什么补不补的。你们吃也是分下去的肉,顶多一两片,那里够解馋的。拿去吃吧,我也是吃惯了觉得腻得慌。”随后县太爷将碗中的肘子肉分成一个个小块,就这饭一口一口的吃着。
  伺候这样一个贴心的主子,说不敢动是假的。仆人将给小土豆的那一份送到了小土豆身边,还贴心的奉上了一碗饭和一碟咸菜。
  小土豆有些拘谨,也难得有他怕的人:“草……草民是错过来的。”
  “无须废话,吃完了看书。”县太爷头也不抬,吃着饭目光看的还是营地的规划图。
  肘子肉的香味堵住了鼻子,小土豆再次用力的吸一吸,咽口口水。又小心翼翼道:“那草民可以拿回去些吗?草民爹娘还有媳妇还没吃到。”
  县太爷眼睛一抬:“媳妇?”
  小土豆人也机灵,生怕触了县太爷的霉头,忙道:“草民家里还有个女孩,名叫英子,是同村人家的姑娘。因为那户人家轻贱女孩,觉得不值得养,所以对外叫价要买了。草民顽劣,爹娘觉得草民娶不上媳妇,加上英子确实可怜,便出了银子将她接过来了。”
  童养媳这事挺常见的,不过县太爷生来对这种爹娘决定婚事的事情就很反感,眉毛微皱,倒是没说出什么不好的话。
  “吃肉还能想着,可见对她不错。”
  光是看县太爷脸色,小土豆就知道要坏事。抿抿嘴唇赚个心思,小土豆也猜到了县太爷这是反感买来的媳妇。
  小土豆也是聪明,眼睛一转便道:“四爷爷曾说,英子是媳妇,那便是要疼的。英子又是个可怜的,在原来家里没过上好日子,所以草民要对她更好些,不能让她再可怜了。”
  这话县太爷听着舒心些,也就不再娶追问这件事了。
  “这也是你的家事了。你若是想拿回去,便拿回去吧。”言罢,县太爷继续吃自己的饭。
  小土豆吃口一块野猪皮,那香味弥漫最里头诱人极了。贪婪的咽下去,嘴里的滋味逐渐淡下去,就有了再吃一口的冲动。
  小土豆沿着口水,看着碗里的肉,忍了又忍,才将筷子放下。
  然后拿起书,尽量让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先贤的诗上。
  留下了两个野猪蹄。炖好了以后,县太爷让两个身手矫健的给二狗子和李季送过去,顺便说一说这边的情况。
  晚上去当然危险,只等着第二天一早送过去。左右路途遥远,他们是吃不上热乎的,拿过去放火上热一热,吃着也是一样的。
  李季这边有抓了只狍子。李季只留了两个肘子,剩下的都寻思着腌了,等有空给县太爷那边送过去。
  虽然县太爷那边有人专门狩猎,又养着兔子和鸡,应该不愁吃肉,但到底有三千来人,李季这边肉又是吃不了的。除了一部分做成肉干或是腌了储存留着冬天吃,剩下的都准备出来,送去给县太爷,还能让县太爷多宽宽心。
  结果这不赶巧?送猪蹄的就过来了。
  来的两个人都是身上穿着盔甲,可以说是武装齐全,脸都瞧不见的那种。
  进了屋摘下了头盔,送猪蹄的还不忘解释:“县太爷的意思是,您们这边是不缺肉吃了。大爷熟悉山里,这山里就像是他的后花园一般,什么肉想吃都有的。不过这野猪是个凶恶的,老虎一般也不好招惹。想来大爷和四爷这边,野猪肉也是少见的。旁的地方肥的飞手的瘦,两位主子应该都吃腻了。这炖好的蹄子留着当个零嘴儿刚好,老爷就命小的们给也送来了。”
  野猪肉吃着没有家猪肉那么腻,其实这二年来李季也只吃过一两回。因为没有陷阱的帮助,就算二狗子见了野猪第一反应也是跑。除非是遇到单独的一百来斤的小野猪,还有可能猎回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