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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他的千万柔情 > 第26节
  淡淡的香气蔓延,房间好像更热了。
  擦了一会,宋初亭的手指愈发僵。
  男人滚烫的气息落了下来,呼吸也逐渐沉下。
  宋初亭不敢抬眼看他,其实内心紧张万倍,却竭力装作若无其事,往上,纸巾覆盖的手指擦过那一点汤渍,或者水珠。
  “好啦,叔叔再见!!真的要迟到啦!”
  她将纸丢进垃圾桶,心跳如擂鼓,逃一般地离开。
  江慎目送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身影。
  裙摆飘扬,露出白皙纤细的小腿,伶仃的脚腕,窄窄细细的腰肢。
  他倚靠在墙上,点了一支烟,吐出灰白色烟雾。
  真的该找个女人了。
  无论在哪个方面。
  他想。
  还是继续相亲吧。
  ……
  “天籁女声”是水果台主办的针对全国女性的大众歌手选拔赛,无论唱法,外型,只要十八岁以上即可报名。
  比赛全国分为九个赛区,八个分赛区,以及一个水果台主赛区。琴市是其中一个赛区,包括所在的s省,以及周边各省的选手都可以报名。
  比赛分为海选,复试,以及赛区晋级赛和全国总决赛。
  宋初亭大致了解过,八个分赛区必须进入各赛区前三,然后与主赛区的十名选手,进入全国十强入围赛,在互联网,水果台,接受全国粉丝的选择与人气考验,最终上演巅峰总决赛,正式出道。
  “宋小姐,紧张吗?”
  “有一点。”
  海选当天,车子驶入海悦广场,四周是东部最繁华地段,现代风蜂巢般建筑围绕海岸建立,广场一楼汇集无数国际一线品牌,hermes银白字母在深棕墙壁凸显,整体风格高级而简约。
  彼时是下午四点,周末缘故,广场人不少,小白领们在露台咖啡厅下喝着星巴克,时尚女郎踩着十二厘米高跟匆匆而过。
  宋初亭目光落在中间舞台上。舞台简约却不简单,现代风的白色,干净清爽,后面是led屏,变幻着“天籁女声”的宣传片。
  这样海选和录音棚的海选截然不同,说是海选,其实报名时也有所挑选,一般都是音乐学院学生,或者有酒吧,表演经验,甚至还有其他比赛被淘汰的选手。
  再就是,像宋初亭这样被教授推荐的人,即,有后台的人。
  “宋小姐不用紧张,今天一共是一百二十名,每人一分半,您排在傍晚。”李思铭递给她一杯温水,“六人一组,你是第四个。”
  “好的,我知道了。”
  人太多,海选也没有化妆后台,只有临近比赛的选手坐在舞台右下方等待。
  没多久,那边海选就开始了,围观群众逐渐多起来,还有其他地方专门过来的人。车子无法进去,只能停在路边,宋初亭摇下车窗,听见远处的歌声。
  唱得是都很不错,几乎都是专业水准。
  她掰着手指头,有些紧张了。
  时间过得很快,又似乎很慢。
  终于,就在她有些迫切时,李思铭喊化妆师给她补妆,然后和其他普通选手一样,签字,进入等候区。
  “加油!”李思铭最后道。
  座位是按照顺序来的。
  宋初亭是64号,第十组第四个,她一落座,便感觉到身侧有一道目光直直朝她看来。
  她转过去,对上一张异常精致的面孔,贴着弯弯的假睫毛,相貌是甜美可爱那一挂,穿着件粉色纱裙,高跟鞋,却不显廉价,一看便是高级货。胸口上贴着65号。
  “你是64号吗?”女孩子收回打量目光,娇俏地开了口,嗓音甜,“我在你后面。”
  “我是64,您好。”宋初亭朝她礼貌微笑。台上第七组的人正在唱歌,有些嘈杂。
  “我叫唐琳琳。”女孩说完,仔细打量一眼她,见宋初亭没任何反应,好像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有些失望。
  “我叫宋初亭。”
  “这是你的真名吗?你以前参加过什么比赛?”
  “真名。没有,第一次。”
  “好吧。”唐琳琳听到这里,便没再问,脸上恢复了刚才的骄傲与自信。
  交流完,宋初亭随意地观察了一圈身边的选手,大家年纪都相仿,除去唐琳琳外,打扮都比较日常,和她一样。
  她又看了眼评委席,三个评委,其中有一个女人很眼熟,是台湾那边的艺人,出道很多年。
  约摸半小时后,宋初亭一组人走到台侧。
  从61号开始挨个上场,有伴奏,一组唱完后等待评委判定。
  很快,61,62,63号都唱完了。
  宋初亭听得很认真,说实话,前面两个太紧张,唱得一般,63还可以,但是最后气息没有跟上,下台差点哭了。
  她听见唐琳琳“嘁”一声,知道轮到自己了,搓搓汗湿的手掌走上台。
  台下观众越来越多,此刻刚好是高峰,舞台附近围得密不透风,人群黑压压一片。
  评委席老师不带感情地注视着她,“可以开始了。”
  音乐一响,宋初亭愈发紧张,这到底是第一次正式登台,她攥紧了麦克风,手上全是滑腻汗水,喉咙都在发僵。
  她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还紧张。
  蓦地,她想到什么,偏偏头,望向舞台右侧一望无际的大海。
  温柔的,波澜的,晚霞挂在尽头,与海水交织,形成变幻的紫色。
  她突然想起来——那天高大的他蹲在礁石上,手里捧着一只小小的螃蟹。
  宋初亭嘴角扬起,霎时心安许多。
  她唱得还是《let it go》——时间紧张,这次换成英文版,当她第一句歌词唱完时,感觉嘈杂的围观群众似乎安静了一刹。
  宋初亭没有注意,专注,认真,无暇顾及其他。
  而随之一句句,像是奇迹一般。
  围观群众似乎越来越多,随之专注听歌,渐渐到高潮时的沸腾掌声,还有不少路人拿出手机录像。
  台上少女歌声宛如天籁之音,明净纯粹,她穿得简约而普通,白t恤,牛仔裤,质感极好,清新得如路边的学生,披散着柔顺长发。
  相貌却极美,带点欧式血统,如同落入凡间的天使。
  一分半钟过去。
  伴奏戛然而止,宋初亭骤然放松,台下掌声突然热烈爆发,还夹杂着高高的呼声。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她被吓一跳,从歌里回神,看着台下观众,惊愕过后,面孔因激动欣喜而微微发红,朝台下深深鞠躬。
  ——她太开心了,第一次,有这样多的陌生人喜欢听她唱歌。得到认可一样,她一颗心都被喜悦快乐填满,从来没有过的快乐,步伐都跟着轻飘飘的。
  一直到她下台后,掌声还经久不衰,好多眼神追着她看。
  宋初亭捂了捂火辣辣的脸颊,看见台下李思铭给她竖了个大拇指。
  她冲他笑笑,又拿出手机来激动地给江叔叔发了个短信。
  【我觉得我过海选啦!!!*(^o^)/*】
  没等到回复。
  她也不着急,没多久,后面的唐琳琳开唱了,是一首甜美轻松的中文歌,也挺好听的,要比前面都好,只是没有过于深入人心,显得有些轻浮。
  台下观众也零零散散走了一些。
  宋初亭太开心了,她一直握着手机,全身还因为完美演出而颤抖,兴奋,并没有注意到,唐琳琳唱完后投来的目光。
  *
  琴市。
  特警支队六大队训练基地。
  五月下午正是热的时候,阳光毫无保留地落在队员们身上。
  四百米障碍跑,不仅是特警,武警官兵,也是陆战队特种兵最讨厌的训练之一。有句话叫做——宁跑五公里,不上四百米。
  此刻,一道黑色身影如离弓之箭般一百米冲刺跃到对面。
  他步伐沉稳,飞快跃过五步桩,又几乎无停顿跃过深坑,单臂一撑,双腿抬高,侧身飞过矮板……
  队员们个个都看呆了。
  男人穿着99式夏季作训服,黑色t恤已被汗水浸透,勾勒出结实贲张曲线,小臂线条流畅,戴有纯黑战术手套。
  最后低桩网,他利用腰肘力量,高大身体低俯过网,匍匐前进,矫健利落。
  “一分三十八秒!!打破记录!!”
  “卧槽了!!!!江阎王真有三十岁?”一中队二中队队员们都看呆了,没想到大队的副大队长,速度比他们这些二十出头的新兵还快!
  “三十一。”刘文也惊得下巴掉下来,真心赞叹,“老大太太太牛逼了,宝刀未老!!!!”
  “三十一岁其实也不算老吧哈哈哈哈,不都说他是咱这最年轻的大队副。”
  “哈哈哈哈不老不老,三十岁男人黄金年龄呢。咱们三十岁可做不到大队副…”
  “就是,能做个中队长就好啦!”
  “聊什么呢。”
  江慎再次做完四百障碍师范,额头上还挂着汗珠,他放下矿泉水瓶,手背擦过唇边水滴,横眼一扫,目光如薄刃。
  “一中队,上!!”
  “现…现在啊?”刘文咽了口吐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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