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刘凤兰刚处理完手头上的工作,正准备去公司的培训中心检查一下艺人们的作业。
正当她准备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外面忽然迎头走进来了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是公司的艺人王阳,也就是前段时间靠着一首“同桌的你”爆火的老狼。
而跟在他身边的,同样是留着长发,穿着皮夹克的一个年轻人,身材并不出众,骨骼清瘦,就是长着一张大脸,不过因为头发长的原因,遮盖住了他两边鼓起的腮帮,倒也有那么几分洒脱的意味。
只见王阳看到刘凤兰,脸色就是一喜,一把拉住她的手,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张折叠起来的白纸,他摊开来之后,迫不及待的就说道:“刘总,快看看我的新歌!”
王阳目前可是公司的大红人,专辑都卖疯了,刘凤兰很看好他,见得这家伙又拿新歌出来了,她也很是欣喜,连忙把白纸接了过来,开始认真检阅了起来。
“歌名叫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歌词原作者却姓高……”
刘凤兰抬起头,一脸狐疑的看着他,问道:“这首歌不是你写的?”
王阳连连点头,然后一指旁边的那个年轻人,笑道:“这是我好哥们,歌是他写的,还有啊,我那首同桌的你,也是他写的!”
刘凤兰顿时就吃了一惊,终于开始正视起了那个留着一头长发的年轻男人,问道:“你姓高?”
年轻男人点了点头,“名晓松。”
刘凤兰沉吟了一下,接着继续问王阳道:“你这是准备将他引荐给我?”
“老高可是清华大学出来的,高知识分子,同时在音乐创作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尤其擅长歌词曲的创作和编辑,刘总,你可不能错过了呀!”王阳脸都憋红了。
一听是清华出来的高材生,刘凤兰当即就高看了年轻人一眼,“这样吧,你们两个合作一下,把这首歌做好,然后给我看看效果,成绩不错的话,晓松就可以留下来。”
虽然是引荐过来的,但你总得给老板露两手才行,这也是行业里的潜规则了,姓高的年轻男人自信满满,“放心吧刘总,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既然这样,这段时间你就先跟王阳住一起吧。”
刘凤兰挥了挥手,把他们打发走了,接着往训练中心走去。
一个人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事事都是亲力亲为,刘凤丽可忙得很,哪怕你真是天才,可也不至于让老娘在你身上浪费时间,行的话你就留下,不行就走人,就这么简单。
最近听说曾毅和玲花都开始谈恋爱了,两个小家伙才十七岁,都没成年,这属于早恋,可把刘凤兰的心都给操碎了。
两人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就在武江市的市区里,平时他们都是以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身份去上学,在班级里也不怎么起眼,成绩也不算好,属于那种朋友不多的透明人了。
曾毅喜欢了班里的班花,一个叫黄凤的十六岁女孩,长得确实很标致,乌黑浓密的长发,白皙又富满胶原蛋白的皮肤,小巧而高挺的琼鼻,谁见了不心动?
但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曾毅前面早早就辍学出了社会,整天干苦力的,晒得跟个黑炭似的,哪怕已经签约了富真传媒,可皮肤也没白过来。
加上他非要不走寻常路,年轻人都喜欢留长头发,然后梳个中分,再配上一件夹克,搭配一条牛仔裤,妥妥的港风潮流,而曾毅却就是不肯留长发,整一个寸头,走到哪里都跟个二愣子似的,女同学看都不看他一眼。
刘凤兰也曾劝过他,让他不要这么倔,跟潮流不见得就是坏事,可以让你在生活中,结实更多的朋友,显得自己合群一些。
但是曾毅却总说赵老板都不留长头发,他干嘛要留,难道这些随波逐流的年轻人,还比赵老板懂潮流不成,他的话直接就给刘凤兰整不会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爱咋咋地吧。
原本刘凤兰是不打算再管这两个小家伙的了,但是当听到他们双双都失恋了,回到公司培训都没精打采的,都持续了好几天了,刘凤兰可就不能放任不管了。
刘凤兰先去见了曾毅,她在调音棚里找到了他,曾毅直接就躺在了地上,目光空洞而无神,愈发像是二愣子了。
“干嘛呢,失恋了而已,至于成这幅鸟样吗?”刘凤兰走进来,看着躺在地上的少年,忍不住打趣道。
心里虽然很不得劲,但毕竟是自己的老板,曾毅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闷闷不乐的开口道:“刘总下午……好。”
“干嘛把腔调拉得那么长,你在练嗓子呢?”刘凤兰拉了一张椅子过来坐下,然后说道:“说说看,怎么回事?”
涉及了自己的个人隐私,曾毅哪里好意思说出口,说话总是含糊不清的,刘凤兰听了老半天,才好不容易理清楚了他表达的意思。
“你说你跟你班上那个黄凤表白了,人家不鸟你?”
刘凤兰双手环胸,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呵呵笑道:“人家都不喜欢你,那你干嘛还非要死皮赖脸的,这不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曾毅一脸的不服,反驳道:“我前面给她写了很多情书的,她也都全部收下了,说明她心里是有我的!”
刘凤兰挑了挑眉头,继续笑呵呵的问道:“那我问你,你给她递情书的时候,她身边是不是有很多人在场?”
曾毅愣了一下,然后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不就对了,人家可是万人迷,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收情书,不是一种很光彩的事情吗,你们年轻人哪个没有虚荣心?”刘凤兰脸上挂着一丝讥讽,似乎是对曾毅那个班花的行为很是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