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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异能 > 末世求生手册 > 第599章 失散
  林志一阵惘然,缓缓坐下,忽而想:“人心永远不会满足,既德陇,复望蜀,就比如端木丽拥有不死之身后,依然孜孜念想和郑博文再续前情,好事重来,那么王帝达成心愿以后,他下一个心愿又会是什么呢?独霸整个地球?然后……”
  林志点上一根烟,有些好笑地想:“独霸地球后,恐怕他又想拥有整个宇宙了。呵呵,好笑,真他娘的好笑!”又想王帝打来电话的用意,难道仅仅是对自己炫耀,他成了万寿无疆的不死人了?
  林志想不明白,也就不再多想,天亮以后,深城再次迎来了光明。
  他出了超市,走向马路对面的一家餐馆,尽管才是早上八点左右,阳光也颇又暖意,看着眼前宁静的街道,林志感觉昨晚的一切就像做梦一样,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直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昨天才断的电,冷冻的猪肉和保鲜的蔬菜都还没有腐坏,于是“咔哒”一声打开煤气,做了饭菜填饱肚子后,便顺着昨天逃走的路线,回去寻找陈七。
  转过路口,看见路上有个电动平衡车,于是摆正了踏上去,速度不快不慢,既节省了体力,又不耽误时间。
  “陈七!!!”
  林志一路行驶,放声大叫,街道上冷冷清清的,就只有轮子碾过地面的嗡嗡声,等来到昨晚的酒店,只见一楼大堂血迹斑斑,血腥味刺鼻,地上到处都是碎肉,那两匹马儿也被啃得只剩白骨,肆虐的夜魔也不知道藏到哪个阴暗的角落了。
  他捂着鼻子,穿过大堂,寻思史强昨晚逃到楼上,也许还活着。
  “史强!”
  他顺着楼层往上搜寻,到了七楼的时候,听到一道门内穿来可疑的声响,轻轻敲了两下门:“史强,是不是你?”
  门内动静消失,并没有听到史强的回应,林志抽出手枪,“呯”的一脚踹开了门,屋内光线昏暗,一人多高的铁架上,摆着毛巾、纸箱等杂物,原来这里是储物间。
  他掏出激光笔,朝房间内扫描,窗户被厚厚的窗帘遮挡得严严实实,放置杂物的铁架子一排排往后延伸,遮挡了视线。
  “史强!”林志轻轻叫了一声,还是没有人回答,但角落里似乎传出一声闷哼,好似有人被捂住了嘴巴。
  他紧了紧手中的枪,架在左手腕上,一步步朝里走,转过八九排货架,猛地里大吃一惊,货架之后,站立着十几头夜魔!
  林志预感到储物间里也许有夜魔,但没有想到的是,竟不止一头。幸好光线昏暗,夜魔对绿光又不敏感,竟没有发现他。
  林志一步步后退,大气也敢喘出一声,轻轻提起脚跟,轻轻放下,每退一步都要确认安全后,才又提起另一只脚。忽感背心碰到了什么,回头一瞧,头发刷一下就立了起来,身后站着一头夜魔!
  这是头雌性夜魔,它在黑暗中似乎处于一种休眠的状态,但被林志这么一碰,立即爆跳而起,手掌伸出,刷一下抓向林志。
  林志一闪,一阵扑鼻的尸臭味呼一掠过鼻尖,跟着顺势一推,一人多高的大铁架子将女夜魔压倒在地。
  这一下,无异于捅了马蜂窝,只听嗷嗷嗷狂叫声大作,铁架子接二连三翻倒,群魔张牙舞爪,乱哄哄扑了上来。
  林志此时也不及逃出门去,连忙闪在墙角,储物间里虽然有些许的光线,但实在过于微弱,两步之外便难见人形,林志寻思:“这帮吃人的魔鬼应该也看不见自己。”
  嚎叫声一通杂乱后,稍稍平息了一些,林志忽而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因为他听出来了,夜魔脚步声正渐渐逼近墙角。
  林志感到了被逼到墙角的恐惧,偏偏激光笔失手掉落,想要看看此时的情况也不能够,寻思夜魔怎么能知道自己缩在墙角呢?
  他脑海中猛地闪过在酒店的时候,那头女夜魔抽着鼻子,冲向陈七的情形,顿时明白了过来,黑暗之中,夜魔的视力虽不能对周遭的情况瞧得清清楚楚,可就像老鼠一样,嗅觉功能变得灵敏了。
  “对了,肯定是这样!”
  林志一阵肝颤,情形颠倒了过来,此时自己变成了瞎子,而夜魔却能靠着气味找到自己,而且在这封闭的储藏室里,身上的味儿只会更浓。
  他想到这里,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了,顺手在地上一摸,手指触到了七八个瓶瓶罐罐,当下在黑暗中乱抛出去,干扰夜魔,随即顺着墙壁往前摸索,朝那从窗帘缝隙里透进的一丝光线摸去,手一碰到厚实的亚麻布窗帘,当即刷地一下扯掉了窗帘。
  室内顿时大亮,刺眼的阳光一照进来,夜魔长声惨叫,声音含糊不清,惨白的身体迅速发黑碳化,片刻功夫,唯留下十几堆黑色的骨灰。
  林志死里逃生,兀自心脏乱跳,从地上捡起激光笔,这支激光笔还是在穿越前就放在身上的,没有想到如今又派上了用场。
  他匀了匀气,走出储物间,继续往八楼以上搜索,但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史强昨晚往楼上逃,实难在彪悍而又嗅觉灵敏的夜魔追赶下逃得性命。自己之所以还不放弃,也就是查过心不死而已。
  这栋大楼一共有三十三层,林志一路搜到天台,不放过每一个房间,但正如他所料,根本没有发现史强。
  林志站着女儿墙边,和煦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身上虽说颇有暖意,骨子里却往出冒着寒气,目之所及看不见一个活物,世界再次陷入了死亡的漩涡。
  他呆了好一阵后,下了天台,顺着昨晚的路再一次寻找陈七,这一次终于有了新的发现,在一个胡同口捡到了一只鞋子,认得出来,这就陈七脚上所穿。
  林志心头一喜,暗道:“好极了,七哥果然还活着。”走进胡同,只见地上一串血珠往前延伸,心头不由又是一紧。
  他加快脚步,顺着血珠往前追赶,心想夜魔嗅觉灵敏,陈七受了伤,到底能不能逃得性命,实在悬得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