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正鼻子一酸,全盘到来。
“昨日,你知晓他们抢得厉害。”阿正轻声说道,“幸亏南风你跟我说了好女郎的标准,这群人不识货,没两个人抢莲莲,都围着瘦不溜啾的几个争抢。”
阿奴瞥了莲莲一眼,心想那体型,也没几个人承受得住。
“嘿嘿嘿,结果我就得手了。”阿正沾沾自喜,一脸佩服地道,“南风你真的太太太会看人了!”
“此话怎讲?”阿奴不懂,他其实就是按照阿正老娘的标准随意说说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你不知道,莲莲和我……多有感觉……”阿正啧啧嘴,意犹未尽,“其他那些女郎,叫得哦,好惨的……”
“只有我和莲莲,上半夜完了,便下半夜。那腰、那胸、那屁股,真是滋味太美了。”阿正吞了吞口水,想到当时的情景,恨不得再拉着莲莲回帐篷里。
奈何他现在腰身已经在隐隐作痛了,莲莲快把他榨干了,“莲莲也很快乐,我俩都达到了生命的大和谐。而且我还向莲莲保证了的,以后立了军功,就向上面讨她。”
“南风,你知道我在当兵上没啥大理想,就想跟你混,嘿嘿嘿。”阿正挠了挠头,一脸憨厚,“现在我有了,我想娶莲莲。讨她回去,给我老娘看,她一定欢喜极了莲莲。”
阿正真是傻人有傻福,那时的阿奴想,做人简简单单的有何不好,就像阿正,这么快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反正以莲莲那模样,军营里其他人不到非常时候,也不得争抢她。阿正自己也保得住她,实在不行还有阿奴,阿奴因着有了韩知这种大后台,
其实阿奴的幸福也很简单的,他一直守着他的小鸭子,这全世界的女人加起来,漂亮的、不漂亮的,身材好的、身材不好的,各种各样,环肥燕瘦的女郎合在一起,也不敌他的小鸭子半分。
“南风,你呢……那女郎好不好?”阿正有点不好意思问,他昨天就看脸去了,挑错了。
昨天替阿奴兄弟抓的那女郎,除了脸有点婴儿肥以外,浑身上下,特别是胸,可能连半两肉都没,阿奴兄弟肯定是不能尽兴的。
他可是见识过阿奴兄弟那绝世名枪,大家私下还背着阿奴讨论过,像阿奴一般身怀这种神器的男人,一般都是让女人又爱又恨又离不得的。
阿奴正准备开口,就见兰蕴之一只细细的腿从营帐内伸了出来。
阿正:“???”
阿正瞬间恍然大悟,拍了拍阿奴的肩膀,“好呀!想不到嫂子这么早就有了兴致了。”
他推了推阿奴,“南风兄弟快去鸭,吴王殿下准了我们的早练,这几日好好跟嫂子待着,培养培养感情。”
阿奴不知是尴尬还是庆幸了。
索性昨晚让兰蕴之睡了营帐门口,她睡相不好,一个摆身,腿就出来了。
这恰好为他解了围,可也让阿奴面色难看,就算是在边关,她一个大姑娘家把腿露出来,也太不雅了。
何况还是在他的营帐里。
……
“混蛋,你做什么?”兰蕴之直接被一只大手给攘醒了,这是她几个月来的第一个好觉,就这么被人给推醒了。
结果一睁眼,发现一双狼一样,一只浅碧一只深灰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满含着令兰蕴之十分不爽的讥诮。
“怎么了嘛?”兰蕴之本来一肚子起床气,结果见了那眼睛,又害怕得缩成了一小团,嘴里嘟嘟囔囔不敢发火。
对面的少年甩了坨布料给她。
兰蕴之接住,一开始还不知道是什么,她摊开一看,发现是——一条裤子。
还是少年非常宽大的那种。
兰蕴之不过二七少女,哪里见过这种东西,一下子脸爆红起来。
“穿上。”少年命令她。
“你——”兰蕴之杏眼一睁,俏脸通红,“我……我怎么能穿男人的裤子……”
“昨天我衣服都穿得好好的,裤子就穿不得了?”阿奴瞪了她一眼,示意要她听他的。
他一直是个很强势的人,超凶的。
“谁……谁知道你裤子臭不臭……”兰蕴之低下头嘀嘀咕咕。
“洗了的,穿上!”阿奴耳尖。
兰蕴之没想到阿奴听到了,耳尖红透了,【穿了他的衣服,又穿了他的裤子……】
那岂不是他的人了吗?
于阿奴,他其实并不想撩这个妹子,他只是想某人把裤子穿穿好,自己毕竟是个百夫长,不想营帐形象受影响,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声誉。
见兰蕴之躲进被窝里穿好了裤子,他顺手拖出自己床边还未洗的脏衣服,一并甩到了她的小床上。
兰蕴之还没起来,就被脏衣服给淹没了。
“你,你这又是作甚?!”
“把这些给洗了。”阿奴吩咐。
“凭什么?”兰蕴之从衣服堆里扒拉出来。
“就凭我是主,你是仆。”阿奴傲气道,“有本事不靠我,你信不信外面那些绿眼睛豺狼,分分钟把你吃了?”
兰蕴之一想起那些对她虎视眈眈的汉子,整个人就鸡皮疙瘩起了满身,哪里还敢把话怼回去?
……
叶诺城的生活单调如一,几个月过去了,龟兹的消息一天天传来。
无非是一些老皇帝病重,几个皇子加公主争权夺利的消息。之前说的龟兹蠢蠢欲动的传言,就好像一个泡沫一般,一下子就戳破了。
龟兹内乱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有空染指大梁边境?
一时间,所有人都懈怠了下来。
为了保证粮食充足,大家伙甚至还在周边种上了田。
起初那几十个军女支,也如同普通妇女一般,生活在了边境。
相对于其他军女支,兰蕴之和莲莲是幸运的,她们没有像其他女郎一般被几个人瓜分。
阿正把莲莲当真正的媳妇一般疼,他许诺过,要娶了莲莲。他人高马大,又有大腿阿奴撑腰,别人也不敢随便觊觎莲莲。
兰蕴之更是如此,阿奴直接罩着她,也压根没打算碰她。
一开始兰蕴之跟其他妇女一般,被命令去给阿奴洗衣服,不少兵油子偷偷去看她,想趁着阿奴不在对她动手动脚,又害怕阿奴。
毕竟兰蕴之的长相跟莲莲不能同日而语,莲莲就算是衣衫半敞,很多人也是不愿意的;兰蕴之就算衣服扣到了脖子尖,也有人想要对她图谋不轨。
有一天阿奴把她叫回去,问她除了洗衣服,还会什么。
兰蕴之说,自己还会些字。
阿奴让她就地沾着水写字,一写出来,不仅是会一些,还十分好看,隽秀飘逸。
自此之后,阿奴便让她给士兵们写家书。
士兵们的话每每粗糙,兰蕴之便好心为他们润色。渐渐地,很多士兵对她的态度就变了,从单纯的贪图容色,到打心眼地欣赏和佩服。
很多人都尊称她一声,“女先生。”
正值阿奴又立了几件功劳,被上面封了个折冲校尉,统领的人从百人上升到了三百人。
人人都要夸一句,他们男的骁勇无双,女的才貌双全,几乎所有人都把他们凑成了一对。
兰蕴之也在漫漫的岁月中,一点一点发掘了阿奴在强势又霸道的背后,那些闪烁着光芒的优点。没有一个男人,能像阿奴一般,在这黄沙弥漫的叶诺城,如此地尊重一个女人。
那样的尊重,是从骨子里弥漫出来的。
虽然嘴里说着他是主人,她是仆人,可他从来没像其他男人一样觊觎过她,或者觊觎过其他女人,甚至还巧妙地用引荐她写书信的形式,让她获得了边关少有的尊重。
兰蕴之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她当然知晓在这一批罪女中,有比她更加有才华、更加漂亮的贵女。她并不会圣母心发作,去求阿奴帮帮她们。
阿奴不过一个折冲校尉,帮兰蕴之与莲莲都是吃力,在求他要做其他的,便是害了他。
自从兰蕴之发现自己为他考虑过后,意识到了自己的感情,那些薄薄的、暗暗水流下的情感,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逐渐酝酿。
她开始有了一些少女的表现,在别人说他们俩郎才女貌的时候,她也有了淡淡的脸红和害羞。
并开始期待,期待更多的人说这句话,更多的人认可这一个身份的匹配。
直到有一天,她从驿站回来,意外地取到了一封信,打破了她所有的平静和期待。
兰蕴之经常提士兵们取信,并帮他们读信件。
由于阿奴本身识字,又似有很多秘密,所以他从来不让任何人碰他的信件。
那日正好碰上了阿奴巡逻,信差找不到人接手,便只好叫兰蕴之带了回去。
那日也正巧,只有阿奴一封信。
兰蕴之本来宝贝着揣进了衣兜,谁知中途不小心摔了一跤,将那信摔了出来,又被路过的马驹踏进了泥地里。
兰蕴之战战兢兢捡回去,见那信封都烂了,纸也浸透了大半。
她怕阿奴怪罪,遂找了差不多的纸张,准备摊开来重新临摹一份。
抬头,便见四个字——
【阿奴哥哥】
兰蕴之一向知晓阿奴名叫沈南风,却不知他的乳名是阿奴。
那一声阿奴哥哥,叫得她心头发颤,又酸又妒。
本来兰蕴之猜想,这封信怕不是阿奴的相好写给他的,可接下来的内容,却着实令兰蕴之惊颤不已。
心中写到龟兹老皇帝已死,三皇女登上皇位,早已诛杀了其他兄弟姐妹。
新皇早有染指大梁之心,大梁自建国以来,武备甚弱,如今百年已过,内乱不断,兵力日趋削减。
而龟兹野心勃勃,厉兵秣马,可以说是胜券在握。
他们如今伪装的假象,只为了麻痹叶诺城的将领。
只等叶诺城武备最是松懈,再迎头一击,杀个措手不及!
那一页纸上,条理清晰,阐述鲜明,见解精辟又屡有阳谋,看得兰蕴之的手,止不住的颤抖。
不,不对,她不信!
现在他们这边得到的消息,明明是老皇帝病重,龟兹内乱不断,大皇子、二皇子、四皇子争雄,还有几个皇叔虎视眈眈。
里面虽是提到三皇女有武有谋,可所有人从来没有把三皇女放在眼里。
有了几个正当权的皇子皇弟,怎会有人考虑过皇女继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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