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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嫁给奸雄的日子 > 第73节
  手还没触到茶盘,身后忽然探出只手,稳稳捏住茶壶提梁。
  侧过头,就见傅煜站在她身侧,咫尺距离,半边胸膛几乎将她罩住。
  温热的茶水注入杯中,他先往攸桐跟前放了一杯,而后自斟了,就势靠坐在书案旁,徐徐道:“这就是你心心念念要开的涮肉坊?还真是有模有样。开张有一阵了,生意如何?若想多招徕顾客,我叫底下将士多来捧场。”
  “算了吧,我老老实实做生意,将军可别添乱!”
  攸桐语气里竟有那么点嫌弃的语气,瞧着是没法看账本了,便将桌上杂物收起,跟他说说开张后的情形。傅煜瞧她那心满意足小得意的模样,觉得有趣,随手取她桌上蜜饯来吃,安静地听。
  剩下秦良玉坐在原处,心思翻涌。
  ……
  在得知攸桐和傅煜和离时,秦良玉虽没探问详情,却也琢磨过这事。
  傅家掌着永宁麾下兵权政权,傅煜更是其中翘楚,若不在战场上出意外,往后傅德清必会将兵权尽数交给他。且此人文武兼修,有手腕亦有谋略,等握紧了兵权,政事自不在话下,届时,他的妻子便该像如今的傅老夫人般,横行齐州,无人不敬。
  傅家最重颜面,傅煜又是人中龙凤,轻易哪会和离?
  必定是夫妻感情不睦、良缘难续,不得已才走到这地步。
  谁知道看而今的情形,两人竟像是并无芥蒂,相处融洽?
  方才傅煜登门,攸桐的诧异形于颜色,秦良玉瞧得清清楚楚。而傅煜探手贴在她额头,站在她身旁倒水时,那姿态神情,分明透着亲近——秦良玉生在齐州,跟傅家的交集却也不少,傅煜的性情是何等冷硬悍厉,对女色又多疏漠冷淡,他自然听说过。而印象里,傅煜也一贯冷硬端毅,像是冷淬的剑,锋锐而令人敬畏。
  温柔亲近?这个词跟他是不搭边的。
  可眼前的情形,分明是……
  秦良玉心念电转,因自幼被哑疾所限,安静旁观惯了,也插不上话,便坐在旁边打量。见傅煜那魁伟身板几乎将攸桐袅娜的身影挡住,还难得地皱眉,暗恼过后,又觉此人幼稚得好笑。
  好在杜双溪手脚麻利,很快便将菜食端了进来——
  黄芽菜配上小米果,加栗子肉和冬笋片,勾芡烧成的青菜烧米果;熟野鸭去骨切丁后,加了熟山药,拿葱姜盐酒做成的脍野鸭羹。最惹眼的当然是那道蚕豆炒麻雀,绿油油的蚕豆炒得泛了金黄,小块的麻雀肉炒得褐红,里头加了切成段的葱和辣椒,香气扑鼻。
  屋里三人被那香气诱惑,齐往桌边围拢。
  杜双溪原以为屋里就两位熟人,还含笑自夸诱惑呢,进门瞧见傅煜,声音便卡在嗓子里。
  “将、将军。”她赶紧屈膝行礼。
  这态度折转之大,明眼人都瞧得出来,攸桐知道身边人对傅煜的敬畏,忍不住偷笑。
  秦良玉也是一笑,帮着将饭菜摆在桌上。
  傅煜面上沉缓无波,仿佛半点都没察觉其中折转,金刀大马地坐在攸桐身旁。
  菜自然是很美味的。杜双溪这二十年来,旁的事上甚少用心,唯独对食物钻研琢磨,火候味道都掌握得恰到好处。鸭肉软烂入味,冬笋脆嫩可口,黄芽菜和小米果清淡解腻,那细细炒出的麻雀更是骨酥肉鲜,浓香不腻,一口咬下去,肉丝儿有嚼劲,香辣微咸,满口皆是香味。
  四个人吃得都挺高兴,傅煜还顺道关怀了下秦家众人。
  待得饭毕,杜双溪将碗筷送回厨房,秦良玉起身,瞥了傅煜一眼,而后取出那方早已备好的锦盒,搁在桌上。他口不能言,也说不出花团锦簇的漂亮话,只默然揭开,取出里头的东西,双手递与攸桐。
  医者的妙手甚是洁净,掌心是支毛笔,笔管纹理细密,宛若云纹盘旋,色如紫檀,笔锋则秀致轻巧。
  一看,便是女子用的,且看其材质工艺,并非俗品。
  傅煜瞥了一眼,看向攸桐,便见她面露诧然,道:“这是?”
  “礼物,送你。”秦良玉以唇形回答。
  攸桐忙摆手笑道:“秦公子这就客气了。菜都是杜姐姐的功劳,我可没出半点力气。本就是同道中人,喜欢美食才一道品尝,哪怕公子不赏脸,这边也要时常做些来尝,何况里头许多食材还是公子之力。这笔贵重,我可不能收,多谢美意了。”
  秦良玉笑而不语,竟自走到她的书案旁。
  那上头的账本书册都收拾起来,砚台上的墨迹还没干。
  秦良玉往其中蘸了墨,随手取一张空白宣纸铺开。攸桐只当他打算以笔代言,也没法阻拦,眼睁睁看他挥毫写了几个字,稍加勾画,而后将毛笔搁在笔架上。探头去瞧,便见雪白的宣纸上笔锋流利——白身无所有,聊赠一支笔。
  字的旁边,则是斜枝逸出,上面点了几朵梅花。
  攸桐先是一愣,明白这话的出处,便笑了出来。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简短的一首小诗,趣味盎然,被他化用,倒也有意思。
  他这般送礼,倒是出乎她所料,明明自是一支毛笔,无端便引出几许诗意来。且那毛笔已然沾了墨,哪怕洗净了装回去,也没法恢复原样,再推辞就太过却人情面。迟疑了下,终是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却之不恭了。”
  说着,取笔试了试,果然触手柔润,蘸墨饱满,用着极是趁手,便收了道谢。
  傅煜在旁瞧着,要不是城府涵养颇深,几乎要露出目瞪口呆的神情。
  长了二十来年,送礼的情形也算见识了不少,却还是头回见到秦良玉这种——明明是强行送礼,攸桐并不想收,到头来,却是生米煮成熟饭硬送,还诗意得讨女人欢心。比起日常打交道的军中粗汉和只知谋略计策的谋士,这满腹秀才、闷声不语的文人送起东西来,还真是诡诈得很。
  跟秦良玉相识也十几年了,怎么就没瞧出这位也是个狐狸?
  傅煜负手在旁,瞧着攸桐将毛笔搁回笔架,仿佛挺喜欢的样子,唇角动了动。
  “两盘菜换一支名笔,秦公子这礼物送得,还真是贵重得很。”
  秦良玉仿佛没听出言外之意,只回身笑而颔首。
  攸桐瞥向傅煜那张脸,见他目光幽深地望过来,意味深长,心底无奈失笑。
  这话听着,似乎有点酸?
  ……
  从涮肉坊出来,夜色已深。
  攸桐往来都是从后巷走,许掌柜料理了店里的事后,已命人备好车马,在后门等着。
  因夜深霜重,秦良玉原想送攸桐回去,却被傅煜拦住了——
  “我前阵子去京城,带了两封家书给她,还有几句话转达。夜已深,秦公子没带随从,还是早些回府,免得老夫人担心。”
  说话间,翻身上马,身姿利落,袍角带风,尽显悍将风姿。
  这一回合,秦良玉完败。
  第86章 恼怒
  从丽景街回住处, 路程不算太远。
  临近朔日, 夜空沉黑,街两侧的店家多关门闭户、熄了灯烛, 周遭便格外昏暗。马车前悬着风灯, 琉璃罩子护着里头烛火, 昏黄明暗。攸桐端坐着车里, 旁边是闭目养神的杜双溪——食店初开,涮肉的底料都是她亲自操持, 后厨又有许多细碎的事需她操心,整日下来,累得也够呛。
  马蹄踩在街道青石上,哒哒清脆, 彼此交替。
  攸桐靠着厢壁,听那蹄声, 知道傅煜就在她右侧, 只隔着一道厢壁。
  临近初冬,夜晚的天气已十分寒冷, 她掀起侧帘, 看到傅煜身姿挺拔如峰岳。比起旁人的保暖夹袄,他身上只穿着锦衣, 连披风也没罩,深浓夜色里, 侧脸冷峻, 双目直视前方, 丝毫瞧不出刚才仗着秦良玉不能说话占人家便宜的小气模样。
  仿佛是察觉她的注视,傅煜忽然偏头瞧过来,跟她撞个正着,眉峰微挑,似是询问。
  攸桐眨了眨眼睛,怕被他误会是偷窥,赶紧想借口,“夜里冷,将军还是早回吧。家书我带回去慢慢看。”
  “不急,就快到了。”傅煜倒是淡然。
  到得梨花街,进了院,廊下灯火明亮,正屋里丫鬟备好了热水,就等着她回来歇息。
  许婆婆上了年纪,瞌睡少,这会儿罩了件外裳,正坐在中庭出神。
  见她回来,许婆婆先是一喜,瞧见后面的魁伟男人,又是一愣,“傅将军?”
  “婆婆。”傅煜倒是难得地客气一回,目光往人影绰绰的正屋瞥了眼,便往跨院里走。攸桐陪在旁边,对上许婆婆那询问的目光,心里也是一紧——就算她如今和离了,不必再受傅老夫人的严苛规矩束缚,但满院皆是仆妇丫鬟,她孤身在此,三更半夜地带个男人回家,搁哪儿都不算妥当。
  尤其那人还是她的前夫。
  不过傅家密谋天下,她虽和离脱身而出,魏思道却仍为其效力。傅煜既冒着夜风赶过去,又说有话转达,想来是有要紧消息的,不宜太耽搁。遂只能朝许婆婆笑笑,请她先回屋歇息,别冻着。
  ……
  丫鬟仆妇还没歇息,见有客至,迅速奉茶。
  厅里灯火明亮,傅煜取了家书递给她,说魏思道夫妇和弟弟都无恙,叫她不必担心。末了,又朝此后在旁的春草烟波看了眼。
  攸桐便叫两人先到厅外候着。
  等屋门虚掩,才往里走了几步,觑着傅煜道:“父亲还有旁的话叮嘱我吗?”
  那自然是没有的,哪怕要叮嘱,必定也是写在家书,哪会告诉他。
  傅煜瞧着她那严肃认真的模样,唇角渐而勾起,凑在她耳边,认真道:“努力加餐饭。”
  攸桐微诧,旋即回过味来,登时黛眉微竖,目露薄恼——
  魏思道那性子,怎可能说这种话,傅煜分明是在耍她!
  枉她还当做要紧事,暗自悬心呢!她瞪圆了眼睛,站在自家地盘儿,也不像在南楼时那样畏首畏尾,不敢放肆,扭头便想说他胡闹。情急之下却忘了傅煜离得极近,一扭头,脑袋磕在她侧脸,微微发疼。
  攸桐“哎哟”一声,捂着脑门退了半步。
  傅煜还当她要摔倒,忙伸手扶着。
  攸桐又恼又疼,伸拳便砸在他胸口,怒道:“人家跟你说正事呢!”
  凶巴巴的模样难得一见,两只杏眼瞪得溜圆,气鼓鼓的漂亮极了。
  在南楼时,她或是从容沉静、或是软语娇憨,难得露出锋芒,也是刻意收敛着的,留了分寸,便没了恣意放肆的真性情。而今美人含怒,迥异于往常的收敛姿态,那粉拳砸过来,半点都不痛,反勾得人心痒,傅煜没来由地心情大好,竟自低声笑了出来。
  攸桐看他那样子,绷不住也笑了,只是脸上仍佯怒,“你还笑!”
  “好了好了,正经事。”傅煜忍着笑,翻手取出随身带着的一方锦袋,从中取出枚手镯。
  那光滑莹润的镯子才取出来,攸桐的目光便顿住了。
  寻常的玉镯,或是翠艳如雨后竹海、或是色青如湛然碧天,或是白润如细腻羊脂,偶尔有两色映衬、染如鸡血的,便是难得的珍品。这玉镯通透轻灵,大半边柔润如羊脂,小半儿艳丽如鸽血,中间衔接处一抹淡绿晕染,如烟雨朦胧,点缀得恰到好处,秀雅之极。
  看其质地成色,哪怕是皇宫之中,都未必有这般珍贵之物。
  这样的东西,瞧着叫人惊艳,她不自觉赞道:“好漂亮!”
  喜欢就好。
  傅煜垂首,牵了她的手,将玉镯戴上去。
  前阵子巡查边防,瞧见这手镯时,他便觉惊艳之极,想着攸桐双手柔软修长,手腕秀致玲珑,戴了这玉镯必定好看,便花大价钱买了下来。
  玉镯柔润,她的手又细软,柔若无骨似的,无须费力便戴上去,大小适宜。
  傅煜捧着那只手端详,甚是满意。